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交换的规律来看,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要求从这一交换行为中得到尽可能多的利益。就卖者而言,雇佣工人要求正常的工作日和劳动强度,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这是预先潜伏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目标;就买者而言,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本能地倾向于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增加劳动强度,劫掠工人的劳动力,以实现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这是资本的一种存在本能。“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①。“力量”成为维持和固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指标:一方面,资本的支配权使得雇佣工人成为依附于资本家的活劳动工具;另一方面,雇佣工人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与资本家相对抗的物质手段。这就意味着,在力量对比中,雇佣工人在主体和客体两方面始终处于劣势地位。由此所导致的是,劳动过程异化为价值增殖过程,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相分离,并成为后者的延伸与变形。在自由时间被肆意侵占的条件下,工人很难实现自身发展的社会需要这一价值目标。
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斗争最为直接地体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由于双方力量的悬殊,工人阶级经常处于失败和妥协的境地。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延长工作日时间。延长工作日直接侵占了工人的自由时间。工作日具有双重界限:一是劳动力身体的界限,即工人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恢复体力和智力的消耗;二是道德的界限,即工人必须要有充分的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这是由一定的社会文化发展状况决定的。只有在这双重界限以内,工人的生命力才不会被过度消耗,其精神面貌才能达到一般的人类水平。但是,在价值增殖过程中,不是工人将生产资料当作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而是生产资料将工人当作自己生活过程的酵母来吮吸。“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①这种对工人活劳动的无限制的吮吸欲望促使资本家“像狼一般地”延长工作日,突破工作日的身体的和道德的界限。由此,工人道德上和身体上正常发展和活动的条件就被剥夺了,其生命基质遭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摧残而处于萎缩状态:一方面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过早死亡;另一方面工人变得庸俗粗鄙、麻木不仁。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是依靠缩短工人的寿命而在一定期限内延长生产时间的。
无限制地延长工人的工作日,必然会造成工人劳动的过度使用,从而影响资本主义社会的可持续生产。另外,工人阶级也逐渐意识到:限制工作日是一个先决条件,没有这个条件,进一步谋求工人解放的尝试都将遭到失败。为此,工人阶级围绕“8小时工作日”开始展开激烈的斗争。鉴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资本主义开始转变了策略:由延长工作日转为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资本主义国家也开始颁布专门的法律来限制工作日长度。工厂法作为一种劳动保护政策,将资本对自由时间的侵占规定在身体和精神可以承受的合理界限以内,使剩余价值的生产具有秩序性和可持续性。“从法律上限制工作日的朴素的大宪章,代替了‘不可剥夺的人权’这种冠冕堂皇的条目,这个大宪章‘终于明确地规定了,工人出卖的时间何时结束,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何时开始’。”①表面上看来,工人针对资本家的工作日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工人的自由时间获得了法律上的保障。马克思站在现代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工厂法无疑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奴隶制,它最直接地暴露出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虚伪性。安德鲁·尤尔将工厂法等同于“奴隶制”,进而将限制工作日看作英国工人阶级的耻辱。以法律的形式来限制工作日的延长,看似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实则意味着资本家对工人自由时间的管控更加隐秘了。
资本家在把工作日限制为8小时的前提下,开始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样就会降低工人的劳动力成本,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其主要方式就是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延长工作日直接侵占了工人的自由时间,而增加劳动强度则间接侵占了工人的自由时间。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模式中,工人的自由时间虽然免于资本家的任意剥夺,但自由时间的运用却已经被资本所规划。机器体系的应用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但它是以增加单位时间内的劳动强度为前提的。“劳动强度的提高,可能使一个人在一小时内耗费他从前在两小时内耗费的生命力。”①因此,更多的自由时间将被工人用于生命力的恢复,留给自由个性发展的时间几乎是不存在的。不仅如此,机器体系的应用打破了工种和熟练度的区分,使得妇女和儿童与成年男性工人一道都成为资本所盘剥的对象。“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竟变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②
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非物质劳动大有取代物质劳动而占据主导地位的趋势。以智识、图像、共同性、奇异性等为代表的非物质劳动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在所谓自由时间以及非工作场所中完成的,其本质在于自由时间的结晶。就其存在基础而言,非物质劳动本能地依赖于甚至决定于工人的智力等主体性因素。这就使它能够打破机器体系中工人同质化的历史趋势,再度将工人区分为不同种类和不同等级,如艺术家与程序员、熟练的与不熟练的等。但这果真意味着工人对其自由时间的运用已经打破了资本对劳动时间的宰制,而在逻辑上跃迁到自由自觉的水平了吗?事实恰恰相反。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能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①因此,无论是物质劳动,还是非物质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它们都是具体劳动的表现形式,都是可以在商品市场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从根本上受到抽象劳动之同一性原则的支配。虽然非物质劳动成果自身具有特殊性,但其非但没有动摇,反而更加有力地巩固了抽象劳动之同一性原则的统治性地位,只不过其规训对象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非物质劳动使得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具有内在同一性,二者的界限日益变得模糊难辨。非物质劳动成果虽然是自由时间的结晶,但其本质上是资本对自由时间的侵占。
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劳动过程需要劳动者调动各方面的实践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劳动者智力、想象力和主动精神的积极发挥。而在资本主义时代,这些旧有的劳动习惯被打破了,工人的主体性被自动化的机器体系一劳永逸地替代了,工人仅仅作为工作有机体的一个肢体被固定于生产过程的某个环节。在机器大生产中,其实践能力的创造性活动退化成重复性的机械劳动。虽然以机器生产为核心的工厂体系使得工人的创造性的活劳动退化为机械性的死劳动,但是只要有自由时间的存在,工人依旧有激发自己生命潜能的可能性。然而,资本主义对自由时间的侵占,大大降低了这种可能性,这也意味着资本主义钳制住了工人的生命基质。非物质劳动看似体现了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劳动者虽然不受工厂体系的束缚,但这种所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依然为资本所宰制,非物质劳动所创造的产品依然要以资本的增殖为目标。其所谓的自由时间实际上都变成了劳动时间,由一种被动的劳动时间的延长变成了一种主动延长,由一种被动的劳动强度的增加变成了一种主动增加。对于作为“诸众”的单个工人,资本可以轻而易举地侵占其自由时间,好像是延长工作日这一直接形式在当代的复现,只不过其形式更加体面,强度更加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