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看,尽管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在缩小,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应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地区、东北地区城乡收入扩大的问题。而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地区均属中西部较不发达地区,其劳动力市场开放度和成熟度还在提升,这些地区正在经历借力非均衡发展“做大蛋糕”的过程。差距缩小的省(市、自治区)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改革开放硕果颇丰、“蛋糕”已经做大的发达地区,如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这些地区经过一段时期的财富积累之后开始考虑合理分配蛋糕的问题,劳动力市场分割壁垒缩减、融合性增强。二是试图通过和谐发展实现“做大蛋糕”和“合理分配蛋糕”同步进行的较发达地区,这些地区正在开拓旅游、绿色农业、海洋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发掘新兴市场,尽管经济发展水平不敌前一类地区,但在产业定位和产业格局调整上方向明确,如福建、海南、安徽、山东等。
第二,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民收入提高的平均速度比城镇居民高2~3个百分点。与2011年相比,2016年八成以上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都在缩减。鉴于统计口径的差异,比较2013年和2016年的城乡收入比,这一特征更为明显,31个省(市、自治区)中,只有吉林和新疆城乡收入比在扩大,分别从2013年的2.18、2.69,扩大到2016年的2.19、2.80,扩大幅度很小,但这两个省区一个是少数民族地区、一个是经济发展迟缓地区,有必要持续关注其扩大趋势(见图2-27)。总之,无论是全国数据,还是地区数据,都可以证明城乡收入缩减的事实,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平衡性水平在提高。在中国,收入差距往往与经济增长、收入再分配和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制度方面因素有关(王小鲁、樊纲,2005)[61]。城乡差距缩小是经济增长和制度放开双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未来,差距缩小趋势会持续,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大规模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向城市转移,有利于农村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及农民增收。其次,贫困问题也是农村问题,政府扶贫攻坚力度加大,2013—2017年五年时间内,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人,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推进,城乡劳动者收入差距会持续缩小。再次,在新阶段,政府更有能力将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借二次分配调节弥补历史原因造成的城乡禀赋缺陷,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第三,部门间工资差异也在缩小,技术进步、产业调整以及政府调控等综合因素影响工资差异。具体来看,超过三分之二的省(市、自治区)金融和制造业工资差距都在缩减。与2011年相比,2016年有21个省(市、自治区)金融和制造业工资差距呈现缩减趋势。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的行业间差距缩减较明显,四省市的部门间收入比分别从2011年的3.04、2.97、2.77、2.29下降到2016年的2.45、2.17、2.34、1.83。行业间工资差距呈扩大趋势的地区包括江西、河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0个中西部内陆省份(见图2-28)。
图2-27 2013年、2016年分地区城乡收入差异对比
注:之所以对比2016年和2013年的数据,原因在于2012年之前,国家统计局统计的都是农村居民纯收入,之后改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所以2016年和2013年数据的可比性更强。
数据来源:2013年、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28 2011年、2016年分地区部门收入差异对比
数据来源:2011、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
部门间工资差异体现了初次分配的结果。从产业视角来看,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等技能劳动者分流,体力劳动者工资上涨;从政府视角来看,加快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提低”措施、调整个人所得税等“扩中”措施、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等“控高”措施对扭转部门间工资差异产生了重要影响。以行业差异为特征的劳动力市场分割(赖德胜,1998)[62]导致不同劳动力市场工资的不平衡分配(周云波、田柳、陈岑,2017)[63]。在改革开放的前30年,行业垄断已经成为历史“顽疾”,是影响劳动力市场平衡性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不过最近几年,这种现象略有改善,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是主要因素,辅以政府有力的二次调控手段,行业差距缓步收窄的趋势还会持续。
第四,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但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国有垄断企业依然优势显著。超过三分之二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减。分地区来看,与2011年相比,2016年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收入比下降的省(市、自治区)有22个,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江苏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从2011年的3.23、2.29、2.17和2.02,下降到2016年的2.40、1.90、1.88和1.89。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收入比上升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辽宁、重庆、四川等9个省(市、自治区),同样,类似行业间收入差距区域分布特征,这些省(市、自治区)均属中西部内陆地区。
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所有制分割向行业分割转化(聂盛,2004)[64]的特征依然存在。从整体水平来看,金融行业收入优势已经被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超越,但是分企业所有制性质来看,国有单位金融业收入依然高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收入老大”的身份尚在。如表2-5所示,2012年,金融业国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国有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1.44倍,2014年增至1.49倍,达到峰值,2016年降至1.32倍。2012年,金融业私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私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83%,2016年,该指标降至79%。因此,从本质上讲,金融业“收入老大”的身份被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替代的现象是私营金融业企业相对收入下降以及私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绝对收入上升的结果,而金融行业的垄断地位依然存在。当然,企业规模和市场地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像中国工商银行这样的行业巨头在金融智能化、综合管理方面占优,且其内部也引入竞争机制实现良性发展。但不可否认,劳动力市场在行业间的分割特征依然显著,国有单位借助资本垄断获取较高超额利润的问题尚存。同时,历史原因造成的行政性行业垄断产生的“滚雪球”效应也会在长期发挥作用。换言之,国有单位并非停滞不前,凭借历史资本积累与私营单位在技术、管理等各层面的竞争优势会在一定时期内持续,但竞争格局也不会一成不变,求创新、求人才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核心。
表2-5 2012—2016年分单位所有制性质金融业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
七、有序流动成为劳动力市场平衡性的“调节器”
区域有序流动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趋向平衡的“调节器”,流动性指数从2007年的43.0提高到2016年的69.5(见图2-29)。10年间,指数值出现两次跳跃,一次是2009年,从46.7增加到67.8。金融危机发生后,很多劳动者下岗,他们开始进行工作搜寻,其中很多人在短期内流向政府四万亿刺激的领域和地区。无论对未来的预期如何,至少在短期,“吃蛋糕者”大多为国有企业,这些企业行为与政府保持一致,就业刺激效应显现,较快的工作和劳动力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工作机遇出现的速度较快。另一次是2015年,从2014年的65.1增加到68.4。从流动人口总量上来看,2015年流动人口绝对量减少,不过这种减少是向均衡迈进的合理化减少。流动性水平是居中型指标,相应地,流动性指数上升。辨析其内在原因,不难发现:一方面,户籍政策改革为劳动力流动扫清障碍,成为促进劳动力市场合理流动的有效抓手。另一方面,流动本身是有成本的,只有流动收益高于流动成本或者说流动净收益高于非流动净收益的前提下,劳动者才会选择流动,流动性指数上升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人口流出地劳动力需求增加,劳动者选择回乡创业或就业能获得更高收益,这与人口流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力市场充分性和均衡性特征与经济发展的充分性和均衡性是高度相关的。
图2-29 2007—2016年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指数
从理论上讲,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流动主要源于生产特征、禀赋差异以及市场内部竞争机制等自然因素,劳动者流动与价格和供需有直接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部门间分工特征造成的生产效率差异以及由此引致下的劳动者生产能力的差异。由于部门所处产业链层级不同,对劳动者技能水平需求不同,显然,处于产业链低端的行业吸纳更多低技能劳动者,处于产业链高端的行业更多吸纳高技能劳动者,于是流动效应产生(彭国华,2015)[65]。市场规律定价情况下,高技能劳动者收入高于低技能劳动者,最终体现为部门间工资差异。(2)不同地区市场内企业是否拥有生产要素及生产要素的质量。如果不同地区在禀赋资源方面存在差异,其所在地市场内企业拥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是参差不齐的,这就会导致生产效率差异,最终体现在区域劳动者流动及就业质量上。(3)市场规律作用下,企业间竞争—垄断—打破垄断的竞争,这一循环过程导致暂时性的利润差,并由此间接引发劳动者收入差异。这些自然因素导致的收入差异在短期内客观存在,市场“自处理”机制下的流动效应可以实现长期差异处在合理区间,并保持平衡与动态稳定。纵观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除了以上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劳动力流动。比如不同地区所采取的收入分配政策不同,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区域内不同行业、所有制企业以及城乡差异,有差异就会有流动。总之,跨省流动与省域间经济差异高度相关,呈现经济发达地区劳动者流入、经济落后地区劳动者流出的特征。探讨人口区域流动特征有助于分析劳动力市场均衡性水平,人口代表了劳动力市场规模,人口在空间的流动和分布的地域就是最珍贵的资源。[66]
从实际数据来看(见表2-6),第一,东部沿海地区凭借经济实力成为流动劳动力的“蓄水池”,吸引大量非户籍人口入住。2007—2016年,广东一直位居流入人口大省之首。2007—2011年,广东省常住非户籍人口数连续五年呈现递增状态,从2007年的约1504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约1983万人,之后略有减少,2016年降至约1834万人。《广东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该省人口增长最多的区域是位于珠三角地带的部分,2000年有常住人口4290万人,2016年则达到5998万人,人口净增加了1700万人左右,其他区域人口的增长则非常平缓。除此以外,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也是人口流入主要地区,输送了一半以上的跨省流动人口。这些地区凭借强劲的经济发展驱动力吸引大量人口涌入,迅速填补劳动力市场缺口,为促进劳动力市场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中西部内陆省市因产业发展不足成为剩余劳动力“高地”,引致人口流出。河南是全国人口第一大流出省,2007—2016年,异地居住的河南籍人口数一直呈现递增状态,从2007年的1003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约1838万人。河南省人口流出最多的区域是豫南和豫东地区,其流出人口占全省流出人口的比达到55.6%。[67]其中,周口、商丘、驻马店等都是主要人口流出地。另外,贵州、四川、广西、江西、河北等省区也基本呈现流出人口逐年增加的趋势。这些地区或是禀赋资源不足、经济发展滞后,或是受到周边地区虹吸效应的影响,劳动力市场需求不足、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劳动者试图通过流动改变工作状态、改善生活水平。
第三,部分地区搭乘国家改革列车崛起,已经成为新的人口吸纳地或呈现流出人口递减趋势。海南是较为典型的地区,2015年,海南从人口净流出地变成人口净流入地,常住非户籍人口为3.33万人,且在2016年迅速增加,达到14.82万人,环比增速超过400%。另外,受“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宏观政策以及当地人才引进政策影响[68],湖北、重庆等地加快经济发展,呈现流出人口减少的特征。异地居住的湖北籍人口从2007年的385.91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271.76万人,异地居住的重庆籍人口从2007年的419.32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344.11万人。这一特征与上文提到的求人倍率的变动有相似性。
第四,部分人口流出省份所辖重点城市成为劳动力跨省“节流”和保障劳动力市场均衡的稳定器。截至2016年年末,中国有14个城市的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这其中除了四大直辖市之外,还包括成都、哈尔滨、石家庄、保定等这些非发达、人口流出省份的重点城市,政府政策支持、新产业引入、新区建设都促使这些城市成为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引擎和保障劳动力市场平衡的稳定器,甚至对其所在省的人口流出趋势有逆向“节流”效应。另外,这些城市成为劳动者省内流动的主要目的地,对区域内劳动力市场均衡配置以及城市化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表2-6 2007—2016年15个省(市、自治区)流动人口情况(万人)
从分省数据来看,人口流动是部分发展较快地区虹吸效应的体现。从二级指标来看,中国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水平呈现上升趋势。城乡流动的“单边”流向特征需要持续关注,一旦该趋势继续下去,劳动力市场产生连锁逆向影响效应,最终体现为供需和价格波动。
城乡流动呈现农村到城市的“单边”流向特征,流动将持续,问题易频发。1998—2017年的20年间,城镇就业人员数呈现线性递增特征,而农村就业人员数呈现线性递减特征(见图2-30)。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数首次超过农村,达到39310万人。大规模的劳动力迁徙成为城市迅速发展、农业产业技术升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推动力,受流动因素影响最为直接的指标是城镇化率。2017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6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4%。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在80%左右[70],按照这个标准,农村到城市的“单边”流动状况在未来几年会持续。不过,这种流动在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有效配置和均衡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过程中,土地开发速度远快于户籍人口城市化进程,且土地资源分配的非均衡性导致很多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成为工作地和家庭所在地分离人群,社会融合性差。二是流入城市的劳动力在工资、工时、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原有劳动力差异显著。三是中国部分地区的劳动力迁徙和现代化进程不匹配,前者要慢于后者。一方面,有迁徙能力的劳动者需具备一定的技能和城镇生活能力,而达到相应人力资本水平的农村劳动者供给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大城市病”让部分城市管理者捉襟见肘,并采取限制策略解决该问题,但这些策略往往影响劳动力市场自适应功能的有效实现。
图2-30 1998—2017年中国城镇和乡村就业人员情况
数据来源:1999—2018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八、社会保险体系是促进劳动力市场平衡的有效手段
中国已经织就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以不同种类社会保险为指数计算基础的政府治理指数呈现线性递增趋势,从2007年的43.1增加到2016年的71.0(见图2-31)。在诸多与劳动力市场相关的政府治理指标中,社保覆盖情况是唯一关系劳动者终生职业与生活保障、通过政府强制力搭建起来的多方共建且运行较为稳定的变量。政府治理指数是几个二级指数中唯一对内部和外部冲击均不敏感的指标。代表政府治理水平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劳动力市场平衡性如同大气层保护地球,参保权益约定植根于劳动合同之中,签订劳动合同属劳动力市场范畴的行为,而权益实现则表现在劳动力市场范畴之外,社会保险是劳动者防范劳动力市场风险的基础性保障。中国的社保体系基本实现了两项任务:一是在参保权益约定环节保障财政负担、企业负担和个人负担的合理性,二是在权益兑现环节,保险金能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基金贬值风险。
图2-31 2007—2016年劳动力市场政府治理指数
从其他相关指标来看,劳动力市场政府治理水平在提升。社会保险相关案件受理数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关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基础社会治理系统已经搭建完成。2016年,劳动报酬案件受理数占当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数的41.7%,劳动合同案件受理数占比为22.8%,社会保险案件受理数占比为17.6%。在三种案件中,唯有社会保险类案件呈现下降趋势,建设相对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并切实发挥其劳动力市场“稳定器”效应,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质量提升的体现,也是减少劳动力市场摩擦的重要手段(见图2-32)。
图2-32 2011—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情况
数据来源:2012—2017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案件均呈现上升趋势,这表明关乎收入公平分配、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这与上文的研究结论一致。事实上,社会治理本身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治理指标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变量之一。除了保险覆盖率,保险金的收支和使用也是社会治理水平的体现。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社会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提升空间较大,政府投入比例还可继续上调。政府每年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在10%上下波动,但是很多西方国家每年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维持在40%左右,大多新兴国家也都在20%~30%之间,我国对社会保障投入不够。而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不足必然会导致资金的供给小于需求,导致“上保险”成为企业与劳动者进行议价的筹码,而非一般理论意义上的基础保障。
第二,社会保险收支情况并非十分稳定。从结余情况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每年都是收大于支的,但是收支增长率并不稳定。其中,养老保险的收入增长率和支出增长率差异不大,二者呈同向波动,但是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收支增长率波动变化较大。2007—2016年,失业保险收入增长率和支出增长率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79,收入减少伴随支出增长。2009年、2015年、2016年的反向变动特征表现最为突出。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失业保险金收入环比增长为-0.8%,同年,保险支出环比增长44.7%。2015年,失业保险收入环比增长率为-0.9%,同年,保险金支出环比增长19.8%;2016年,失业保险金收入和支出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0.2%和32.6%。支出的不稳定增长体现了劳动力市场冲击,这与经济环境、技术冲击、政策影响有关,而收入的不稳定增长说明保险金缴纳受市场不良因素影响明显、收入源不够稳固。工伤保险收入增长和支出增长也存在不稳定因素,2007—2014年,工伤保险收支都是两位数增长状态,2015年分别下降至8.5%和6.8%,到了2016年收入和支出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3%和1.9%(见表2-7)。
表2-7 2007—2016年社会保险收支增长率(%)
第三,缴费不规范、农村缴费意愿低。不规范缴费现象存在,漏缴、逃缴问题突出。2015年,共督促3.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4.6万户用人单位为100.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1.3亿元,追缴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526.8万元。2016年略有好转,督促补缴、追缴单位户数、劳动者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共督促3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3.8万户用人单位为63.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7.3亿元,追缴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261.6万元。[71]漏缴、逃缴的现象大多出现在农村乡镇,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农民无固定收入、无固定雇主,靠村委会监督缴纳社会保险,他们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或者观念影响,不愿意主动缴费。因此,从管理模式到具体工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仍然任重道远。
[1] 根据OECD网站介绍,计算在内的实际工作小时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无论是否有加班费)、本职工作外职业的工作时间。按照这一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劳动者周工作时间,考虑劳动者平均工作年限及对应年假时间、法定假期,估计了劳动者年工作时间。中国的数据是2016年的,OECD国家的数据是20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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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关博:《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收入再分配“短板”》,载《人民日报》,2016-09-26。
[46] 参见邱东:《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的系统分析》,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胡永宏:《综合评价方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47] 参见[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陈良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48] 田永坡:《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成熟度测度:2000~2014》,载《改革》,2016(10)。
[49] 这里借助综合评价方法求得百分制计的劳动力市场平衡性指数,但是指标值只是一个相对水平,基于排序的比较是可以的,不能简单地进行绝对量对比或做差。
[50] 这种计算存在一定问题,各网站求人倍率数据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是有差异的,在没找到更好方法的前提下,用该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也不失为一种途径。
[51] 张原、沈琴琴:《平衡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安全性——理论指标、实证研究及政策选择》,载《经济评论》,2012(4)。
[52] 参见王章佩:《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平衡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53] 新华网:《夯实智能化作战大数据人才基础》,http://www.xinhuanet.com/mil/2018-06/14/c_129894394.htm,2018-06-14。
[54] Wen,Y.,Wu,J.,“Withstanding Great Recession Like China,”Working Paper,2014.
[55] 人民网:《商务部:2015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增18.2%》,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16/0120/c1004-28070428.html,2016-01-20。
[56] 范言慧、席丹、殷琳:《繁荣与衰落:中国房地产业扩张与“荷兰病”》,载《世界经济》,2013(11)。
[57] 蔡昉:《拨开迷雾,读懂中国经济》,http://www.rmlt.com.cn/2017/1009/498516.shtml,2017-10-09。
[58] 参见顾佳峰:《减少不平等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59] 陈宗胜:《关于收入差别倒U曲线及两极分化研究中的几个方法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5)。
[60] 参见姚慧琴等:《西部蓝皮书: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61] 王小鲁、樊纲:《中国收入差距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载《经济研究》,2005(10)。
[62] 赖德胜:《教育、劳动力市场与收入分配》,载《经济研究》,1998(5)。
[63] 周云波、田柳、陈岑:《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创新、技术溢出与行业收入差距演变——对U型假说的理论解释与实证检验》,载《管理世界》,2017(11)。
[64] 聂盛:《我国经济转型期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从所有制分割到行业分割》,载《当代经济科学》,2004(6)。
[65] 彭国华:《技术能力匹配、劳动力流动与中国地区差距》,载《经济研究》,2015(1)。
[66] 张耀军、巫锡炜、张敏敏:《省级区域人口吸引力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影响与启示》,载《人口研究》,2016(2)。
[67] 详见2008—2017年《河南统计年鉴》。
[68] 湖南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等政策文件。
[69] 根据常住人口计算所得数据。
[70] 世界银行数据。
[71] 详见2015年、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