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各省(区、市)生态效益指标的测算结果

为了进一步考察中国各省(区、市)的贸易生态效益情况,我们利用上述方法计算了2002年、2009年和2010年31个省(区、市)的生态效益指标并进行了比较分析。中国31个省(区、市)生态效益指数的测算结果见表4-3。

表4-3 2002年、2009年、2010年中国各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及排名

续表

2010年31个省(区、市)生态效益指数排名为:1.西藏;2.海南;3.青海;4.甘肃;5.北京;6.江西;7.吉林;8.黑龙江;9.内蒙古;10.山西;11.贵州;12.广西;13.重庆;14.安徽;15.宁夏;16.江苏;17.湖南;18.河南;19.新疆;20.陕西;21.浙江;22.辽宁;23.上海;24.云南;25.河北;26.天津;27.广东;28.山东;29.湖北;30.四川;31.福建。

全国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平均值为0.539,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10个省(区、市)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了考察2002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各地区生态效益指数及排名,我们在表4-3的基础上绘制了图4-5。

图4-5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各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及排名

总体来看,2002—2009年间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发生了显著变化,而2009年和2010年则差别不大,多数省(区、市)贸易的生态效益呈现小幅改善。因为2002—2009年间是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阶段,2009年和2010年则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对外贸易的恢复阶段,两年差别不大。下面我们主要以2010年中国贸易生态效益为例并对比2002年和2009年数据,分析中国各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水平的特征及变化趋势。

首先,贸易生态效益水平区域差异明显,总体呈现出西部地区较好、中部地区居中、东部地区较差的特点,与中国贸易“东强西弱”的局面刚好相反。在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前10名省(区、市)中,有4个省(区、市)属于西部地区,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和内蒙古,其中西藏、青海和甘肃中国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排名分别为第1、第3和第4位;4个省份属于中部地区,分别是江西、吉林、黑龙江和山西;东部地区只有海南和北京进入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前10名,分别为第2和第5位,东部地区有6个省(区、市)位于第22~29位,且东部地区仅有海南和北京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贸易生态效益指标构成来看(见图4-6),就贸易环境效益指数而言,西部地区明显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而中部和东部地区差别不大,具体数值上则东部地区略高于中部地区;就贸易资源效益指数而言,中部地区的指标数值最高,东部其次,西部最低。但是从各二级指标的差距来看,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同西部地区差距最大,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差距相对较小。由于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权重占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60%,因此其得分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最终得分和排名影响较大。例如,东部地区的大部分省(区、市)生态效益指数位于第22~29位,主要原因就在于贸易环境效益指标得分较低影响了最终的排名。

图4-6 2010年东、中、西部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指数情况

注:图中数据为东、中、西部地区中各省(区、市)指标值的算术平均值,下同。

其次,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与出口贸易规模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即出口贸易规模大的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水平较低。2010年中国出口贸易额前10名的省(区、市)分别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北京、辽宁、天津和河北,而与之相应的生态效益指数排名除北京外均处于第16~28位,低于全国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平均值(见表4-4)。总体上看,对外贸易规模越大,生态效益水平也就越低。这是因为我们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标包括了贸易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两个维度,而有利于贸易生态效益改善的绿色贸易出口[1]等相关维度则因数据的缺乏未包括在内,因此这里的贸易生态效益水平和贸易规模密切相关。对外贸易规模越大,出口所要耗费资源和产生的“三废”也就越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其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也就越低。

表4-4 2010年中国出口总额前10名及其生态指数排名

最后,经济发展水平对贸易的生态效益水平有很大影响。从生态效益指数排名来看,生态效益水平与各省(区、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基本上呈现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贸易的生态效益水平越低的特点。东部地区省份经济发展水平高,而其贸易生态效益水平则相对较低。从贸易生态效益指标构成来看,二级指标包括贸易的环境效益指标和资源效益指标,而环境效益指标所占比重为60%,因此贸易的环境效益指标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标影响很大。贸易环境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为贸易的“三废”排放,而贸易的“三废”排放主要源于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排放,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工业制成品出口越多,贸易的“三废”排放也就越多,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也就越低。工业制成品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工业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就意味着工业的发展水平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标影响较大。从中国经济发展现实情况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与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是对应的,东部地区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而中西部地区还处于工业中期阶段,中西部地区工业发展水平滞后于东部地区。因此工业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工业制成品出口多,其贸易的“三废”排放相对较多,生态效益水平低。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10年间,全国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平均值从0.136上升到了0.154,增加了0.018。分省份来看,上升幅度超过0.02的有14个,分别是海南、江西、甘肃、山西、黑龙江、内蒙古、吉林、重庆、陕西、广西、辽宁、安徽、北京和湖南。上升幅度介于0~0.02的有7个,分别是贵州、天津、四川、新疆、河北、福建和浙江。有10个省份的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下降,主要是东部地区及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一些省份,由于贸易规模的扩大,贸易环境效益指数较大幅度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贸易生态效益水平。

2002—2010年间各个省份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数排名变化显著(见表4-5),其中位次有所上升的省(区、市)有16个,分别是海南、陕西、山西、重庆、辽宁、内蒙古、湖南、安徽、广西、江西、黑龙江、浙江、天津、四川、甘肃和新疆。提高幅度最大的省份是海南,上升了23个位次,其次是陕西和山西,分别上升了10个和9个位次。位次有所下降的省(区、市)有13个,分别是湖北、上海、广东、宁夏、江苏、云南、河南、福建、山东、青海、吉林、河北和北京。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湖北,下降了16个位次;其次是上海,下降了15个位次。另外有2个省区位次没有变化,分别是西藏和贵州。海南是所有省份中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值变动最大的,这是因为一方面,2002—2010年间海南大力发展旅游业,工业发展相对缓慢,由此带来的“三废”排放也相对较少,没有太大变化;另一方面,2002—2010年间初级产品出口大幅增加,工业制成品出口则不断下降,2010年初级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66.7%,工业制成品出口仅占33.3%,2002年这一比例为54.6%,这意味着贸易环境效益指数提高,贸易环境效益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且海南进口产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贸易能源密集度有了较大提高,提高了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带动了贸易生态效益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表4-5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各地区生态效益指标排名

4.3.2 各省(区、市)贸易生态效益分项指标的比较

1.贸易环境效益指数

贸易环境效益指标在贸易生态效益指标中所占权重为60%,相比于贸易资源效益指标,该指标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标的贡献较大(见图4-7),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同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基本保持一致。

图4-7 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与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对比

2010年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为0.088,有7个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标高于平均值,分别是西藏、青海、海南、甘肃、贵州、宁夏和内蒙古,从地理位置归属来看,均属于西部地区。其中贸易环境效益指数最高的是西藏,为0.838;其次是青海,为0.414。而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后10位的地区分别是江西、四川、广西、辽宁、山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除江西、四川和广西外,其他均属于东部地区。其中广东、江苏和浙江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值位于最后3位。这也验证了我们前文关于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结论,贸易规模越大,其贸易环境指数就越小,相应的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也就越低。

从区域划分来看,对于贸易环境效益指数,除海南外仅有西部地区的该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值,中部和东部地区差别不大,均远小于该指标的全国平均值。西部地区该指数平均值为0.168,其中最高的是西藏,为0.838,最低的是广西,为0.011。在贸易环境效益指标的前10名中,西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贵州、宁夏、内蒙古和云南。中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036,其中最高的是吉林,为0.084,最低的是江西,为0.014。东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039,其中最高的是海南,为0.363,最低的是广东。在贸易环境效益指标的后10名中,东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辽宁、山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东部地区除海南外,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均处于0.001~0.020,海南拉高了东部地区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平均值,若不考虑海南,则东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仅为0.007,远低于中部地区该指标的平均值。

图4-8 2002年和2010年中国各省(区、市)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对比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10年间中国各省(区、市)贸易环境效益指数有上升有下降,其中有15个地区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西藏、新疆、黑龙江、江西、山西、湖北、广西、山东、安徽、浙江、福建、四川、江苏、河北和北京。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西藏,下降了0.095,因为相比2002年,西藏的工业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且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带来了其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大幅下降。有16个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上升,按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海南、甘肃、宁夏、青海、贵州、内蒙古、陕西、天津、重庆、湖南、吉林、云南、辽宁、上海、河南和广东。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相比2002年,2010年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提高了0.01。这主要是因为2009年海南和甘肃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上升幅度很大,分别上升了0.277和0.112,而指数下降的地区除西藏外,下降幅度都相对较小,都在0.05以下,因此平均来看上升的幅度要大于下降的幅度。下面从三级指标来分析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测算结果。

(1)出口贸易废水排放

从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来看(见图4-9),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要高于西部地区。2010年全国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最多的3个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分别是广东、江苏和浙江,其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均大于中西部地区所有省份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总量。东部地区内部差异也较大,2010年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最多是广东,最少的是海南,广东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约是海南的333倍。同东部地区差异相比,中西部地区内部差异则相对较小。从出口贸易废水排放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明显增加,其增加量也最大,中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也有所增加,其增加量小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多数省份出口贸易废水排放则有所减少。其中出口排放量增加最多的是福建,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39690万吨,增加幅度最大的是新疆,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3倍多。2010年同2009年相比,多数省份变化不大,江苏、浙江则出现了大幅增加。

为了前后一致,下面将对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标准化后的指标进行分析,该指标值不是具体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指标值越大表明废水排放越少,越小说明排放越多(见图4-10),排放量越多的省份,其指数值越小,排放量越少的省份,其指数值也越大。

图4-9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出口贸易废水排放量的比较

图4-10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比较

2010年出口贸易废水指数全国平均值为0.152,有9个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高于全国平均值,分别是青海、海南、西藏、甘肃、贵州、内蒙古、宁夏、吉林和山西。其中青海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最大,为1[2],其次是海南。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后10位分别是江西、四川、辽宁、广西、上海、山东、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其中广东该指数值最小,为0,即2010年其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最大。

从区域划分来看,2010年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区中有6个属于西部,分别是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内蒙古和宁夏,中部地区有2个,为吉林和山西,东部地区仅有海南高于全国平均值,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均远小于平均值,中部地区该指标值大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283,其中最高的是青海,为1,其次是西藏,为0.513,在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前10名中,西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内蒙古、宁夏和云南。中部地区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77,其中最高的是吉林,为0.176,最低的是江西,为0.027。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65,其中最高的是海南,为0.552,最低的是广东,为0。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后10名分别是江西、四川、辽宁、广西、上海、山东、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东部地区占了7个。东部地区除海南外,其余省(区、市)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均位于0.05以下,若不考虑海南,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平均值为0.016,海南拉升了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平均值。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09年间大部分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降低了,主要是因为2002—2009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增加,由此带来了工业废水排放的增加,导致了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下降。2002年该指标的全国平均值为0.14,到2009年该指标值为0.132,下降了0.008。从东、中、西三个区域看,2002年东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02,2009年为0.04,上升了0.02;2002年中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1,2009年该值为0.06,下降了0.04;西部地区则基本无变化,从2002年的0.27变为2009年的0.267。2002—2009年间,22个省份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降低,按照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西藏、新疆、黑龙江、山西、江西、吉林、云南、湖北、广西、贵州、河北、北京、安徽、河南、四川、山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湖南和辽宁。其中东部地区有8个,下降幅度较小;中部地区有8个,即中部地区所有省(区、市)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均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大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有6个,下降幅度最大。22个省(区、市)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西藏,下降幅度为0.36;其次为新疆,下降幅度为0.137。有6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甘肃、海南、宁夏、内蒙古、天津和重庆。其中东部地区有2个,西部地区有4个。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甘肃,上升了0.399;其次为海南,上升了0.166。有3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没有变化,分别为广东、陕西和青海。从图4-10中可以明显看出,相比2002年,2009年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下降幅度较小,海南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的上升抬高了东部地区该指标的平均值;中部地区所有省份该指标值均有所下降,使中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大幅下降;尽管西部地区该指标值下降幅度最大,但是其上升幅度也最大,因此其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平均值基本无变化。与2009年相比,多数省(区、市)2010年出口贸易废水排放指标值有所上升,仅有甘肃和内蒙古的该指标值下降,这说明相比2009年,2010年全国出口贸易废水情况有所改善。

(2)出口贸易废气排放

从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来看(见图4-11),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要高于西部地区。2010年全国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多的3个省市均位于东部地区,也是东部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多的3个省市,分别是广东、江苏和上海,其中广东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大于中西部地区所有省份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总和。东部地区内部差异也较大,2010年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多的省份是广东,最少的省份是海南,广东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约是海南的182倍。而中西部地区内部则差异相对较小。从出口贸易废气排放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明显增加,尤其是东部地区增加最大,增加最多的是江苏,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13150亿标立方米,幅度最大的是新疆,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7倍多。中西部地区则增加量相对较小,但是由于2002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相对较少,其增加幅度要大。与2009年相比,从整体上看,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有所增加,增幅最大的省份是江苏,增加了6836.4亿标立方米,仅有河北和广西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有所下降。

图4-11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的比较

从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来看,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数全国平均值为0.0479,有4个省区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高于全国平均值,分别是西藏、海南、青海和甘肃。其中西藏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最大,为1;其次是海南。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后10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天津、河北、北京、辽宁、福建、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广东,其中广东该指数值最小,为0,即2010年其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大(见表4-6)。

表4-6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比较

续表

从区域划分来看,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除海南外均为西部省份,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均远小于平均值,中部地区该指标值大于东部地区该指标值。西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105,其中最高的是西藏,为1,其次是青海,为0.0961。在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前10名中,西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贵州、内蒙古、陕西和宁夏。中部地区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13,其中最高的是吉林,为0.0346,最低的是安徽,为0.0065。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10,其中最高的是海南,为0.0989,最低的是广东,为0。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后10名分别是新疆、北京、河北、福建、辽宁、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广东,东部地区占了9个。东部地区除海南外,其余省份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位于0.005以下。若不考虑海南,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平均值为0.0015,海南拉升了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平均值。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09年间大部分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降低了,但是下降幅度都较小,从图形上很难观察到其变化。2002年该指标的全国平均值为0.046,到2009年该值为0.046,保持不变。从东、中、西三个区域看,2002年东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004,2009年为0.006,上升了0.002;2002年中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017,2009年该值为0.011,下降了0.006;西部地区则从2002年的0.103变为2009年的0.106。2002—2009年间,23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降低,按照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重庆、黑龙江、江西、新疆、贵州、云南、湖北、湖南、安徽、广西、河北、北京、四川、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辽宁、浙江、河南、山东、江苏和上海。其中东部地区有8个,下降幅度较小;中部地区有8个,即中部地区所有省份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均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大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有7个,下降幅度最大。23个省(区、市)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重庆,下降幅度为0.018;其次为黑龙江,下降幅度为0.0174。有6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甘肃、青海、海南、宁夏、陕西和天津。其中东部地区有2个,西部地区有4个。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甘肃,上升了0.036;其次为青海,上升了0.0319。有2个省区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没有变化,分别为广东和西藏,其中广东一直为该指标的最小值0,表明不论是2002年还是2009年,广东出口贸易废气排放始终是所有省(区、市)中最多的;而西藏则为最大值1,说明2002年和2009年西藏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少。2009—2010年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值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海南;宁夏和甘肃该指标值下降,分别下降了0.025和0.009。

从表4-6可以看出,2002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2009年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和2010年出口贸易废气指标相比,变化幅度十分微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没有变化。由于采用了标准化的方法,这里的指标值是相对指标,并不是绝对值,是根据不同省(区、市)在一年中所处的位置来确定的,实际上2002—2010年间全国出口贸易废气排放量显著增加。如西藏,尽管其2002年和2010年的该指标值均为1,但是其出口贸易废气排放却从2002年的7.03亿标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8.36亿标立方米,增加了2.6倍,相比2010年出口贸易排放最多的广东(2010年广东出口贸易废气排放为33653.6亿标立方米),2010年西藏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少[3],因此其指标值为1。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变化之所以非常小和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差距过大有关,因为本报告采取的标准化方法是阈值法,分母是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所以差距越大,则相应的值越小,在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中,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多的广东,其排放量为33653.64亿标立方米,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最小的西藏,其排放量为18.36亿标立方米,差距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各指标值都相应比较小,因此,指标值变化显得非常小,从图形上很难辨清。

(3)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

从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放量来看(见图4-12),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量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量要高于西部地区。2010年全国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多的3个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也是东部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多的3个省份,分别是江苏、广东和福建。东部地区内部差异也较大。2010年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最少的省份是海南,江苏出口贸易固体排放量约是海南的294倍。中部地区内部差异则相对较小,中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多的省份是江西,最少的是吉林,江西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量约是吉林的6.6倍;西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多的省份是四川,最少的是西藏,四川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量是西藏的148倍。从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明显增加,尤其是东部地区增加量最大,其中排放量增加最多的是江苏,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4096万吨,幅度最大的是新疆,2009年比2002年增加了8倍多。中西部地区增加量则相对较小。2009—2010年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增加,增加最多的省份是江苏,其次是广东和山东;广西和北京的贸易出口固体废物排放减少,分别减少了82.57万吨和50万吨。

图4-12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量的比较

从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来看,2010年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数全国平均值为0.064,有4个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值高于全国平均值,分别是西藏、海南、青海和宁夏。其中西藏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值最大,为1;其次是海南。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后10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四川、江西、河北、浙江、上海、辽宁、山东、福建、广东和江苏,其中江苏该指数值最小,为0,即2010年江苏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大。

从区域划分来看,高于全国平均值的4个省份中除海南外,其余均来自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除海南外)均小于平均值,西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大于东中部地区,东部地区该指标值大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117,其中最高的是西藏,为1,其次是青海,为0.146,在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的前10名中,西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西藏、青海、宁夏、甘肃、重庆、陕西和贵州。中部地区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17,其中最高的是吉林,为0.041,最低的是江西,为0.005。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平均值为0.04,其中最高的是海南,为0.437,最低的是江苏,为0。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后10名省(区、市)分别是四川、江西、河北、浙江、上海、辽宁、山东、福建、广东和江苏,东部地区占了9个。东部地区除海南外,其余省份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值均位于0.013之下,若不考虑海南,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平均值为0.0028,海南拉升了东部地区出口贸易废气排放指标的平均值。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09年间大部分省份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值降低了,但是下降幅度都较小。2002年该指标的全国平均值为0.049,到2009年该指标值为0.06,上升了0.011。从东、中、西三个区域看,2002年东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0106,2009年为0.0273,上升了0.0167;2002年中部地区该指标平均值为0.015,2009年为0.013,下降了0.002;西部地区则从2002年的0.1068变为2009年的0.1215。2002—2009年间,18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值有所降低,按照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新疆、黑龙江、湖北、广西、贵州、云南、北京、河北、安徽、四川、浙江、江苏、吉林、上海、河南、江西、山东和辽宁。其中东部地区有7个,下降幅度较小;中部地区有6个,下降幅度大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有5个,下降幅度最大。18个省(区、市)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新疆,下降幅度为0.0199,其次为黑龙江,下降幅度为0.01207。有12个省(区、市)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海南、甘肃、宁夏、青海、陕西、重庆、山西、天津、湖南、内蒙古、福建和广东。其中东部地区有4个,西部地区有6个,中部地区有2个。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海南,上升了0.18606;其次为甘肃,上升了0.06283。西藏的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没有变化,一直为1,说明2002年和2009年西藏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最少。2009—2010年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数值有所上升,幅度较小,仅有甘肃、青海、宁夏和内蒙古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有所下降。

表4-7 2002年、2009年和2010出口贸易固体废物排放指标的比较

2.贸易资源效益指数

如图4-13所示,贸易生态效益指数总体趋势同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相同,从指标数值大小来看,多数省份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数要小于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也就是说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并不能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大小起到决定性作用,主要是因为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在贸易生态效益指标中所占权重为40%。如西藏,其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仅为0.069,而生态效益指数为0.53,可见资源效益指数可以影响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大小,但是不起决定性作用。

图4-13 贸易环境资源效益指数与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比较

2010年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为0.25,有13个省(区、市)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标高于平均值,分别是江西、北京、海南、黑龙江、甘肃、吉林、山西、广西、内蒙古、重庆、安徽、江苏和青海。其中贸易资源效益指数最高的是江西,为0.557;其次是北京,为0.556。而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后10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天津、陕西、山东、贵州、福建、云南、四川、湖北、宁夏和西藏。其中西藏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值最小,为0.068。

从区域划分来看,对于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仅有中部地区的该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值,东部地区该指标值略大于西部地区。相比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三个地区之间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差距较小。从地区内部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内部差距相对较小,西部地区的内部差距较大。中部地区该指数平均值为0.33,其中最高的是江西,为0.557,最低的是湖北,为0.104,在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前10名的省份中,中部地区占据了4个,分别是江西、黑龙江、吉林、和山西。东部地区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246,其中最高的是北京,为0.556,最低的是福建,为0.127。西部地区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13,其中最高的是甘肃,为0.428,最低的是西藏,为0.069,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后10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据了6个,分别是陕西、贵州、云南、四川、宁夏和西藏。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10年间大部分省(区、市)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提高了,但是省(区、市)之间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变化的幅度差别较大,其中有21个省(区、市)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上升,按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海南、江西、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广西、陕西、新疆、辽宁、安徽、甘肃、北京、湖南、四川、天津、贵州、河北、福建和浙江。10个省(区、市)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宁夏、青海、湖北、上海、广东、江苏、河南、云南、西藏和山东。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宁夏,下降了0.47,因为相比2002年,宁夏的工业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且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也在不断增加,而其进口则主要为初级产品,由此对外贸易的能源消耗在不断增加,致使其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大幅下降。相比2002年,2010年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上升了0.029(见图4-14)。

图4-14 2002年和2010年中国各(区、市)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比较

下面从三级指标来分析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测算结果。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包括2个三级指标,分别是贸易能源密集度和初级产品效益度。

(1)贸易能源密集度

贸易能源密集度等于进口产品能耗总量除以出口产品能耗总量,衡量的是进口和出口所耗费能源的多少,若贸易能源密集度大于1,则表示进口产品所耗能源量大于出口产品所耗能源量,有利于降低能耗,促进地区能源保护性开发。能源密集度越高,进口能耗相比于出口则越多。

如图4-15所示,2010年全国能源密集度前10名的分别是海南、北京、吉林、甘肃、山西、内蒙古、河北、辽宁、天津和陕西,其中海南的能源密集度为3.177。位于后10名的分别是四川、青海、江苏、贵州、江西、黑龙江、福建、浙江、新疆和西藏,其中西藏的能源密集度最低,为0.018。

图4-15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贸易能源密集度的比较

从区域分布来看,2010年东部地区能源密集度平均值要大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能源密集度平均值要高于西部地区。表明同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相对于出口所耗能源而言进口所耗能源较小,这与其外贸进出口结构有关。相比于中西部,东部地区进口的工业制成品更多,进口所耗能源就多,其能源密集度也较高。2010年东部地区能源密集度平均值为1.091,高于能源密集度的全国平均值0.891。东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市有5个,分别为海南、北京、河北、辽宁和天津。东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差异较大,能源密集度最高的省份是海南,为3.177,能源密集度最低的省份是浙江,为0.261,前者是后者的12倍多。中部地区的能源密集度平均值为0.839,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2个,分别为山西和吉林。中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差异相对较小,能源密集度平均值为0.901,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最高的省份为吉林,为2.306,最低的省份为黑龙江,为0.360,前者是后者的6倍多,除去能源密集度较高的省份吉林和山西,其他省份能源密集度处于0.7以下。西部地区能源密集度平均值为0.700,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区有2个,分别为甘肃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差异较大,其中能源密集度最高的地区为甘肃,为2.202,最低的地区为西藏,为0.018,前者是后者的124多倍。

从能源密集度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能源密集度的全国平均值从0.71上升到0.837,全国有16个省(区、市)能源密集度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甘肃、海南、山西、青海、重庆、陕西、辽宁、内蒙古、湖南、江西、云南、安徽、天津、广西、四川和河南。其中甘肃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2.644;河南上升幅度最小,上升了0.006。有15个省(区、市)能源密集度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北京、西藏、新疆、黑龙江、山东、湖北、上海、吉林、宁夏、广东、江苏、福建、河北、浙江和贵州。其中北京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1.349;贵州下降幅度最小,下降了0.032。2009—2010年间,全国有21个省(区、市)的能源密集度水平有所改善,10个省(区、市)的能源密集度下降,其中能源密集度提升最多的是海南,下降最多的是甘肃。

从能源密集度指标来看,图4-16是归一化后的能源密集度指标的测算结果,从图形上可以看出,能源密集度指标和能源密集度变化趋势基本上一致。2010年全国能源密集度指标前10名的分别是海南、北京、吉林、甘肃、山西、内蒙古、河北、辽宁、天津和陕西。后10名的分别是四川、青海、江苏、贵州、江西、黑龙江、福建、浙江、新疆和西藏。其中对应于前文中能源密集度,海南的能源密集度最高,所以其能源密集度指标值为1,西藏的能源密集度最低,所以其能源密集度指标值为0。

图4-16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贸易能源密集度指标的比较

从区域分布来看,2010年东部地区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平均值要大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能源密集度指标平均值要高于西部地区。2010年东部地区能源密集度指标平均值为0.340,高于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全国平均值0.276。东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市有5个,分别为海南、北京、河北、辽宁和天津。东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指标差异较大,能源密集度指标值最高的省份是海南,为1,能源密集度最低的省份是浙江,为0.077。中部地区的能源密集度指标平均值为0.280,高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2个,分别为吉林和山西。中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指标差异相对较小,除去能源密集度指标较高的省份吉林和山西,其他省份能源密集指标值度介于0.10~0.18,其中最高的省份为吉林,为0.724,最低的省份为黑龙江,为0.108。西部地区能源密集度平均值为0.216,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区有2个,分别为甘肃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内部能源密集度差异较大,其中能源密集度指标值最大的为甘肃,为0.691,最低的为西藏,为0。

从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全国平均值从0.159上升到0.276,上升了0.117。全国有24个省(区、市)能源密集度指标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甘肃、海南、山西、青海、重庆、陕西、辽宁、内蒙古、湖南、天津、云南、江西、安徽、吉林、广西、四川、河南、河北、贵州、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和宁夏。其中甘肃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0.943;宁夏上升幅度最小,上升了0.018。有7个省(区、市)能源密集度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北京、西藏、新疆、黑龙江、山东、湖北和上海。其中北京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0.225;上海下降幅度最小,下降了0.009。2009—2010年间,全国15个省(区、市)的能源密集度指标值下降,16个省(区、市)能源密集度指标上升。指标值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甘肃,从2009年的全国能源密集度第1名,下降到了2010年的第4名;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海南,从2009年的第3名,上升到2010年的第1名。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变化和能源密集度存在一些差别,是因为能源密集度变化反映的是其实际值,而能源密集度指标的变化反映的是其在31个省(区、市)的相对值。

(2)初级产品效益度

初级产品效益度等于初级产品进口比重除以初级产品出口比重,用来衡量进口资源和出口资源的比较。初级产品效益度值越大,说明进口资源越多,越有利于地区资源生态保护。

如图4-17所示,2010年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前10名分别是江西、黑龙江、广西、江苏、新疆、安徽、青海、浙江、重庆和河南,其中江西的初级产品效益度为20.975。后10名分别是辽宁、四川、山西、陕西、河北、海南、天津、宁夏、云南和湖北,其中湖北的初级产品效益度为0.64。

图4-17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初级产品效益度的比较

从区域分布来看,2010年中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平均值要高于东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平均值略高于东部地区。表明同东西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相比初级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而言初级产品在进口中比重更高,意味着进口资源要大于出口资源更多,这与其外贸进出口结构有关。中部地区进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较高;而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则相对较低。2010年中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平均值为8.246,高于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全国平均值5.278。中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5个,分别为江西、黑龙江、安徽、河南和湖南。中部地区内部初级产品效益度差异较大,既有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最高的省份为江西,又有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最低的省份为湖北。其中最高的省份江西,其初级产品效益度为22.975,最低的省份为湖北,其初级产品效益度为0.640,前者是后者的32倍多。西部地区的初级产品效益度平均值为4.714,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区、市)有4个,分别为广西、新疆、青海和重庆。西部地区内部初级产品效益度差异相对较小,除去上述4个初级产品效益度较高的省(区、市),其他省(区、市)初级产品效益度介于0.838~4.628。其中最高的为广西,为10.801,最低的为云南,为0.838,前者是后者的12倍多。东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平均值为3.733,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2个,分别为江苏和浙江。东部地区内部初级产品效益度差异较小,其中初级产品效益度最高的为江苏,为8.857,最低的地区为天津,为1.065,前者是后者的8倍多。

从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全国平均值从2.06上升到5.51,全国有28个省(区、市)初级产品效益度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河南、黑龙江、新疆、广西、江西、河北、江苏、浙江、湖南、西藏、内蒙古、重庆、北京、安徽、山西、福建、山东、贵州、青海、辽宁、海南、天津、四川、上海、吉林、陕西、云南和广东。其中河南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19.2;广东上升幅度最小,上升了0.36。有3个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宁夏、甘肃和湖北。其中宁夏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5.63;湖北下降幅度最小,下降了1.45。2009—2010年间,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平均值从4.994上升到了5.278,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江西,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北。

从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来看,图4-18是归一化后的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测算结果。2009年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前10名分别是江西、黑龙江、广西、江苏、新疆、安徽、青海、浙江、重庆和河南。后10名的分别是辽宁、四川、山西、陕西、河北、海南、天津、宁夏、云南和湖北。其中对应于前文中初级产品效益度,江西的初级产品效益度最高,所以其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值为1;湖北的初级产品效益度最低,所以其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值为0。

图4-18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比较

从区域分布来看,2010年中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平均值要高于东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平均值略高于东部地区。2010年中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平均值为0.374,高于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全国平均值0.228。中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5个,分别为江西、黑龙江、安徽、河南和湖南。中部地区内部初级产品效益度差异较大,既有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最高的省份为江西,又有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最低的省份为湖北,其中最高的省份为江西,其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值为1;最低的省份为湖北,其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值为0。西部地区的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平均值为0.200,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区、市)有4个,分别为广西、新疆、青海和重庆,其中最高的为广西,为0.500;最低的为云南,为0.009。东部地区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平均值为0.152,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2个,分别为江苏和浙江。其中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最高的为江苏,为0.404;最低的为天津,为0.021。

从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变化来看,2002—2009年间,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全国平均值从0.289下降到0.225,全国有12个省(区、市)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上升,按照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河南、黑龙江、新疆、河北、内蒙古、北京、西藏、山东、海南、广西、山西和吉林。其中河南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0.553;吉林上升幅度最小,上升了0.004。有19个省(区、市)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宁夏、青海、甘肃、广东、上海、湖北、云南、江苏、安徽、重庆、浙江、江西、海南、陕西、四川、福建、贵州、天津和辽宁。其中宁夏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0.95;辽宁下降幅度最小,下降了0.015。2009—2010年间,全国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下降到0.228,多数省(区、市)的该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最大的省份是河北。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变化和初级产品效益度变化存在一定的差别,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度量的是相对变化,初级产品效益度变化度量的是绝对变化;另一方面,跟我们采用的标准化方法有一定的关系,阈值法的归一化与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有关系,2009年和2002年相比,2009年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距更大,尽管初级产品效益度绝对量上升,但是采用阈值法归一化后其指标值却在下降,造成了初级产品效益度的变化与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的变化不同,而若仅仅对比2009年的初级产品效益度和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发现各个省(区、市)在全国的排位是相同的。相比2009年,2010年初级产品效益度指标下降的原因同样与所采用的标准化方法有关,2010年初级产品效益度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值更大,造成了该指标的普遍下降,但是指标值变化并不代表各省(区、市)初级效益度的具体变化,指标值只衡量了各省(区、市)初级产品效益度在当年全国中的相对位置。

[1] 绿色贸易出口主要指的是服务贸易出口。

[2] 由于采用的是标准化,所以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

[3] 与广东的出口贸易废气排放相比,西藏的量级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