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她”字何以能够最终获胜的问题,学界现有的探究甚少。偶有回答,仍不过是将其归之为刘半农1920年在《“她”字问题》一文中所阐发的那三点理由[1]。笔者以为,刘半农所言的确不无道理,但如果将前述围绕“她”字论争的历史全部纳入视野,刘氏那套当时即不能服众的理由之解释,就远远不够充分了,甚至还有可能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仅就“她”字战胜“伊”字一点而论,恐怕最重要的尚不在于“她”字在字形上略同于“他”,而又与之有别的简明结构,或“表显女性更为明白”等因素,很可能更重要的却在于其与“他”字同声的发音之故。有趣的是,这后一点,最初恰恰是当时一些人(如寒冰等)反对“她”字的重要理由,也是刘半农自己所不能完全满意“她”字的地方所在。他本人和不少“她”字的拥戴者正是由此“遗憾”出发,建议读“她”字为tuo、te或 yi音,以示与“他”字发音之别的。前述《妇女共鸣》杂志的辩护者所谓“伊”字不同于“ta”的发音“何尝不是其优点”的观点,也正与此看法一脉相承。
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刘半农的此一不同读音的建议——这个在民国时期语言学界占主导地位、终被国家采纳并反复重申的语言规定,以今天的后见之明来看,似乎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很可能是“错误”的——这多少具有一点反讽意味。对于白话汉语中极为常用的第三人称单数词来说,“同音并稍异其形”,恐怕正是汉语的简洁传统、字形表义、可允多字同音的语文特点,以及它们与清末民初时期被激发的现代性之精确分化诉求和现代白话的“言文一致”原则等几种因素互动作用之后,所形成的一种潜在的制约之果。尤其是民众日常社会生活中不分性别、普遍常用、长期强势存在而难以改变的第三人称单数词“他”字之既有发音,在这方面所起到的制约作用,最不能被人所忽视。实际上,“伊”字,还有“彼”、“渠”等其他第三人称单数代词之所以显得“文绉绉”,正是因为在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口语中,那种称呼第三者的“他”字之固定发音,实在是太普遍、太常用,也太强大了,似乎没有给其他发音的第三人称代词,留下在现代白话文中最终生存下来的任何机会和空间。
换言之,“伊”字在与“她”字的竞争中最终失败,主要原因其实恐怕并不在于其字形(两者在字形上,都可与“他”字相区别且笔画同样简易),而恰恰正在于它本来就存在与“他”字不同的发音,因此无法另行随“他”字发音之故。在这方面,代表中性的“它”和“牠”字(都发“ta”声)长期难分胜负,而另外的替代方案——“渠”、“佢”和“彼”等不同发音的字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即遭淘汰,未尝不可视为此论一个相当有力的旁证。
对于这一点,前文提到的陈斯白、柳湜等人其实都已有所言及,不过最早有此认知并从“文学革命”角度率先全面陈述有关意见且较为明确者,却是一个名叫金福申的人。1921年3月18日,金福申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代名词他(he)同她(she)》一文,专门谈到这方面的看法。可惜此文当时似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讨论。他在文中强调指出,从事文学革命的人应该知道:
“言文是要合一的”,“文字是要去凑合语言,而不能够语言来凑合文字”,同“国语是要普通流行而统一的”这三件事情……确是古文改称语体文——文学革命——的原因。现今一个“伊”字是江浙两省一部分的人称第三位代名词,也不是单指女性,是男女两性都用这个的。那么,岂不是同第三条相抵触么?文字上边用“伊”字岂不是同中国现在通行的国语“他”字的声音两样么?这是同第一条相抵触。若是要教人指男性第三位说“他”字,女性第三位来说文字上用的“伊”字,那恐怕是做不到的。这又是同第二条——语言不能够来凑合文字——相抵触了。
基于此种理由,金福申明确主张:“语言的人称代名词女性第三位还是说‘他’字的声音,文字上边用一个‘她’字。讲到语言单用一个‘他’字的声音来做人称代名词第三位,也够啦;文字上边添了一个‘她’字,却便利得多了。‘伊’字人还当他是译英文(she)字的声音;‘她’字却是一个形声字,女是形,也是声,人一看就懂,而且现今通行的语体文中间也不少是用他的。这是改革起来,益发便了。”[2]——这种形异声同的“有节制改变”说,实际上既顺应了新时代的精确性分化要求,也遵从了汉语自身可以一音多字的简便特点。后来的社会文化实际“选择”的结果证明,此说简直有如一种“预言”。稍有遗憾的只是,在金福申那里,中性代词“它”尚没有从“他”字里面分化出来。
图39 被忽视的金福申《代名词他(he)同她(she)》一文片段。该文所见有切实高明之处
不过,将与“他”字发音相同这一点,视为“她”字最终战胜“伊”字的主要原因构成之一,在笔者却并不是一种自然“命定论”式的结论。事实上,即便是现代语体文的言文一致的原则,也并不能必然决定没有例外。这里还需强调的是,作为日常口语中的第三人称之“他”字发声,具有强烈而鲜明的“大众性”,而大众文艺、大众语等,正是当时左翼文化运动的主流追求。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前期,也就是“她”字空前社会化的时期,恰恰正是左翼文化运动,特别是大众文艺和大众语运动蓬勃兴起并左右社会语言文化发展走向的阶段,创造一种广大民众“说得出、听得懂、写得来、看得下”的“大众语”(陈望道1934年《大众语论》中的说法[3]),正成为歆动知识分子主体意识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不管这一运动整体的文化后果如何,它对现实的“言文一致”追求的强化,造成了一种更加有利于社会认同“她”而不是“伊”字的语言文化环境,却是肯定无疑的。这就是当时在“她”字与“他”发音相同这一点背后,起到重要“选择”作用的社会文化因素。
当然,就第三人称单数系列词整体的确立来说,仅仅是发音相同,其实也仍不是决定一切的,尽管相同的发音可能成为其得以生存的前提。五四时期及稍后表示“物”的第三人称单数词“牠”字,虽同样发“ta”音且一度有较多使用,最终却仍不免失败便说明:“它”字的成功除了发“ta”音这一关键因素之外,在偏旁构型上避开了“牛”(牲口)与“女”、“人”相互比参所造成的意义联想,给“她”字留下了一点超然于偏旁含义制约的空间,从而淡化了其中那种容易被提取,且一度被论争的男女不平等之隐义成分,似乎也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换言之,钱玄同所“设计”的那个“它”字,绝非漫不经心可有可无之作,而是颇有功能,一方面,其确立本身即受到过“她”字存在的影响,而反过来,“它”之确立,最终又对“她”字的合法性流播与巩固,起到了某种积极的配合作用。这一点,从1935年《妇女共鸣》“拒用‘她’字”的告白及有关争论中,可以窥见一斑。这也是笔者何以要专门谈到“她”字在第三人称序列词中定位问题的原因。由此推知,“她”字之所以成功,最初与其同“他”字相近的简易构形、而这构形又较能凸显女性特征等其他因素,应该也并非毫无关联。
因此,综合概观,毋宁说“她”字战胜“伊”字,乃是其与“他”、“它”等同发“ta”音这一重要特征,以及背后的白话文运动和文化大众化潮流,再加上其字面能鲜明凸显女性特点的简易构形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即是支配近代国人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所做出的语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