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分析,结合第二章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平衡发展的论述,在本节中,我们将从扩大就业与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城乡平衡发展、消除性别歧视、提升劳动力素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多个方面,为实现劳动力市场平衡发展和充分就业提出五点政策建议。
一、坚持扩大就业与提高就业质量并举,在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同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这就要求就业的“质”与“量”齐头并进,而非单纯追求失业率的降低。低质量就业水平下,单纯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数量,不仅无法带来产出的增长,更会给人力资源带来极大浪费,甚至进一步影响人力资源的投资。因此,坚持扩大就业与提高就业质量并举,不仅是时代进步与发展的要求,更是我国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亟须条件,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充分就业是做好就业工作的首要。这不仅包括劳动机会的获得,更包括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与利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群体等多渠道就业创业。近几年,我国在就业数量扩张上总体稳定向前,但就劳动者个体来说,找工作容易,找好工作难,能在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价值的就业量,远远低于不断上升的就业量。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劳动力供给与需求间难免发生错位,在对传统产业造成冲击的同时,也创造出来一批新兴产业就业机会,需要劳动力市场及时进行调节,来顺应时代发展。针对特定时期可能出现的矛盾,我们应继续坚持扩大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市场稳定,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波动。
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的战略目标。2017年1月,国务院通过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又明确提出了“推进就业扶贫”的政策要求。可见,通过就业缓解贫困是整个扶贫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贫困劳动者主动凭借自己劳动脱离贫困的主要途径。许多研究都发现,宏观上一国的失业率与贫困发生率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即失业率越高,贫困发生率也越高。微观上来说,家庭成员的就业率与其贫困发生率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性。事实上,那些“零就业”家庭很多也就是贫困家庭。[9]因此,扩大就业对我国扶贫工作亦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就业质量的提高是持续的过程。在低生产力水平阶段,就业质量的提升诉求主要在于正规就业、安全的环境、职业健康及其他基本权益方面;而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时,则更看重就业发展性、成就感和价值感,涉及价值实现、工作生活平衡等领域。智联招聘对9万多名2017届应届大学生的调查发现,有55.9%的毕业生认为能够“不断学习新东西、获得成长”的工作是理想工作,居于首位。其次是“待遇好”和“行业/公司发展有潜力”,比例分别为52.2%和34.9%,这是历年大学生就业意愿调查以来,自我成长首次超过对待遇的关注,成为大学生求职时最看重的因素[10],这也反映出劳动者在新时代下对就业质量的新诉求。政府要着重打造实现劳动力自身价值的工作环境,会“引人”更会“用人”,实现人尽其才,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推动城乡和区域平衡发展,弥合劳动力市场鸿沟
继续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发展,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缩小城乡劳动力的收入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共进。2017年年末,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7亿人,比上年增长1.7%,其中外出农民工1.72亿人,增长1.5%,改变了前两年外出农民工数量接近零增长甚至一度出现负增长的态势,推动城镇化率提高到58.5%。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提升了乡村居民的经济收入,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2017年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中提到,要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并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但城乡“二元结构”对城乡发展影响颇深,在解决城乡生态环境共治、基础设施相通、公共服务共享以及生产要素顺畅流动等方面,政府还需进一步努力。对于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不仅要给予和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更要共享社会保障福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与城市人乡居化的实现,带动人才、知识技术、资金等双向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多措并举加快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避免农村凋敝。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城市实现就业,乡村优质劳动力在城镇定居,农村剩余劳动力相对薄弱,甚至“空化”,不利于农村的长远发展。城乡融合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乡必须实现良性互动,才能助推我国的发展进程。因此,在当前产业升级与转型的关键期,乡村也应抓住时机,引进先进技术,实现新型农业的转型,鼓励支持基于乡村特色的产业筹备与共建,以第一产业带动非农产业,拓展农产品加工、旅游文化、电商物流等创新创业,活跃乡村劳动力市场,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更好地投入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劳动力市场,平衡城乡统筹进步。
针对区域劳动力市场不平衡的问题,以解决劳动力市场的极化现象入手,缓解劳动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中心城市的趋势,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打造若干个新的“就业中心”。与此同时,加快产业梯度转移的步伐,带动劳动力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经过多年的粗放式增长之后,东部沿海地区的资源、能源、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给日益趋紧,逐渐出现产品竞争力减弱、经济效率下滑、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饱和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承接条件日益完备。由于生产要素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存在产业梯度差。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生产活动逐渐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中低梯度地区通过接受扩散或寻找机会跳跃发展并反梯度推移求得发展。与东部沿海地区不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直到20世纪末才开始加速。概括说来,中西部地区已具备生产要素成本低、资源能源丰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等优势,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梯度转移的条件已成熟。产业梯度转移必然带动劳动力的大转移,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由此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30万人,仅比上年增长0.3%,占农民工总量的36.4%;中部地区农民工9450万人,增长1.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而西部地区农民工7814万人,增长3.3%,占农民工总量的27.3%;东北地区农民工958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3.1%,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明显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52.2%。
三、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劳动力市场性别平等
消除性别歧视是个长期的过程,但却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格外紧迫和必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创造公平就业的制度性环境,是实现劳动力市场性别平等的最有效和根本之路。性别歧视不仅对被歧视者造成不公,使其难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同工同酬的福利待遇,而且也造成了国民经济损失,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和冲突也不在少数,给企业主本身及社会稳定均造成损害。[11]但从我国古代开始,就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观念,若要改变观念,则尚需较长的时间,短期内最为有效的方法,则是从法律法规入手,对劳动力市场中的这一现象进行强制规范,为被歧视的女性群体,建立更有力的保护措施,提供更为全面的就业性别歧视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平衡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要培养社会性别平等观念,适当分担女性生育成本,在政策上给予女性劳动者更多就业鼓励与关怀。当前,各行各业都经历着日新月异的进步与改变,劳动力市场生态也默默发生着不同于以往的变化,新经济的发展和新行业的兴起,让越来越多的女性可以摆脱家庭与生活的束缚与压力,更好地参与到电商等新兴工作领域中来。消除性别歧视是对我国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充分就业的实现,能够为社会带来更多的产出与价值,创造更多财富。女性劳动者也应抓住机会,不断提升工作技能,用实际行动展现当代女性的良好风貌,用实力与业绩让社会与他人改观,帮助社会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生育成本再次增加,而这也是用人单位所顾及的问题,政府或社会组织可通过自身方式分担部分女性的生育成本,在政策上给予女性更多关怀与支持,从而进一步调节女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紧张关系。
四、提高劳动力素质,补齐技术进步的洼地
高等院校及时关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动态与需求,尤其在经济结构转型期,密切关注未来发展趋势与方向,据此调整专业结构,一定程度上解决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的错位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高等院校与劳动力市场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市场需求信号未能及时传达给高校,导致毕业生的结构性失业,部分专业市场需求不大,供给大于需求,部分用人单位却招不到人,供不应求。这就使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均陷入困境,不仅浪费了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投资,也给产业的生产发展带来麻烦,影响经济效益。随着技术进步,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急需对口的高技能人才,我国也亟须形成自己的相关产业,来带动出更多技术进步的就业需求,而非仅仅依靠国外进口来拉动国外就业。高科技需要高素质人才,政府在人才培养、科研奖励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应给予更多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鼓励劳动者创新创业,激励劳动者的自我发展与成长,引导劳动力向国家急需领域服务与贡献。这就需要大力提升劳动力素质,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其他劳动力均应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社会要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与服务,帮助劳动者适应和追赶时代发展。
除提升劳动力的专业技术能力,就业能力与适应能力在现代与未来社会也相当重要,应给予着重培养。部分发达城市就业极化现象初显,技术进步在短期内不可避免地要给传统产业造成一定冲击,造成部分劳动力脱离岗位,暂时失业。这就需要劳动者能够拥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不仅能接受失业,更能及时寻求新的就业岗位或行业,迅速适应新环境。在当前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改革稳步推进,难免会有阵痛,政府要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培训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做好就业市场的监测与预警,鼓励创业和再就业,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五、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提高效率同时实现公平
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初次分配由市场决定,政府难以从中做出调节,而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虽略有减小,但基尼系数仍超过警戒线,收入差距较大。经验研究表明,过大的收入差距不利于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更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近几年来,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下降,而高收入群体中,财产性收入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仅房价的上升就给有房居民积累了很大的财富,而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作用甚微。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能较好地缩小收入差距,但财产性收入也是初次分配的重要来源,要进一步扩充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更好地发挥该渠道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升低收入者的收入,划出最低收入底线。
再分配中更注重公平,建立完善财产税制,加大反腐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倾向民生领域,拓宽财产投资渠道。[12]再分配中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对于高收入群体中的合理收入,改革税收调节制度,着重减少间接税比例,增加直接税占比,保证合理纳税。对于通过贪污腐败等非法途径获得的高收入,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监管和取缔,营造良好的收入环境。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倾斜,引导其实现自力更生的脱贫与创造财富,提升就业能力,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增加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发挥效用最大化;还要进一步扩充中等收入群体,拓宽财产投资渠道,提高居民理财水平,并赋予农村居民土地产权,促进土地流转,力促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
[1] 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 李长安:《就业要实现“体面”必须消除歧视存在》,http://career.eol.cn/news/201604/t20160420_1388965.shtml,2016-04-20。
[3] 光明网:《智联招聘发布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http://it.gmw.cn/2017-03/07/content_23909844.htm,2017-03-07。
[4] 求是网:《新形势下我国就业工作的新挑战》,http://www.qstheory.cn/zhuanqu/qsft/2016-09/21/c_1119599417.htm,2016-09-21。
[5] 李长安:《以稳定就业为抓手,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78_173978.html,2017-11-04。
[6] 李长安:《就业表现应由量向质转变》,http://opinion.huanqiu.com/hqpl/2017-07/10951843.html,2017-07-08。
[7] 刘扬:《大学专业与工作匹配研究:基于大学毕业生就业调查的实证分析》,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6)。
[8] 中国新闻网:《蓝皮书:中国高校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仅为65%》,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12-21/8100207.shtml,2016-12-21。
[9] 李长安:《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积极效应》,http://www.cssn.cn/jjx/jjx_gzf/201702/t20170223_3427089.shtml,2017-02-23。
[10] 李长安:《人才竞争重在改善用人环境》,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00407097382179375&wfr=spider&for=pc,2018-05-14。
[11] 李长安:《就业要实现“体面”必须消除歧视存在》,http://career.eol.cn/news/201604/t20160420_1388965.shtml,2016-04-20。
[12] 金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访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载《经济参考报》,201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