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附近不远处还有不少被折断的树枝。

折断的树枝……

“这里才是第一案发现场。”我说。

结束了勘察任务后,我回到了宿舍睡觉。

第二天,我查看了小树林附近的监控摄像头。

根据死者烧毁残剩的一点衣服,我找到了那名疑似为死者的女性。

监控显示,死者在沿着道路边散步。

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与一个身穿花色衬衫的男子迎面相撞。

两人随即来到了小树林路口的人行道上推搡起来,随后两人便消失在了小树林里。

监控上的时间显示为7点34分。

看来这个穿花衬衫的男子是凶手的可能性非常大。

调查监控花了这么多时间,岑子真的尸检报告也该出来了。

我亲自找到他,问他:“尸检报告呢?”

他眼睛专注在显微镜上,指着桌上的文件夹,说:“在那儿,我太忙了你自己拿一下吧。”

离开了法医办公室,我翻开文件夹。

死者女性,年龄46岁,身高150cm,体重80斤。

死亡时间于5天前的下午6点到晚上8点之间。

时间段符合我在监控下看到的案发时间。

依照岑子真给出的身体‘条件’,我找到了一条失踪报案记录,里面的女性和死者极为相似。

报案人马运群,失踪人是他的妹妹,名为马凤。

马凤,已婚离异,子女已经成年且工作,目前患有重度抑郁症。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了赶紧好起来,每天饭后都会一个人出门散散步。

五天前,马凤出门散步后再也没有回家。

我传唤了马运群和马凤的儿女,让他们辨认监控视频内的人是不是马凤。

几人看过视频之后,纷纷表示那就是马凤。

他们还询问我为什么不直接让他们看尸体。

我回答道:“是这样的,马凤已经死亡5天,并且在这炎热的夏天,皮肤已经开始溃烂,你们见了不光会觉得心理不适,而且也不一定能认出。”

死者家属理解我的做法,并且同意抽血。

几天后,结果出来了,马运群的DNA和死者的DNA高度相似。

死者正是马凤本人。

花衬衫被我们列入了第一嫌疑人,在附近周边的监控调查花衬衫的行踪。

花衬衫当天多次出现在小树林附近的监控探头内。

但是因为画质的问题,看得并不是很清楚,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监控怎么这么糊,他们难道没有高清摄像头吗?!我在心里呐喊道。

没有办法,我们找到了一件相似的花衬衫,让民警穿上路过这几个监控摄像头。

结果发现,花衬衫这件衣服,确实会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于是,我们把这些写成报告,交给专家辨认。

你要想问我为什么不自己看,我只想说我是天才,不是神仙。

这是需要通过专业技术、专业人员的。

等待了几天,专家那边给出结果,证实了这几张照片属于同一个人。

可是,花衬衫只出现在了道路的一头,另一头来往的路上并没有出现花衬衫的身影。

我抓耳挠腮也想不通到底是因为什么。

所以,我干脆来到了花衬衫和死者推搡的路口。

刚走到这里,我就知道为什么我们在道路的另一头找不到花衬衫的身影了。

因为这里有一个公交站处在监控盲区。

既然你是突然出现,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凶手是从车上下来的。

具体是什么车,又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查了。

我带的小组,没日没夜的看出租车、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终于找到了凶手的一点蛛丝马迹。

在389路公交车上发现了花衬衫的身影。

花衬衫确实在小树林附近的公交车上下了车。

我们掌握了部分证据,但没有关键证据。

若是花衬衫不承认,24小时后我们只能放人。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只知道他平时在哪个地方下车,要是想找人又要经过好长时间的摸排。

这个凶手还真会给我们找事做!气死我了!

我坐在椅子上掐了掐自己的人中。

心想:做这行什么时候被气死都不知道。

没办法,为了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摸排。

花费了一个多星期,也没有找到凶手的一丁点儿线索。

我还在工位上反复查看监控视频,桌上电话响起。

“喂,这里是市局刑侦队,有什么事吗?”我嘴巴发出声音,眼睛紧盯着屏幕。

“林队,听说你们在找一个人?”梁青宇说。

“对。”我想起曾经把这张照片发布过。

“经群众举报,他现在在AoP酒店17楼1782号房,疑似嫖娼。”

“好的,我知道了。”

我挂掉电话,带上人,来到了AoP酒店。

前台见我们来势汹汹,急忙把经理喊了过来。

我向经理说明了来意。

酒店经理连忙赔笑,表示积极配合工作。

武警拿着经理给的房卡,打开了房间门。

只见里面有一个**的男人拿着皮鞭。

和穿着黑色性感兔女郎衣服的女人半跪在地,脖子上还有一个黑色的项圈,和小花的项圈很像,只是小花是粉色的。

两人吓了一跳,急忙躲进被子里,露出一个头。

“把衣服穿上,跟我们回一趟警察局。”我严厉的喊道。

女人是个卖身女,罪名只是参与嫖娼,我已经移交给了看守所。

至于这个男人,他的罪可就不只嫖娼这么简单了。

审讯室里。

“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我双手撑着桌子,凝视他。

他畏畏缩缩的和我对视了一眼,又立马低下头,说:“找妓女……”

“这不是最主要的。”

“我……我不知道了。”

“我来帮你回忆回忆,6月8号那天下午7点半左右……”

男人似乎想起来什么,承认了自己杀害马凤的事实。

男人嗜酒,一喝了酒就喜欢调戏良家妇女,曾经有过犯罪前科,罪名是猥琐妇女罪。

那一天他和朋友喝了点小酒,坐上公交车准备回家,碰上了迎面而来的马凤。

马凤对他破口大骂。

男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提起砖头,砸向了马凤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