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应该记得,伦理学中的最后一个根本性问题是良心决疑论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处在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在这样一个世界上,是否存在一个神圣的思想者,一直都受到且将永远会受到某些旁观者的怀疑,尽管出现了大量为人类一致认同的理想,但在有关人类理想的其他大量问题上,却没有达到任何普遍的共识。几乎无须把这描绘成一幅文学图景,因为人们太熟悉这些事实了。每一个人身上所发生的肉体与精神的搏斗,不同个体追求相同的却又是不可共享的物质荣耀或社会荣耀的强烈欲望,由于种族、环境、气质和哲学信念等的不同而产生相互对峙的诸种理想……全都纠缠不清,造成了一种毫无头绪的困惑。然而,哲学家(也正因为他是哲学家)又给这种混乱添上他自己独特的理想(如果他真的想成为一位怀疑论者的话,倒是会勉强满足于这种状况),并坚持认为,在所有这些个体意见之上,有一个真理体系,只要他尽力而为,他就可以揭示出这一真理体系。

我们现在就站在这位哲学家的位置上,且必须意识到该位置所表现出的全部特征。首先,我们不会是怀疑论者;我们坚持有一个有待确定的真理。但其次,我们已经洞见到这一真理不可能是一套自我宣称的法则或一种抽象的“道德理性”,而只能存在于行动之中,或者以我们实际所发现的某位思想家所坚持的意见形式表现出来。然而,不存在任何可见的具有权威性的思想家。那么,我们只需把我们自己的理想宣告为指定法则的理想就行了吗?不!因为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哲学家,我们就必须将我们自己的自发性理想、甚至是最珍贵的理想毫无偏私地投入到那些有待公正判断的大量的理想整体之中。但这样一来,作为哲学家的我们又如何在一方面找到一种检验标准,避免完全的道德怀疑论;另一方面又避免把我们自己的标准变成一种任意武断的个人性标准,使我们的信念不至于仅仅拘泥于这种武断的标准呢?

这是一种很难解决的两难困境,它也不会因为我们心灵对它的深思熟虑而变得更容易一些。哲学家的全部使命使他有责任去寻求一种公正无偏的检验标准。然而,这种检验标准必须具体体现在某个实际存在着的个人的需求之中。那么哲学家如何才能挑选出这样一个由暗含着自己同情和先入之见的行动所体现的个人呢?

某一种方法的确可以证明它自身的作用,并且作为一个历史问题而为更严肃的伦理学学派所采纳。如果人们所需求的大量事物通过检验而被证明比它们最初看起来较有序一些,如果它们给它们自己提供了相对的检验标准和尺度,那么,良心决疑论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发现,所有的善作为善都包含了一种共同的本质,那么,在任何一种善中所包含的这种本质之量就能够在善性的范围内显示出该善的等级,秩序也就很快能够厘定;因为这一本质将是所有思想家都会一致同意的那种善,也就是那位哲学家所寻求的相对客观和普遍的善。甚至于这位哲学家自己的私人性理想也要通过这些私人性理想所共享的检验标准来加以检验,并在该检验标准中找到它们正确的位置。

人们正是这样发现了各种各样的善的本质并提出以此作为伦理体系的基础。因此,两极之间执守中道;被一种特殊直觉能力所认识;使当事人感到暂时的幸福;既使他人又使他自己感到长远的幸福;增进自身的完善和尊严;不伤害他人;遵从理性或按普遍法则而行;依上帝意志而行;促进这个星球上的人类生存……如此众多的东西都是检验标准,其中每一种标准都是由某个人所坚持并以之构成一切善事物或善行为(就它们是善的而言)之本质的检验标准。

然而,人们实际所提出的任何一种检验尺度都无法让人们感到普遍满足。很显然,其中一些尺度并不普遍存在于所有情形中,譬如,不伤害任何他人的品格,或者遵循一种普遍法则的品格,就不是普遍的。因为最好的方针也常常是残酷的;许多行为只是在它们是例外的情况下才被看作善的,它们不能作为一种普遍法则的范例。另一些品格,诸如遵循上帝意志的品格,也都是无法确定的和暧昧的。还有一些情况,如生存,其结果都是无法决定的;它们往往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地方使我们陷入困境。比如说,一位印第安民族的哲学家肯定会用一种极不同于我们的方式来使用生存的标准。从总体上看,这些善性标志和尺度中最好的似乎是产生幸福的能力。但是,为了使这一检验标准不至于遭到致命的破坏,它就必须被用来掩盖无数从不以幸福为目的的行动和冲动;在寻求一种普遍原则时,我们毕竟不得不被迫趋向那个最普遍的原则。故善的本质就是满足需求。这种需求可以是对太阳底下任何东西的需要。确实,设想我们的所有需求都可以通过一种普遍的基本动因而获得解释,并不比设想所有的物理现象都遵循一个单一的规律具有更多的根据。伦理学中的基本力量大概和物理学中的基本力量一样都是多元的。各种各样的理想除了它们都是理想这一事实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的特征。对于哲学家来说,任何一个单一的抽象原则都不能用来解决任何类似于一种在科学意义上精确的和真实有用的良心决疑论问题。

正如我们所发现的那样,对伦理世界之另一个独特性的关注将进一步向我们展示出哲学家的困惑。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良心决疑论的问题几乎根本还没有人提出来过。如果道德哲学家只是在探询一种最佳的想象性的善体系的话,他的确可以轻而易举;因为所有这样的需求都是显见意义上值得尊重的,最好的想象性世界可能是这样一个世界,在该世界中,每一种需求一经产生,立刻就会得到满足。然而,这样一个世界必须具有一种完全不同于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之物理构成。它所需要的不仅是一个“多维”的空间,也是一种“多维”的时间,以便囊括这凡界俗地所有彼此互不相容的行为和经验,而到那时,这些互不相容的行为和经验都能同时进行;诸如,我们既可以大把花钱,又能成为富翁;既可度假,又能提前完成工作;既可打猎捕鱼,又不对野兽造成任何伤害;既能获得永无终结的经验,又能永葆我们心中美妙之青春;如此等等。毋庸置疑,这样一种体系,无论它会给人们带来什么,都只能是一种绝对的理想体系;假如某一哲学家能够创造出先验的宇宙,并能够提供所有的机械条件,那么,这就是那种他应该毫不犹豫地去创造的宇宙了。

但是,我们的这个世界却是按一个完全不同的模式创造出来的,而且在这个世界上,良心决疑论的问题是最具悲剧性的实践问题。在这个世界上,实际的可能要比人们所需求的一切狭小得多;而且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一种拮据,而我们只有通过实现部分理想才能克服这种拮据困境。除了把善想象为特定时空中与某种其他的想象性善相互竞争比较的东西之外,我们很难想象有别的什么善。每一种欲望的目的本身对其他欲望的目的都具有排斥性。一个人是应该抽烟喝酒,还是应该保持其正常精力?他不可能两者兼顾。他是该喜欢阿米莉亚,还是该喜欢亨里埃塔?其实这两人都不是他心中的选择。在公共事务中,他是该具有一种可爱却老迈的共和党精神,还是该具有一种质朴天真的精神?他也无法两者兼得,如此等等。所以,道德哲学家对服膺不同层次的理想之正当范围的要求,完全是实践需要的结果。一个人必须放弃理想的某一部分,但他需要了解该放弃哪一部分。这是一种悲剧性的境况,而不是他不得不处理的纯反思之谜。

我们生在一个其理想秩序已被广泛确定的社会之中,由于这一事实,我们现在对于哲学家使命的真实困难还盲目无知。如果我们服膺习惯意义上的最高理想,我们所抛弃的其他理想或者会死亡,同时也不会再纠缠我们;或者,它们起死回生并控诉我们对它们的谋杀,控诉每一个为我们对它们的充耳不闻而喝彩的人。简而言之,我们的环境并不鼓励我们成为哲学家,而只鼓励我们成为参与者。然而,只要哲学家执著于他自己的客观性理想,他就不能不考虑他所听到的任何其他理想。他对自己直觉偏好的执著必然终结于充分真理的多重性,对此他是有信心的,且这信心也是正确的。据说,诗人海涅在题为《历史中的上帝》一诗的作品复印件上,将原稿上的“Gott”(德文“上帝”)改为“Bunsen”(德文“钱袋”),将原来的那句“历史中的上帝”改成了“历史中的钱袋”。现在,即便我们对那种善良而博学的大财主不抱任何不敬,难道我们就不能有把握地说,任何一位哲学家,一旦他试图将他自己的秩序观念施清欲望咆哮的暴民——每一种欲望都在为其执著的理想而奋力争取呼吸的空间——之中,他就必定会成为——无论他的同情有多么广泛——道德世界史中的这样一个钱袋吗?正是这类最好的好人不仅必定会对许多善麻木不仁,而且也必定会对许多善表现出荒唐可笑的和与众不同的麻木。作为一名斗士、一位正在为其所感受到的各种善不至于被生活之外的东西所淹没或遗失在生活之外而赤手空拳战斗着的斗士,哲学家就像所有其他的人类一样,也处在一种自然的立场上。但是,当我们把芝诺和伊壁鸠鲁、加尔文和佩里、康德和叔本华、赫尔伯特·斯宾塞和约翰·亨利·纽曼不再当作那些具有特殊理想和片面性的勇士,而是把他们作为决定所有的人必须思考什么的校长时,一个讽刺作家还能希望有什么更稀奇古怪的主题供他练笔呢?与这些人用他们梳理整齐的体系内容来代替所有人类都在为使其重见天日而痛苦不堪呻吟不止的丰富多样的善之举动相比,帕廷顿夫人用其金雀花来阻挡北大西洋涌涨的海潮这一传说倒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奇观了。进而,如果我们把这些个体性的道德学家不再设想为纯粹的校长一类,而是把他们设想为具有一种暂时的权力、且在每一种具体的冲突情形中具有命令哪一种善该抛弃哪一种善该幸免于难的权威性的主教,那就真的是一种让人吃惊的观念了。只要一想到有某位道德学家正在行使着这种决定生死的权力,人们所有沉睡着的革命性直觉便立刻会苏醒过来。混乱无序永远比一种建立在任何哲学家闭门造车式的规则基础上的秩序要好,哪怕这位哲学家可能是其部落中最有见识的成员。不!如果哲学家想要保持其公正的评判立场,他就必须在争论中永远保持公允无偏。

这样一来,人们便会问:除了倒向怀疑主义并完全放弃成为一名哲学家的想法之外,哲学家还能做什么?

难道我们之所以还没有看到有一条供他逃避的光明大道展现在他眼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位哲学家而不是为一种特殊理想战斗的勇士么?由于人们所要求的一切事实上都是一种善,(也由于在这个可怜的世界上,所有的需求不可能都得到满足)对于道德哲学来说,难道指导性的原则必定不能在所有时间里满足我们所能提出的许多要求吗?因此,在引起最少量不满的意义上说,有利于最佳整体(the best whole)的那种行为必定是最好的行为。因此,以良心决疑论的尺度来看,这些理想必定会作为以最小代价而得以普遍流行的最高典范而名垂青史,或者,由于它们的实现而使得最少可能的其他理想成为过眼烟云。既然必定有胜利和失败,那么,哲学所祈求的胜利就是更具包容性的那种胜利,甚至在凯歌高奏的非常时刻,这种广泛的包容性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公正对待被击败的一方所钟情的那些理想,历史的过程不过是人们为寻找到越来越具有包容性的秩序而世代前仆后继奋斗不止的历史。创造某种既能实现你自己的理想又能满足异己存在之需求的方式——这是也唯有这才是人类的和平之路!沿着这条和平之路,通过一系列非常类似于科学发现的社会发现,人类社会就使自身达到了一种相对的相互平衡。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和奴隶制;私人福利和杀人的自由;司法的扭曲和专断的王权,已经慢慢地引起了人们实际的抱怨。尽管某些人的理想因每一次社会改进而更加恶化,然而,他们中更多的人却在我们文明化的社会里找到了避难所,这是他们以陈旧野蛮的方式所不能达到的。那么,迄今为止,已为哲学家制定的良心决疑论尺度,远比他所能为自己制定的良心决疑论尺度好得多。一种最彻底的实验也已证明,土地的法规和使用正是让所有聚在一起的思想者们产生最大满足的东西。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预先的假定必定总是有利于已被人们习惯认可了的那种善。所以哲学家必定是保守主义者,而且他的良心决疑论尺度的构建也必须最大限度地按照共同体的风俗习惯来进行。

然而,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哲学家,他就必须明白,在任何实际给定人类理想的平衡中,一切都不是最终的。相反,如同我们现在的法则和风俗习惯已经战胜并征服了过去的法则和风俗习惯一样,它们也将被任何新发现的秩序所推翻,这种新的秩序将平息它们仍在产生的抱怨,同时也不会激起其他更大的抱怨。“规则为人而订,而非人为规则所造。”——这句话足以使格林的《伦理学绪论》永垂不朽。虽然当一个人与已经确立的规则产生决裂并努力去实现一种超出这些规则所容许的范围之外的理想时,他总要冒很大的风险,但哲学家必须允许这种冒险,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作这种冒险——假如他不怕拿自己的生命和名声冒险一试的话。这种压力始终存在。每一种道德规则体系都压抑着无数受它约束的人和善,而在此背景下,总会存在抱怨和牢骚,人们也随时都可能对它展开自由争论。看一看私有制所掩盖的那些(道德)滥用吧!即使在今天,我们中间仍然有人无耻地声称,政府的首要作用之一便是帮助那些更机敏的公民致富。看一看如此众多的已婚和未婚的人所承受的无名的和不可名状的悲痛吧!这些悲痛恰恰是由整体看来如此仁慈的婚姻制度的专制所带来的。看一看在我们所谓的平等和工业化政体底下人们大量失去的机会吧!鼓手和店员春风得意,而大量的人则失去了连封建社会也能提供的如此众多的工作职位和荣耀。看一看我们对下等人和无家可归者的仁慈吧!这种仁慈与一直到今天都是每一个出类拔萃者的成长条件却又被剔除的那些东西是怎样相互冲突的。再看一看这到处都充满着战争和吵闹的世界吧!这一永远存在的难题又如何使这些战争和吵闹更平静一些呢?无政府主义者、虚无主义者和自由恋爱主义者,主张自由制造银币者、社会主义者和单一税制论者,自由贸易者和市民服务改革者,禁酒主义者和反活体解剖者,带有其压迫弱者之观念的激进的达尔文主义者,以及所有与之相反的保守主义的社会情感,都只是通过实际的实验来决定人们在这个世界上能以何种行为来获得并保持最大量的善的。这些实验是有待判断的,而不是先验的,但却是通过实际的发现并在这些实验所造成的结果之后来判断它们产生多少迫切的要求或满足了多少要求的。空谈封闭的办法怎么可能预期到这一范围内各种实验的结果呢?或者说,在一个有着成千上万种理想,而其中每一种理想都拥有为其战斗的特殊勇士——这些勇士以某种天生具有的天才形式而出现,他们为其理想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世界上,那些肤浅表面的理论家的判断又值几何?纯粹的哲学家只能循着各种迂回曲折的道路前行,坚信最少阻力的路线将通向更加丰富更具有包容性的(社会)安排,坚信人类将通过不断地调整方向开辟出某一条通向天国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