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休好像,不按理出牌了。
从前最恨她戳破他的心思,一言不合就摆脸色。现在不同,明明成亲那日剑拔弩张,以为会得冷战几日,不想他反其道而行。只见他推一推墨镜,扬声喊,“唐诗,陪我去买结婚礼物。”
混在走出来人群中的唐诗被点名道姓,想装看不见也没机会了。
谁结婚?
什么礼物?
一刹那间她仿佛听到同事们八卦的心声。
阁休绅士地打开车门,驾驶座的车门。差点忘了他没有驾照,敢情车是司机帮他开过来的。她磨磨蹭蹭上了车。他跟着上来,倾身替她系上安全带,唐诗被这种级别的待遇给震惊了。他不会觉得成亲了她就是他老婆了吧?
“你……”她说了一个字,后面的话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很帅吧?”他把墨镜推到头顶,多了几分潇洒倜傥。
唐诗,“……”
“我在电视剧里看到的,你们这个世界,男子在女子面前耍帅,开跑车靠车身戴墨镜等人,是必备条件之一。”
唐诗没有理解他的意思,“所以?”
“你说绝对不会爱上我不是吗?”他扬了扬唇,“我只是想试试,你到底会不会爱上我?”
他对这个实验,兴致盎然,甚至伸出手把她耳边的头发拂到脑后。唐诗不确定他还会做出什么事来,她只感觉他简单的几个动作她全身肌肉都僵硬了。
正好看到周芷若出来,她连忙探出头喊,“周芷若,上车来。”
有第三个人在,他总不会再做越矩的事吧?
虽然总裁大人在车上,但看到豪华跑车,周芷若一丝犹豫都没有,小跑上车,利落关上车门。她笑容满面和阁休打招呼,“听说你们去买结婚礼物?我正好也要给任飞扬他妈挑个结婚礼物,我们愉快地一起去吧。”
阁休冷眼看着周芷若。
周芷若举手表示,“我绝对不会是电灯泡,我顶多一萤火虫。”
原来是任家敏和宋老二结婚的礼物。请帖是早就送过来了,阁休顺手丢在抽屉的角落里,唐诗以为他不会去,毕竟这种婚礼随个份子就说得过去了。
她狐疑地看了一眼阁休,阁休低声道,“我想看看你们这儿,结婚的流程和场面。”
莫名叫她想起他们成亲时候的画面,和那个热烈的吻。明明不是愉快的经历,偏偏时时想起。
脸上就有点烧,好在周芷若叽叽喳喳缓解了这种不正常气氛,“你们说,我是给任飞扬他妈挑一个普通礼物还是贵重礼物?我是把她当‘男朋友妈’的级别对待,还是当‘同事妈’的级别对待?”
大约嫌她烦,轻易不搭腔的阁休冷酷开口,“同事的妈二婚你会去吗?”
“哇总裁,你的话简直有醐醍灌顶之效,我明白了!”
看不出周姑娘拍马屁的功力如此深厚。
安静了一会儿之后,周芷若又开始滔滔不绝吐槽,“任飞扬同意他妈二婚,他妈就以为这事我居功至伟——虽然我确实劝说了任飞扬,但那番话是诗诗你说的……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妈虽然没有搂住我一口一个我儿,但她对我的态度已经缓和了很多。你说她要是同意任飞扬娶我,我怎么办?”
阁休目视前方,淡淡道,“你三十岁了,除了任飞扬娶你还有谁愿意娶你?”
唐诗,“……”
周芷若“……”
目测周姑娘吐血中,如果对方不是总裁大人,周芷若肯定一脚踹过去了。
在百货大楼挑选礼物,周芷若看两块大几千的手表,扒着手指算价钱,仍然觉得贵,迟迟下不了割肉的决心。阁休一向讨厌拖泥带水,“任太平日里戴的那款手表至少五万块,你这种价位的就别送过去丢人现眼了。”
周芷若凑在唐诗耳边说,“下次我不做你们电灯泡了,总裁一直耿耿于怀借机羞辱我。”
“他没有羞辱你,他只是……”唐诗想了想说,“真的看你不顺眼。”
周芷若,“……”
大约这段时间黄道吉日特别多,百货大楼挑选戒指的情侣一茬接一茬。导购卖力推荐,“你们结婚的时候带这款戒指再合适不过了……”
巴拉巴拉往下吹,抑扬顿挫的声音吸引了阁休的注意。他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目光落在柜台里的一款镶钻戒上。唐诗扭头的时候,就听见他说,“把这款对戒给我——”
她大惊失色,大步流星跑过去捂住了阁休的嘴。
可怜的导购姑娘受到惊吓,瞪大眼睛看着他们。
“呜呜呜……”他终于挣脱开来,气急败坏问,“你干什么?”
她贴着他耳朵小声道,“戒指是新郎送给新娘的,不是宾客送的。你随便挑个手表、别针之类的就可以了。”
“这样啊……”他若有所思,摸了摸耳朵问,“我要不要送个戒指给你?”
唐诗呵呵笑,“我们是假成亲,不用了。”
他斜睨她一眼,双手插进兜里往前走,把她远远甩在后面。
那厢周芷若已经挑好,是一对喜庆的毛绒狗仔,据说任太和宋老二都属狗,不过宋老二小任太一轮。毛绒狗仔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周芷若买得很开心,便宜又有意义,简直完美。
最后阁休挑了一对镶钻的别针,加起来大约六位数,周芷若和唐诗齐齐叹,“有钱,任性。”
有钱任性的总裁大人还请她们两个吃了一顿大餐,唐诗其实蛮担心他忽然给她夹菜或者擦嘴什么的,但他什么都没做,连话都很少,只顾埋头吃自己的。
返程回家已经九点多,先把周芷若送回去,唐诗本想接着送阁休回去,但他坚持先让她回家,然后叫司机来接。她拗不过,只得把车开到她家楼下。阁休真是把这个世界男人的风度学了个遍,替她开车门,手搁在她头上伺候她下车。
唐诗敏感地觉得,一旦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他就要开始作妖了。
果然,他说,“我送你上去。”
她住的老式小区,没有电梯,好在是三楼,爬楼梯一会儿就到了。她一边在包里找钥匙一边琢磨着他会不会跟她进屋,冷不丁他喊她,“唐诗。”
她下意识转身,他伸过手来。头顶的感应灯昏暗不明,他的脸一半在隐藏在光影中,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觉一动也动不了。他的手慢慢擦过她的耳,撑在了她背后的门板上,“听说这个动作很容易使女孩子脸红心跳。”
他若不说话还好,炽热气息喷在她脸上,离着又是这样近,一张脸棱角分明,她几乎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但一说话气氛就不一样。
唐诗哭笑不得,转过去开门。他并没有要跟进来,她很顺利把他关在门外。他就在车里等司机过来,她从窗户里看到他百无聊赖,还出来抽了一根烟。隔了那么远,她仿佛看到青烟缕缕,他那么一个人,显得寂寥而孤独。
其实爱上他,是很容易的事情。
然而,这世上没有一个理由允许她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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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太和宋老二的婚礼在海边举行。
整个沙滩布置得一片粉红,挂满红色紫色和粉色心形气球。花是从国外运回来的香槟玫瑰,一簇簇,一捧捧,搭成一排排花门,漂亮极了。
任太即使五十岁,也有一颗少女心。穿雪白镶钻的鱼尾婚纱,头发银色皇冠,看上去容光焕发。她身边的宋老二就有点萎靡不振,即使一直微笑,脸上没差写上“我很高兴”,但打眼一看,宋老二就是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宋家人,除了宋词和宋老爷子,统统都来了。哪怕方风情,都一脸恩爱地站在宋集身边。
“靠上了任家,宋家恐怕要翻身了。”
哪里都不缺八卦的人,宾客中有人议论,“听说宋老爷子极其重视这么婚事,怎的不来参加孙子的婚礼?”
“孙子和孙媳妇的年纪……啊,再重视面子上也过不去吧?”
“你们知道什么?宋老爷子人虽然重视这么婚事,但最重视的还是家中第三个孙子。据说宋三前段日子昏迷不醒,今天好不容易醒了,宋老爷子就赶去了医院。看,他妈都没有这么积极……”
呵,宋家人。
如果不是陪阁休,这场婚礼唐诗是不会参加的。
好在听到振奋人心的消息,宋词醒了。
“他醒了,你高兴了吧?”阁休不冷不热说。
唐诗叉了一块蛋糕吃,笑眯眯回应,“是,高兴。”
也不知是真的高兴,还是说出来膈应他,反正他一脸不爽,见她嘴角有奶油,伸出大拇指重重一擦,唐诗吓一跳,压低声音,“喂,好多人看着呢。”
她红了脸颊,像擦了一层胭脂,他的心情又好起来,扯了扯嘴角说,“那下次没人看的时候我再擦。”
喂喂喂,她不是这个意思好吗?
这家伙最近一定在看韩剧,这是韩剧经典桥段,他学得倒快。他学什么都快,最近在考驾照,理论知识考试一次就过了,明明驾校发下来的书他一次都没有看过。
想想都觉得郁闷。
不远处,周芷若和任飞扬并肩走过来。任飞扬一直崇拜阁休,见了大总裁两眼冒星星,“总裁,你收徒弟吗?”
又来了,任飞扬的每日一问,阁休已经懒得回答他。
周芷若在他背上狠狠一拍,“这是你妈二婚的婚礼,你能不能不要看上去这么高兴?怎么着也挤一点惆怅的表情出来……”
“本来我虽然同意了这场婚礼,心里其实还是不愿意祝福的。”任飞扬看着那一对新人说,“但是,我搬回来住之后,看到我妈每天咳咳……勇猛地**宋老二,宋老二每天精神不济被榨干了的模样,我心里顿时舒服多了。他以为他娶了我妈,就是任家的男主人,就能为所欲为。哈,我果然是小瞧了我妈,他压根只是我妈名正言顺包养的一个小白脸。我妈这么满意,我当然为她高兴了。”
“宋老二的老二……。”周芷若阴笑着说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黄段子,“不知道他平常吃不吃药?”
唐诗笑得靠在周芷若身上,平常她们俩聊天这种段子层出不穷。只是两个男人有点不习惯,不屑地看了她们两个人一眼,不与为伍,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婚礼的过程阁休看得很认真,从牧师讲话,新人走过铺着花瓣的地面,新人交换戒指,亲吻对方,他的眼睛眨都没眨过,还一副“原来是这样”的表情。
连周芷若都注意到,凑过来说,“总裁好像很喜欢结婚。”
唐诗说,“他可能连婚礼策划的生意都想做。”
新娘开始丢捧花,女孩子都往前面挤过去。总裁大人随波逐流,也走到前面去,亏得唐诗时时刻刻关注他,连忙把他拉出来说,“捧花是女孩子接的。”
一丝尴尬出现在阁休脸上。
唐诗安慰他,“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的老底我都知道。反正有我保驾护航,不会有其他人知道。”
虽然话说得不漂亮,但到底使他安心,他咳了咳嗓子说,“我知道。”
知道捧花是女孩子接的,还是知道有她保驾护航?话说得太简略了吧……
这时前头欢呼起来,原来捧花被周芷若抢到,真的是抢,差点和一个粉衣女子大打出手。那粉衣女子也是恨嫁心理,十分不甘心,冷哼一声,“都爱老牛吃嫩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这对婆媳还真是天生一对。”
“你说什么?”周芷若横眉冷对。
“妆有点花,我去补补妆。”粉衣女按一按鬓角,无视周芷若的愤怒,施施然往卫生间走去。
这是任飞扬母亲的婚礼,周芷若决定忍下来,她深吸两口气,然后把捧花往唐诗手里一塞,“我去去就来。”
她撸起袖子追上去。
“追上去吵架有意思吗?”阁休淡淡道。
唐诗沉痛地说,“根据我对她的了解,她会追上去把人揍一顿。根据现场环境分析,有可能把人头按在马桶里揍。”
认识周芷若这么多年,唐诗早见识过她的彪悍,对此并不担心。这世上,鲜少有女子是周芷若的对手。但是过了一会儿,唐诗看到那粉衣女子返回现场就,身上并未有任何伤痕,而周芷若迟迟未归。
难道被打趴在地上的周芷若?
阁休幸灾乐祸,“看来这次她遇到对手了。”
唐诗瞪他一眼,“我去看看。”
“哎……”他下意识拉她袖子,忽然又意识到什么,连忙松开。
唐诗就笑起来,“乖,不要怕,我马上就回来。”
“滚。”
周芷若并不在卫生间,唐诗找了每一个隔间都没有见到人。恰逢方风情在里头补妆,唐诗就问她,“你有没有见到周芷若,就是一个穿紫色荷叶边连衣裙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
方风情知道她去医院看过宋词,心里很感激,认真回想了一下说,“当时她冲进来,好像想打人,然后看到有其他人在,就放话叫一个粉衣女子和她去远处的那个度假屋解决恩怨。她自己气势冲冲走在前面,以为粉衣女子会跟着去,但那个粉衣女子骂了一声神经病就走了。”
“然后呢?然后打不成架她应该回来了吧?”
方风情微微一笑,“你这孩子,我又没有跟着她,怎么知道然后呢?也许……”她顿了顿,“也许她看度假屋布置得舒服,就在里头休息休息也未可知。”
唐诗觉得不大对劲,请方风情指了度假屋的位置,一路小跑过去。
她没有看到方风情一脸不忍,幽幽叹了一口气。
这个世上,总有人为了生存做出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方风情想,她要生存下去,她要在宋家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只能听从那个人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