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从群众最期盼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安全、环境等民生领域改起,以回应人民的期待。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提高,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公平正义感增强,改革成果更多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6.1.1 新时代改革目标升华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民生领域在新时代的最重要的三个关键概念,简称“民生三感”。“民生三感”的提出始终是与新时代改革这一主题紧密相连的,它经历了从“获得感”这一单个概念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列提出的过程,这种民生感受的概念提出的演进和扩展过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做出了更加全面和精准的回应,对新时代改革的目的和归宿有了更深刻和明确的认识,是新时代改革目的的进一步升华。

获得感凸显改革成果的普惠性和切实性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总书记首次提出“获得感”这一民生领域的关键词。2016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2016年4月在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

就字面含义来讲,“获得感”是对“获得”的主观感受,它是建立在“客观获得”基础之上的,对“客观获得”的主观感觉,是人们对所期许的有价值的东西(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成功获得后的一种心理满足感、愉悦感。

获得感的提出,凸显了改革成果的普惠性和切实性。首先,改革的成果是普惠的,其所带来的丰厚成果的受益者是广大人民,而不是政府官员、个别特权阶层或小集团,即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具体的,是你,是我,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可以共同平等地无差别地享受改革的成果。其次,改革成果的获得是真切的、实在的,主要强调改革要取得丰厚的物质成果或财富,改革要为民生的改善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方面体现在改革方案要有高度的含金量,改革方案在设计和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其所能产生的物质成果是否丰厚,是否是响当当的、为群众所支持的、可实现的;光有含金量高的方案还不够,一定保证其能够被强有力地执行下去,不能只是口头嚷嚷,不作为,还要一级一级地推行下去,一路披荆斩棘,排除万难,最终取得丰硕的物质成果。另一方面体现在获得感是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个人的物质财富在不断增加,享有的实惠多了,钱袋子鼓起来了,购买力提高了,不该花的冤枉钱不用花了。

改革实现获得感,既要物质增量,又要精神提质

获得感来源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成功获得。物质层面的获得主要表现为赚取金钱、购买商品和享有服务的数量。在民生领域,物质层面的获得感主要体现为收入的增长,拥有住房数量和面积的增加,教育教学条件和硬件设施的完善,医院数量、医生数量、所提供的病人床位数量、先进的医疗器械和可以免费或低价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的数量的增长,养老金数量、养老设施等的增长,等等。民生领域物质层面的获得感易于量化,可被较为准确地测量,是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获得感可以具体化为可衡量的一系列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指标,如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财产和收入的多少、教育支出比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养老金数额、就业率等。精神层面的获得主要表现为享有服务的态度和质量、所置身的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所传承和尊崇的文化与价值、社会的道德风尚、所能实现的政治权利,等等。人们不仅要过得富裕,还要有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有时候,人们受到尊重、生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更平等,更有道德,更有地位和权利,比拥有更多金钱更重要。例如,有学者认为,获得感以人民政治权利的实现为保障。政治地位显著提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实现和保障,实现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是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

物质层面的获得感是直接的、现实的、短暂的;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则相对间接、深刻而长远。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改革的重点并不在于短期内给老百姓分钱,更艰难更重要的改革是改变服务态度和质量,完善制度,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提升全社会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升人民的政治地位,实现民主权利,等等。

获得感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获得感不仅是对于“绝对获得”的感觉,还由“相对获得感”所决定:发展不均衡、改革红利分配不公、弱势群体不断被边缘化所导致的“失去感”“失落感”以及“相对剥夺感”,会极大地降低甚至消解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获得感的强度与个人的付出是相关的,一个人不能不付出,却指望从他人和社会无偿地获得回报,或获得与自己付出明显不相称的巨大回报。当然,具体到当下的民生领域,之所以要通过改革来提升人民获得感,主要是针对大多数人付出太多而获得太少的状况,强调要通过改革使人民得到更多的回报和实惠,共享改革的成果。

从“获得感”到“民生三感”,改革目标再升华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获得感”的基础上,将民生感受加上了“幸福感、安全感”,构成“民生三感”,这扩展和深化了“获得感”的物质和精神意涵。

幸福感是人们对自我生存质量的一种情感体验、心理认知和综合评价,可以是满意、放松、喜悦、惬意、自信等积极情绪和态度的混合。当人们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会产生幸福感,工作轻松、生活体面、人际关系温暖和谐、享有尊严与自豪等都会增强人们的幸福感。

幸福感是政府进行改革、处理社会问题的风向标。幸福感越高,群众对政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就越高;幸福感降低,人们就会逐渐对政府失去信任和信心,获得感也会降低。

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三个方面:个人的经济收入、身心健康和社会关系状况。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仍然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时,收入作为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衣食住)的第一要件,是幸福感产生的重要源泉,这是毋庸置疑的基本事实。身心健康状况良好的个体拥有较强的幸福感。社会学的社会关系决定论认为社会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人们减轻生活压力,主张人们的幸福感产生于丰富的社会关系。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是指不同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个体、群体、组织)的社会结合,具体分为人际关系、社团参与两个层面。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丰富、社团参与广泛的个体,与社会的结合越紧密。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提升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当然,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分别独立地影响人们的幸福感的,有些时候,三个因素是交互影响的,并且共同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为了提升民生领域的幸福感,一定要注意改革方案间的关联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采取配套的改革举措。

安全感是渴望稳定、希望能够有效应对外界风险和变化的心理需求。安全感意味着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未来行为具有稳定的较为准确的判断,对未来状况和社会发展形势具有稳定的良好的预期,人们不必担心未来自己的利益会受损,状况会变糟,社会局势会变得动**。安全感主要体现为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拥有基本的质量保障,生活和工作没有后顾之忧,财产能够受到有效保护,社会秩序井然,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维护,国家不受外敌入侵,人民免受战乱之苦。安全感主要表现为确定感和可控感。安全感以获得感为基础,只有在上述这些方面切实让人民群众具有了获得感,才会放心、踏实地享受生活,安全感增强,进而转化为推动社会改革进步的强大动力。

“民生三感”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获得感更注重物质上的满足,是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强,又会成为改革的动力,进而促进获得感的提升。“民生三感”的提出,使改革的目的和标准不再停留在物质层次的温饱与小康,而更加注重真切回应人民群众在精神层面的强烈诉求,是新时代民生目标的升华。

6.1.2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改革成效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出使改革成效评价的标准更加具体,有了更加本质性的规定。改革是否成功,成效如何,要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是首要的,优于任何其他标准,因为它就是改革的目的和归宿,也是改革的突破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措施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列出了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单: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这个成绩单是就国家总体而言的,它涵盖了民生的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多数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钱袋子鼓起来了,购物支付更方便了;有了高铁,外出旅游不再为难了;出门几步有绿地(公园),环境更优美了;医疗保险统筹报销的比例高了,个人的负担减轻了;养老金连年增加,居家养老更有保障了……但也有人觉得变化不是那么大,依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现实,一系列新老民生问题仍在许多领域困扰着老百姓,阻碍“民生三感”的提升。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不充分、不稳定,劳动权益缺少保障,就会有后顾之忧,即使有钱也不敢花;辛辛苦苦赚了钱,而收入的增长速度却可能跟不上物价上涨、房价上涨、抚养成本上涨的速度;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依然存在;未富而先老,孤独终老,老人得病而不得治,失能而不被养,子欲养而力不能及,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之中;部分地区学生被大量作业、各种补习班夺去了放松和玩乐的时间,束缚了充满好奇和批判的思维,压抑了活跃而多样的个性,教师被只认教学量、文章发表数量、主持课题的数量和金额、所带学生斩获各类奖项的数量等绩效和职称评定体系所捆绑;孩子们可能还会受到劣质奶粉、不合格疫苗及各种添加剂和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衣物、玩具的伤害……长此以往,获得感何在?幸福感何在?安全感何在?

新时代,我们的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是检验改革成败的终极标准,要消除上述有损“民生三感”的不良现象,不能依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风暴式”的短期形式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改革措施,而是要从导致这些问题的物质、制度、精神根源入手,做长远的、务实的、彻底的改革,通过改革,夯实物质基础、筑牢制度堡垒、赋予精神内涵。

专栏6-1 浙江金华金东区:审批效能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落实“放管服”,浙江省推出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先后出台了“承诺制”和“标准地”制度。金华市金东区积极行动,实行“标准地+承诺制”,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这一重点,探索出新路。在不突破现行法律的情况下“高速审批”,仅需13个工作日,只要跑一次,实现了企业项目从发改立项到下发施工许可证。

大幅缩短时间。浙江好易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产品建设项目,实现了当年拿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而同样的项目,以前从拿地到最后开工建设至少要三四个月,且手续烦琐,项目负责人跑得精疲力竭。

重构流程、全面容缺与全程代办。对企业投资者而言,投资项目审批是一个煎熬的过程。传统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按照原有的审批流程,企业项目招商准入通过后,要进行土地招拍挂、企业摘牌,摘牌公示、缴清土地出让金,开展总平图、施工图设计等;然后经发改部门立项(备案)后,开始总平图审查、施工图审查、环评审查等审批手续,中介环节需要53天,政府部门审批需要30天。也就是说,从发改立项备案到施工许可,即使一路顺利,也要83天。实际时间往往更长,平均达到200天左右。而金东进行“审”“批”分离流程再造后,以部门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代替审查,在项目未正式进入审批流程前,部门服务指导总平图、施工图、环评报告书编制,使之与土地招拍挂、企业摘牌等程序同步进行,企业拿地后,项目正式进入审批流程,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各类审批手续。金东区在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过程中,提出了“重构流程、全面容缺、全程代办”的基本思路,通过“标准地”让部门审批服务“提前跑”,通过“承诺制”变部门审批“接力跑”为“同时跑”,通过全程“代办制”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从根本上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且无须企业再跑。

从管理到服务。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推动了政府部门从“衙门”思维向“店小二”思维转变。这项工作始终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的理念,从原先“企业跑”“部门多张脸”到现在真正“政府跑”“部门一张脸”,从原先的重审批到现在重服务、重监管,从原先的重事中服务到现在往事前事后延伸,实际上是强化了政府的服务职能,突出其“公共”角色,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去,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原来需要跑39次窗口,现在可减少到跑1次甚至不用跑,并且减少重复提交资料40余项。金东区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始终未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限,而是在“常规”与“惯例”中探索创新优化,在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监管,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违法风险,降低了改革的成本。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财政投入增加甚微,而企业制度**易成本大大降低,在企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上发力,走出了一条企业省事、政府可操作、面上可推广的高速审批新路,突出了政府的“公共”和“服务”角色,大大提升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资料来源:《浙江金华金东区:审批效能提升这样实现》,http://socieiv-people.com/GB/2018/0613/4239.html?from=singlemessage,201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