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灵活稳定的劳动力市场模式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灵活流动的劳动力雇佣制度、全面慷慨的社会福利体系、积极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被称为“金三角”模式(golden triangle)(见图12-1)。[1]这三部分相互衔接、互相支撑。雇主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灵活地聘用和解雇雇员,决定劳动时间和工资待遇,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失业,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系统获得一定的津贴,保证正常生活;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会为劳动者求职或者换岗提供帮助,及时提供各种各样求职指导与培训,提升能力,帮助求职者尽快找到工作,重返职场或找到更好的发展平台。

图12-1 丹麦劳动力市场灵活稳定的“金三角”模式

另有一些研究者将上述组成部分中灵活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分解为两部分,一是高水平的数量灵活性,即工人可以在不同岗位间流动,或进出劳动力市场的频率高;二是低水平的就业保护,即雇主可以相对容易或低成本地解雇工人。[2][3]

本章采用大多数文献提及的“金三角”构成成分,即灵活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全面慷慨的社会福利体系和积极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对丹麦的灵活稳定模式进行介绍。

一、灵活流动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的流动性。灵活稳定模式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就业稳定优先于工作稳定。在丹麦,劳动者要开始或结束一段劳动关系比较容易、手续简单,工人在不同的岗位间进行调整的频率很高,丹麦认可甚至鼓励求职者自由选择更能发挥能力或者获得更高回报的工作,跳槽、换岗、跨行业没有门槛限制,津贴福利也不会受到影响,因此,雇员不用担心因为换工作导致利益受损,求职者也不会有“一岗定终身”的职业发展顾虑,能够大胆尝试不同的工作岗位,减少了求职者选择职业时的犹豫期。据统计,丹麦每年有27%~30%的劳动者换工作,一个丹麦人职业生涯中平均有5~6份工作,是欧盟国家中工作流动性最高的国家。同样,雇主聘用或结束劳动关系时,手续和流程也比较明确、易于执行,解雇成本很低,公司不用担心未来减员的压力,可以只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或社会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增加员工,这保证了市场上有大量的岗位供应,给劳动者创造了很多的就业机会。丹麦每年新产生大约三十万就业岗位,也有大约三十万的就业岗位被裁掉。

当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大带来较多就业机会时,人们就会降低对工作稳定性的要求。在欧洲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基金会2015年开展的第六次欧洲工作条件调查中,当被问到“如果放弃现在的工作,你能很容易地找到相同工资水平的工作吗”,欧盟国家回答“是的”平均比例是37%,丹麦人给出肯定回答的比例是53%,在整个被调研国家中比例最高,说明丹麦人的就业安全感较高,即使短期辞职或者失业,工人也相信自己能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岗位,事实也确实如此。

丹麦的长期失业率一直比较低,近来国民对经济复苏的预期也对失业率的降低产生了影响。从图12-2中可以看出,丹麦长期失业率最近几年一直比较低且稳定,2015年第三季度的长期失业率在欧盟国家中排名第三低(前两名是芬兰和瑞典)。劳动参与率的预期也进一步增加。

图12-2 欧盟、欧元区及丹麦历年长期失业率的趋势

注:长期失业此处指失业持续时间为12个月及以上,长期失业率指年龄15~74岁的劳动力群体长期失业的人数占同龄从事经济活动人口数的百分比。失业持续时间是指失业者寻找工作的持续时间,或者自上一份工作结束以来的时间(如果这段时间短于寻找工作的持续时间)。

数据来源:Eurostat。

为了更好地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竞争挑战,保持劳动力市场能够良性运转,丹麦不断完善升级劳动力市场模式,制定并实施了灵活稳定2.0政策,主要具有三个特点[4],分别为:动态流动(mobility),即市场允许和鼓励人们自由求职,没有障碍;富有活力(dynamics),即在劳动力市场上,人们能够不断学习,提高市场需要的技术和能力;开放性(openness),即劳动者要进入或回归劳动力市场时,能够得到帮助或者遇到尽可能小的困难。

二、全面慷慨的社会福利体系

同北欧其他国家一样,丹麦以“三高”著称,即“高额税收”“高度福利”“高薪收入”。以高税收保障的慷慨社会福利体系为丹麦实施灵活的劳动力市场改革提供了重要基础,政府为国民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所有国民均平等享受免费的教育、医疗以及养老保障,这极大地减少了丹麦人经济和心理双重压力,让人们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从事工作、享受生活。幼儿园到大学的免费教育和补贴,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喜欢的专业,发展爱好特长;儿童津贴使儿童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父母均可享受产假,且时间较长,具体安排也可根据家庭工作需要灵活掌握;对于工作时间的严格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丹麦的假期法案保障雇员的休假不容侵犯,对失业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各类津贴和各种积极政策支持,减少了贫困人口的比例,增强了社会稳定性;老年人也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养老服务,安然度过晚年。这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确保了社会和谐、人民生活稳定,为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丹麦的失业保障系统非常完备。如果工人失业之前3年全职工作达到52周,并且缴纳失业保险的会员资格满1年,那么工人在失业当天就可以申请补偿,可以申领4年,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失业补偿无论数额还是补偿时间比其他国家都高很多。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工人还会获得求职津贴,没有缴纳的工人可以得到社会福利部门的现金资助,帮助他们全力求职。

三、积极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OECD认为,积极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是指将人与工作建立联系的政策,目标是帮助更多求职者或其他弱势群体找到工作,尤其要求确保人们有就业的动力和激励措施;提高求职者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增加失业者的就业机会;通过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机构管理和监控政策的落实。[5]

只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津贴,被认为是消极的市场政策,因为金额足够高,虽然能使失业者生活无忧,但会降低他们重返职场的动力或接受较低工资工作的意愿。20世纪90年代,丹麦劳动力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市场政策由收入保障转向更为主动积极的举措,在不降低社会保障津贴的情况下,严格社会保障的资格条件,缩短失业补助的发放时间,强调积极性和流动性规则,加强惩罚力度,重点关注失业者参与成人职业培训和能力提升项目的主动性,在失业期间,会更及时、更密集地向失业者介绍活动安排和提升课程。[6]

丹麦非常重视积极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在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完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它的实施有助于建立一个功能良好的劳动力市场,因此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各项政策开展。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丹麦的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逐渐增加,其中主要是来自积极举措方面的支出比重增加,而且自2010年以来积极政策的支出比重一直较高且相对稳定(见图12-3),2015年该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2.05%,远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比重0.53%,是其中比重最高的。从图12-3中也可以看出,在消极政策方面丹麦近几年的支出比重有所下降。

图12-3 丹麦公共支出占GDP百分比历年走势

数据来源:OECD.stat.

丹麦劳动力市场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失业者找到工作;为想要招聘人员或者储备劳动力的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的雇主提供服务;帮助那些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开始接受援助的人尽快找到工作,让他们有能力自力更生、赡养家庭;为工作能力不足的求职者提供专门的帮助。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服务都是为了让求职者有能力、有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工作。在2015年欧盟开展的劳动力市场调查中,年龄在25~64岁的样本群体中,丹麦31.3%的调查者表示在调查之前的四周内他们有参加过学习或培训,该比例在欧盟国家中排名第二,欧盟将此指标作为终身学习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