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李艾跟我上的是同一间学校,都是B师大,不过我们俩是不同科系的。她上美术系,而我报的是中文。我们说好了,以后她画画,我写字,等我们成了名家,就合力出版画册,还要在每个城市举办我们的签售会。薛书宇非常不屑地泼我们冷水,“等你们成大家,还不如等我赚钱供你们自费出版比较快。”

薛书宇一直都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他只是缺乏经验而已。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如果他梦想当一个画家,我会收藏他的第一幅画,不管他是否已经成名。如果他梦想当一个歌手,我会购买他的第一张专辑,还会要他在那上面签名。如果他梦想当一个出租车司机,我会安静地坐上他的副驾驶座,当他的第一位乘客。

你现在铁定认为这样的我是盲目的。

你瞧不起薛书宇,你觉得就算他往前迈一百步,也不及你的丈夫微挪一小步。你不想受他拖累,你不希望让你夫家的人将你的娘家同麻烦划上等号。你要保有你的颜面,所以你宁愿牺牲薛书宇,你舍弃了你们之间二十几年的手足亲情。

那天吃饭的时候,李艾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打开一看,忍不住窃笑。不愧是李艾,这都能想到。我乐呵呵地抱住李艾,“我爱死你了。”

李艾扬扬眉,“说吧,怎么谢我?我可是费了好多口舌,表哥才肯答应呢。”

我笑嘻嘻地将纸条折好,宝贝地塞进皮夹的暗格,讨好地说:“这还不简单,下周的早餐我包啦。”

李艾轻哼:“就只有下周吗?”

我爽快地应道:“一个月!”李艾捧起茶杯,“这还差不多。”

李艾塞给我的那张纸条其实就是她贿赂刑远表哥得来的医院证明,内容大抵是这样的,薛书妍同学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想到这张证明能够帮我顺利逃脱新生半个月的军事苦训,我就觉得我的人生赛过神仙。

打小就是李艾在照顾我,虽然我们同龄,但她却一直像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在李艾面前,我可以撒娇,可以耍赖,我从不担心李艾会跟我生气,更没想过李艾有一天会离开我。

刚认识那会儿,李艾的表哥刑远还是B市第一医院心脑外科的骨干医生,如今都已经是主任医师了。这些年你们一直都有联系。他的太太是妇产科大夫,你生第一胎的时候,就是她给接生的。上周你与丈夫才请他们夫妇吃过饭,约好这周产检。现在你很会打点这些关系,因为你总是很明确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

想想时间过得多快,我跟你的距离,已经由一个零演变成一字后面跟着无数个零。

李艾给我的那张纸条我一直收在饰品盒里,现在也已经不在了。你把它扔了,连同我在老洋房里写的那些小卡片一并烧成灰烬。

吃过饭,爸爸妈妈和薛书宇依依不舍地走了。李叔叔开车送我和李艾到学校,叮嘱我们在学校要相互照顾,让我周末跟李艾回家住。我牵着李艾的手逛遍整个B师大,晚饭是在学校的食堂吃的,虽然不比家里的山珍海味,但勉强能够果腹。

那天夜里,我躺在宿舍的**,突然觉得有些心酸。想起下午妈妈离去时的神情,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我懒懒地“喂”了一声。电话那头传来薛书宇的声音,我从来没有觉得薛书宇的声音像那一刻那么动听过。

“睡了吗?”

“没有。”

“睡不着?”

“嗯。”

“睡不惯宿舍的床?”

“还好。妈妈给我垫了两层褥子。”

“早点睡。”

“嗯。妈还好吧?”

“她在你房间睹物思人呢,是她让我打这个电话的。”

“好好照顾妈。”

“别操心家里,好好照顾自己。”

“嗯。”

挂断电话,我用被子蒙住头,忍不住掉下眼泪。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个痛快,还不敢出声,怕打扰到舍友休息。

大学的第一天晚上,我整夜没睡着,我躺在**,打开CD随声听,一遍一遍重复播放着许美静《城里的月光》,直到电池没电。

也许你已经不会唱这首歌了,现在的你只听莫扎特跟肖邦,你穿着旗袍陪在你婆婆的身边,你们坐在高雅的艺术殿堂,聆听那些你曾经听不懂的旋律。你不再想起叶凌轩,你已经忘了是他教会你懂得如何欣赏这些作品。

那年,我跟李艾因为有了刑远哥的证明保驾护航,日子过得比其他军训的同学舒坦多了。

乡愁只在第一天晚上困扰我,第二天便弃我而去了。我很快融入新的生活圈子。跟着李艾混,我一点也不担心会在陌生的街头迷路。

这一点我倒是跟你很像,我们俩都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这大概跟我们的体质有关系。我的身体就是你的,你的身体曾经属于过我。不,我不要你的身体了,瞧瞧,你把它捣腾成什么样子!我都不认识了。

薛书宇在电话里问我周末能不能回家,他说的不是李艾的家,而是回七里巷2幢1号我的家。他们准备了一次聚会为袁博送行,袁博打算离开A市,到外面闯一闯。薛书宇问我要不要参加,我说当然要,周末我一定回家。

我让李艾跟我一起回家,我们俩互相冒充对方的家长信口拈来一个借口糊弄辅导员,周五下午就开溜了。

那天晚上,我们到城郊露营。玩扑克牌,下飞行棋,吃烤肉。叶凌轩很晚才到,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他跟薛书宇喝了不少酒,薛书宇好像喝得有点高,最后被袁博架回帐篷睡觉去了。我看着叶凌轩拿着一瓶啤酒独自往沙滩走去。我的脚步情不自禁地随他而去。

叶凌轩坐在沙滩上看海,手里握着酒瓶。我一步一步走近他,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我坐在他的身边,冰冷的手心冒着汗。叶凌轩的身上有股很香的肥皂味,沁入我的心脾,带来某种安定的感觉。我把手插入衣兜里,那里藏着我准备好的礼物,我偷偷瞟了他一眼,酝酿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勇气把礼物送出手。

“怎么不说话?”静默里,叶凌轩先启了口。 印象中,叶凌轩的声音总是温婉好听的,不管是情绪低落的时候,还是兴奋的时候,亦或者是愤怒的时候,他的话音始终保持在同一个音频,温温吞吞,让人如沐春风。

我有些呆愣,“啊?”

叶凌轩转头看向我,嘴角似笑非笑,“你跟着我来这里,不会只是想看看海吧?”

我头皮发麻,有种心事被戳穿的难堪。我瞥了叶凌轩一眼,眼神随即飘向别处。我承认我很孬种,我甚至没有勇气正眼凝视他。我嗫嚅,“我还来吹海风。”我的脸颊发烫,幸好海边的光线并不充足,还有海风能帮我降温。

在叶凌轩面前,我总是那样的无力。我不是你,我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丈夫作我的后盾,你可以高傲地站在叶凌轩的面前,下巴微扬,只用眼角的余晖不屑地瞥他,我做不到。

叶凌轩站起身,语气显得很是疏远,他说:“哦,那你继续吹吧,我要回去了。”

叶凌轩抬脚往回路走去,我开始变得紧张。是我打扰到他了吗?“喂,叶凌轩。”

我冲动地叫住他,叶凌轩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你有事吗?”

我站起身拔腿奔到他面前,抽出衣兜里的佛珠一把塞进他的手里,“这是下午刚从庙里求来的,开过光的,薛书宇跟袁博也都有。下周是你生日,先祝你生日快乐。我不用吹风了,挺凉快的,这里还是留给你吧,你可以留下来看海,我去找袁博他们玩,不打扰你了。”我憋着一口气一股脑把话说完,一路小跑回大本营,不敢回头看叶凌轩一眼。

那是我第一次送人生日礼物。

现在的你,肯定瞧不上那串佛珠。你的丈夫出手阔绰是在社交圈里出了名的,而你,身为她的太太,已经对送礼这门学问驾轻就熟了。

我躺在帐篷里辗转反侧,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觉。叶凌轩失落的背影牢牢锁住我的思维,逼得我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睡眠状态。烦躁地坐起身,不忍吵醒酣睡中的李艾,我悄悄爬出帐篷,原本只是想到外面看看星星,不料却看见薛书宇跟叶凌轩就坐在不远处聊天。

我听见薛书宇的声音,他问叶凌轩,“跟肖洁谈过了?”

叶凌轩的声音还是那么冷淡,“嗯。和平分手。”

薛书宇不说话,叶凌轩调侃他,“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特高兴?早就盼着这一天呢吧?”

薛书宇没好气地回他,“滚。我要真是这么恶毒的人,还能让你有机可趁?”我听见叶凌轩爽朗的笑声,那笑声震**着我的心魂,我的唇角不知不觉也跟着扬了起来。

薛书宇说:“我一直都在怀疑,你是真的喜欢肖洁,还是喜欢她的酒窝。”

叶凌轩温润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薛书宇显然话里有话,而我不认为叶凌轩真的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叶凌轩心里一直喜欢着一个女孩。那女孩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林诗晴。我还知道,在叶凌轩的眼里,肖洁只不过是林诗晴的影子,因为她跟林诗晴一样,有两个酒窝,还能弹得一手流利的钢琴。

你见过林诗晴的,就在上个月你丈夫设的宴席上你还见过她。她现在是音乐学院里头的钢琴老师,而你的丈夫正打算跟音乐学院合作,成立一个艺术工作室。这么做是为了满足你婆婆附庸高雅的恶趣味,你的丈夫压根就不指着它赚钱。

这个项目并不重要,那一天的饭局其实你根本不必出席。你只是听说林诗晴也在场,所以才临时起意要跟着去的。

你喜欢在林诗晴面前不着痕迹地炫耀你的幸福。你总觉得你嫁得比她好,你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叫胜利感的东西在不断地摇旗呐喊。她的丈夫只是音乐学院里头普普通通的钢琴老师,而现在,她跟她的丈夫都在为你的丈夫打工。

你将我曾经在她面前所展露的自卑全部化为极度的自负,你小鸟依人地偎在你丈夫的怀里,黑色的天鹅绒衣裙上镶着八角菱形的水钻,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你不屑地扫了眼林诗晴身上价格比你少一倍甚至更多的金丝绒面料裙子,虚伪地夸她审美眼光独到。

林诗晴是叶凌轩的师妹,他们曾经是A市钢琴界颇负盛名的林岚峰教授的得意门生。他们一起参加钢琴夏令营,一起参加全国大大小小的比赛,赢得许多大奖,一起登过许多舞台演出四手联弹的经典曲目。谦谦公子,温润如玉。旁有佳人,琴瑟和鸣。由欣赏演变成倾慕,并不需要太艰难的过程。叶凌轩对林诗晴的喜欢,自然而然,顺利成章。

我知道这些,已是一年多以后的事了。自那夜为袁博饯行以后,我的生活跟叶凌轩就再也没什么关联。我不曾刻意向薛书宇打探他的消息。当时我是多么骄傲的一姑娘。我把自尊摆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连爱情都无法企及。我并不想让任何人看出端倪,当时的我总以为单恋是一件极为失面子的事,我不想让旁人看笑话。所以,我绝口不提叶凌轩,只在夜里偷偷地惦念。想着他温文尔雅的身姿,想着他的声音,甜蜜的感觉在心间**漾。那时候的喜欢很单纯,得到只是个梦想,并不是非要不可。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或者应该这么说,电话号码是陌生的,但打电话过来的人我一点也不陌生。

“薛书宇,下午还去不去打球了?”

这是叶凌轩有生以来在电话里同我讲的第一句话,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

每每想起那一刻,我的耳朵里都还能回**起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可比你丈夫的好听多了。叶凌轩的声音就像优雅婉约的大提琴那么悦耳动听,而你的丈夫呢,简直比锯木头的声音还叫人难以忍受。不,不止是声音,他所有的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比不过叶凌轩。而你,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觉得这个人比叶凌轩好?为什么当你挽着他从叶凌轩的身旁经过时,你的心里会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我跟叶凌轩开始有所交集是源于一通拨错号码的电话。他打给我,但显然弄错了对象。

我握着电话,心里就像台风天里的巨浪,一跃三尺高,喜悦的心情猛烈地翻涌着,我光顾着乐,差一点忘了回话是基本的礼节。

我的另一手不自觉地缩成拳头,像田径场上刚刚摘得桂冠的运动员一样,激动地摇晃着,心里默默地呐喊着,“Yes ! Yes! Yes !”

我尽量用客气而疏远的语气对电话那头的叶凌轩说:“对不起,我是妍妍,你打错电话了。”

他显然还没意会过来,电话那头一下子沉默了。我憋住气不敢呼吸,深怕会泄露出一点蛛丝马迹。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气绝而亡时,叶凌轩终于有了反应,他说:“哦,不好意思,你跟薛书宇的名字就差一个字,刚刚我按太急了,没看清楚。你最近好吗?”

“嗯。好。你呢?你好吗?”我满怀期待地问着,我以为我们可以聊一会儿。

“嗯。还不错。妍妍,我不跟你说了,我还有事,下次再聊。”

“哦。好。”这么快就挂电话,真没劲。我的希望落空,心情一下子**到谷底。

这就是爱的感觉吗?像在坐摩天轮,情绪有时高涨,有时低落,但心里头总有种幸福的感觉,有时,也会觉得有点晕乎乎的,那种双脚腾空,在空中找不着落脚点的不安定的感觉。

凉生友情告知,甲流风靡,亲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