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如果说敬畏是内心的道德约束,戒尺则是党纪国法和各种规范的尺度,是法纪遵从。敬畏与戒尺,就是做人为官的德行、规矩和准绳,能体现出做人行事的操守和品行。德国哲学家康德敬畏“头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定律”,中国古先贤则笃信“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对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敬畏,就是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敬畏法纪的权威性。领导干部对待权力能否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是关乎党的执政之基的一个问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扫除“四风”,正是基于一些领导干部心无敬畏、手无戒尺,越界越轨、积于忽微。因此,敬畏之心不可无,戒尺之威不可亵,要想从行动上杜绝权力的逾矩与违规,就必须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有敬畏、知戒惧。“有所畏”,最终要落脚到“有所为”,当代共产党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艰巨而神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始终保持一股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首先要敬畏人民,有甘当人民公仆的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就无从谈起。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伟力,人民群众最可敬也最可畏,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什么事情都办不成。正因为如此,广大领导干部必须要对人民有敬畏感,永远不忘根本、不忘初衷、不忘使命。敬畏人民,就是要求领导干部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始终把群众幸福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执政活动的评价和反映,时刻准备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感恩之情,就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站稳群众立场;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才能甘当人民公仆,踏实扑下身子,了解下情、民情、社情,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好落实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

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才会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脚踏实地,量力而行,一件一件去办,一样一样去解决,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听于民,国运兴,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其次要做到敬畏权力,时刻铭记权力的神圣性。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特殊群体”,手中的权力是神圣的,但是,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剑走偏锋”,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缺乏敬畏、目无戒尺,势必使权力滑入偏轨,造成祸害。人们注意到,不少被查出的腐败分子,在最开始都具有较高的“德”与“才”,在相应的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但在长期工作的过程中,当理想信念缺失、精神追求堕落之后,违法乱纪、为所欲为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了。从敬畏权力到迷信权力金钱,从严于律己到到公然违背法纪,心无敬畏、手无戒尺,也就无法无天、无所顾忌。无数经验教训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就会导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掌权用权才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权力才不会用偏,领导岗位也就不会“高危”;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是为了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责任和使命,当作压力和动力,当作施展才干、报效国家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但是,工作上的大胆,并不等于权力上的放纵,更不等于恣意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带头冲锋陷阵,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于每一位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履行了“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带一方风气”的职责,以自我加压、奋勇争先的姿态,担负起建设国家、造福人民的重任。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真对群众负责,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

民的重托。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还要做到敬畏法纪,视法纪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心中的戒尺,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思”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党纪国法大于天,百姓利益重于山。广大党员心存敬畏,便能认识到法纪和群众的分量,牢记党的宗旨。领导干部手握戒尺,才能严守法纪之戒,丈量行为之度,不违规不逾矩。敬畏法纪,就是要尊重法制的神圣,畏惧纪律的威严;就是要明白法律至高无上,纪律不容违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谁都没有超越的特权;就是要多一些自律、自省,不断用法纪的尺子丈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这样,才能把对法纪的敬畏,内化为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表明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以制度反腐开启了新的一页,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这是我们党铁的纪律。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拒腐蚀,永不沾”。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最后还要做到敬畏组织,恪守对组织的忠诚。反腐倡廉当然要靠制度建设、外力约束、及时查处,但同时也要在组织内部注重思想建设,加强教育培养。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个人的勤奋和努力,同时组织培养和同志们的支持也不可或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牢记组织原则,恪守对组织的忠诚,认识到自己不论能力多强、职位多高,都不过是伟大组织中的“渺小”一员。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永远保持对组织的忠诚,不搞特殊、告别特权,不搞“小圈子”,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坚决抵制歪风与邪气。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难的是言行一致、台上台下一个样。只有自警自励,才能抵御包括名利财色在内的各种**,心不动、手不伸,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只有这样,才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面对**不动心,面对利益不贪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