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上面所提到的那些条件仅仅是形式的。它们排除了某种与形式要求不相符的规则。但道德规则也应有某种内容。对这些规则的遵守应是同样也是为每个人的善的。特拉西马库斯认为,正义有利于强者,如果说这对他那个时代的社会来说是确实的话,那么,从道德观点来看,这也是对其法律制度的指控。这表明,在这些社会里,以道德命名的东西只是一套以牺牲大众为代价而使统治阶级富有的规则和法律。但不管这些规则多么符合形式标准,也因其不公正而成为错误的。因为在这种给定的初始社会条件下,在法律面前的形式平等可能有利于某些群体,而使其他群体受到剥削。

有一个明显的方面,在此方面,规则可能是同样有利于每一个人的善的,假如它推进了共同的善的话。我得到提拔且我的薪水也随之而得到提高,这对我有利。且这也对我的妻子、我的家庭、也可能对其他一些人有利,但它对我的同事不利,他本来希望得到提拔的,现在却被排除在外。若结果他的名声受到损害,这甚至可能就是损害他的根源所在。如果采煤工的工资得以提高,对采煤工有利。这有利于他们的共同的善。另一方面,如果生产提高了,且随之每个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那确实对每个人都有利。如果能产生这类结果的话,“更勤奋地工作”这一规则就是有利于所有人的善的。

有利于每个人共同善的规则,如果真的有,也微乎其微。但规则可以同样地有利于每个人的利益,即使遵守这一规则的结果在我们所解释的意义上并不利于人们的共同善。诸如,“你不应杀人”,“你不应残忍”,“你不应撒谎”这类原则,在某种其他意义上,明显是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善的。这种意义是什么?如果从道德观点来看这些规则,这一意义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一种独立的、无偏见的、公道的、客观的、冷静而又无私的旁观者的观点。采取这样一种上帝之眼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都应遵守“你不应杀人”这一规则,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利益。从道德观点来看,很明显,如果同等地允许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假设这不会从反面影响他人的利益,则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利益。如果我杀死某人以追求我的利益,也将会干涉他的利益。

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说,道德中包含着这样一种上帝之眼的观点。最基本的教导是以这种观点为基础的。这条所谓黄金律可概括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教给孩子们道德观点时,总力图使他们学会设身处地,我们会对他们说:“如果那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样?”“不要作恶”这一最易于接受的道德原则,只不过是阐明,这种禁止的最一般形式。因为作恶是行善的对立面。行善就是对另一个人行善。如果他遵循(自利的)理由行事,他就会只为自己。作恶就是对另一个人做与对待自己的理由相反的事。损害另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了他不喜欢的事,这些都是这种行为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杀人、残忍、制造痛苦、致人残废、刑讯逼供、欺骗、诈骗、强奸、通奸都是这类行为的例子。它们都违背了“可逆性”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我们能讨论的行为中应是对每一个人必须是可接受的那种条件,不管他在它“给予”的一端,还是在它被“接受”的一端。

重要的是要了解同样有利于每个人的善之条件所确立的是什么。首先,任何行不可逆行为的人都是在做错事。这与他是否知道它是错的无关,也与其群体道德是否承认无关。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错的”,与个人或社会的承认无关,也与它所应有的结果无关,此外,这类行为的每一单独的行动都是错的。我们不需要考虑行这种行为的群体或整个人类,而只需考虑每个单一的事件。因此,我们可以说所有不可逆的反推行为在道德上都是错的;因而任何行这种行为的人都在明知故犯地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我们不需要考虑这类行为是否会产生有害的结果,是否为人类群体的道德所禁止,是否他自己认为它是错的。

可逆性原则不仅仅对道德行为者施加了某些禁令,而且也施加了某些肯定的命令。例如,当一个人处境困难,而我们又可以帮助他却又袖手旁观,这时候,我们的做法就是错误的。所谓厚道者的故事指明了这一点。上述黄金律的肯定性表达也更普遍地表明了同样的意思:“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明显知道别人处在困难之中,而我们却在可以帮助他们时袖手旁观,不仅不值得赞赏,而且是错误的。然而这一结论不是从下面的观点推出的:即不提高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善,或不提高世界上最大量的善是错的。义务论者和功利论者同样都犯了一个错误,认为做最优化的行为是我们的道德责任之一或惟一的道德责任。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了。我们没有这样的义务,根据这一义务,在世界上创造最可能大的善,以施善于他人,或我们自己,或他人和我们自己的明智结合。我们总是应做最优化的行为,或者说,在我们无需履行任何更严格的义务时,应做最优化的行为,这一观点会产生荒唐的结论:无论我们什么时候休息,我们都是在做错事,因为在此场合下,我们总有机会去做比休息能够产生更大善的事情。与单纯的享乐相比,解除痛苦总是较大的善。然而,人们再清楚不过的是,一位工人,在劳累了一天后,穿上他的拖鞋,听着无线电收音机,他没做任何他不应做的事,没有忽视他的任何义务。人们可以完全正确地指出:有些事情他可以做,这些事情与躺在炉边休息相比,能为世界创造更多的善,甚至也能为他自己创造更大的善,即使人们可以这么说,他也无可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