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调解有很多好处,家长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并且决议的时间远远短于经年累月的听证会。经过适当的调解后,家长就要接受“一锤定音”,不像听证会,败诉的一方可以上诉,整个事件会持续进行。

但是调解也会有不利的一面,家长往往未被充分告知权利。自愿接受调解并且接受一份书面同意书,就等于同意学校在同意书签署日期之前所作的一切声明,无论是否在同意书中说明。

调解可以是争取必要服务的有效工具,但父母也应该意识到接受调解结果的同时,放弃了什么权利。一般情况下,拒绝调解,先采取其他申诉机制,会是对家长比较有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