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恩格斯的“文明论断”

文明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文化现象,是人与动物的标志性区别。因此,对人类文明思考的深层,蕴含着对人本身的自我反省和对人类未来发展方向的求索,这也成为包括哲学在内的整个人类文化表达、探讨和研究的永恒主题。“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活的灵魂”①。从思想史上来看,历代哲学家们都根据自己的时代特征对人类文明的问题和出路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凝练和概括出了符合其时代特质的人类文明形态的哲学理念。自从尼采宣告“上帝死了”,重估一切价值成为可能,人类文明开始进入多元价值时代,对“文明”概念及其内涵的不同回答构成了不同的文明观。面对人类文明理念的多元发展和文明形态的重大变迁,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和把握文明的内涵及实质?现代社会的文明形态是何种意义上的人类文明?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又应当迈向何种文明新形态?这些问题都是现代人所必须反省和澄清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马克思主义把人类文明放在社会历史的宏观大背景中进行考察,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解释原则创建了新的文明解释框架。其中恩格斯在1844年发表的《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对文明做了一个重要的论断:“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①恩格斯的这一“文明论断”虽然有其特殊的思想语境,但却具有普遍性的历史意义。这是因为,恩格斯的“文明论断”是对文明的内涵及其实质所做的根本性的分析,并且是一种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论断”。从马克思主义文明理论的整体发展过程来看,恩格斯在此处关于文明所做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西方理性主义的文明解释传统,是重新界定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对待这一文本,结合新时代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探讨恩格斯“文明论断”的理论实质,挖掘出恩格斯独特的文明观念,彰显出历史唯物主义文明解释框架的巨大时代价值和永恒的人类性意义。这为我们理解和反省现代社会以及探索和开辟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