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为我们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神秘面纱,呈现出其经济发展背后的逻辑架构:资本增殖的逻辑。资本主义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意义上,发挥着重大的历史作用。资本逻辑是现代社会或者说是现代性的本质特征。“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②资本的力量加速了世界历史和资本全球化进程,人类开始进入“大加速时代”。马克思把资本的这种正面效应称为“资本的文明”,并且高度评价了资本的这种积极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③相对于以往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具有巨大优越性。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①可见,资本所激发出来的生产力是前所未有的,它使人类社会产生了爆发式的发展。以至于马克思在谈论资本时使用了“法术”“魔法”等词语。在现时代,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和展开,作为世界历史直接体现的“资本的文明面”更是得到了高度的发展。

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对资本文明作用的褒扬不逊于任何同时代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就在于它创造了资本主义这样一个独特的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文明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有用物,其目的是使自然界和现实的个人服从于和服务于资本增殖的需要。可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有的一切都是为资本增殖服务的,也是为资本增殖的逻辑所支配的。同时,马克思更加敏锐地意识到,“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的一切增长,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一切增长,如科学、发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场的开辟、机器等等所产生的结果,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因为资本是工人的对立面,所以文明的进步只会增大支配劳动的客体的权力”②。因此,资本逻辑推动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增大了支配工人劳动的资本的权力。这就意味着,“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也就是说,“资本具有无限度地提高生产力趋势的同时,又在怎样程度上使主要生产力,即人本身片面化,受到限制”①。资产阶级以资本增殖为目的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一切都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更为关键的是,“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②。这种资本文明所产生的严重的负面后果要求人类必须寻求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以彻底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

文明的进步是一个过程,它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文明的发展程度和人的发展程度是协调一致的。社会文明的每一次进步,对人本身来说都具有解放和发展的意义。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与“人的发展三形态”之间的关系做了经典表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③由此可见,历史只有从第二个阶段走向第三个阶段,即从人的“独立性”走向“自由个性”,人也才算实现了彻底的、真正的解放。“自由个性”是马克思从人类本性的意义上所形成的关于未来人类文明形态的标志性概念。没有世界历史的形成,没有普遍交往的发展,就没有现代文明的孕育和产生。当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之后,作为“自由个性”解放的世界历史,即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

《资本论》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开启,并不在于表面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在于实质地变“资本的文明面”为“高度文明的人”,也即实现从“地域性的个人”向“世界历史性的个人”的转变。对此,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革命“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①,即“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所谓“高度文明的人”就是“个性得到自由发展”,或者说实现了“个性自由”的人。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②。在此基础上,“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①。因此,马克思强调“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②——作为具有“高度文明的人”生产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表面上“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③。而这一“物的力量”,在马克思看来就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所导致的个人受“抽象”(资本)统治。一个资本逻辑占统治地位的压迫性经济体中的社会关系是阻碍而不是推进了个人自由与理性行动发展的。在资本逻辑的统治之下,个人完全成了增殖资本的工具,且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毫无自由和个性可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④马克思这里所谓的“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实际上就是资本所宰制的劳动,而不是自由劳动。在《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中,马克思试图实现一种更高层次的人之自由——“个性得到自由发展”。无论是“个性自由”,还是“高度文明的人”,都要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构成了马克思开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人性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