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作为扎根于中国大地、写作于中国革命时代的辩证法专著,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它蕴涵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袖毛泽东洞察历史逻辑的创造性智慧,拥有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理论形态,体现了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它为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统一、同时又以矛盾的特殊性为重点的有着巨大解释力与穿透力的分析框架,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批判和破除教条主义这一中国革命之严重障碍的最有力的哲学工具,并由此塑造了中国式唯物辩证法的别开生面的表达形态,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化、时代化和大众化[1],作出了巨大而独特的理论贡献。毛泽东的哲学思想之所以富有巨大生命力,之所以能够引领一个大国社会制度的变革,正是因为它能够把实践性与时代性、革命性与人民性这些实践哲学的关键要素创造性地有机统一在一起,从而成为现代中国革命的哲学灵魂。毛泽东因而成为中国、成为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入实践、进入时代、进入人民大众的卓越典范。
《矛盾论》概说
《矛盾论》的发表和出版,是以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所做的报告《辩证唯物论讲授提纲》中的“矛盾统一法则”章节为蓝本修订、校勘、补充后独立成书的。毛泽东同志的讲授提纲,在抗大演讲后,曾由总政治部根据讲授记录稿整理后交毛泽东审阅,然后打印了若干份。此后曾有过多种版本。但从现存的版本来看,最早的油印本封面注明是1937 年9 月印,并且还在“矛盾统一法则”章节后的括号内注明“一九三七年,八月七日”。据此可以断定,最初的《矛盾论》写于1937 年8 月7 日之前,而最早的发表日期为同年9 月。
《矛盾论》是继《实践论》之后毛泽东的另一篇哲学专著。它的写作、成书和讲演,是与中国当时的历史氛围和思想理论前提分不开的。它是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近现代中国错综复杂的矛盾运动的产物,同时也是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和中国共产党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产物。可以说,20 世纪20 年代、30 年代中国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形成的复杂的历史时代背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造性地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反对党内各种错误思潮特别是批判“左”倾教条主义的迫切需要;当时思想战线上正在进行的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论战等诸多因素,成为《矛盾论》写作的基本原因。
《矛盾论》虽然吸收了苏联教科书中的一些思想资料和积极成果,却并非就是苏联教科书的中国之作。它是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对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后生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典范。《矛盾论》在框架体系上比苏联教科书更加严谨和科学,内在的逻辑性也更强;在许多提法、分析和论述上也比苏联教科书更为明晰、概括、系统和深刻,并提出了一些创新思想,如:矛盾普遍性的科学概念,矛盾特殊性的五种情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转化,事物矛盾的精髓等。实践已经而且将继续证明,随着时代的推移和中国社会实践的发展,《矛盾论》不但不会过时,相反将日益显示出它的思想的魅力和哲学的光芒。
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讲的那样:毛泽东同志阐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他指出不仅要研究客观事物的矛盾的普遍性,尤其重要的是要研究它的特殊性,对于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
矛盾论》侧重于从辩证法角度批判“左”倾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它系统地阐述和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它首先从分析矛盾普遍性入手,然后着重分析矛盾特殊性,最后又归结到矛盾普遍性,从而全面地、系统地、深入地论述了矛盾问题的各项基本原理。毛泽东的矛盾论》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同时又对其有新的发展和突破,并赋予其独特的中国特点和中国风格。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建构了别具匠心的关于矛盾学说的科学体系列宁曾经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2]《矛盾论》就是抓住了这个实质和核心,并且加以发挥、发展。全文从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的对立开始分析,引出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要地位,从而全面地、详尽地分析了矛盾规律的各个方面。这里试举几例来进行说明:首先,矛盾论》紧紧抓住矛盾规律这个核心,从不同方面对矛盾系统做了深入的论述。[3] 其次,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已经把矛盾与系统、过程联系起来了,他说“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4]再次,在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时,毛泽东也是很有创见的,他指出,首先要“研究每一个大系统的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5]。
另外,在分析矛盾规律的各个方面时,毛泽东首次着重分析了矛盾本身的存在情况,最后以矛盾斗争的形式结束。在分析矛盾本身的存在情况时,他又从矛盾普遍性入手,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以及特殊性的种种表现;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进而分析反映矛盾力量不平衡的各种情况,以及矛盾本身的特性。全文以矛盾特殊性为其着重点,以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关系为贯通始终的主线,形成了一个完整、严谨、科学的矛盾体系。这个体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意义,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大理论贡献。
2. 创造性地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理论的过程中,曾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提出过一些重要思想。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都论述了矛盾的对立统一问题,但总的来说,他们对对立统一规律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和论证。而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是列宁。他在《哲学笔记》中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6] 并且强调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必须掌握对立统一规律,只有掌握了这一规律,才能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发挥了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的哲学观点和哲学观念,牢牢把握对立统一规律这个核心,系统地论证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对立。他指出:“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7] 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8] 与形而上学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和不断运动的,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
他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9]“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10] 毛泽东对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的论证,以及内因和外因关系的概括和发挥,为阐述和发挥对立统一规律作出了重要贡献。
毛泽东重视对立统一学说的理论地位,更重视它的方法论作用。
他在《矛盾论》中特别强调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意义。他认为,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最根本的方法,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11]因为所谓认识世界,从根本上说,就是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事物的矛盾;所谓改造世界,就是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矛盾论》的体系和结构反映了人们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客观过程,它鲜明地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性,具体地说明了对立统一法则是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法则,明确强调掌握了对立统一学说,也就从根本上懂得了辩证法。
3. 以矛盾的普遍性为基础,重点而详细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以往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普遍性原理的论述,更多地是说明每一事物或现象都包含有矛盾,而关于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方面,他们虽然也提到过,但没有着重强调,也没能以极其明确的语言概括出矛盾普遍性的含义。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既明确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又清晰概括出了矛盾普遍性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12] 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就要坚持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去分析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毛泽东还特别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学会这个方法,才能正确地分析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状,并推断革命的将来。”[1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特殊性问题也有一些独到精辟的见解。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和富有是两个对立面。它们本身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二者都是由私有制世界产生的。问题在于这两个方面中的每一个方面在对立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确定的地位。只宣布它们是统一整体的两个方面是不够的。”[14] 这就是说,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时,应该觉察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方面的特殊性。列宁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15] 但他们关于矛盾特殊性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指导中,并没有将矛盾特殊性从理论上作为专门的哲学范畴加以展开并作出详细的论述。《矛盾论》针对中国共产党内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第一次把矛盾特殊性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有力、详细、系统的阐述,全面分析了矛盾特殊性的各个方面以及认识矛盾特殊性的意义,从而为我们党最终克服“左”
倾教条主义提供了具有深刻针对性的哲学基础,为我们党引领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开辟了理论道路。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详尽地阐明了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每一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的各个方面,每一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个方面这五种矛盾特殊性的基本形式。毛泽东还特别强调,人们在分析矛盾特殊性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发展的观点、全面的观点深入地进行分析,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他指出:“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对它们实行具体的分析。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16]《矛盾论》还紧密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不仅详尽地阐明了应当怎样具体地研究和分析事物的矛盾特殊性,而且从理论上反复说明了认识矛盾特殊性的重要意义。毛泽东认为:“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17] 只有研究矛盾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因为“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18]毛泽东对矛盾特殊性原理的系统论述是他对唯物辩证法的最重要贡献,这一理论成果是他同主观主义的教条主义进行卓绝斗争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结晶,显示了毛泽东把他的哲学思考和哲学研究同现代世界,特别是同现代中国革命的时代要求建立起坚固桥梁的深刻的哲学智慧和政治洞察力。
4. 提出了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重要论断关于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相互关系的理论,列宁有过精辟论述。他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19] 毛泽东在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相互关系时,进一步发展了列宁的思想。他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
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20]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不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21] 毛泽东在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做了深入分析后,得出了一个著名而重要的哲学论断:“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22]
矛盾的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一个崭新概括,它揭示了对立统一各个原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化了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哲学论断,并在“核心”说的基础上深入地揭示了矛盾诸方面和诸种矛盾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且在对复杂的矛盾情形研究过程中形成了新见解、新原理,要求人们在个性与共性、相对与绝对、特殊与普遍的相互联结中去具体地把握矛盾,进而也从辩证法角度充分地论证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为什么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如何结合这一重要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具体化并突出了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想,为我们党分析和解决中国革命实践中的各种矛盾、有力批判教条主义者重普遍性轻特殊性的错误倾向提供了根本的指导原则和科学方法。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
5. 系统地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非常重视,他们在具体运用辩证法的过程中时时体现了这一思想,并把它视为研究现实问题、指导实际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但都没有把它们作为哲学范畴明确提出来加以论述。苏联20 世纪30 年代的教科书虽然提出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概念,并阐述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性问题,但是还没有能够对这两个概念的含义给予科学的规定,也没有进行系统的论述。这个任务是由毛泽东完成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首次把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作为矛盾特殊性的两种特别的情形提出来并加以阐释,并把这类矛盾的学说提升为哲学原理。这是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所作出的一个重要贡献。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最初提出主要矛盾的理论,该文指出:“由于中日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国内矛盾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产生的国际关系和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形成了目前形势的新的发展阶段。”[23]《矛盾论》则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全面的理论概括和详细发挥。毛泽东指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但这些矛盾的力量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主要的、领导的、决定的作用,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的矛盾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这就是非主要矛盾。“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24] 毛泽东由此批评许多学问家和实践家,由于不懂得抓主要矛盾的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问题的中心,也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在抓主要矛盾这一方面,恩格斯和列宁在实践中曾经体现了这一观点。恩格斯说:“为了达到伟大的目标和团结,为此所必需的千百万大军应当时刻牢记主要的东西,不因那些无谓的吹毛求疵而迷失方向。”[25] 列宁指出:“政治事态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好比一条链子。你要抓住整条链子,就必须抓住主要环节。”[26] 当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并非一成不变,事物的各种矛盾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的,而“相互作用消除了一切绝对的首要性和次要性”[27]。在多种复杂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区别;而在一对矛盾中,矛盾双方也有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别。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28] 他还以大量的事实说明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和程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如果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发生变化。
此外,毛泽东还论述了研究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如果不研究上述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就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因此,“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29]。毛泽东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的论述独具一格,成就卓然,超越了前人和同时代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述,深化和发展了矛盾特殊性原理,从而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作出了新的贡献。
6. 详细地阐述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一切矛盾都具有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反映矛盾诸方面相互关系的两个基本的哲学范畴。在辩证法发展史上,中外古代哲学家都直观地、朴素地认识到矛盾的对立面的互相联系和互相转化,但自觉地论述对立面具有同一的人则是黑格尔。他反对在对立中看不到同一,把对立双方绝对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形而上学,认为对立的每一方都已含着它的对立、规定着对方,辩证思维的本性“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30]。马克思说:“对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来说,把生产和消费等同起来,是最简单不过的事。”[31]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就有精辟的论述,他说:“某种对立的两极,例如正和负,是彼此不可分离的,正如他们是彼此对立的一样,而且不管它们如何对立,它们总是互相渗透的。”[32]“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33]列宁对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问题有过许多重要论述,他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研究对立同一的学说。他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互相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看作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34] 列宁特别注意对立面互相转化的问题,他认为:“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4 4
规定、质、特征、
方面、特性向每个
4 4
他者 向自己的对立面? 的过渡
4 4
。”[35] 他还明确提
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36]。列宁的这些思想极大地丰富了矛盾对立同一的内容,但列宁对自己的思想没有加以详细论证和展开。毛泽东在吸收列宁的认识成果和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基础上,具体地阐明和发挥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毛泽东明确把矛盾同一性的科学含义概括为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37] 可见,毛泽东在说明同一性的两种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一点还不够,“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38]。
唯有转化,旧事物才能灭亡,新事物才会产生。但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不论中国还是外国,古代哲学家们一般都没有注意到对立面之间互相转化的条件,所以这种古代的辩证法难以同诡辩论、相对主义划清界限。黑格尔讲转化时是概念的转化,他也不讲转化的条件。列宁曾指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没有任何一种现象不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39]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高度重视对条件性的研究。他指出:“两个相反的东西中间有同一性,所以二者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这是说的条件性,即是说在一定条件之下,矛盾的东西能够统一起来,又能够互相转化;无此一定条件,就不能成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转化。”[40] 他认为,唯物辩证法所讲的矛盾是现实的、具体的矛盾;它所讲的转化,也是现实的具体的矛盾,它们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构成的,并不是那种主观想象的、幻想的矛盾和转化。离开了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就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具体的矛盾,就不能成为矛盾同一性。这种思想无疑是发展了恩格斯的“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与“抽象的同一性”的观点,划清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心主义辩证法的矛盾转化论的界限。
就矛盾的斗争性来说,《矛盾论》在全面继承列宁思想的基础上,着重阐明了斗争的形式问题。毛泽东指出,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就是矛盾的斗争性。它作为一个有广泛含义的哲学概念,与政治上的斗争概念是不能混同的。他根据列宁关于不能把运动限于某种斗争形式和需要用历史的态度来考察斗争形式的思想,把斗争形式区分为对抗与非对抗两大类,并对其做了科学的规定,阐明了这种区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毛泽东指出: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飞跃”[41],但是,“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42]。不能到处套用。虽然列宁首次提出了对抗和矛盾不是一回事,他说: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43] 但毛泽东把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特别提出来,大大发挥了列宁的思想。毛泽东指出:“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绝对的,但是解决矛盾的方法,即斗争的形式,则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不相同。”[44] 对抗性矛盾最后要采取外部冲突形式才能解决,非对抗性矛盾则不然。此外,毛泽东还提出了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可以互相转化。毛泽东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问题的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还发挥了列宁关于同一性是相对的而斗争性是绝对的原理,从两个方面具体研究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一方面,两者是同时存在、紧密结合的矛盾的两种本质属性。“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45] 另一方面,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毛泽东认为同一性之所以是相对的,包括两层意思:首先,同一性是暂时的。就是说:“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46] 其次,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说,“缺乏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就没有任何的同一性”。[47]“由于一定的条件才构成了矛盾的同一性,所以说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48] 斗争性之所以是绝对的,因为“矛盾的斗争贯串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所以说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49] 在毛泽东看来,如果把同一性看作是绝对的,就会陷入僵死的、凝固的形而上学;如果把对立面的斗争看作是相对的,就会陷入轻视斗争的矛盾调和论。因而,毛泽东强调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50]“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51]“共产党人的任务就在于揭露反动派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宣传事物的本来的辩证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52] 毛泽东的上述观点无疑把列宁的思想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日本学者松村一人高度评价毛泽东的《矛盾论》,认为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了‘多数矛盾’的思想,并以其为出发点,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强调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性质的方法解决,给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第二,矛盾辩证法的创造性在于把探究矛盾特殊性的方法具体化。……第三,用矛盾辩证法阐述的根本矛盾和阶段性,是哲学的一个创新。
根本矛盾是有关整个过程的问题,它决定过程的本质,而主要矛盾是有关过程的各个阶段的问题;第四,阐明了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证明事物向新的方面转化的本质。此外,矛盾辩证法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及其转化、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的论述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53]马克思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54]《矛盾论》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中国革命的伟大历史运动的哲学逻辑和理论表现。它是毛泽东从哲学理论上对我们党领导的两次革命战争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我们党反对主观主义特别是反对“左”倾教条主义斗争的巨大理论成果。《矛盾论》是积淀着、表征着现代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和中国共产党人思想智慧的哲学著作,因此它不但是毛泽东哲学思想达到成熟化和系统化的显著标志,而且还以中国革命的丰富历史内容和特有新鲜经验,充实、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辩证法,卓越地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把革命的理论与实践创造性融为一体的光辉典范,是把历史经验和革命经验提升为哲学逻辑和理论形态的经典性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作出了新的独特而伟大的贡献。
两种宇宙观
在《矛盾论》第一部分,毛泽东开门见山地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列宁说:“对于发展(进化)所持的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观点是:(一)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二)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列宁说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宇宙观。[55]
宇宙观即世界观。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世界观所涉及的问题,不只是关于世界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局部,而是人们对整个世界最普遍问题的根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世界的本原是什么,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这就是哲学的党性。凡是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意识是物质派生的,属于唯物主义。反之,便是唯心主义。
除此之外,哲学世界观问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个重要内容,即世界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是否是发展的?如果是发二
展的,又是如何发展的?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则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辩证法的观点是,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形而上学的观点则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和静止的,否认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自身的矛盾性。所以毛泽东说:“一讲哲学,就少不了这两个对子。”[56] 即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客观世界本身是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物质世界,只有既唯物又辩证地认识世界,才符合世界的本来面貌,才是科学的世界观。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人们怎样去看待世界,就是世界观;用这种根本观点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是方法论。因此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总是体现了一定的世界观。
《矛盾论》对两种宇宙观根本对立的历史做了简明扼要的回顾,进一步说明: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总是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交织在一起,辩证法或形而上学不是同唯物主义结合,就是同唯心主义结合,而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也作用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毛泽东指出,形而上学的思想,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欧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在欧洲,资产阶级初期的唯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自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诞生之后,资产阶级除了坚持唯心论外,还以庸俗进化论来对抗唯物辩证法。
毛泽东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看作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是他研究和实际运用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他对辩证法学说新的建树。
他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哲学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表明这种哲学是一个严密的科学思想体系,它对世界总的看法既是唯物主义的,又是辩证法的,是二者高度的有机统一,同时也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这种统一不是主观的,可有可无的,而是由客观世界本身所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要求。因此,无产阶级为了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不仅要反对唯心主义,而且要反对形而上学。辩证法脱离了唯物主义会受到歪曲,唯物主义离开了辩证法,就不能贯彻到底。这不仅是《矛盾论》,而且是毛泽东整个哲学思想的一个基本观点。
1. 两种宇宙观的基本特征
毛泽东在指明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后,依据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剖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是由于外力的推动。[57]这段话从三个层次,渐次分析了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第一,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第二,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第三,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于外力的推动。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物是绝对孤立的,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事物的普遍联系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的本性。所谓“联系”,从哲学上讲,是指一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因此,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而这就要求必须反对以孤立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思想方法。
物质世界不仅是普遍联系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因为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必然使它们的原有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总趋势表现为前进上升性的发展。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而整个物质世界的发展则是永恒的、无始无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58]。
因此,要正确地认识世界,就必须反对静止、僵化和死板的观点,要使自己的思想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发展而前进。
与辩证法普遍联系和无限发展的观点相反,形而上学则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认识世界。如果说孤立、片面、静止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第一层次的基本特征,那么只承认事物有量的变化,否认有质的变化,则是形而上学第二层次的基本特征。
形而上学家认为,世界上各种不同事物和事物的特性,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是如此。后来的变化,不过是数量上的扩大或缩小。他们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在形而上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等,就是在古代的奴隶社会里,甚至在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而且会要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59]
在剖析了形而上学宇宙观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基本特征之后,《矛盾论》指出,这种宇宙观最深层次的根本特征或者说要害,还在于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将事物发展的动因归诸“外力的推动”。
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60]
这涉及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毛泽东系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的思想理论,从根本上阐明了形而上学宇宙观的错误,捍卫并且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
2.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毛泽东把自己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论著取名为《矛盾论》,包含着一个深刻的指导思想: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呢?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内容和发展的源泉。
我们知道,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那么,联系的实质和内容是什么呢?归根到底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即矛盾的联系,正是这种矛盾关系使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由此构成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又对立又统一的联系,就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实质。我们又知道,普遍联系形成变化和发展,为什么呢?因为事物内部的矛盾,即事物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构成事物发展的源泉。谈到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宇宙观的对立,归根到底必须回答“事物为什么会发展”
这个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它成为两种宇宙观对立的焦点。形而上学把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看成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这种观点不仅最终会否定联系和发展,而且会导致唯心主义或神学的创世说。辩证法把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61],认为发展是事物矛盾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从而正确地反映了世界自己运动发展的生动图景。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黑格尔曾专门研究过对立统一规律,他认为“一切事物自身都是矛盾的”[62],“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源泉;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63]。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把“钥匙”。
辩证法发展观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要求科学地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趋势和动力。一方面,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态或形式,指出事物的发展是在量变和质变的互相交替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指出事物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但如果进一步追问,事物发展中为什么会有质变和量变?为什么会有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其根本原因只有到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中去寻找。因此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只有用对立统一规律才能加以说明。此外,辩证法还有一系列的范畴,如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可能和现实等,它们所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某一方面的联系,这些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也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这把“钥匙”,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范畴的意义,抓住它们的核心或实质。
最后,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列宁在研究对立统一规律时,曾指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并且批评普列汉诺夫不懂得“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64]。
毛泽东非常重视列宁的上述思想,在《矛盾论》中,他认为辩证法既是宇宙观又是方法论。说它是宇宙观,是因为客观的物质世界原本就是发展的;说它是方法论,是因为只有用这样的宇宙观反过来认识世界并指导革命工作,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发挥辩证法宇宙观的功能。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所谓分析矛盾,就是认识世界;所谓解决矛盾,就是改造世界。可见,《矛盾论》既着眼于从宇宙观的高度来剖析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又坚持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这也是《矛盾论》的重要理论特点之一。
3. 对内因和外因关系的精辟论述
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65]这段话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强调唯物辩证法主张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其二,是唯物辩证法并不排除外部原因,因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就是说,每一事物都处于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交互作用之中,它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内因指事物内部的矛盾,它是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第一位的原因。为什么说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是根据呢?因为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最深刻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内部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规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的方向。事实证明,自然界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事物之间的矛盾的发展。
但可能有人会问,根据牛顿的惯性定律,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就不能引起物体机械运动状态的变化。在这里似乎外因是第一位的了。其实不然。物体机械运动状态的变化,外力的推动固然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该物体在外力的作用下究竟发生什么状态的变化,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它自身的质量和状态等内因。就是说内因仍然是第一位的原因。正是由于辩证法坚持内因是根据的观点,才有力地反驳了形而上学的外因论或被动论,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的本来面貌。那么,坚持唯物辩证法是否意味着排除外部原因呢?不。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固然存在于事物的内部,但内部矛盾运动不可能是封闭的,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在这些外部条件的制约和作用下,使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呈现出特定的形式,并表现出外部条件对事物发展所起的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部条件,有时还会直接影响到事物的性质和发展状态,尤其是当与事物发展相对立的外部力量超过事物发展的内在力量的时候,事物的正常的发展甚至可能发生夭折。例如,孵小鸡需要适当的温度,温度超过一定的限度,无论是过低或过高,鸡蛋都不可能孵出小鸡,甚至会破坏其生命。可见,外因也是不可忽视的。但是,不论外因的作用多大,都只能通过内因才能对事物的发展发生作用。
我们很容易理解,无论温度如何适当,只能使鸡蛋而不能使石头孵出小鸡来,因为只有鸡蛋才具备孵出小鸡的内在根据。所以,外因论是错误的,因为它把事物的外部条件视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同样,孤立地强调内因的作用,否认外因的作用也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割裂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另外,由于整个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由于事物联系得极其复杂,内因和外因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在一定场合和一定条件下是内因,在另一场合和另一条件下则为外因。反之亦然。
现代系统论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即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而存在和发展的。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和层次性,这些都是事物内部矛盾所具有的特性,同时,系统运动还具有开放性,即系统与其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环境是任何系统存在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系统作为整体来说,其内部的各个子系统都是内部因素;而从子系统来说,一个子系统对另一个子系统的影响和作用,则是一种外部的因素或条件。现代系统论的这些思想,都是唯物辩证法关于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科学佐证。
从哲学发展来看,毛泽东的论述既反对了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又克服了否认外因作用的片面性。强调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思想,补充和丰富了前人关于“自己运动”的思想。
《矛盾论》用了一定的篇幅,结合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强调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到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组织上的巩固”[66]。后来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发展成为“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它引导我们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可以这样说,这一方针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得出的一个独创性的科学结论,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基本观点。今天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同样要继续贯彻这一基本方针,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们的基本立足点。但是,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更不是盲目排外。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把建设社会主义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又不能将自己孤立在世界之外,拒绝外援和学习外国的长处,这就要实行对外开放。
矛盾的普遍性
在“两种宇宙观”一节中,毛泽东已经清楚地指明了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对立,集中表现在对待矛盾法则的不同态度上。为了对矛盾法则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也为了叙述的方便起见,《矛盾论》做了如下的构思:先说矛盾的普遍性,再说矛盾的特殊性。在深入论述矛盾的普遍性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矛盾,什么是辩证矛盾。
1. 辩证矛盾的含义
“矛盾”一词在中国哲学史上,最初是指思维或语言中的逻辑矛盾。《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楚国有一个卖兵器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一方面吹嘘他的矛如何如何锋利,“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意思是他的矛是无坚不摧的;另一方面又吹嘘自己的盾是如何如何坚固,“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说它经得起任何兵器的进攻。这时有人问道:“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如果用你的矛来击你的盾,结果会如何呢?商人张口结舌,顿时语塞,众人则哄堂大笑。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讲的就是这样一种逻辑上的矛盾现象,意指一个人不能自圆其说。从此“矛盾”就被人们用来表示互相抵触的情况。在中国哲学的语境中,在形式逻辑中有一条基本定律,叫作同一律,其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即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概念或判断)其自身是同一的,逻辑公式表示为“A 是A”。同一律要求思维具有确定性,违反同一律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与同三
一律相关,形式逻辑中还有一条矛盾律,其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具有不相容关系的两个命题,不可能同时都是真的。逻辑公式表示为“A 不是非A”。《韩非子》中的那则寓言,巧妙地表达了同一律和矛盾律的逻辑要求,尖锐地提出了自相矛盾的命题不合逻辑。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矛盾律,作为思维规则是重要的,违反它就不能保证思维的确定性,就会产生思想混乱和逻辑错误。但同一律和矛盾律只是反映了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它不能反映事物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将形式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做了严格区分。不允许思维活动前后发生逻辑矛盾是一回事,承认客观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是另一回事。所谓辩证矛盾就是相对于形式逻辑中的矛盾而言的,是指对立面的统一,即指客观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的关系。在我国古代哲学中,“阴阳”是最古老的矛盾概念,在欧洲哲学史上,赫拉克利特首次提出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的学说,认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列宁因此称他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67]。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方式表达了矛盾即对立统一的思想,强调“矛盾这一规定”应该用“‘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一命题来包括和表达,……这个命题比其他命题更加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68],“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69],“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70],并且明确地规定了矛盾的基本内涵:“既对立而又统一,这就是矛盾。”[71]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沿用了这一定义,即认为矛盾是对立面的统一。所谓对立面的统一,用我们中国的成语来说,就是“相反相成”。统一(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反过来,任何差别和对立又总是相统一(同一)、相联结的。辩证法的矛盾,就是特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2. 矛盾普遍性的含义
(1)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
毛泽东的辩证矛盾观,其本质特征是全面把握事物的对立统一,这首先表现为提出矛盾普遍性的原理,揭示矛盾普遍性的内涵。
早在青年时代,毛泽东就曾列举阴阳、上下、大小、喜悲、彼此、人己、好恶、正反、洁污、美丑等现象加以发挥,初步认识到“一切事物皆由差别比较而现”,世界的进化和发展是由普遍存在的矛盾所致,也就是说他已经将世界的发展与矛盾联系起来思考了。
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以后,中国革命艰难复杂的历程不断加深了毛泽东对矛盾普遍性的理性认识,革命斗争的丰富的感性经验更使他感到从哲学上总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矛盾论》对矛盾普遍性的理论论述,正是他长期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的成果。
毛泽东指出,矛盾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认识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72]。
为此,他引用了大量例证,从实证科学的角度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在他的大量引证中,一部分是被恩格斯、列宁引用过的,一部分则来自于他自己对矛盾普遍性问题的认识。值得注意的是,他特别注意运用辩证法来分析党内的问题,指出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社会阶级矛盾、新旧事物之间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没有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矛盾论》对矛盾普遍性的阐发和论证,内在地包含着这样一个重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即主观思维中的矛盾现象,其根源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中。
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73]
这个观点非常重要,它强调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矛盾的普遍存在,因此,辩证法所讲的矛盾,正如列宁所说,应当是实际生活中的实际矛盾,即辩证的矛盾;而不是字面上的、臆造出来的矛盾”。[74] 列宁的这一思想,充分体现了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高度统一。
毛泽东对矛盾普遍性问题的阐释和概括很明晰,他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75]也就是说,在整个世界中,事事、时时都存在矛盾,矛盾即是事物,即是运动,即是过程。毛泽东关于矛盾普遍性问题的概括和论证,只寥寥数百字,却达到了从最普遍的意义上总结矛盾普遍性的目的,表明了毛泽东深刻把握哲学概念并清晰地表达哲学概念的卓越能力。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实际上已从各个角度提出了矛盾普遍性问题,并对这个问题有过许多论述。从他们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接近于矛盾普遍性学说的完成,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矛盾普遍性概念,并围绕这个概念进行完整的论述。《矛盾论》明确提出矛盾普遍性概念,并从内涵和外延的结合上,对这一概念进行理论界定,使这个概念最普遍地概括了世界的矛盾性,从而在前人特别是恩格斯、列宁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揭示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普遍本质——矛盾。
(2)“差异就是矛盾”
《矛盾论》中对矛盾普遍性的哲学阐述,不仅仅满足于阐明矛盾普遍地存在,存在于一切事物、一切过程中,而且花了较多的笔墨来研究这样一个问题:每一过程的开始阶段,是否也有矛盾存在呢?是否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运动呢?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批评了苏联哲学家德波林的错误,进而作出了“差异就是矛盾”的著名论断。
针对德波林学派的观点,毛泽东责问道,如果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那么在这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据德波林的观点,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过程发展的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外部。这样德波林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显而易见德波林的这种见解是错误的。
他们不知道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76]
这里已经包含着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理论胚芽。《矛盾论》是1937 年8 月写成的,就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苏联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斯大林不再承认苏联社会存在着矛盾,第二年,斯大林又把“在共同性基础上的苏联社会在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说成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如果我们将毛泽东的观点与斯大林的看法做一番比较,那么就更能看出毛泽东关于矛盾普遍性思想的深邃之所在。
毛泽东“差异就是矛盾”的哲学命题,曾招来国外有些学者的批评和责难。日本学者三浦友和认为,将差异和矛盾同等看待,是因为毛泽东忽视了同一,不能正确地把握矛盾的本质;苏联学者布洛夫则进一步认为,毛泽东将外在的不同和差异等同于矛盾,表明他没有克服朴素辩证法的局限性。他们讲得对不对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首先,毛泽东的“差异”,并不否定或排斥同一,是指矛盾双方未分化、对立不明显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事物同一的性质比较明显,而斗争的性质却较为隐蔽。但“月晕而风,础润而雨”这种同一,不是无差别的同一,已内在地包含着差异,并且规定了事物的矛盾趋向,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毛泽东将差异视作矛盾的初发阶段,认为差异就是矛盾。[77]3. 矛盾分析法是科学方法
矛盾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正确地反映到人的主观世界,就有了观念的辩证法。如何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正确认识我们所面对的客观世界呢?《矛盾论》指出,矛盾的思维方法和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发展的根本方法。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矛盾分析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