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于毛泽东《实践论》始终的一条红线,是用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深入分析、批判和反对党内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错误和危害。

《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此时的中国共产党已经经历过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有了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教条主义两方面的丰富的理论经验和实践经验。毛泽东的《实践论》就是对中国革命这些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哲学总结,是用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去反对和批判党内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哲学著述。它以理论与实践即知行关系为中心,系统而深刻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实践论》概说毛泽东的《实践论》言简意赅却博大精深。《实践论》是“精”、是“管用”的哲学。[1]它以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一

为核心线索和基本原则,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关于实践与认识的相互关系,关于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关于认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即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问题,以及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相互关系等一系列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生死存亡的重大哲学问题。

1. 关于实践和认识的来源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这是列宁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著名论断,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系统而深刻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这一哲学论断和基本理论。

什么是实践?唯心论和旧唯物论都有自己的规定性,有自己的理解。唯心论把实践规定为“内省体验”、“道德修养”。[2] 旧唯物论,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唯物论,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把实践理解为消极的感性直观,而不是积极的感性物质活动。毛泽东为了同唯心论和旧唯物论划清界限,把实践明确地规定为“社会实践”、“变革现实”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因此这里的实践就与唯心论的“内省实践”以及旧唯物论的“个人生活实践”和“理论实践”

有了本质不同的规定性。毛泽东认为,社会实践范围广泛,包括生产活动实践、阶级斗争实践、政治生活实践、科学和艺术活动等。

认识的来源就在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毛泽东指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来源。人的认识来源于社会实践,认识是实践的反映,离开了实践,就不可能获得真知。而既然认识是实践的反映,那么正确的认识就是正确而又全面地反映了实践活动的认识,是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相一致的认识。这是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深入阐发并贯穿全篇的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

2. 关于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的过程问题,就是人们的思想如何反映外界事物及其规律的问题,也就是认识的发生发展问题。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对人类的认识过程做了逻辑完整的论述: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首先是人的感性认识阶段,然后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最后再把理性认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人类这一认识过程的反复进行和前进发展,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3],这就是人类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就是人类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而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前者否认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忽视感性认识的基础地位,不承认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后者则不承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两者的错误在于:割裂了人类认识发展的辩证统一过程,片面地强调认识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阶段。

3. 关于真理及其标准问题

真理问题,就是关于人类对于外界事物及其规律能否认识的问题,也就是人类思想反映的外界事物及其规律性是否可靠的问题。[4]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首先,只有正确反映外界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才是真理,而人的认识正确与否,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其次,人对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最后,真理有其绝对性和相对性。一方面,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都有着客观的绝对真理的意义,但是,由于外界事物及其规律不是一下子就能认识清楚的,而且它本身有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所以,人的认识也就随之不断地变化、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又都是相对的。可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而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它们只承认绝对真理,不承认相对真理,割裂了认识的辩证统一过程。

以上是《实践论》所阐发的有关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问题和内容分别加以详细讨论和研究。

关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论》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列宁曾指出:“马克思在1845 年,恩格斯在1888 年和1892 年,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5] 毛泽东的《实践论》发挥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他从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各个环节全面考察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把实践的观点真正贯穿于认识过程的始终,充分体现了实践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对于认识的基础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接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6]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的。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中介,才能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以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或观念图式,也同样来源于实践。有人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的命题只适用于经验科学而不适用于演绎科学(数学和逻辑)。这种看法是没有根据的。逻辑和数学公理表面上看好像是先天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关系的反映。正是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客观事物的这种关系亿万次地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并逐渐在人们的思想中获得了巩固的和稳定的形式,才形成了各种在人们看来是不证自明的逻辑和数学公理。因此,即使是看似与客观世界无关的抽象理论,也同样源自实践。因此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7]当然,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也不能做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

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只能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8]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毛泽东拿我国的一句古语举例,“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

这句话虽然并不完全正确,但也说明了学习间接经验的好处或必要性。一方面,每一个特定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另一方面,理论或认识本身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必要途径。我们还可以用牛顿的一句名言来举例说明获取间接经验的意义:“假若我能比别人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

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有机地、辩证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认识。

总之,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为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就像一座桥梁连通了主体与客体。作为主体的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从客体那里获得各种信息,使客体显露出它内部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归根结底,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还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担当此项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之所以能够作出他们的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之外,主要地是他们亲自参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没有这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不能成功的。[9]可见,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否则,没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任何天才也不能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现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实践的发展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所以毛泽东才作出“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的重要论断。不仅如此,实践还能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第二,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10] 第三,实践的发展还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1] 第四,实践作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还表现在它能推动认识由低级向高级无限发展。因为,实践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促使人们去研究它,并为解决这些认识课题积累着必要的经验材料;实践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认识工具,以弥补感官的不足。人类的认识能力,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3.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2]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变革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人在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简单来说,任何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后,才能根据其对实践的作用来判定。因为,一方面,人的认识没有超出主观思想范围,不能确认自身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另一方面,客观事物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具备把人的认识同客观实在加以对照的能力,不能直接回答人的认识正确与否。所以,只有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能够检验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实践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是主观与客观的“中介”和“交错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并加以对照。人们把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加以整理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如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认识变为现实,就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

合乎逻辑的思维既是实践的指导思想,又是理解、总结和表达实践成果的必要条件。但是逻辑本身也是以往人类实践的精神成果,逻辑推理的前提和逻辑法则的真理性也要靠实践来检验。某些逻辑证明的结论,还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后判定它的真理性。因此,实践高于逻辑证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最终标准也只能是实践。坚持把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对我们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4.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3]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社会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关于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详细阐明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论的另一个基本问题,就是认识的辩证过程问题。他认为:“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一个人这样解决过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地而且辩证地指出了认识的深化的运动,指出了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论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14]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例如有些外面的人们到延安来考察,头一二天,他们看到了延安的地形、街道、屋宇,接触了许多的人,参加了宴会、晚会和群众大会,听到了各种说话,看到了各种文件,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叫做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也就是延安这些各别的事物作用于考察团先生们的感官,引起了他们的感觉,在他们的脑子中生起了许多的印象,以及这些印象间的大概的外部的联系,这是认识的第一个阶段。[15]

毛泽东在这段文字里通过具体生动的事例,非常清晰地描述了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感性认识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对认识对象有了一个直观的、现象的认识,此阶段人们对于事物的了解还处于量变阶段。外界事物在人们的实践过程中作用于人们的感觉器官,在人们的头脑中不断地产生许多感觉和印象,这些感觉和印象就是人们认识的量变阶段。这个阶段的认识还是关于事物的现象的、片面的和外部联系的东西。因此在这个阶段我们还只是感觉到了认识对象,还没有形成深刻的概念,还没有深刻地理解它,并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

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三国演义》上所谓“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们普通说话所谓“让我想一想”,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工夫。这是认识的第二个阶段。[16]这个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的阶段,是人们对于一个事物的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理性认识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发生了从量变阶段到质变阶段的很大的飞跃,它不再是感觉到的事物的现象的、片面的和外部的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17]

这是因为:第一,认识的目的是指导实践。我们认识和掌握外部世界的规律并不是目的本身,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只有将理性认识运用到实践中并指导实践,我们的认识才具有实际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充分地表现在列宁说过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18]

第二,理性认识形成后,它是否正确地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个问题也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把理性认识应用到实践中,看它是否能使实践达到预定的目标。

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

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19]

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中,用实践来检验和发展理论,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我们不妨把它称作认识过程的第三个阶段。那么认识过程到这里就完成了吗?

我们的答复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但是不管怎样,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20]人们的认识过程发生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两次飞跃之后,人们的认识运动就算完成了吗?为什么毛泽东说“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呢?

之所以说“完成了”,是就变革某一对象的发展阶段内的某一过程获得成功的情形而言的。人们在兴办一个工厂、制造一种器物、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等这一类实践时,某一对象的具体过程就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感性经验,人们对感性经验进行逻辑加工,能够发现那一具体过程的规则,并通过概括而形成思想和理论,然后根据这一思想和理论拟订计划和方案去改造同一对象的同一具体过程,如果达到了目的或获得成功,那么对于这个具体的认识过程或认识运动而言,算是完成了。

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是没有完成的。任何过程,不论是属于自然界的和属于社会的,由于内部的矛盾和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依社会运动来说,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不但在于当自己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有错误时须得善于改正,如同上面已经说到的,而且在于当某一客观过程已经从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发展阶段推移转变的时候,须得善于使自己和参加革命的一切人员在主观认识上也跟着推移转变,即是要使新的革命任务和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适合于新的情况的变化。革命时期情况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革命党人的认识不能随之而急速变化,就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21]

之所以说“又没有完成”,是因为人们的认识从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这仅仅是认识发展中的一个相对完整的环节或过程,而不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终结。这是因为,客观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能力也是不断发展的,任何认识都不是一次完成、没有缺陷的。人们会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对认识提出新课题,对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认识是永远处于不断发展、运动的过程中。

认识的各个环节或者阶段,无论是在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还是从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和指导实践并取得进一步发展,都是一个不断反复、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

因此,毛泽东在《实践论》最后一段这样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22]

虽然到这里,我们已经比较清楚地理解和把握了认识的总体过程和基本规律,但这里必须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我们如何看待和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问题。这一关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如何认识和对待“唯理论”和“经验论”这两种哲学倾向,关系到我们是否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的辩证法问题。

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毛泽东批评了哲学史上否认感性认识之重要性的倾向。

如果以为理性认识可以不从感性认识得来,他就是一个唯心论者。哲学史上有所谓“唯理论”一派,就是只承认理性的实在性,不承认经验的实在性,以为只有理性靠得住,而感觉的经验是靠不住的,这一派的错误在于颠倒了事实。

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由于它来源于感性,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只是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了。从认识过程的秩序说来,感觉经验是第一的东西,我们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就在于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开始从客观外界得到感觉经验。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23]感性认识是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官通过人在实践中与认识对象的直接相互作用在头脑中形成感觉、知觉、表象的认识过程。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形成的是对事物的表面的、片面的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具有数量多、内容丰富、直观生动等特点。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联系主观与客观的桥梁,是认识活动的起点,感性认识是人们进一步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所依据的原始认识材料,没有感性认识人们就无法理解客观世界,因此理性认识自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在批评了“唯理论”

的错误倾向后,毛泽东同时批评了忽视理性认识重要性的“经验论”

的错误。

如果以为认识可以停顿在低级的感性阶段,以为只有感性认识可靠,而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这便是重复了历史上的“经验论”的错误。这种理论的错误,在于不知道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我这里不来说经验只是所谓内省体验的那种唯心的经验论),但它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这种改造过的认识,不是更空虚了更不可靠了的认识,相反,只要是在认识过程中根据于实践基础而科学地改造过的东西,正如列宁所说乃是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东西。庸俗的事务主义家不是这样,他们尊重经验而看轻理论,因而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的方针,没有远大的前途,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这种人如果指导革命,就会引导革命走上碰壁的地步。[24]

由于感性认识还只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还没有形成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所以如果人们仅仅凭着感性认识去指导实践,就难免会犯狭隘经验主义的错误,就会导致实践上的失败。而理性认识是人们运用抽象思维所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整体、内部联系的认识,概念、判断、推理和由此构成的理论系统是理性认识的表现形式。感性认识需要上升到理性认识,因为“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25]。

在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是掌握尽可能全面的丰富的感性材料;二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整理加工。我们占有了全面而丰富的感性认识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综合、归纳、演绎、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等一系列思维活动,将感性认识材料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进行加工制作、选择、建构,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的理论系统,从而完成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第三,在人们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相互渗透、互相包含的,二者交织在一起。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因为人们的感性认识总是在以往获得的理性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因此,人们在感性的认识活动中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必然是带有理性认识因素的感性认识。例如,专业的歌手在听到同伴演唱时,可以感觉到同伴的演唱水平和状态,而一般听众则无法感觉到这些信息。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同样有感性认识的因素。这是因为任何理性认识,都是面对具体的感性的认识对象,从关于它的感性认识中提炼、概括出来的,因此它难免保留着关于这些认识对象的某些感性形象,因而在人们的理性思维活动中这些感性形象总是伴随着思维活动再现出来。而且,在理性认识阶段,人们还会继续获得新的感性材料,理性阶段中有感性活动的继续。

关于真理及其发展的辩证法

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不是一个一成不变、一旦获得就一劳永逸的认识结论,真理是一个辩证运动着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四

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26]任何真理都既有相对性,又有绝对性,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的、有机的统一。我们通常所说的真理,既包括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关于无限的物质世界中的特定事物的真理,又包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关于无限物质世界的真理总体,也包括超越整个历史的、无限发展着的关于无限物质世界的真理总体。无论在上述哪一种情况下,真理都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有条件性、有限性。首先,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真理由于都会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范围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因而它所反映的对象是有限的,它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发展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认识,不可能是对无限物质世界整体的认识。这是真理在广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它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它反映对象时的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虽然任何真理都必然是对认识对象的正确反映,否则它就不是真理,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反映只能是相对正确的,即在认识的深刻程度上、精确度上都是有限的,或者是近似的。这是真理在深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列宁曾经就真理的有条件性和有限性明确指出:“人不能完全地把握=反映=描绘整个自然界、它的‘直接的总体’,人只能通过创立抽象、概念、规律、科学的世界图景等等永远地接近于这一点。”[27] 也就是说,任何真理都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事物近似正确即相对正确的反映。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限性。任何真理在具有相对性的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即无条件性、无限性。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无条件的。虽然任何真理不可避免地总是对认识对象的相对正确的反映,但它之所以能被认为是真理,就在于它必然具有与认识对象相符合的内容,它可以在实践中起着指导实践并促成实践获得成功的作用,因而它必然包含着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客观内容。真理的这一性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否则就不能被认为是真理。其次,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任何真理都在它对有限的认识对象的反映中,同时包含着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认识。

由于无限的物质世界并不是与有限的具体事物无关的一种存在,它是存在于有限的具体事物之中的,它的各种本质或规律是通过具体事物表现出来的。因此,对有限的具体事物的认识,同时也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一种认识。恩格斯说:“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28] 人们对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物质世界的认识,正是通过对相对的、暂时的、有限的具体事物的认识来实现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断言任何具有相对意义的真理,同时也必然包含着绝对性。最后,任何真理就其发展来说,无论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是无限的、无条件的,这一点是绝对的,这同样是真理绝对性的表现。虽然人类关于无限的物质世界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然而,由于人类的实践水平和实践范围、人类的认识能力都是不断发展着的,因而真理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是永恒地、无限地、无条件地发展的。

任何真理都同时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两者是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的。这是因为每一个具体的真理性认识都同时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由于人们在认识世界时的局限性,任何真理无论在认识的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是有条件的、有限的,因而是相对的;但它必然包含着与客观对象本质和规律相一致、并且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内容,因而又是绝对的。真理既是对有限对象的反映,这是相对的;但它同时又通过有限对象反映了无限物质世界的某些内容,因此它又是绝对的。它是对认识对象的近似的反映,这是相对的;但它又是在不断的发展中无限地逼近着认识对象的绝对正确的反映,而这又是绝对的。总之,任何真理都同时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的有机统一。

《实践论》:作为实践哲学的方法论意义毛泽东的《实践论》与《矛盾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哲学著作。只有把《实践论》与《矛盾论》理解为实践形态的哲学,我们才能深刻理解,为什么不是哲学史上的那些哲学的鸿篇巨制,而是仅仅只有几万字的《实践论》与《矛盾论》,才能够为中国共产党人所理解和接受,并且在现代中国的革命中发挥了那样巨大的作用。

这使我们想起了年轻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一句名言:“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9]毛泽东的《实践论》与《矛盾论》,就是能够说服并掌握群众、抓住事物根本的彻底的理论,并最终变成了变革中国社会、变革世界的具有巨大物质力量的实践哲学。

《实践论》与《矛盾论》的基本价值和深远意义,在于它以创造性的理论意识和思想智慧,为中国共产党人创制了现代中国革命的哲学逻辑,描绘了现代中国革命的哲学蓝图,确立了现代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理论形态。

就《实践论》而言,这一哲学逻辑和理论形态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创造性地坚持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清醒、坚决而有力地拒绝、批判和破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左”倾教条主义的思想及其危害。坚持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毛泽东提供给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和理解中国革命、批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理论框架,也是我们今天解读现代中国革命的哲学逻辑、现代中国革命经验的理论形态的一个经典性的哲学范式。

为什么说《实践论》是破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武器?

因为知与行、理论与实践只有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只有在社会实践的历史进程中,才能达到真正的和现实的有机统一。而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的要害问题或根本错误,就在于他们都同样割裂了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具有中国风格的基本原则,毛泽东是在1937 年的《实践论》中加以全面、系统的哲学论证的。但如果回顾毛泽东在建党之后到写作《实践论》这一时期的著作,我们就可以梳理出这样一个逻辑线索: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已经体现在这一时期的著作之中了。

为什么还在中国共产党的幼年时期,毛泽东就在认真阅读、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的同时,更重视去实际地考察和研究中国社会、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写出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井冈山的斗争》《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等一系列面向中国实际的光辉著作?为什么在写作上述著作的同时,毛泽东还写出了《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反对本本主义》(1930)等批评和破除党内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潮的著作?从所列出来的这些长长的书单中,我们不是可以看到一个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基本逻辑么?我们不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反对主观主义,特别是反对教条主义,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早期就在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么?

如果脱离开中国共产党从1921 年成立到1937 年这一阶段的基本历史背景,如果不去阅读、理解和研究毛泽东在这一阶段进行理论创作之实践指向的基本逻辑,我们就不能深刻理解毛泽东为什么把他的著作鲜明地命名为《实践论》,我们也就不能把握为什么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成为他的著作的核心问题了。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毛泽东为什么在《实践论》中如此看重并引用了斯大林的如下文字:“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30]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系统阐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突出强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实践特征。《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为中心,深刻论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路线,鲜明地强调了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它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论证了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依据,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揭露了党内狭隘的经验主义,特别是“左”倾教条主义的错误及其危害,从哲学高度深入总结、概括和反思了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深厚的哲学基础。

毛泽东独具匠心地以《实践论》来命名的这一光辉著作,极为突出而鲜明地标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征。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把批判的革命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以此为基础,实现了哲学思想领域,特别是认识论领域的一次伟大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认为自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强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1],并把自己的实践哲学与以往的理论哲学区别开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2] 列宁也同样认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3]。毛泽东更明确地进一步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34] 毛泽东在这里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根本目的或深刻动机仍然在于批判和破除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机会主义和冒险主义,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论,不能不坚决反对这些错误思想。”[35] 由此我们看到,从一般理论意义上阐释实践问题并不是毛泽东的用意所在,他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提供中国革命如何进行的哲学逻辑。毛泽东的《实践论》,一方面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精神实质的哲学阐发,另一方面又一针见血地指向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错误路线,因此毛泽东不仅一再谆谆告诫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基本原则,而且他的实践论》就是坚持这一基本原则的光辉典范。可以说坚持知行统一构成了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最大特色。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深入阐明了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基础性地位,指出只有实践才是认识的来源和动力,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实践论》以此为前提,深刻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深刻阐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突出强调了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重大意义。毛泽东强调指出:“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36] 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如此重要,以至于“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37]。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毛泽东深刻意识到他所反复强调的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不仅仅是一个一般的理论原则,因为这样的统一有其现代中国革命乃至世界革命的特定的时代内涵,包含着无产阶级追求自身自由的阶级意识,包含着中国人民乃至全人类的彻底解放的鲜明的未来指向,体现着无产阶级政党为了这样的宏伟目标而改变世界的伟大的历史使命。因此毛泽东才高度自觉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一原则出发,明确地向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的要求与任务:“社会的发展到了今天的时代,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和中国的黑暗面,把它们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球上已经有一部分实行了这种改造,这就是苏联。他们还正在促进这种改造过程。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也都正在或将要通过这样的改造过程。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须要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38] 这就是毛泽东反复强调的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真正的、全部的理论内涵、实践内涵和时代内涵,这就是毛泽东关于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哲学逻辑的宏伟抱负和远大历史目标。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应对、批判和破除党内存在的严重的主观主义,这一挑战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尤为严峻。我们之所以在革命、建设过程中曾经犯过错误,就是没有做到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没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割裂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就会导致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主观主义的两种具体表现形式或存在形态。从认识论上看,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犹如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

两种主观片面论观念。

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的认识论根源,是他们都无法理解认识发展的辩证本性,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过程,孤立地、绝对地、片面地看问题,从而使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主观与客观相分裂,从而成为脱离了中国革命实际的主观主义者。

教条主义者不承认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不承认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认识过程的第一步,因而轻视感性经验,轻视革命实践对理论发展的决定意义。他们过于强调以至过分夸张了理性认识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理论知识不需要依赖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感性认识。因此在他们那里,只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加以熟读、背诵和摘引,就可以成为理论家而领导中国革命。他们轻视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不深入研究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及其规律,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是乱搬书本,摘引名句,夸夸其谈,无的放矢。虽然教条主义者自称是“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其实他们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不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要义和精神实质。由于教条主义者不懂得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从而把活生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变成了脱离中国革命具体历史实际的抽象的僵死的教条。用这样的世界观方法论来观察中国革命,用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观来指导革命运动,最终导致中国革命极其严重的损失,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这是教条主义留给我们最严重最惨痛的教训。

在重点解剖、批判教条主义的同时,毛泽东还严厉批判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与危害。

与教条主义者相反,经验主义者认为只有感性认识才是真实可靠的知识,而理性认识是脱离了具体事物的空洞的不可靠的东西。

他们不理解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重要性,不理解理论对实践的巨大的能动作用,不愿意认真学习和钻研书本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而仅仅满足于自己狭隘的零碎的感性经验,看不到或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经验主义者由于缺乏或拒绝理性思维和理论观念的培育、锻造和训练,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而没有通观全局的理性能力,没有高瞻远瞩的理论眼光,从而也就提不出逻辑清晰、思路缜密的战略与策略、计划和方案。

这样的经验主义者如果指导革命,也会与教条主义者一样,提不出既高屋建瓴又符合实际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更做不到把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提升到理论形态,因而同样会把革命引向错误的失败道路。

《实践论》的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批判、破除和战胜作为主观主义之表现形态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哲学武器。这个武器,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就是中国传统思想中富有生命力的、在现代世界的生活与实践中仍然必须加以发扬光大的哲学精髓,就是坚持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是坚持和实践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践论》同《矛盾论》一道,奠定了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成为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并取得胜利的实践哲学。

让我们再一次引述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揭示的人类认识运动的总过程和总规律,作为我们本篇导读的一个最基本的结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39]

【本章注释】

[1] 邓小平在1992 年春天的南方谈话中,谆谆告诫中国共产党人“学马列要精、要管用”,可谓深得马克思列宁主义实践哲学的精髓,深得毛泽东实践哲学的要义,是对改革开放时代依然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的一针见血、击中要害的批判。

[2] 赵永茂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发展史稿》,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1 页。

[3]《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6 页—第297 页。

[4] 李琪:《〈实践论〉解释〈矛盾论〉浅说》,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20 页。

[5]《列宁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98 页。

[6]《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6 页—第288 页。

[7]《列宁全集》第55 卷,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第186 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157 页—第158 页。

[9]《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7 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329 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732 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55 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57 页。

[14]《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6 页。

[15]《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4 页—第285 页。

[16]《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5 页。

[17]《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2 页。

[18]《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2 页。

[19]《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2 页。

[20]《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3 页—第294 页。

[21]《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4 页。

[22]《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6 页—第297 页。

[23]《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0 页。

[24]《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1 页。

[25]《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6 页。

[26]《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5 页。

[27]《列宁全集》第55 卷,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第153 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341 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9 页。

[30]《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3 页。

[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01 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06 页。

[33]《列宁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93 页。

[34]《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84 页。

[35]《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5 页。

[36]《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2 页。

[37]《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3 页。

[38]《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6 页。

[39]《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96 页—第29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