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进步无疑会对就业造成一定影响。一方面,很多现有的工作将会被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技术所取代,从而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凯恩斯(Keynes)早在1930年便预见性地提出了因技术变革而导致失业的“技术失业”这一概念,并且预言在未来的90年内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将会发生大量“技术失业”。世界银行《2016世界发展报告》表明,中国有55%~77%的就业将因技术水平较低而被自动化或人工智能取代,而印度劳动力市场上被技术替代的就业比例在43%~69%,OECD国家则在57%左右(见图7-1)。
图7-1 被技术替代的就业比例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2016世界发展报告》。
以机器人对就业的替代为例,阿西莫格鲁、雷斯特雷珀(Acemoglu and Restrepo)根据1993—2007年美国各地区企业增加机器人对当地就业率和工资水平的影响进行了估算,发现与没有引入机器人的地区相比,每引入1个新机器人,将会造成当地平均6.2个工人失业,同时降低平均工资0.73个百分点。[7]弗雷、奥斯博恩(Frey and Osborne)则根据被机器自动化取代的可能性划分了702种职业,并且预测未来20年美国将有47%的职业面临被机器取代的风险。[8]
而由于不同行业以及行业内不同职位的工作内容和智能化发展潜力存在较大差异,人工智能对劳动力的替代不尽相同。最先被人工智能替代的是一些常规的、可标准化的工作,而具有创造性、灵活性大的工作,以及带有情感色彩或艺术创作类别的工作在核心经验和技艺上很难被替代。图7-2展示了麦肯锡全球研究所对46个国家各个行业的自动化潜力及技术替代就业量的预测结果。麦肯锡全球研究所从管理和培训、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决策和创造、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接洽、常规的体力劳动、数据收集、数据处理,以及非常规的人力劳动七个方面对各个行业进行评估,发现住宿与餐饮服务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与仓储业的自动化潜力排在前三位,高达66%、64%和60%;然而,被技术替代的前三个行业则为农业、制造业和零售业;而较少受到技术替代的行业则为艺术、娱乐与休闲和公用事业以及商业管理。
图7-2 46个主要国家分行业自动化潜力及技术替代就业量
数据来源:麦肯锡全球研究所。
另一方面,尽管一些工作被取代,新技术也在创造新的就业机会。OECD的研究人员就指出,机器自动化的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代替现有职业,它本质上会形成新类型的工作任务。[9]因此,很多职业不会消失,只是工作内容会发生改变,其中一些相关任务变得更加可自动化。据此推断,未来估计只有9%的就业有完全消失的风险。同样,国内一些学者对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影响也持有不同观点。如王君等认为尽管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进步短期内对就业的破坏效应有限,但长期就业效应不容乐观。[10]而邓洲的观点相对乐观,认为未来更多新的岗位将被创造,因此,总体上看,工业机器人对整个人类就业是促进的。[11]王君、杨威则认为由于替代效应和补偿效应同时存在,技术进步对就业的总效应存在不确定性。[12]
本次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变革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以“中等技能被挤压”为代价,高技能和低技能的就业率增加的就业两极化现象。如世界银行《2016世界发展报告》显示,很多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南非、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中等技能劳动者就业呈现了显著的负增长。尽管中国目前仍然是低等技能劳动者就业量下降、中等技能劳动者就业量增加的情况,但根据大部分国家已然出现的就业极化的趋势来看,未来很可能同样出现“中等技能被挤压”、高技能和低技能的就业率增加的就业两极化现象。
图7-3 技术极化指数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2016世界发展报告》。
此外,人工智能创造的一系列新型工作与传统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大不相同。从劳动需求而言,企业不再采用单一的劳动合同用工;从劳动供给而言,个体有多样的就业方式。自我雇佣、独立承包、众包等一系列新型灵活就业大量出现。以自我雇佣为例,2012年,我国13.3%的就业人员选择自我雇佣,且城镇自我雇佣的比重高于农村。[13]灵活就业模式在吸纳青年群体、消除就业歧视、增加劳动者就业收入方面弥补了劳动力市场的不足。以移动出行网络平台优步为例,在优步平台上的劳动者,年龄平均为35.97岁,25~44岁的青壮年群体占比约为80%,高于全国就业人口中相同年龄段群体比例。[14]就劳动者人口特征而言,网络平台的灵活性和细分化服务拓宽了劳动力市场半径,并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为已婚女性、流动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了公平、灵活的就业机会和获得更高收入的机会,降低了失业风险,稳定了社会基础。同时80%以上的就业群体属于已婚人士,90%以上为有子女群体,说明网络平台劳动力市场也成为千万家庭增收的来源。
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主要呈现出农村和城市、国有和非国有部门就业的二元结构和就业集中在东部沿海的“空间极化”等特点。而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将对现有的劳动力市场造成以下挑战。
第一,虽然高技术企业人才需求大幅增加,但高技术产业中的小微企业的就业拉动能力不足。图7-4显示,相较于2011年,尽管小微高技术企业的平均就业人数在2015年呈现显著增长,但平均就业人数仍仅为264.3万人,与大中型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的1090.0万人相比就业规模仍然较小,仅占整个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就业人数的19.5%。[15]
图7-4 2011年、2015年分企业规模高技术产业平均从业人数
第二,为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工作替代和工作创造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不足。目前,职业技能培训市场主要提供小规模和碎片化的短期培训项目,大多数培训周期短、培训科目单一,而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培训项目。以财务软件应用为例,在过去,做会计核算的劳动者只要会使用算盘或者计算器就能胜任工作,但现在电子化办公使得他们不得不学习财务软件操作知识。但是,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这些更具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又很难依托短期培训进行,加上高校缺乏毕业生返校回流进行人力资本再积累的机制,劳动者面临再就业瓶颈。
第三,新型就业形式的出现对中国现有的劳动合同法提出挑战。在劳动力市场上,数字经济中的各类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均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无法被合法合规地纳入就业统计。诸如滴滴打车、优步等互联网平台带来的工作岗位和兼职机会,也打破了以往劳资双方需要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障合约的用工方式,挑战了企业用工的稳定性,多数网络就业人员尚未被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会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