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一个人坐在KTV里K歌。
灯光暧昧,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记住了她有个性的声音。她在唱一首怪怪的歌,她怪怪的声音喑哑着却极有穿透力,她唱的是:He called me The Wild Rose, but my name was Elisa Day, why he called me it I don't know, for my name was elisa Day……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喝酒,不说话,不笑。
我拎着一瓶啤酒走向她,说:可以和你喝酒吗?
她看看我,抓起一瓶啤酒仰脸灌了下去,然后将空瓶向我扬扬。
几瓶酒下去,我开始晕眩,她却若无其事。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不笑不说话,只是漠然地看看我,再将脸儿扬向屏幕。
我说:“你希望我叫你Wild Rose 还是Elisa Day?”
她终于露出了一丁点笑意,她说:“Day!”
没有想到会在第二天看见Day,而且是这么样端庄严肃的Day。
我在老树咖啡与一些朋友谈业务。上洗手间的时候在楼梯转角处看见对面摇椅上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那张脸发现了我的目光,她也看向我,眼睛里有一丝短暂的意外,然后换上了漠然的表情,那种表情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她——Day。
Day坐在有阳光的位置上敲打着她的笔记本。眉头微锁,眼睛游移,指下舞动飞快。
我坐在她对面的摇椅上,说:“很高兴看到你,Day!”
她不看我,嘴角微微扬了一下。
“见过两次,应该算是朋友了吧?”
“那好,你请我喝咖啡!”她停下敲打键盘,一本正经地说。
Day说她是一个靠文字吃饭的女人,写了几年的小说,却只能做一个小小的撰稿人,每个月赚几杯咖啡钱,没法大红大紫。她自嘲:“写字和唱歌是殊途同归的,人越红字越值钱,人越不见经传,字越难卖。”我没有看过她写的东西,她说那是她的私密花园,了解她的生活便够了,不需要了解另一个虚构世界里她的思想她的状态。
在咖啡厅偶遇的那天夜里,她便将我带回她的家里。
我们一起享受了她家极好的音响、醇美的茶,还有她美丽松软温暖的大床。
我极力地表现着自己,同时不忘记问她感觉怎么样。直到她眉毛轻轻皱起,然后一弓腿,将我从她身上踹了下来,她说:“我最烦男人不自信。”
我分辩:“我不是不自信,而是尊重你的感觉。”
我开始穿衣,这个女人骨子里仿佛有些不正常的基因,时不时会伸出小刺,毫不留情地将对方刺痛。我喜欢有个性的女人,但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女人,却让我望而生畏。
“这算什么?”她抱着瘦削的肩,冷冷地看我。
“对不起,我们不合适。”我说。
她的眼睛渐渐地红了起来,她说:“再试一次吧!”她的表情认真而且柔弱,无法想象这是刚刚冷静地将动作着的男人从身上踹下来的Day。
她歪着头躺在我怀里,仿佛一只折了翅的鸟,模样乖巧且让人心痛。
我筋松骨软地躺在她身边,我说:“Day,你是个奇怪的女人。”
我和Day没有谈过爱情,也没有说开始,但是我们却走到了一起来。
开始约会,一起看电影,一起打电动,一起到国际酒店漂亮的室内游泳馆里游泳。她的手总是冰冷的,走路时,我将她的手抓着一起放进自己的衣袋,两个人像连体人儿一样在街上快乐地说笑,快乐地走。
这个时候的她,分外乖巧,分外安静,仿佛能这样和我走上一生。她喜欢听我讲故事,尤其是我过去的那些爱情,那些我爱过的或是爱过我的女人们,她不像别的女人,嘴上说没有什么我不会吃醋,事后却成了吵架时的把柄。看得出,她是真的好奇,听我讲故事时,她像是看电影的局外人,也会唏嘘,也会入情,但是不会因此弄伤自己心情。
可一旦回到家里,她回到电脑面前,我初认识时那个冷漠残酷的Day又重新回来。
我趁她进洗手间的时候偷看她的电脑文件,刚刚打开文档,便听见她洗手的声音。关电脑已是来不及,只好匆匆将电源关掉。
她进门,我迎上去:“吃不吃水果?”
她露出温柔的笑容:“好!”
我去洗水果,切成一片片,用白瓷盘盛着,回到书房。
她面目严肃地看着电脑,电脑出现的字幕是“关机错误,扫描磁盘”。
我躲开她狐疑的眼睛,将盘子放在书桌上。
“你动了我的电脑?要不然怎么会出现关机错误?”她不但聪明而且逻辑分析能力强得惊人。
“你想看什么?”她的声音冷静。
我迟疑着,不知道如何回答。
她已伸手将桌上的水果盘扫到地上,然后笔记本也应声落地。
我惊呼,她径自走进卧室睡觉,说:“你让我失望!”
也许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则,像Day,坚守的原则就是自己的私密花园不许旁人触碰。
我抱着被她摔坏的笔记本去电脑城,希望还没有过保修期,还能将电脑修好。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不好。等公车的时候,在旁边的书报亭买了份报纸,随意乱翻,却看到了一篇爱情小说,故事和我曾有过的爱情非常相似,甚至对话的细节。我惊心地看向作者名——Wild Rose。
我告诉电脑师:“我想将机子修好,如果真修不好,我希望能将里面的文件保存下来。”
回到Day的家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冷得像冰城。黑暗里我看见Day躺在**,我看不清她的脸,她也看不见我的表情。
我说:“Day,遭遇一个男人,将之变成三十页的小说,这是你的习惯?”
她仿佛动了一动。
我说:“Day,你有你的私密花园,我亦然。今天偷看你的文件,我真的很抱歉,但是,我很高兴自己看了那些东西,否则,我也不会明白事情的真相。我不反对你将我的过去挖掘出来变成爱情故事,让你多一些写作的素材,但是我介意自己成为你利用的工具。”
我不愿开灯,我害怕灯光会让我直视到我的悲哀。
我在电脑城里备份硬盘时,看了她的一些文章和近期的日记,她在日记里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也许是看得太多,写得太多。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上瘾的病人,除了拼命写故事能让我得到快感以外,没有别的方式。男人或爱情对我来说,都只是我的小说素材。
她看不到我别的优点,她只是爱上我的经历我的故事,等有一天她将这些挖掘干净时,她会残酷得像对待以前的男人们一样,一脚将我踹开。
我说:“Day,这次,让我离开你。我没有办法面对一个对我没有爱情的女人。”
Day的呼吸在静谥的空气里非常沉重。
她在轻唱歌曲:As I kissed her goodbye, Isaid "All beauty must die"……
我离开了那个叫Day的女人,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地过,我仿佛已能将这个女人抛在记忆之外。
但是我却开始养成看杂志报纸的习惯。
杂志,我先看目录,有没有叫Day或者Wild Rose的作者。
报纸,我先看副刊,看有没有Day或者Wild Rose的名字。
我以为我已经学会了遗忘,将与Day的相处当做一次短暂且不怎么快乐的艳遇。
但是人总是很奇怪,总会记住那些不开心,总会给那些不开心找一些开脱的理由,总会说服自己模糊事实的真相。
我越来越思念那个叫Day的女人,她一瓶接一瓶地与我喝酒,她将我从她身上踹掉,她将电脑和水果盘一起摔在地上,她穿着白色的比基尼和我一起游泳,她冰凉的手得在我的手心里才能有些微温……
终于我看到一篇情感独白的文章,作者名字是Day。
文章的标题是:《野玫瑰归向何方》
Day在文章中这样写道:“我让他叫我Day,因为开始我以为他对我来说就像每个白天一样平常。但是,他是第一个在**时关心我的感受的男人,他是第一个肯将我的手放在胸口暖热的男人,他是第一个为我将水果洗干净并切成小片用牙签插好的男人,他是第一个让我有依靠感和归宿感的男人……他离开我的时候,充满了愤怒,他以为我不许他看我的文件,是因为我将他的故事写进了小说,出卖了他的隐私。他永远不会知道,因为我是一个在生活和在小说里都完全统一的女人,所以害怕他看到我的过去,害怕他会因为我过去复杂的经历,而感觉我是个复杂可怕的女人。”
“和他在一起的几个月,我感觉自己是那样的单纯。我一直相信,女孩天生的单纯是假单纯,经不起时间或事件的推敲,而复杂之后忽然净化沉稳的单纯才是真正的单纯。一如遇上他之后的Day。我不知道他在电脑里看到了什么,我砸掉电脑,因为它是我过去日子的黑匣子,里面有太多我渴望遗忘的故事。可惜,我以为砸了它便会与他有新的开始。可惜,他没有明白野玫瑰的心事。我也开始习惯叫自己Day,因为想他就像过每个白天一样平常。”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泪,我在哽咽中打通杂志社的电话,我说:“请问,有没有那个叫Day的作者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