魏明帝之“贡士以经学为先”的明确意向,并不仅仅表现于孝廉察举。曹魏之时以经术培训官吏的制度,还有郎吏试经与学校课试。

据《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太和四年春二月诏:

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又同书《高堂隆传》载明帝景初年间诏:

其科郎吏高才解经义者三十人,从光禄勋隆、散骑常侍(苏)林、博士(秦)静,分受四经三礼,主者具为设课试之法。夏侯胜有言:“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今学者有能究极经道,则爵禄荣宠,不期而至。可不勉哉!

以上虽为一时之制,但也可反映魏明帝对经术取士的积极态度。这与“贡士以经学为先”显然是一致的。

同时,曹魏统治者还在学校诸生的培训上作出了努力。建安八年,曹操令县满五百人置教官教授。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王朗奏:“学官博士〔弟子〕七千余人。”王朗太和二年卒。同书《王肃传》注引《魏略》:“太学始开,有弟子数百人。至太和、青龙中……太学诸生有千数。”一曰“七千余”,一曰“千数”,未知孰是。时人抱怨学校粗疏混乱,但其规模也反映了王朝的兴学努力。

《王肃传》注引《魏略》记太学学生之考试:

又虽有精者,而台阁举格太高,加不念统其大义,而问字指墨法点注之间,百人同试,度者未十。

知太学有课试擢用之法。又《通典》卷五三《礼十三》:

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大学于洛阳。时慕学者,始诣大学为门人,满二岁,试通一经者,称弟子,不通一经,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经者,听须后辈试,试通二经,亦得补掌故。掌故满二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叙用。

依此制度,士子入学自为门人始,即使屡考皆为高第,也须十年方得“随才叙用”;此前所授的文学掌故、太子舍人、郎中,都是散官虚衔。又据《魏略》,台阁擢用之试是百人同试度者未十,由之入仕并不容易。

曹魏太学之入学年龄,与西汉异而与东汉同。《汉书·儒林传序》:“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是西汉十八入学。而《四民月令》云:“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学五经。”本注谓成童是“年十五以上”者。又东汉建初残墓砖云:“十五入太学受《礼》。”是东汉十五入学。曹魏承东汉之制。《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钟会母传”:“十五,使(钟会)入太学。”又同书《刘靖传》记其疏请“使二千石以上子孙年从十五,皆入太学,明制黜陟荣辱之路。”又《晋书·赵王司马伦传》:“太学生年十六以上,及在学二十年,皆署吏。”"年十六",即入学满一年者。《南齐书·礼志》记齐高帝建元四年立学,所取诸生为“年十五以上,二十以还”。是两晋宋齐之入学年龄均承于魏制。又《宋书·范泰传》:“议建国学,以泰领国子祭酒。泰上表曰……十五志学,诚有其文。若年降无几而深有志尚者,何必限以一格,而不许其进邪?”“十五志学”语出《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按《大戴礼记·保傅》“则入于小学”句卢辨注:“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太学也。”又《尚书大传》:“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十八入大学,见大节、践大义。”是十五入学与十八入学,各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