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1982)(节选)
《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1982)(节选)
结论: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
为使正义成为第一美德,我们就必须对某些东西有真实的把握。我们必定是以某种特殊方式与人类环境相联系着的特殊创造物。我们必定与我们的环境保持着某种距离,无论是作为康德式的超验主体,还是作为罗尔斯式的根本没有约束的占有主体。在这两方面,我们都必须把我们自己看作是独立的,即独立于我们在任何时刻所可能具有的利益和依附联系之外。我们永远不会通过我们的目的来认同这些利益和依附联系,却又总能对它们洞若观火,从容评价,甚或可随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