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哲学家(无论是英美传统还是欧陆传统)而言,底线道德不过是进一步工作的一种邀请。道德哲学通常被认为具有双重志向,一是着意于为底线主义提供一个基础,二是着意于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一个更为广大的结构。但我设想道德哲学的目标是对我们应当如何行事与我们应当如何生活的一个单一的、或多或少是全面的解释,且这一解释能够被用作为对特殊社会和文化之更为情境化建构的一种批判标准。寻求单一性在西方哲学中可能是武断的,但在此则特别是被道德底线明显的单一性所激发,或至少是被在诸如“真理”和“正义”的底线主义价值上达成普遍一致的事实所激发。如果我们就此(底线)达成了一致——看起来并不难,那么,为什么不去寻求一个更大的甚至更难的一致呢?

三十多年前,一群美国画家,同时也是绘画理论家,力倡某种他们所谓“抽象艺术”(Minimal Art)的东西。[6]这几个大写的字[7]来自于他们在倡导一种“客观的、非表现性的”的艺术形式时的宣言。我不敢肯定那几个字在用于绘画时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是它们的确恰如其分地抓住了道德底线主义的一个观点。在用于道德规则时,它们的意涵就是,规则并不服务于任何特殊利益,并不表现任何特殊文化,而是将每个人的行为都规范在一种普遍有益、完全正确的方式之中。规则并不携带任何个人或社会的签名。(我不知道抽象艺术是否有签名。)尽管规则可能是由这个人或那个人以特殊的强力所教授的,但是规则不属于个人。尽管规则初次起作用一定是在某个特殊的时空中,但是这与其起源的任何迹象无所关涉。这是标准的道德底线主义的哲学观点:它是每个人的道德,因为不是某个特殊的人的道德;在此,主观利益和文化表现得以避免或是被清除。而且,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理解这种道德,我们就应当能够建构一种完全客观的、非表现性的法典——一种道德的世界语。

但是这一希望是错误的,因为底线主义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非表现性的。让我再次重申,底线主义是特殊主义的,是注重地域性的,是与在特殊时空的此时此地所创造出来的充量道德(maximal moralities)紧密相关的。因是之故,当我们看到布拉格的游行者时,我们一开始并不是(或者从来就不是)在赞成某种关于“真理”和“正义”的抽象命题。毋宁说是,我们认清那种场合;我们以想象的方式加入游行;我们的赞成并非独立的、猜度性的,而是共鸣性的。我们也不想被欺骗;我们也记得——或者说我们也已经听说了——关于独裁和压迫的故事。我们明白捷克标语的要点,但是,对于“真理”和“正义”,我们还有自己加上去的其他意义;我们允许它们在我们自身文化之内充分地发挥其表现力。所以,当我们在精神上与布拉格的男男女女们一道游行时,其实我们有着我们自己的队列。(这一点在这个例子中似乎不太明显,既然布拉格在文化上与我们比较接近。设想一下在仰光或北京为了“真理”和“正义”而游行的队伍。)

我们出于共鸣而与那些处于不幸之中的人们——不管他们是谁——一道游行,然而,我们却是走在自己的队列之中。这个二元性隐喻抓住了我们的道德实质。我们不应试图摆脱这种二元性,因为其契合于——我倾向于称之为——任一人类社会的必然特征:就其是人类的而言,是普遍的;就其是社会而言,是特殊的。正如我已指出的,哲学家们常常想让那个形容词[8]主宰那个名词[9],但是这种努力在任何特殊社会都难以维持,除非采取强制和一律化的手段,而这就要付出所有人都将承认是无法承担的高昂代价。在这种承认中,既包含着对底线主义的辩护,又包含着对充量主义的辩护;既包含着对浅层道德的辩护,又包含着对深层道德的辩护;既包含着对普遍道德的辩护,也包含着对相对主义道德的辩护。其所倡议的是,在某一特殊地域,也就是说,在自家的地方,在自己的家或家园,对生活价值的一种普遍理解。社会必定是特殊的,就其总是具有特殊的成员和特殊的记忆而言,而且,成员的记忆并非只是他们自己的记忆,更是他们共同生活的记忆。相比之下,人类就只有成员而没有记忆,于是也就没有历史,没有文化,没有习俗性的实践,没有熟识的生活方式,没有节日,没有对社会美善的共同理解。当然这些东西是为人类所拥有,但人类拥有这些东西的方式却不是单一的。与此同时,所有不同社会的成员毕竟都还是人,他们都还能够相互承认不同的生活方式,都还能够相互回应求助的呼声,都还能够相互学习,都还能够相互走进对方的游行队列中。

那为什么这还不够呢?想一想以色列人从埃及的逃离(the Exodus),希腊人从幼发拉底到黑海的大撤退(the Anabasis),穆罕默德从麦加到麦地那的逃亡(Hegira),英国清教徒(the Pilgrims)的横越大西洋,布尔人的艰苦跋涉(the Boer trek),中国共产主义者的游行长队,布拉格的示威者:所有这些都必须要并入一个宏大的游行队列中吗?并入不会给予我们任何东西,因为任何这种游行的主要价值只存在于游行者的特殊经验之中。他们可以相互加入,但只能是暂时性的;而且也没有理由认定他们都朝向同一方向。宣称他们必须朝向同一方向,且善良的(或意识形态上正确的)人们能够朝之行进的只有一个方向,按照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在《不能承受的存有之轻》[10](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中所说,是左派媚俗(kitsch)的一个典型例证。[11]这种做法也是哲学之傲慢的一个典型例证。但是,它与我们的道德经验并不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