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在第五十条“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指出了今后教育交流合作的方向,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高校在与国外高校合作交流,例如在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18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设立了18个双边教育高层工作磋商机制。[95]这其中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是在国家或地区层面的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我国已先后与俄罗斯、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等33个国家签订了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或地区间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的框架协议,可以为扩大交流合作提供政策保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国际交流,特别是对吸引更多的海外学生来华留学,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未来一个时期内提高教育合作交流水平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进一步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的范围,争取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签署正式协议,从而为扩大教育交流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另外,以往的国际合作交流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方面,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发展很不平衡。这次的《教育规划纲要》对此非常重视,从加强国际理解教育的高度来认识中小学阶段的国际交流合作,相信在今后这一阶段的国际交流合作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对选派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十分关心,并做出专门指示,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学习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标志性工作之一。实践证明,留学工作的开展,对于我们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培养高水平的科技、教育、管理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发挥了极大的作用。随着在国外留学深造的一大批人才的回归,他们在我国社会、经济、科技等各个领域起到了领军的作用。

第三,“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教育的快速发展,我们在世界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世界各国学子选择留学的主要目的地国家之一,来华留学的人数在数量上有了飞跃式是发展。改革开放之初,每年来华留学的学生只有一千多人,到2008年,来华留学人数首次突破20万。2008年共有来自189个国家和地区的223499名各类来华留学人员,其中人数最多的国家依次为韩国、美国和日本。[96]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在吸引海外学生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高的空间。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虽然我们与过去几十年相比发展非常明显,但留学生人数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规模中还只占很小的比重,这不仅与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地位不相称,也与许多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第二,从留学生的来源看虽然覆盖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但他们主要是来自亚洲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自除美国之外的其他发达国家的学生比较少;第三,留学生选择学习的专业主要集中在中国语言、历史等领域,学科覆盖面比较狭窄。

第四,“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应该看到,参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教育组织的合作,可以及时了解国际范围内的重大教育问题和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学习别国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同时,也可以将中国教育发展的经验介绍到国际上,扩大我国在国际教育界的影响。在这一方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首先,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过去主要是作为国际教育组织的援助国,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和教育的快速发展,中国应该在更高水平上参与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应该承认,我们在这方面的能力建设还很薄弱,这是今后需要大力加强的。其次,我们过去主要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尽力吸收借鉴国际上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一点今后仍然很有必要,但是也要认识到,我们在自身发展中也积累了很多值得在国际上分享的经验。将我们的成功经验介绍出去,克服过去发达国家和发展国家在合作交流上的“一边倒”的现象,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应该有责任和自信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一方面,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在很多方面有值得内地学习借鉴的地方。例如,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等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再如,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港、澳、台地区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普遍比内地有更高的水平;另一方面,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在某些方面也需要内地的资源,如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语言培训等。这都说明了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同时,由于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语言、文化上同根同源的特性,教育的合作交流也更加容易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