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站在黑暗的角落
在初二的下半学期,陆轩就有意地开始教穆灿初三的内容了,所以现在两个人几乎都已经把整个初中所有的课本内容都学完了,只剩下不断地巩固和加强。
穆灿完全收心开始把心思投入到学习上,只偶尔去篮球场或者足球场上玩一两场球。
他渐渐发现只要他成绩好,他跟父亲的矛盾似乎就会变小,而外公外婆也会高兴,所以学得特别努力认真。
只有陆轩还是跟以前一样,学习、运动、音乐、学生会活动一样不拉,在秋季运动会上还大放了光芒,甚至还参加了市运动会,以百米10.51秒的成绩得到了一个市中学短跑第一名的成绩,差点还被体校的老师看上要拉去做专业短跑运动员训练。不过这个可能性当然没有,以陆轩的头脑,学校还指着他考状元宣传功绩呢。
短跑向来都是陆轩的长项,他有所斩获也并不令人意外,真正令人意外的是,在初三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陆轩竟然一声不响地报名参加了市迎新春8000米中学生长跑比赛!
8000米啊!平时校运动会上3000米的长跑项目都已经让人叫苦连天了,班主任需要各种威逼利诱才能找到报名去跑的学生。
这次迎新春8000米的长跑指标下来,学校领导都分外头疼,没想到陆轩竟然会主动请缨,这可替校领导们解决了一个大大的难题。有一位行政部的主任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道:“这才是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啊!不可多得,不可多得也!”
连穆灿有次都忍不住摸了摸他的额头,说:“你没发烧吧?”
陆轩叹一口气,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笑骂道:“你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呆瓜!”并伸手果断揉乱了他的头发。
从报名的那天起,每天一大早他就独自一人绕市区人行道跑,一直跑到比赛的那天。
八千米的路是那么漫长,那么困难,仿佛永无止境,即便是陆轩这样的强人在奔跑的途中也出现了呼吸困难、神智迷糊、全身虚脱的可怕感觉。但诡异的,在这种感觉之中他的心底却反而获得了一种奇异的宁静,跑道上所有的喧嚣都不存在了……
他只是一直跑,一直跑,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陆轩会选择参加他并不擅长的长跑,包括穆灿也不知道。跑到最后,陆轩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清,只知道在万千世界之中,有一个终点等着自己。
冲过终点的那一刻,陆轩倒在了穆灿的身上,把所有的重量都交给了对方,满头大汗,重重喘息着对他微笑,却又在同时泪流满面,又哭又笑,当真狼狈不堪。
穆灿的眼里露出了惊讶和困惑的表情,总觉得这么没形象的陆轩,真不像是陆轩。以后的很多年里,穆灿都忘不了当时陆轩靠在他身上的那份感觉和那份重量。
原来眼泪是那么灼热的东西,灼热得几乎能烫伤人的心脏。
陆轩把头埋在穆灿的肩颈,机械地随着穆灿的移动而移动。穆灿扶着他慢慢走着,对陆轩而言那一段可以依靠的路那么短暂,短暂到他还未做好准备,便已经到了。
陆轩坐在休息区的椅子上,接过旁边的人递来的一条毛巾盖在脸上,仰面躺着。
穆灿推了推他,问:“你没事吧?”
陆轩根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但却突然笑了起来,透过毛巾勉强嘟哝了一句什么,可惜穆灿根本没有听清。他看陆轩实在太累,便不再打扰他了,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陪着,手里拿着替他准备的矿泉水。
这次长跑陆轩匪夷所思的拿下了市第三名的好成绩。自此,他又拥有了惊人的耐力。
穆灿不会知道为什么陆轩会突然选择去跑长跑,不知道为什么经常清晨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早已经不住,不知道为什么才初中生的陆轩就想着炒股投资买基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富家子弟赚钱的执念却比他这个迫切想要自力更生的人还要深。
“这个小呆瓜,他当然不会知道。”有一天凌晨,陆轩站在房间的阳台上,背对着世界,抽着烟静静望着窗帘后若隐若现的熟睡的穆灿。漆黑的夜里每隔片刻就闪烁起微弱的红光,晚风吹过,阳台上的烟味随风而散。
如果此刻穆灿醒来就会发现在外人面前完美无缺的陆轩竟然也有如此阴郁落寞的一面,但是他会醒来吗?不会!所以他一直都没有发现这个模样的陆轩。
陆轩在玻璃音乐盒里掐灭了几乎烧到指尖的烟头,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转头面无表情地俯瞰着这个城市寂静的凌晨。
他知道自己心中住着一个可怕的魔鬼,可能会把他和他在乎的人一起拉入深渊,所以他得忍,唯有忍。忍字心头一把刀,他必须要拥有更强更长的耐力才能坚持下来。
……
……
虽然陆轩的课外活动如此丰富,可每次考试,他却依然是稳稳的第一,成了整个初中部的传奇,穆灿经常怀疑地想,这个家伙是不是生来就是带着知识的?估计就是他现在跳级到高中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陆轩对穆灿的学习进度也很是关心,因为穆灿的成绩到了初三第一学期的后半期竟然出现了不稳定的波动,他便有些紧张,担心穆灿不能跟他一起考进一中。
他利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督促穆灿把所有的教科书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又让他自己总结了数理化的知识点,由他从旁协助梳理。等把书上的例题都研究透彻之后,又开始翻开陆轩他自己做过的参考书,挑出其中的难题让穆灿做,教他如何全方位地思考一个题目,而不仅仅局限在一种解题思路里。
学期末的考试陆轩依旧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并且甩了第二名整整三十分,而穆灿竟然也不动声色地一下冲到了年级第五。
班级里所有人都羡慕穆灿,因为他是跟陆轩当了同桌之后成绩才开始慢慢上来的。初二住进陆轩家里之后,他的成绩更是突飞猛进,到现在竟然成了班里雷打不动的老二了。他们两人“黄金搭档”的名号从班级延伸到整个初中部,几乎无人不晓。
穆老爸喜得逢人就夸,恨不得天天把儿子挂在身上,那个女人也终于不得不承认曾被她断言“以后变成强盗混混”的人现在确确实实地变成了一个尖子生,不出意外的话,考进一中高中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初三下半年,全能王陆轩的情书越收越多,几乎每天都有学妹向他告白或者送礼物。而他似乎也很善于应付那些女孩子的热情,对所有的礼物都是来者不拒,既不令人难堪了,也不会令人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有多特别。
穆灿每次对他的这种举动表示反感,他自己对于情书的处理方式就是直接往垃圾堆一丢,对于冲上前来告白的女孩子视若无睹,可是即便如此,喜欢他的人仍然没有减少,反而有越演越烈的架势。
两个人,真正地倒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了。
在穆灿没日没夜地疯狂复习时间里,他们终于走进了中考考场。
从考场里出来,穆灿望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恍如一梦。
他心里并没有底,只是隐约感觉应该能考上重点高中,至于能不能考进一中,这就要看运气了。他总感觉英语听力根本没听懂,几乎是在瞎猜,作文好像也写偏题了,总之是越想越错,索性不去想了,拉住陆轩跟篮球队的人打了一天的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