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例性的正义,正义不可能完成隐含在具体情境中的探索,但是爱能做到这一点。人们决不应该说,正义的作用结束之处,就是爱的作用开始之处。因为,爱表明了具体情境中正当的东西。最虚假的莫过于对人这么说:既然我爱你你也爱我,那么我就不需要从你那儿得到正义[4],因为爱排除了对正义的需要。那些想要逃避与正义相关联的责任的人就使用这种说法。那些专制的统治者对其臣民就是这么说的,那些专制的父母对其子女也是这么说的。即使他们不这么说,他们也是这么做的。这是一种企图逃避正义所要求的责任和自我限制的更狡猾的方法。通常,被认为超越了正义的爱,不过是一种取代敌意的情感迸发的自我放弃的情感迸发。
因此这么说是不真实的:爱给出了正义不可能给予的东西;爱趋向了超出正义要求的自我放弃。有许多的自我放弃是比例性正义的要求,例如为自己的生存所依赖的事业而死。但也有另外种种不为比例性正义所要求的自我放弃。它们是爱所要求的。然而,如果它们是爱所要求的,那么它们就是创造性正义所要求的。因为正义中的创造性因素就是爱。
在这方面,爱与正义的关系,同启示与理性的关系是一样的。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类比。它植根于启示与爱这两者的性质中。这两者都超越了理性准则却不破坏它,两者都具有一种“入神的成分”。在其某些表现中,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3章中所表达的,爱可以被称为忘我入神之中的正义,正如启示可以称为忘我入神之中的理性一样。当保罗从圣灵引出启示的体验和爱的作用时,这一点也得到了他的肯定。而且,正如启示在认识性理性决定的领域内没有给出另外的信息一样,爱在实践性理性决定的领域内也没有驱向另外的行动。两者都赋予了理性以另一个维度,启示赋予了认识理性以另一个维度,爱赋予了实践理性以另一个维度。两者都没有否定自己赋予其以深度之维的东西,即理性。正如启示并未与认识理性的结构冲突(否则启示不可能被接受),爱也没有与正义矛盾(否则它不可能得以实现)。这种考虑指向了某种我们必须在最后一章讨论的东西,即道德行为的整个领域对精神力量呈现的依赖。
在人格交往中正义与爱的关系,可以通过创造性正义的三个功能,即听取、给予和宽恕,得到适当的描述。在这三个功能中,爱所做的并不比正义要求的更多,但在每一个功能中,爱都认识到正义的要求。为了弄清人与人的交往中什么是正当的东西,听取是爱的首要任务。没有相互间的听取,就不可能有人际关系,尤其不可能有亲密的人际关系,根据比例性的正义,责备、反应、辩护都可以是正当的。但是,如果有了更多的相互间的听取,也许它们就会成为不正当的了。可以说,一切事物和一切人,都在用或大或小的声音呼唤我们。他(它)们在要我们去听取,要我们去理解他们的内在要求,即他们存在的正义。他们从我们这里要求的是正义。但我们只有通过愿意去听取的爱,才能把正义给予他们。
在努力了解他人身上的东西时,爱绝不是无理性的。它利用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去深入他人的动机与抑制的黑暗隐秘之处。例如,它利用了深层心理学提供的工具,这些工具提供了发现一个人的内在要求的意想不到的可能性。通过它,我们已了解到,人类的种种表达,可能意指与其看来意指或本来意指的东西大不相同的东西。这些表达方式看来是进攻性的,但所表达的却也许是被羞怯所抑制的爱。那些表达方式看来是甜蜜而柔顺的,但实际上却是敌意的征兆。本意很好但说得不恰当的话,会在反应中造成完全的不公正。愿去听取的爱,是人际交往中通向正义的第一步。在与有生命的自然和一般的自然的交往中,它也是有作用的。但是,如果我们试图追究人类对自然的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就会打开一个巨大的新的探索领域,它对我们目前的任务来说是太大了,对存在论的分析来说,需要涉及艺术和诗歌的方面也太多了。
在人格交往中,创造性正义的第二个功能是给予。要求我们这里得到某种东西这属于我们遇到的每一个人的权利,那某种东西,至少是,即便在最不具人格性的关系中,他人也要被承认为一个人。但是这种最低限度的给予,却趋向于最高限度的给予——包括可能服务于起重新结合作用的爱的目标,那么,它就表达了创造性正义。显然,在这种标准之下,它也可以意指抵抗、抑制和剥夺的要求。在此,心理学的智慧又一次可以有助于完成看起来是与给予的爱相反的事。创造性的正义包括这种可能性,即牺牲生存中的他人,虽然不是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中的他人。[5]
正义与爱在其中相统一的第三种,也是最有悖论性的一种形式,是宽恕。两者的统一性,可以用保罗的这一术语来说明:因恩典称义。“称义”在字面上的意思是使人成为正义,在保罗和路德的学说的背景中,它意味着将不义的人作为义人接受下来。看起来没有什么比这个学说同正义观念更矛盾的了,宣布这个学说的每一个人,都被指控为在助长非正义和非道德。宣布不义的人为正义,这看来是完全不正当的。但是,这恰恰是基督教传讲中一直被称为福音的事情。而且,这恰恰是正义之完成。因为,这是使因罪过而疏离的人们重新结合的惟一途径。
没有调和或和好,便没有重新结合。宽恕的爱,是完成每一个存在物的内在要求,即被重新接受进它所属的整体的要求的惟一途径。创造性的正义要求接受这种要求,要求接受根据比例性正义是不能接受的人。在接受他进入宽恕的统一体之中时,爱既揭示了人方面被承认的对正义的背离及其所隐含的种种结果,又揭示了内在于人之中的要通过重新结合而被宣称为义并造成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