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励西方民主产生并确定其形式的多种影响中,很难确定哪一种影响最重要。在研究这一时期的学者看来,任何一项对这些影响的考察似乎都是不完整的。人们只希望能命中最显著的影响。

我们已经或多或少地改变了自己对希腊民主制的看法,而对希腊人争取独立的斗争所表示的同情充斥着我们浪漫的、理想化的历史。我们现在比以前更加明白,要理解处在一连串僭主或强盗轮番掌权这样一种政治背景下的人对民主的感情有多么困难。尤其是在雅典,妇女和奴隶的遭遇根本不予考虑。持有武器的男子才有投票权,这个范围虽然已经是最大的了,但仍旧是有限的。一部分人是自由民,其他人是奴隶,而希腊人对这种不协调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如果希腊人的哲学家的教导确实曾经唤醒过他们的特权阶级意识,那么在此之前还有很长一个时期。因为希腊独立和自由的暴风骤雨般的实验,城邦国家的统治,并没有提供充分的凝聚力使之能在城邦之间的妒忌和斗争,以及城邦内部党派之间的纷争中生存下来。但不管怎么说,它所表现的经验、悲哀和剧变确实呈现出一种与东方专制主义对立的民主理想,一个令人无法完全遗忘的美梦。此外,这个美梦后来在柏拉图的不朽之作《理想国》中得到表述,而它已成为此后2500年来一切乌托邦的标准和范型。

无论《理想国》有多少社会主义的性质,——柏拉图是一名贵族,如果当时有贵族的话——其主导思想仍是每一个人对国家所具有的价值,以及把个人自由交付给共同利益。这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始于阿那克萨戈拉,继而由普罗泰戈拉给予强调,而在苏格拉底那里获得实践基础的那种个人主义的顶峰。柏拉图非常厌恶当时的民主制,因为这种民主制只是产生民众暴乱和政治欺诈的肥沃土壤,苏格拉底受审尤其证明了这一点。但这种厌恶感非常奇怪地推动着柏拉图去构思一种理想的新的社会秩序。斯多葛学派追随柏拉图继续坚持个人的主权和平等权利,斯多葛学派后来的信徒把保存着早期罗马民众主权的理想残片收集起来,将它们写入罗马典章作为西方政府的法律基础。他们的主导观念就是人的精神尊严、人对其环境所具有的至上性,既适用于奴隶也适用于自由人。基督教来了,把关心弱小社会成员的学说纳入了宗教。哥特人的入侵——威胁着要彻底摧毁已有的社会秩序——给个人权利和对自由的强烈热爱增添了新的解释。凡此种种都成了为实现民主制而进行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