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生活的内在核心和习惯的自我发展,二者都与最初的价值发现同一。
然而,隐藏在表面下的永久的革命总是与统一性相距甚远。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内,革命往往导致千钧一发的转折点,引起激烈的爆发,并且像旋涡一样攥住情感不放,裹挟着它一起投入到革命的行动之中。价值发现——它给予原始基督教最深邃的力量——就是这样一种转折点,即,它发现了“爱你的邻人”所具有的独特的、重大的道德意义。
中心价值,或者一组价值,进入伦理意识,并且迅速地改变了世界和生活的观念。古老传统的对立面点燃了冲突的战火,这不只是智力的对抗。新近被唤醒的习惯的热情挑战旧有的习惯的热情,而这正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被长期认可的事物所具有的惯性往往在冲击瞬间变成一种障碍。原因是,在旧有的习惯中,真正被认识到的价值都是活生生的,而价值牺牲却永远伴随着转折发生的紧要关头。伦理学革命的过程本身就蕴含着某种本质上与之对立的东西。在对旧事物的批判过程中,以及在对神圣事物的反抗过程中,新思想不断地产生、成熟和壮大。为了获得胜利,它必须去摧毁,甚至是在它从中汲取现有规则,并在其上创建自身的地方,也必须这么做。它诞生于冲突的症候,并且这种冲突会一直延续下去,直至它获得胜利或走向屈服。
另一方面,在伦理学革命中,个人实际扮演的角色十分不同。普通人在整个进程中只是一个逐渐消失的因素。但是,价值意识的整体在人们的习惯中重新巩固,也在他们首先找到的形式和表达中重新沉淀下来。接下来,人们以此为开端,作用于更广阔的领域。这一现象在发生剧变的历史时刻得到清晰的展现。
在这里,伟大的伦理领袖的地位被凸显出来:精神上的英雄、先知、宗教创始人——理念倡导者。他们推动着整个历史的进程,也发动了大众的革命。很自然地,我们会认为,这些领袖就是新的价值形式的“发明者”,价值本身的诞生就发生在理念倡导者的头脑里。但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倡导者本人并没有发明什么东西,他只是发现者。甚至他的发现也是有前提条件的。他只能发现某种已经隐匿在大众价值情感中的东西,并努力将它们表达出来。他们通过阅读人类的心灵,发现人们新近体会到的价值,并将这些价值收集起来,移到意识的阳光底下,接着把它们提高到自己的辩护立场,并应用于演讲。
只有当时机已经成熟,只有当现存的人类习惯已经羽翼丰满,只有到了不得不通过道德需要和道德诉求来发表意见的时刻,新事物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理念倡导者本人只不过是二手的发现者。在他之前,现存的价值感,晦暗不清的、尚未成熟的意识,永恒的寻求和探索,都不断向前发展着。而且,倡导者发现的东西也总是只有在这样的发展深度上才能焕发出生命和能量。
这是他之所以能够得到普通大众响应的秘密,这也构成了理念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像波浪那样,在前进的过程中逐渐变弱,而是像野火一样,被一个小火星点燃,就会急速蔓延,并在前进的过程中越来越壮大。力量并不在于小火星本身,而在于散布在周围的易燃物。理念在被有意识的思考发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的生命只是在等待思想为其提供形式,就像液态的晶体等待结晶一样。同样,感知在这里也是蹇行于后,然而它唤醒了沉睡中的理念的生命,并且使其呈现出可见的结构。
但即使是这样,沉睡中的生命既不是完全没有意识,也不是完全有意识。当它在倡导者理念的召唤下走入光明时,不仅它的内容好像突然一下子就在那儿了——像是成熟了的水果,而且每个人似乎早已经知道它,认识它,并且相信自己内心中最隐秘的本质已经在它那里被表达出来了。这就是在更大范围里的、真正的柏拉图主义思想。但是,理念倡导者只是普通大众思想的助产士,在对新理念的习惯产生的关键时刻,促使新理念——它在诞生之前就已经是活生生的——的诞生。
每个时代内部都孕育着理念的种子。新的价值意识总是处在成熟的过程中。但是诞生的基础并不总是为理念倡导者准备好了,并且,当某一理念的基础准备就绪时,倡导者也并不总是在旁边。我们今天可能正处在某些尚看不清楚的价值新生的症候之中,这些价值完全不同于目前已被接受的或被传授的价值。从道德上说,没有哪个时代能够完全理解自己。
当然,相反的现象也会出现:理念倡导者没有被人们理解,或者他提出观点的时机不利,或者由于自己所说的真理逐渐被孤立而最终归于销声匿迹。他没有反驳,承认我们所说的一切。他无法证明规律,他的思想既缺乏生命力也缺乏影响力。但是,这只是针对他而言是这样的,并不是指普通大众。人类的心灵并没有对之做出回应,因为理念并不是从人类的心灵中生发出来的。也许将来某一天时机会成熟,但是启示者本人恐怕等不到新理念诞生的那一天。那些思想超前于自己所寄身时代的人,早在时机来临之前就已逝去。
没有什么东西比普通大众与理念倡导者之间的关系更有利于对价值本质的关注。当预言者被孤立,或者没有人对他做出回应时,我们就很有理由这样问:他所宣传的不就是纯粹的想法或独个儿的幻想吗?但是,当火星发展成熊熊烈焰时,当理念唤醒了无数人并回到他们中间时,当理念通过预言者的言论被解放出来时,我们就不能问上面那样的问题了。而与之相反的问题却不得不问:为什么那些出于同样的需要的人,只是心中怀着同样的向往,秘密地、下意识地抓住同样的理念——这些理念在他们心中似乎已经被预示并等待释放?为什么普通大众的思潮没有被分割成像他们的脑袋那么多的理念呢?如果回答说,时间、斗争、伦理学境遇等社会形式全都是一样的,这肯定不充分。那么为什么人们不各走各的路呢?为什么人们在解决同一意识问题时不去寻找不同的解决办法呢?是什么迫使所有人继续追问下去并且一致转向同一价值?
答案只有一个:所有人——由于有着相同的需要和向往——必须将他们的目光落在同一价值上,由于考虑到既定环境的限制,他们无法自由地依据自己的意愿去想象不同的善与恶的标准。他们面对的与问题符合的标准只有一个,也只有这个标准使回答能够被理解。这也是寻求决定的法庭,没有人能取代它。
但是,这就意味着,在他们心中,价值事实上已经是某种存在,独立于所有的想象和渴望。也就是说,对这些价值的意识并不决定价值,而是价值决定价值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