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 年,莫志明战场归来,目疾久治不愈,遂让嫡长子莫恩光袭职,并命自己的亲弟弟莫志德为权官,辅助莫恩光。
莫恩光袭职不久,因出天花而去世,莫家的土司继承法统到此出现困境。
按照兄终弟及的惯例,莫恩光去世,莫恩辉自然是袭职的不二人选,但莫恩辉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人格缺陷。性格暴烈,不明事理,更不用说身负知县之职者应具有的家国情怀,自身不具备袭职者的政治素质。二是不守家规,不遵门当户对的婚姻家规,背着长辈自娶平民之女为妻。
明王朝关于土司世袭制有诸多规定,也很严格,但具体执行起来,却有诸多疏漏。假如直接管理忻城的庆远府来考核,发现莫恩辉作为一个土官不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也将其排除在承袭者之外。袭职者,要为国担当,为家族担当。凭此两条,莫恩辉当然不合格。讲为政者所需的条件,莫恩辉最不具备资格。但讲土司继承法统,莫恩辉又最具合法性。莫志明另外两个儿子,小儿子莫恩达,10 岁出头,太小。老大莫恩耀,20 多岁,因是奴婢所生,无名无分,被排除在法统之外。面对继承的困境,莫志明一定和父亲莫镇威商量了多次,最后不得不选择莫恩辉。
1605 年春季,莫恩辉承袭了知县职位。父亲莫志明和爷爷莫镇威为让这个因母亲去世而心理不健全的孩子能好好执政,设计了一个纠偏机制:为莫恩辉安排了一个权官,安排了一个协理。
权官莫志仁,是莫镇武的儿子,莫恩辉的叔父,但不是亲叔父。本来将莫恩光的权官莫志德安排给莫恩辉当权官最为妥当,因为莫志德是莫恩光和莫恩辉的亲叔父。不知莫镇威和莫志明出于什么考虑,让莫志仁来当权官。熟悉这段历史的莫家后人说,莫镇威和兄弟莫镇武关系最好,把权官安排给莫镇武的儿子,恐怕是出于这种关系的考虑。而协理一职由杨双担任。杨双是从莫保起就与莫家一起打江山的杨家后人。
从后来发展的结局看,这个安排确实不妥。
莫镇威与莫志明的安排不谓不尽心。可惜,莫志仁和杨双这两人不明白莫志明和莫镇威的良苦用心。
不管莫恩辉和麦艳的婚姻如何不门当户对,不管莫恩辉如何任性浑蛋,但既然已坐上了知县的位置,就要承认这个现实,两人就要帮助莫恩辉走正道,帮助莫恩辉处理日常事务,把莫恩辉一点一点地往正道上引。
可是两人反而明里暗里指责主母麦艳出身低贱,没有做主母的资格。
就事论事,莫恩辉和麦艳的婚姻,就是一见钟情的自由婚姻。莫恩辉在当时就是个少爷,不然麦艳即使有攀高枝的想法也不敢有所行动。
后来的境遇,都不是人力安排的,突然成了土官衙署的主母,麦艳的心里一定是既高兴又自卑。特别是麦艳生下了儿子莫昂后,如何保护莫昂顺利承袭,成了麦氏如山的压力。
麦艳从平民摇身一变成了土司夫人,要管理的事务、处理的人际关系极为复杂,未经过相应引导的她自然缺乏应对的智慧。她会的方法只有正面交锋:谁说她出身寒微,谁说她的儿子没有资格承袭,谁就是她的敌人。
权官莫志仁和协理杨双公开诋毁她,自然成了她的敌人。有句话说:女人是女儿时,温柔如水;女人是母亲时,坚强如钢。成为母亲的麦艳,不仅坚强如钢,而且因爱子心切更是变得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