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伴随劳动力市场凸显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就业领域不少两难多难抉择将更加明显。面对这样的局面,保持战略定力,不搞“大水漫灌”式就业强刺激,而是主动适应、引领劳动力市场的新常态,集中精力促进劳动力市场化改革,调整劳动力市场结构,防范不充分就业风险,提高劳动力市场运行动力,实现就业工作稳中有进,使高质量就业发展红利惠及数亿劳动者及家庭,是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政府应善用宏观调控这一主要经济职能,不断创新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明确就业工作区间调控思想,积极加强劳动力市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和精准调控,为就业增长增添活力定力。基于前文对劳动力市场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分析,本研究认为,政府应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构建如下实践路径,详见图9-2。
图9-2 新时代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的实践路径
由上图可知,区间调控是新时代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体系的中心。政府通过设置“合理区间”来调控劳动力市场,是跳出劳动力市场本身、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全盘考虑后的战略选择,是政府针对就业领域新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主动有所为的集中体现,是党和政府以新思维和新方略推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统一、高效、有序的中国方案。事实上,在复杂困难的国内外环境下,设定一个就业增长的区间目标,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多重约束条件下采取更加灵活、精准、有效的就业调控政策,实现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的协同增长。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考虑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符合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际,2018年发展主要就业预期目标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在5.5%以内。基于“十二五”发展经验与基础,从经济基本面和就业吸纳能力看,6.5%左右的增速可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此次就业增长合理区间的设置,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指明了方向。不难发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区间调控的下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目的在于保持就业基本盘和经济社会稳定,因此,可进一步将区间调控的下限理解为“好就业”(或称“有业就”)。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区间调控的上限或者理想目标则是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更多体现的是“就好业”的政策期望。“就好业”和“好就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政府治理劳动力区间调控的重心,也成为切实着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和精准调控的根本指引。
一、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中的定向调控
作为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构成,定向调控是劳动力市场区间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是针对就业区间内出现的不同情景,匹配不同的对策措施,精准发力、定向施策,更多依靠市场力量和运用改革办法,进行“喷灌”“滴灌”,不搞“大水漫灌”。通过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劳动力市场调控政策,使预调微调和必要的“先手棋”更加有的放矢,体现了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深处着力的更高要求。劳动力市场定向调控的特点为前瞻预调、积极出策,其目的在于调整劳动力市场结构,改变劳动力市场的不平衡性,主要措施在于调控“靶点”,及时防范,补齐短板,促进劳动力市场统一、高效、有序运行。
具体而言,对于劳动力供需波动或失衡问题,一方面,政府需加强对人口结构转型变化趋势研究,尤其是对劳动年龄人口供需的预测与研判,并着眼于克服宏观调控政策的时滞效应,对研策和出策须做出前瞻性预判,选择好就业政策出台时机,微调为主,适时采取对应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政府需稳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老龄人口开发与利用的就业促进政策。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释放老龄人口生产价值的调控人口与就业政策目标十分明确,旨在挖掘社会可能蕴藏的劳动力资源,以缓和劳动力供给持续减少趋势。需要指出的是,适配于人口机会窗口开启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是激发人口红利持续显现的充要条件。[24]在积极的经济社会改革政策推行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职业教育,提升当前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人口机会窗口二次打开,使得质量型人口红利得以有序发挥。如随着“4050”农民工陆续返乡以及各地返乡创业政策的实施,缓解民工荒的定向政策在于提升现有劳动力的知识或技能存量,以质量替代数量。此外,随着劳动力人均寿命的增加,定向更好地推进延迟退休、全面“二孩”、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也有助于从短期和长期缓解劳动力市场供给端结构性矛盾。
对于劳动力资源区域配置失衡问题,新时期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充分开发、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劳动力市场是关键,实质在于调整、理顺利益关系,更多依靠市场化改革力量,定向研策,渐进出策,让市场真正在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首先是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给“户口松绑”,稳步推行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招聘、待遇设定时身份因素限制或歧视。其次是健全各行业相协调的工资增长机制,主动减轻中低收入劳动者税负,严格控制垄断性行业巨额红利和高管年薪。再次是着力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流动性,消除重点群体保障过度和保障不足问题,尽早建成合理兼顾各类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转移接续机制。最后是借助“互联网+”建立共享式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切实为高校毕业生、城市能人、返乡群体、退役军人等基层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对于就业形态不平衡问题,则需通过定向调控促进就业形态多元化、平衡化。为此,一则需要借助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自雇创业“清障搭台”,着力提升劳动力市场中自雇创业比重。二是通过精细化的就业促进政策,为灵活就业、平台就业、“慢就业”等新就业形式提供厚实的安全就业保障,巩固工资性就业效能,最终形成高效治理非自愿性失业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中的相机调控
劳动力市场相机调控是指政府根据就业市场情况和各类就业调适措施的特点,灵活机动地决定和选择当前究竟采取哪一种或哪几种就业策略。劳动力市场相机调控的特点为适时微调、灵活施策,其目的在于防范劳动力市场系统性风险,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不充分性,为实现充分而有质量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与政策预期。劳动力市场相机调控的重心是微调,即根据当前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时制定灵活的、具体的就业政策预案和项目准备,选择好就业政策意图与就业政策时点,增量改革,力图及时化解劳动力市场运行风险。劳动力市场相机调控是对劳动力市场定向调控实施中的一种再平衡。
劳动力市场机制是指劳动力市场机制体内的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及作用机理。劳动力市场机制有一般和特殊之分。劳动力市场一般市场机制是指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一样都存在并发生作用的机制,主要有劳动力市场供给机制、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和劳动力市场风险机制。劳动力市场特殊市场机制是指不同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而存在并发生作用的机制,如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机制等。针对劳动力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形成所诱发的劳动力市场不充分问题,主要调控措施在于,通过政策微调,灵活施策,重点构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则,破除部门行业和区域垄断和保护主义;建立畅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机制,清除影响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的政策阻滞;建立工资收入决定机制,使市场机制而非行政力量、传统制度、身份出身等在决定劳动力资源配置和使用中起决定作用。另外,加强“放管服”改革推行,注重劳动力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诚信管理,也十分重要。
对于就业质量不高,劳动力市场相机调控的主要策略在于,首先应加强对新时代高质量就业的评价体系理论研究。传统的、国际的就业质量评价体系不能够较好地评价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新就业质量状况,为此需在国际经验比较基础上,重构适合中国情境化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是重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劳动力增能和赋能,提升其可雇佣能力和创业力。具体则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应调适教育理念和教育政策,如“新工科”建设,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鼓励高校主动变革办学目标和教育内容,增强学习者的应用型素养。二是政府应大力支持企业加强在岗培训,积极探索“企业点菜、政府买单”的方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三是加强政策创新,逐渐引导人力资本深化。如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和政策再设计,确保劳动者收入同步增长,提高劳动者创新能力。创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有效规避现实中因工资支付问题而衍生的就业质量问题。然后是善用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增强好工作的供给能力,满足劳动力日益多样化的就业需求。最后是积极构建公平的就业环境,有效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劳动力自由、有序流动。此外,还要改善劳动者权益保护立法和职业安全劳动条件,打造普惠性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多劳动力体面就业和充分就业。
三、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中的精准调控
实现就业区间调控内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除了上述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外,新时期还需要加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精准调控。劳动力市场精准调控,往往更加需要就业政策或措施协同发力,需要宏、微观就业政策利益相关者之间精准配合,通过制定并稳步实施精准的就业政策或措施,有效改善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使就业稳中有进。劳动力市场精准调控更多地瞄准解决就业领域的“有效性”问题,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模式支撑“中国就业奇迹”。劳动力市场精准调控的特点在于分类瞄准、稳定用策、精准发力,其最终目的在于稳定就业增长。
为更好地迎接科技进步、国际贸易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劳动力市场不稳定,政府需要织密制度网、打好政策组合拳以便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促进稳定就业。首先是为抵御科技进步对典型群体就业替代,应强化对新生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化解产能过剩转岗人员等就业力、职业精神的塑造与提升,如分别制定不同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方案,为适合这些群体就业发展需要而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建立一支真正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氛围。其次是政府需对科技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如在积极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等过程中,需要相关配套预案精准干预,使得就业市场转换更加平缓。再次是应加强完善和创新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如设立独立的、专门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增强及时、高效处理国际贸易争端能力,尽早更好地规避国际贸易争端对劳动力市场的负面传导效应。建立以仲裁为主、政治外交手段为辅的争取解决机制。通过战略贸易协定明确制定仲裁、仲裁程序、时限、裁决规则与执行等具体操作规定,将调解、调停等政治外交手段置于仲裁或其他法律手段之前应用,有效化解贸易就业战风险。然后是需稳步做好精准就业扶贫。在精准帮扶基础上,结合产业扶贫、电商扶贫等举措,重点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创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支持一批能人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25]最后是精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强化经济增长对更好更多就业岗位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