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清秋被带走后,宇文风收了收神,望着“歌舞坊”几个字,大步走了进去。
这歌舞坊乃是长安城内的一家琵琶馆,并没什么特别的。它能闻名遐迩,要追溯到馆内来了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段疏影。
段疏影祖籍陇西,因家道中落来了长安,她孤苦伶仃,到了歌舞坊,一手琵琶弹得宛如天籁。不少达官显贵特意前来,只为一睹其貌,这歌舞坊随之声名鹊起,生意好不兴旺。
周、齐两国关系势如水火,他们可以在齐国安插眼线,难道齐国就不会在他们周朝安排细作吗?这歌舞坊俨然是齐国探子的隐匿之地,这背后还有多少眼线,不得而知。
因侍卫带兵来查,今日歌舞坊少了点儿纸醉金迷,多了些人心惶惶,而昔日牵人心弦的琵琶声也多了几分哀愁。
“侍卫亲眼看见刺客进了这里,”宇文风语气低沉,忽而话锋一转,“却未搜到人?”
“回禀王爷,千真万确。”独孤向义翔实再禀,“末将赶到之时,那人已不知去向,顾忌这里是段姑娘的居所,末将并未过多盘问。”
宇文风拧起眉,目光盯着神色幽暗的女子:“疏影可否给本王一个满意的解释?”
“歌舞坊平日来客很多,疏影不过一个琵琶女,哪里会注意到一个陌生人……”段疏影低垂着眼眸,不敢直视宇文风,生怕一个眼神就会泄露内心的不安。
“不知情也罢。”宇文风脸色一沉,不再试探,“段疏影,祖籍陇西,而本王的侍卫却查到陇西段家的女儿已走失很久了。三年前是段家老母将你认作女儿,收留了下来。”
听闻此言,段疏影手中的琵琶“砰”的一声就摔在了地上。她清楚隐瞒不了多久,却没想到宇文风竟这么快就查探到了。她捡起琵琶,咬着唇闭口不答。
“不说也罢,几日前,本王抓了几个刺客,暂且请疏影姑娘到府内认一认,兴许会认得。”
其实,段疏影的身份被发觉得晚,不是因为她掩饰得好,而是她没有目的。最起码,在宇文风看来,她并未试图套取任何机密。在武陵遇刺时,她还处处在乎他的安危。
而宇文风一开始怀疑她,只是因为她知书达理,熟识音律诗赋,不像是寻常烟花女子,更像名门闺秀,至于她是齐国人……是在他中毒醒来之后。
中毒之时,他总感觉有女子肆无忌惮地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意识恍惚,想要拉住那女子却毫无气力。待他醒来后,贺兰子渊说那女子是段疏影,他只觉得蹊跷,就派人去查,才发现段疏影身份可疑。
不过,听向义一五一十地禀报他中毒时所发生之事,宇文风才知那女子真的是洛清秋,也算是阴差阳错吧。
如今,突厥皇子已入长安,商讨伐齐之事,齐国定是听到了风声,前来刺探虚实。
“几个刺客已被关在地牢,王爷打算如何处置?”
“安心等着更大的鱼。”
“末将有一事不解,王爷将疏影姑娘软禁在华林园,而洛姑娘救了王爷,却被关在地牢……”这对待真是天差地别。
当日雪山一劫,洛清秋将独孤向义视为生死之交,虽有些言过其实,但见她陷入困境,独孤向义觉得有职责向王爷禀明真相。
“本王也有一事不解,洛清秋是怎么将本王的心腹大将收买的?”
侍卫将洛清秋带回,关在了王府地牢,向义有心护她,就迫不及待地禀明了来龙去脉,若非如此,宇文风断然想不到洛清秋为了救他会那么奋不顾身。
关她在地牢,只是害怕她跑掉,那么悄无声息地、没有任何踪影地消失。
至于段疏影,她不会武功,关她在华林园,不过是方便埋伏,借着她将长安城内的齐国探子一网打尽。
雪云散尽,华林园内一片春意,杨柳随风而动,翠叶中传出莺语,满树桃花,灼灼其华,连宇文风的衣袖似是也染上了清浅疏香。
这几日他被突厥皇子和齐国探子的事情缠着,自从把洛清秋关到地牢后,他还未有时间去看她一眼:“该去看看本王的故人了……”
黑暗的地牢,潮湿的气息,死寂的氛围。洛清秋抱膝蹲在墙边,自怨自艾。她本是跟着一个斗笠男子,怎么就那么碰巧遇上宇文风兴师动众地去抓人?她现在只寄希望于独孤向义,若是他不帮忙澄清,她将百口莫辩。
“吱呀”一声,清脆的开门声响起,领头侍卫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一排侍卫,那些侍卫手中拿着刀枪戟弩弓、剑镗斧钺钩,十八般武器,无一不缺。
“你与沈旭之是何关系?王爷当日去追查刺客,你怎么会在那里?还有什么人与你是一起的?”
“其一,我与沈旭之萍水相识,并无深交;其二,当日在歌舞坊,只是碰巧而已;至于同谋,我不清楚你在说什么。”
“再不从实招来,这刑具会一一用在你身上!”一个侍卫手中拿着烧红的铁烙,铁烙的红光在昏暗中忽明忽暗,她不由得后退了几步。
“放肆!”一声斥责打断了侍卫的严刑逼供。铁门外,宇文风在昏暗中出现,高大的身影威严逼人:“没有本王命令,谁让你们用刑的!”
听到呵斥,侍卫连忙跪下:“王爷恕罪!”
宇文风摆手示意,侍卫就都退了出去,狭小的地牢中独留他二人。宇文风推开牢门走进来,地牢顿时显得更狭小了:“本王的故人,在这里过得可好?”
“明知故问。”洛清秋别过脸,小声嘀咕。
“本王及时出现,可是免了你受皮肉之苦,怎么没见你有丝毫感激?”
“借王爷的话,没有武阳王的命令,他们敢来审讯?”她难道该为他的试探和威胁而感激涕零吗?“王爷见到故人,都送这样一份大礼吗?”
宇文风逼近,她则后退,细碎的脚步在地牢中格外地清晰,这地牢本就狭小,退无可退之时,她索性壮着胆子迎了上来:“如果王爷不相信,大可杀了清秋,反正知恩图报也不是王爷会做的事!”
宇文风驻了足,掌心重重地落在她肩膀上:“你这么聪明,本王怎么下得了手?”
那些试探的确只是吓唬她,他只是觉得就这么算了,不是他平日的行事作风。
“向义说你来长安是为本王解毒,真的就这么简单?”他扬眉道。
“不然还会多复杂?”她也扬眉,做了个如出一辙的表情。
只是她还未来得及离开,就被宇文风逮了个正着。
“刺客一事,本王也不想再追究下去。”宇文风的神色柔和了许多。
“此话当真?”
“当真。”他已无意再纠结这些,那些陈年旧事就此作罢吧。
天下事,何时了,一定了,不得了,有些事,不了了。
洛清秋本来以为宇文风说话算话,会放她离开,可是,关押地点不过是从阴森的地牢,转到一座名为“华林园”的临水阁楼。唯一的不同是,这里华美幽静,灯烛明朗。总之,她还是没有任何自由。
宇文风对她的态度为何转变如此之大,她不得而知,不过,既然他决定“不了了”,她当然“不必了”。自武陵初见,他二人转瞬相逢,旋即结怨,期间恩恩怨怨,她也说不清道不明。
华美幽静的阁楼内,灯烛流光溢彩,柔和的烛光将室内晕染得一派温馨。侍女整理好榻上被褥,捧着梳洗沐浴之物:“热水已备好了,请洛姑娘更衣。”随后,侍女就出了阁楼。
“更衣啊……”洛清秋挠挠头,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端坐在木椅上的宇文风,他似乎毫无离开之意,“天色已晚,清秋就不打扰王爷休息了。”
“这是在赶本王走?”这整个华林园都是他的,她还敢在他面前下逐客令。
“清秋不是这个意思……”她脸颊微红,紧张兮兮地道。
“那是要留本王在这里过夜?”他故意曲解她的意思,兴致一来,欺身逼近。
洛清秋惊得连连后退,虽拉开了距离,却被榻沿绊倒,跌坐在榻上,乌黑的发丝映着锦绣被褥,显得她异常秀丽。宇文风顺势将双手撑在床榻边沿,把她束缚住:“你说呢?”
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她,一时间,洛清秋只觉心跳加快,脸颊发烫。
宇文风盯着她,瞧见她发髻上的步摇,更确信自己中毒昏迷时照顾自己的女子就是她。他的掌心拂过她的发丝,映着烛光,一抹小巧的桃花步摇恍若一瓣桃花,熠熠夺目。他扬手拔下桃花步摇,她的黑发顿时如瀑倾泻而下。
“本王饶了你,你打算如何报答呢?”他似笑非笑,神色迷离。
她瞪大眸子,顿生警戒:“清秋……不知……”
宇文风捻起她的一缕乌发,在鼻尖嗅了嗅:“在地牢几日,身上难免很臭,还是先沐浴更衣吧。”
从他眸中看出一丝戏谑的笑意,洛清秋心中的不安顷刻之间就化为乌有,转而怒气冲冲地推开他:“吓唬人让王爷觉得很有意思?”
“当然。”回味她方才的娇羞与惊恐,宇文风觉得很是惬意。就算是再聪慧的女子,也终归是女子。
他平日公务繁忙,身边尔虞我诈、钩心斗角不断,如果她能时刻陪在身边,让他逗弄一下,日子过得也许更有趣。
既来之,则安之。在王府内,宇文风对她算是礼遇有加。
这个武阳王府的后花园还是蛮大的,有活水湖,有赏花亭,有各种果树,树下一簇一簇的花草中竟然有野兔出没。最让洛清秋惊奇的是,她望见一匹白马。
白马个头高大,四肢矫健,眼睛炯炯有神,正立在一片宽阔的草场上打瞌睡。由于马身上没有戴马鞍和缰绳,也自然没有杂色,所以,那种白是更彻底的白。
侍女再三叮嘱洛清秋,说这是王爷的战马,脾性刚烈,不允许生人靠近。
马儿察觉到人声,立刻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注视着洛清秋。真是有灵气的眼睛啊,她真想穿过刚到脚踝的绿草地,去摸摸它滑溜溜的毛。这么温驯地立在绿草中的骏马,怎么看也不像是一匹脾气暴烈的战马。
洛清秋看着这匹白马,忽然觉得它有些眼熟。对了,在桃花源为宇文风挡下一箭的,正是这匹白马。她不禁对这匹马更有兴趣了,便不顾侍女阻拦,猫着步子靠近。白马的耳朵耸了耸,显然是提高了警惕。直到她距离白马三尺时,白马前蹄忽然一翻,猛然立起,朝她打着响鼻。
白马一副进攻的姿态。洛清秋笑着朝它摆手,脚下却步步后退。可已经来不及了,那匹白马朝她奔了过来!洛清秋摔倒在地,眼中只能望见刺眼的日光和两只高高扬起的马蹄。
这时,一声嘹亮的口哨声响起,白马嘶鸣一声,马蹄落在了她右侧,洛清秋立即翻身躲开白马,真是有惊无险。她拍拍身上的泥土站起来时,白马很温驯地站在她旁边,似乎对她没了敌意。她一转身,才发现宇文风一步一步走了过来——关键时刻,白马是听了他的指挥。
“吓着了?”他戏谑地问候。
洛清秋盯着这个温文尔雅的“笑面虎”:“这匹马跟主人的性情还真是如出一辙。表面无害,内里凶狠。”
宇文风走到白马旁,摸着它白色的毛:“所以,你还是与它保持一点儿距离,以防受伤。”
洛清秋想到自己刚才狼狈的样子,执拗劲儿就来了。她自幼与鸟兽为伴,连虎豹、猕猴都能驯为朋友,怎么会驯服不了一匹性格有点儿暴躁的马?
“王爷也太小瞧人了,任何生灵都是有感情的,过不了三日,我和它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你既然这么自信,本王就拭目以待。”
洛清秋自负地点点头,又纳闷儿地问:“这匹马身上没有马鞍和缰绳,也没有被栅栏围着、被侍卫看管着,没有任何束缚,王爷不怕它跑了吗?”
“你以为它像你一样,整天都在想着逃跑吗?”
居然拿她和一匹马对比,洛清秋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王爷以为,在府内有最好的草料、最安逸的草场,这匹马就该感激涕零吗?如果可以选择,它也许早就想逃到山野中去,并不愿待在这里被人骑、被人观赏。”
“你说过,任何生灵都是有感情的,如果本王把它当作挚友,为什么没有这种可能,是它心甘情愿地留下?”宇文风没有被激怒,而是很笃定地说,“它跟着本王十年了,这十年,除了在战场上,它没有被束缚过,如果可以逃走,它早就走了。”
他没有虚夸,这匹马确实已经跟他十年有余了。
最初遇见,是他第一次上战场,那是他印象中最惨烈的一次厮杀。那时,他还在武川,过着与草原少年并无二致的狩猎生涯。
因为朝中兵变,他被追杀,几万武川锦卫护送他去长安。一路上,刺客一批又一批,不知道在第几日,他从士兵的血泊中醒来,满目尽是风沙,有些尸体已经被沙尘掩埋,而他身旁没有活着的人,只有这匹白马。
那一刻,他觉得这匹马很亲切。
当时,它被马鞍勒得太紧了,皮毛都被磨破了,血淋淋的。他撑着剑,把马鞍解下来,牵着它,找到了一处水源,用清水给它洗伤口。到了一个沙漠中的马场里,他向牧民要了药,给它敷上。傍晚,他把它牵到草原上,让它自由。可是,他走到哪里,白马就跟到哪里。
白马能感觉到,它遇见了一个特别关心它的人。
从关外到长安,这一路上,这匹马跟他出生入死。在战场上,它也是如此通灵性。
宇文风很少有流露出真诚的时候,也很少透露自己早年的生活经历,所以,听了这段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往事,洛清秋呆愣了很久:“难怪白马对王爷这么忠心。”
宇文风望见这女子眼中的怜悯,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他一改低沉的脸色:“你这么执意驯服它,本王当然不介意它多一个女主人。”
洛清秋点点头,又猛然站起:“我不是那个意思,王爷误会了。”
“好了,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去般若寺,算算生辰八字,适不适合婚配。”
“王爷,你真的误会了,真的误会了,真的真的……”她匆匆地跑开了。
其实,他是相信的,相信即使志不同道不合,只要他对她很好,让她衣食无忧,对她推心置腹,总有一天,她也会为他放弃整片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