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牧养他岳父米甸祭司叶忒罗的羊群,一日领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
神说,我是你父亲的神,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耶和华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我下来是要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领他们出了那地,到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现在以色列人的哀声达到我耳中,我也看见埃及人怎样欺压他们。故此,我要打发你去见法老,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
摩西对神说,以色列人是生我的父母,埃及人是养我的父母,我不愿为生我的父母去伤养我的父母。
神说,生你的父母是信我的父母,养你的父母是不信我的父母。你若能不顾埃及人抚养你的恩义,为信我的父母去害不信我的父母,我便赐予你大业。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亚伦是替你说话的。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说。你的哥哥亚伦要对法老说,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迹奇事。但法老必不听你们,我便可重重地刑罚埃及,特要向他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我要用我手里的杖击打河中的水,水就变作血,因此,你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河里的鱼必死,河也要腥臭,埃及人就要厌恶吃这河里的水。我必使青蛙糟蹋你的四境。河里要滋生青蛙,这青蛙要上来进你的宫殿和你的卧房,上你的床榻,进你臣仆的房屋,上你百姓的身上,进你的炉灶和你的抟面盆,又要上你和你百姓并你众臣仆的身上。伸出你的杖击打地上的尘土,使尘土在埃及遍地变作虱子。我要叫成群的苍蝇到你和你臣仆并你百姓的身上,进你的房屋,并且埃及人的房屋和他们所住的地都要满了成群的苍蝇。耶和华的手加在你田间的牲畜上,就是在马,驴,骆驼,牛群,羊群上,必有重重的瘟疫。你们取几捧炉灰,要在法老面前向天扬起来。这灰要在埃及全地变作尘土,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疮。我必叫重大的冰雹降下,自从埃及开国以来,没有这样的冰雹。现在你要打发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间一切所有的催进来,凡在田间不收回家的,无论是人是牲畜,冰雹必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必死。你向埃及地伸杖,使蝗虫到埃及地上来,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就是冰雹所剩的。你向天伸杖,使埃及地黑暗,这黑暗似乎摸得着。凡在埃及地,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后的婢女所有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都必死。
摩西依言而去,埃及遍地哀号,从前没有这样的,后来也必没有。法老的女儿羞愧而死,悔不该抱走遭人遗弃在水边的孩子,收他做自己的儿子,给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说,因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
——《黑暗圣经•旧约•出埃及记》
在基督诞生以前,西欧大陆居住着古老的凯尔特人。凯尔特人认为十月的最后一天是夏季的结束、冬季的开始,以十一月一日为新年的第一天,从新年前夜,就开始举行祭典,庆祝秋季的丰收和新的一年的开始。
凯尔特人认为在新年祭典的当天,会有各种恶鬼出没,死去的人的灵魂也会离开尸体,在世间游走,以分享丰收的喜悦。每到十月的最后一天,人们就会把食物放在门口,以吸引鬼魂的注意,同时让死去的祖先的灵魂知道,他们的后代衣食丰足,请他们不要来侵扰家人。同时凯尔特民族的年轻人要戴着吓人的面具、手提萝卜刻的灯(1)在村落间游走,为鬼魂照亮路线,引导他们回归。
当天主教传教士登陆不列颠诸岛的时候,传教士们为了压制这种被他们视为异端的德鲁伊传统,就把这一天之后的十一月第一天定为万圣节,纪念天主教的圣人们,希望以此打压这些鬼怪观念。
为了让脱离欧洲大陆的不列颠诸岛改掉祖先传下的“愚昧迷信”、接受天主教的“正统思想”,天主教传教士们把纪念圣人的万圣节定在“鬼节”的后一天,可谓是做出了极大的让步。然而不列颠诸岛的“愚民”并没有那么容易接受“正统的宗教信仰”,即使受到基督教的残酷打压,凯尔特人独特的新年祭典依然以巫术的形式保留了下来。即使后来生活在不列颠群岛上的爱尔兰人迁移到了新大陆,也仅仅是把“鬼节”改名为“万圣节前夜”。当万圣节前夜扮鬼游行、小孩提着南瓜灯挨家挨户地“不给糖就捣乱”的习俗随着美国的崛起而传遍整个世界时,已经没几个人知道“万圣节前夜”狂欢之后的第二天,应该还要举行弥撒,以纪念天主教的圣人们。
不过即使在基督教残酷压迫各种“异端教义”的十六世纪,万圣节的设立也没有妨碍“愚民”在万圣节前夜对鬼怪出没的恐惧,至少伊丽莎白女王的侍卫胡格斯就经常担心纪念圣人的万圣节没法保佑他在万圣节前夜免受鬼怪的侵扰。
与女王身边贵族出身的高级侍卫不同,胡格斯只是个从北爱尔兰来的乡下小伙子,干的是王宫里最低等的活。简而言之,就是女王的赏赐永远没他的份,但是在女王遇到危险的时候,如果他没有第一个殉职,就是渎职。尽管如此,在王宫当侍卫的收入还是比在乡下种地高得多,而且能遇到许多达官贵人、听到许多不需要保密的新闻。
纵然在君王独裁的政治体系下,小老百姓无缘参与政策的制定,也并不影响平民百姓把国家大事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信息的传播只能靠信使的双腿的年代,胡格斯每次利用难得的休假回老家探亲,都能带去女王身边最新的新闻,为乡亲们提供整整几年的谈资,因此经常引来孤陋寡闻的乡亲的艳羡和乡下姑娘的崇拜。这点小小的自豪让憨厚的小伙子十分满足。
但是正如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孤陋寡闻,乡下人也对城里人有着他们自己的偏见,比如在乡下依然是严肃的新年祭典、在城里已经完全演变成胡闹节日的万圣节前夜。乡下的老人一听说胡格斯因为要担任守卫的工作,在万圣节前夜只能为举行假面舞会玩乐的贵族们站岗放哨,不能自己戴着面具出去游行、以防受到鬼怪侵扰,纷纷为他的安全感到担忧。
为了让乡下的亲戚们放心,胡格斯安慰他们,说女王是受上帝保佑的君王,待在女王身边比待在教堂里还安全,不会有鬼怪胆敢找上门的,却不知道他每天跟在女王身边看到的披着贵族、大臣等等外衣的各色鬼怪比他在乡下住了一辈子的最老的叔公从出生至今看到过的所有鬼魂加起来还多。
至少在1570年的万圣节前夜,胡格斯奉命担任举行假面舞会的温莎城堡的门卫时,就亲眼目睹了一场觥筹交错、纸醉金迷下的群魔乱舞。
英格兰女王破格赐予平民出身的米迦勒“公爵”头衔。面对如此“恩宠”,英格兰女船王不胜惶恐,便带着除了“五年前死于瘟疫的索菲•戈贡佐拉小姐”、“两年前死于肺痨的罗宾•格雷勋爵”、“两年前因弟弟的死而伤心出家的多塞特侯爵范•格雷”以外“人鱼号”上所有的船员,以及七支船队的旗舰船长们和大副们一起出席女王的宴会。至于英格兰女船王带着这么多人赴宴,到底是向女王表忠心,还是在向她示威,就只有有心人心知肚明了。
但是可怜的胡格斯不是有心人,他只是个被夹在在英格兰女王和英格兰女船王的矛盾中的无辜受害者而已。
马修有些书呆子气,但是不傻,女王封米迦勒为公爵的真正用意,他自然心知肚明,因此不得不在妻子无法陪伴的情况下单独带着儿子去接受公爵的头衔,让向来奉行与人为善、无欲则刚的马修感到非常不安。菲泽塔的养女伊凡蒂很乖,约瑟也是胆小怕事的人,格里菲斯向来堪称翩翩君子中的楷模,而米迦勒还没到会闯祸的年纪。对这四个人,马修自然放心,可问题是除了他们以外的所有人几乎个个都在闯祸方面天赋异禀。在赴宴以前,马修已经对众人三令五申他们只是去参加宴会,不是要和女王撕破脸,所以别在宴会上惹是生非,害得菲泽塔丢人现眼。斯第尔顿家的船长们都是心高气傲的人,只服从菲泽塔的命令,马修用“会让菲泽塔丢人”来压制他们,似乎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效果。斯第尔顿家的船长们和大副们当着马修的面个个点头称是,对他的要求一口答应,让马修十分满意。可惜书呆子忘了,斯第尔顿家的船长们和大副们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成长环境更是大相径庭,因此每个人对“惹是生非”的理解貌似都与老学究的想法有些小误差。
胡格斯的噩梦就这么开始了。
宴会开始时,一切都和往常一样,达官贵人们身着华服,熠熠生辉的珠宝堪比天上的星辰,仪态万方地行走于美酒佳肴之间,用不知民间疾苦的谈笑风生轻易决定了无数平民的命运。而包括胡格斯在内的侍卫只能陪典礼官站在门口喝西北风,唯一比典礼官强的地方就是侍卫只要像做摆设的盔甲一样站着就可以了,不需要通报各位“大人”的名号,喊上整整一晚上,顺便灌上一肚子冷风,第二天喉咙疼得连水都喝不下去。
胡格斯以为这一次的万圣节晚会和惯常的舞会一样,只是无聊地站在门外,一开始还有心情欣赏贵宾们的穿着打扮,到后来实在是在典礼官催眠般的声音中坚持不下去了,干脆闭起眼睛,想试试典礼官报出的无数尊贵不凡的名字是否能与他记忆中的脚步声对上号:“诺福克公爵!”
脚步声里好像有些心虚,但愿伦敦塔里的日子让他受到了教训,别再打王位的主意(3)。
“伯利勋爵!”
城里人是没用,才这么点年纪,就离不开拐杖了。要知道在胡格斯的老家,塞西尔这样年纪的老人还在种地、干力气活的都不在少数。
“沃尔特•德弗罗大人(4)、莱蒂斯•诺里斯夫人及小公子罗伯特•德弗罗!”
上帝保佑,待会儿德弗罗大人见了诺福克公爵,可别动手打起来。侍卫最怕贵族老爷之间动手了,劝架都得小心翼翼,免得动作稍微粗鲁了一点,就会得罪人。可动作也不能慢,不然的话,要是女王的宴会受到了影响,贵族老爷们都能仗着各自的权势自保,受罚的只会是“办事不力”的侍卫。
“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爵士!”
别看了,伯利勋爵肯定来了。胡格斯在心里叹息。比起看到塞西尔和沃尔辛厄姆动起手来,胡格斯还是宁愿看到诺福克公爵和沃尔特•德弗罗打架,至少后者还比较年轻,侍卫劝架的时候就算一个不小心,动作稍微粗鲁了点,也不用担心会直接送女王陛下的重臣去见上帝。不过以塞西尔的年纪,就算和沃尔辛厄姆闹矛盾,应该也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吧?文官都习惯用唇枪舌剑来代替真刀*,真的是杀人不见血,虽然胡格斯是个连自己的名字都经常拼错的大老粗,却一直很喜欢也很崇拜文官。至少如果文官之间起了冲突,即使唇枪舌剑到把彼此气出了内伤,也没有人能责怪侍卫劝架劝得不够及时。
“莱斯特伯爵!”
又是个可能惹祸的人。上帝啊,您老人家对我可真好,居然让莱斯特伯爵和托马斯•赫尼奇爵士(5)在门口就遇上了。胡格斯在心里哀叹。两个大老爷们抢一个女人没什么丢脸的,毕竟他们看上的虽然是个娘们,却是尊贵的女王。可两个大老爷们像娘们一样争风吃醋,就丢人丢到家了。憨厚的小伙子就弄不明白贵族的弯弯肠子。有什么事,出去打一架不就解决了吗?赢的抱得美人归,输的乖乖地有多远滚多远,多干脆。胡格斯当年就是靠拳头把妻子抢过来的。不过或许这就是贵族老爷之所以是贵族老爷,胡格斯之所以是平民的道理。但是看在上帝的份上,要打也去外面打,就算他们把彼此打到鼻青眼肿、满地找牙,劝架也是他们的侍卫和仆人的事,和胡格斯没关系。不过要是他们在外面打起来,恐怕双方的侍卫和仆人就不是劝架,而是“参战”了。那样倒是不错。只要“战争”发生在王宫外面,火别烧到自己身上,胡格斯向来都很喜欢看别人打群架,尤其是打架的双方都是平时道貌岸然的达官贵人的时候。
……
“路德维希•黑斯廷斯男爵!……”典礼官报出路德维希的名字,接着突然倒抽了一口冷气,像是他的喉咙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胡格斯有些好奇,睁开眼睛,就看见一长串的马车沿着大路向温莎城堡驶来,摇曳的车灯像一串在黑夜中熠熠生辉的珍珠项链,隐约照亮车身徽章上断断续续的白色花纹。等到车驶近了,温莎城堡门口的火炬终于照亮完整的徽章。是斯第尔顿家的玫瑰人鱼徽!只是深蓝的底色和凝固的血液般的红玫瑰纹先前都湮没在了黑暗中,只有白玫瑰纹像是斯第尔顿家用皑皑白骨堆起的赫赫功名,在夜晚也亮得刺眼。
路德维希也注意到了典礼官的异常,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立刻看到了绘有女王亲自为斯第尔顿家族设计的族徽,于是干脆停下脚步,似乎打算亲自“迎接”命中注定一般的冤家。
完了……胡格斯在心中哀嚎。谁不知道黑斯廷斯家族和斯第尔顿家族一直互相看不顺眼?黑斯廷斯家族只有一个男爵头衔,却是全英格兰的商人唯马首是瞻的龙头,斯第尔顿家族更是只有菲泽塔小姐一个象征性的爵士头衔,却被女王宠得“审判你与欺君罔上同罪,伤害你与弑君叛国同罪”;黑斯廷斯家族现在的当家人路德维希•黑斯廷斯男爵只有二十岁,年轻、英俊、多金,是个文武全才,而且未婚,是全英国的妈妈们梦中的金龟婿,而斯第尔顿家族的当家人“尼古拉斯•詹姆•斯第尔顿船长”的赫赫功勋威震八方,在女王面前受宠得让她的男宠们眼红不已,从来不露脸不说话的神秘作风更是引来无数离奇的猜测,是全英格兰少女的春闺梦中人;……黑斯廷斯男爵和斯第尔顿船长从财力到威望,处处都是针锋相对,如果这两个人在王宫门口闹起矛盾……胡格斯无比怨恨为什么上帝要让自己和这两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绘有“玫瑰人鱼徽”的一长串的马车全都停在了城堡门口,从带头的马车中跳下来的是菲泽塔、伊凡蒂、马修和米迦勒。胡格斯没看到习惯于穿斗篷、蒙面的“斯第尔顿船长”,还没来得及为自己不用看到英格兰最财大气粗的黑斯廷斯男爵和斯第尔顿船长起冲突而感到庆幸,就看到第二辆马车里出来的是整整半打高大健壮的女仆,第三辆是“人鱼号”的船员,而从后面的马车中出来的船长们和大副们赫然是一支浩浩****的军队。
斯第尔顿家族的船长制服和大副制服比一般的船员制服稍微考究一些,但区别也仅仅是在领口边缘用金色的丝线绣了点图腾般的花纹,如果要出席女王的宴会,依然显得十分寒碜。可是刚在直布罗陀海峡大胜西班牙海军的英雄们毫不在意。他们就是要让女王看到这副风尘仆仆的模样,提醒她别忘了,她是靠谁才保住了王位。他们可以不介意头衔、奖赏,不介意让女王的宠臣把他们的功劳抢走,但如果女王敢对他们敬爱的主人不利,他们定不轻饶。
纷乱的脚步踏上城堡门口宽阔的石阶时,胡格斯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一颤。尽管斯第尔顿家的船长们和大副们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不齐,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穿着相同衣服的人一起出现,依然会给人难以言喻的压抑感。如果不是抱着米迦勒的马修和牵着伊凡蒂的“家庭女教师”菲泽塔走在最前面,胡格斯一定会以为斯第尔顿船长是来带兵造反,要对女王不利。
斯第尔顿船长没有露面,路德维希也没有对老对头的亲属发难的意思,只是视而不见地转身进入宴会厅。典礼官见状,才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舌头,继续尽职尽责地通报贵客到来。
胡格斯看到自己尽职的时候到了,横戈拦住后面的人:“放下武器才能进去。”
说实话,其实胡格斯很喜欢做侍卫。尽管工作十分危险,胡格斯可以仗着职位之便,理直气壮地把任何可能威胁到女王安全的人拦下,不论对方是公爵还是大主教。高官和大贵族在他一个小小的侍卫面前吃瘪的样子让一直干着被人看不起的活儿的小伙子可怜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伊凡蒂和米迦勒都还是孩子;马修和约瑟根本就不像会用武器的人;胡格斯看到菲泽塔是女装扮相,也没想到区区一个家庭女教师腰上的黑色腰带其实是大名鼎鼎的“北斗”;凯撒身上的武器在出门前就被马修搜了个干干净净;真介没有笨到会带着明刀明枪去参加舞会的地步,身上只带了飞镖、苦无之类的暗器;奥尼恩是来饱口福,顺便向御厨偷师的,根本没有考虑到会发生需要动手的情况;路易斯不会不解风情到向贵族淑女献殷勤时,还带着可能吓到女士的东西,顺便替马修把马诺罗身上也搜了个遍。“人鱼号”上的一行人都被胡格斯毫无戒心地放行了,跟着伊凡蒂的女仆们却被胡格斯拦了下来。
“先生,您对小姐的女仆有什么意见吗?”菲泽塔听到伊凡蒂的女仆叫她,又折返回来。
“他们是女人?”伊凡蒂的贴身女仆也是保护她的贴身保镖,因此都格外强壮,再加上其中有几个的长相还丑陋不堪,胡格斯没法不怀疑她们是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扮女装的男人。
“当然。”一个女仆挺着胸凑到胡格斯面前,胸围十分壮观,但是满脸横肉的长相和低沉沙哑的声音都让胡格斯怀疑她胸前的到底是女人柔软的胸脯,还是男人硬梆梆的胸肌,只是被她瞪得有些腿抖,才没有伸手去确认。
“凯瑟琳,”菲泽塔轻轻地把女仆拦回去,“谁都知道你做的馅饼是最好吃的,谁能娶到你,就有口福了。干什么和这种没眼光的男人一般见识?”
叫凯瑟琳的女仆羞涩地一笑,吓得胡格斯差点以为她是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刚抢了一支大商队,正打算带着战利品回山头逍遥快活。
“玛丽绣出来的花像真花一样,简打网球打得棒极了,玛格丽特很会弹克拉维卡琴(2),伊丽莎白非常喜欢小动物……您还觉得她们可能是男人吗?”为了保护伊凡蒂的安全,菲泽塔为她选女仆时挑的尽是人高马大、五大三粗的女人,这种女人总难免长得比较抱歉。为了避免不怀好意的人通过贿赂贴身女仆来接近伊凡蒂,菲泽塔除了用高薪杜绝她们接受金钱贿赂的可能以外,更是不时地穿着男装混在她们中间,夸夸这个做的饭好吃,说说那个绣的花漂亮,让长相稍微普通一点的男人都入不了她们的眼,也就防止了有人用美人计来贿赂女仆。至于这几个丑姑娘被菲泽塔养刁了眼以后怎么嫁人……菲泽塔也不知道让她们迷上自己一个假男人,到底是安慰她们,还是害了她们。
虽然菲泽塔说得天花乱坠,胡格斯怎么看怎么觉得伊凡蒂的女仆兼保镖应该更擅长赤手空拳拧断别人的脖子之类的活儿,最后把目光落到看起来还比较接近正常人的菲泽塔。看完长相简直不堪入目的众女仆以后,胡格斯觉得除了眼角的“美人痣”以外长相毫无出彩之处的菲泽塔简直是貌若天仙,甚至比他的村花老婆还漂亮,想逗逗她。
“小姐,你擅长什么?”
“我?”菲泽塔看到胡格斯嬉皮笑脸,立刻猜到他的心思,也回以灿烂的笑靥,“我可没有她们那么能干,只是她们六个联起手来都打不过我一个……而已。”
胡格斯的笑容僵在脸上,咽了一口唾沫,立刻退回自己的岗位,继续检查后面的人,假装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你说要我交什么?”被胡格斯拦下的人*一口流利的法语,虽然发音很标准,可总让人感觉有些奇怪。胡格斯回过头,就对上一双深紫色的眼睛。
纳赛尔因为充满异域风情的英俊相貌而受到伊丽莎白女王格外青睐,几乎每次回到欧洲,都会应邀去王宫给女王“讲故事”,顺便送上一大堆昂贵的礼物,因此女王身边的侍卫也不是第一次领教到“我带不带武器对你们而言没什么区别”的慕兰刀圣的厉害。看到纳赛尔,胡格斯一句话都不敢多说,立刻乖乖让道。
胡格斯紧张的表情让纳赛尔觉得很好笑,因此十分好心地放了他一马,用口哨唤过“小雪”,把“沙沙”交给它带走,没有把武器带进宴会厅。
胡格斯刚松了口气,要去搜后面的人,结果这次对上的是一头穿衣服的棕熊——哦,不对,应该是一个长得像棕熊的人。
“居然把异教徒放进去,却要身为你的同胞的基督徒交出武器,你还是上帝的信徒吗?”“棕熊”带着一脸坏叔叔从小孩手里骗糖的表情对胡格斯“循循善诱”。
胡格斯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做错的地方。纳赛尔是个异教徒,胡格斯当然知道。虽然穿着类似于基督徒的衣服,纳赛尔从来就没有尝试过掩饰自己“异教徒”的身份,不但没觉得以自己充满异域风情的长相在基督徒的世界招摇过市有什么不对,更是特意保留着自己国家的传统打扮方式,好像生怕别人把他当成基督徒。但是异教徒好歹也是人类,胡格斯却怎么也没法把自己面前这头“会说话的棕熊”和“同胞”一词联系在一起。
“阿拉贡,你和他废什么话?”插嘴的是一个女人,也穿着斯第尔顿家的船长服。
胡格斯看向说话的人,吓了一跳。倒不是插嘴的黑皮肤女人长得有多吓人,——天地良心,希律亚虽然皮肤黑,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而是他看到黑美人身后有一身浮在半空中的衣服,衣领上面还浮着两颗眼球。胡格斯以为遇到了妖魔鬼怪,吓傻了,想不到那两颗眼球也看向他,随即眼球下、衣领上的半空中又凭空出现一口又白又亮的牙齿。
直到黑美人身后的“鬼”往前走了走,胡格斯才发现“浮在半空中的衣服和眼球”其实是个身材十分高大的黑人,只是因为皮肤太黑,在晚上只能看到眼睛和牙齿。胡格斯以前也见过跟在达官贵人身边的黑奴,知道黑人力大无穷,吃苦耐劳,而且比一般的动物聪明得多,不但能学会说人类的语言,黑女人还能做奶娘照顾孩子,是一种比耕牛还好用的畜生。但是正因为一直把黑人当畜生,胡格斯看到身穿大副制服的吉布,比看到一头牛穿着人类的衣服还吃惊。
阿拉贡从胡格斯身边退开:“宝贝,那你说怎么办?”
“很简单,”希律亚一步跨到胡格斯面前,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提起来,“你刚才说什么?”
刚才希律亚和吉布站在一起,胡格斯还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直到她走到自己面前,才发现这个女人居然比他一个大男人还高,而跟在她身后的黑皮肤男人简直就是童话故事中的巨人。看了看菲泽塔和伊凡蒂的女仆,再看了看希律亚,胡格斯发誓,以后要是再有人说他的拳头像娘们,他一定会认为这是一种恭维。
直到马修跑回来打圆场,胡格斯才得以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还来不及庆幸自己命大,就被人用手指非常用力地戳了一下,随即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只剩眼睛还能动,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国人从自己面前走过。
“白,你又对他施巫术了?”歌利亚幸灾乐祸地追上白夜。
歌利亚和白夜从胡格斯面前经过时,胡格斯注意到歌利亚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更像是海盗。
白夜懒得和胡格斯啰嗦,直接点了他的穴,回答歌利亚时连头都不回,只是嗫嚅了一句什么。白夜说的是汉语,胡格斯只听得出他平静如水的语气,歌利亚却是不由自主地一颤。白夜说的是歌利亚唯一听得懂的汉语——“再啰嗦,连你一起点了。”胡格斯原本还想喊人,或者做点别的什么,让人注意到他中了中国人的巫术,赶紧找点圣水或者女士当饰品携带的圣物来帮他解除咒语。可是一瞥到白夜眼角的余威,只觉得周围的温度直线下降,直接把他冻成了动弹不得的活冰雕。
白晨和父亲一样面无表情地跟着进去,他身边的白晟则是不无同情地看了看几乎被“巫术”吓疯的胡格斯,觉得还是安慰安慰他比较好。
“放心吧,他只是让你暂时不能动,过八个小时就好了。”
要八个小时一动不动!胡格斯看不到自己,未知的感觉让恐惧感越发变本加厉地袭来。他是不是已经变成石像了?胡格斯觉得自己除了眼睛以外,哪里都动不了。就算“巫术”会随着时间自动失效,谁知道效力过去以后,会不会还有什么不好的成分残留在他的体内?这次中巫术的经历会不会让上帝怀疑他的信仰不够虔诚,才让魔鬼钻了空子,就在他死后让他的灵魂去地狱?天哪,要知道胡格斯从小就是个虔诚善良听话的好孩子,再不耐烦,也一定会每个星期都去做礼拜,对神父的任何话都奉为圣旨,就是因为从小被妈妈的睡前故事中的地狱吓怕了。他可不想让自己的灵魂下地狱……
白晟看胡格斯快哭出来了,也说不清是觉得这么个大男人还哭鼻子太难看,还是觉得父亲确实做得太过分了些,于是偷偷给他解开穴道。白晟想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一解开胡格斯的穴道,立刻捂住他的嘴,可跟在后面的伊密尔还是发现蹊跷了。
“白!看看你儿子干的好事!”以伊密尔的身高,只能从人缝里看到前面,而前面的人根本看不到他,只能听到愤怒的嗓音。
白夜早已走远,一把飞刀却向白晨的后脑勺袭来。
虽然看外国人,总难免有“长得都一样”的感觉,白晨刚到欧洲的时候,也根本分不清周围的人谁是谁,可至少还看得出“长得一模一样”的白人年纪大小,辅以眼睛和头发的颜色、脚步声等等,基本上没有认错人过。可是伊密尔如果只是把白晨和白晟两个人搞错也就罢了,他偏偏有本事把白夜也一同算计在内,只知道他们中的一个是父亲,两个是儿子,根本分不清他们父子三个到底谁是谁,甚至还有几次指着白夜对白晟喊“管管你儿子”,害得白晨和白晟听白夜说了一晚上的三纲五常。
胡格斯看到伊密尔居然朝白晨扔刀子,惊得瞪大了眼睛,以为要看到白晨在王宫门口血溅五步,结果却只看到白晨连头都不回,只是拢头发般悠闲地抬起手,好整以暇地用两根手指在后脑勺接住飞刀,随手扔在一边。
伊密尔彻*了。
胡格斯还没有找到伊密尔人在哪里,就看见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向白晨飞来。白晨终于回过头,不慌不忙地扯了门上装饰用的彩色布条,在半空中舞出一片五颜六色的盾牌,就把伊密尔扔过来的东西全都挡在外面。
胡格斯终于领教到什么叫“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从他的方向看去,白晨左手后背,整个身体都纹丝不动,若不是右手的动作快得只能看到残影,他倒是像在赏花弄月。伊密尔扔过来的东西里面不乏飞刀之类锋利的暗器,可是直到他的东西扔完、白晨把布条挂回去,被当做盾牌使用的布条依然完好无损。胡格斯不知道什么叫内力,只是更加确信中国人都会巫术。
白晨只把自己护了个滴水不漏,可身边的人却也没有遭池鱼之殃。一发现大哥的自我保护措施可能伤到旁边的无辜者,白晟就在他身边游走,千手观音般把伊密尔扔过来的东西全都接住,在胡格斯面前堆成一座小山。胡格斯已经看傻了。如果只是扔东西,从大街上随便抓个泼妇,都能扔得比伊密尔有气势,可白晟居然能从容不迫地把伊密尔扔过来的东西全都接住、放好,虽然双手的动作快得让胡格斯眼花缭乱,白晟的表情却看不出分毫的力不从心。
好不容易等到伊密尔扔的东西暂时告一段落,白晟立刻把胡格斯重新点了:“伊密尔叔叔,这样可以了吧?”
胡格斯又动弹不得,看不到白晟口中的“伊密尔叔叔”是点头还是摇头,不过倒是没有什么东西再飞过来。
难道温莎城堡门口就只有胡格斯一个侍卫吗?为什么所有人都只针对他一个?用眼睛的余光瞥见跟在后面的人还是被其他的侍卫拦了下来,被点住穴位的胡格斯无比郁闷。
“格里菲斯,你先走吧。我的东西比较多,可能得花挺长的时间。”胡格斯听到有一个声音这么说。
胡格斯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睛的余光瞥,看到一个长得极漂亮的男人往桌上放了一个小瓶子,接着就风一般掠过他的身边。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跟在天使下凡般的年轻人后面扑鼻而来,让胡格斯感到仿佛身处《圣经》中所描述的天堂,浑身说不出的惬意,甚至都忘了自己又中了中国人的“巫术”。直到听见另外几个侍卫倒抽冷气,胡格斯才回过神来,注意到还有一个斯第尔顿家的旗舰船长被拦在外面。
胡格斯没法低头,因此只能看到“米达伦号”的大副,以及一撮在他的胸口高度不耐烦地左右摇摆的呆毛。伊密尔老老实实地把身上所有的机关、暗器一样一样地摸出来,放在侍卫面前的桌子上,一边还嘴巴不停地叮嘱他们,这些都是他自己精心设计的宝贝,要是碰坏其中任何一件,把他们卖了都赔不起。随着他的动作,伊密尔头上的呆毛也自在地左右摇摆,似乎想通过古怪的舞蹈来打发主人交出所有的武器所花费的时间。侍卫则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在自己面前堆成一座小山的各色小玩意儿,一面好奇它们的用途,一面惊讶伊密尔怎么把这么多东西全都带在身上,还能让人看不出来。
整整一刻钟以后,伊密尔还在不停地往外面掏东西,跟着他的大副先失去了耐心。
“船长,得罪了。”
伊密尔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大副抓着肩膀,把他整个人都拎到半空中,然后前后左右一顿猛晃。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下雨般从伊密尔身上掉下来,速度确实比他一件一件往外掏快了很多,但是掉了一分多钟,还没有停止的趋势。忍无可忍的大副正考虑要不要把伊密尔倒过来抖,好快点结束搜身的任务,进去享受王家宴会的美酒佳肴和美人相伴,地板上突然传来“啪”的一声。伊密尔、大副以及离他们比较近的几个侍卫随即被青灰色的烟雾包围。
谁都看不到烟雾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听到里面不断地传出咳嗽声、喷嚏声和盔甲的碰撞声。有几个误打误撞侥幸逃出来的侍卫都是涕泪横流,样子惨不忍睹。而可怜的胡格斯被点了穴,没法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团烟雾被风吹到自己面前,然后把自己包围在里面,让他慢慢品味其中辛辣呛人的气息。
他又把什么危险药品交给伊密尔来组装暗器了?所有质问的目光都集中在格里菲斯身上。
面对脸色不善的众人,格里菲斯只是无辜地耸了耸肩。不过是*而已,最多样子狼狈些,又不会出人命,至于这么紧张吗?格里菲斯研究的是各种香料对人类情绪的影响,克里斯蒂娜热衷的是能把人慢慢地、痛苦地折磨死的“小可爱”,*之类无法造成大面积伤害的小武器一般都是实验失败的产物。既然本来就是多得处理不掉的附属产品,而且不是什么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东西,——对格里菲斯夫妇而言,除了能让人送命以外的后果都不叫“严重后果”,——伊密尔说要,格里菲斯就慷慨地把手头所有的成品都给了他,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
“有刺客!”原本在城堡里面戒备的侍卫听到外面的声音,也紧张起来,纷纷拿着武器出来捉拿“刺客”,却只看到几个人狼狈不堪地在一团灰色烟雾旁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又是咳嗽,又是打喷嚏。
格里菲斯终于顶不住众多目光的威压,屏住呼吸钻进那团烟雾中,找到自己先前放在桌子上的小瓶子,扔在地上打碎,然后把伊密尔和他的大副拉出来。能让人感觉仿佛置身天堂的香味掩盖了辛辣刺鼻的烟雾,等到风把烟雾吹散,空气中就只剩下香水迷人的气味。没有人再怀疑刚才进去的人可能是刺客了,只会满脸痴迷地望着格里菲斯远去的背影,毫不怀疑自己看到了天使。
“谢了,老兄,”伊密尔好不容易才恢复,随即把自己的大副推给格里菲斯,“这家伙送给你太太做活体实验,别客气,弄死了算我的。”
“谢谢。”格里菲斯真的不客气地收下了被吓得脸色煞白的大副。
阿拉贡看了看还盯着格里菲斯的背影不放的侍卫们:“小白脸,有这招,你怎么不早用?”
“很贵。”这些香水可都是格里菲斯用来保命的武器,不到万不得已,他自然不会用。
“下次你走第一个。”歌利亚习惯性的居高临下的语气命令道。
大家都表示赞同。
格里菲斯抬起无辜的水色眼睛,打量了一圈围在自己面前的同僚们:“刚才是谁把我往后推的?”
“你就不会自己往前挤?”希律亚没好气道,有些鄙视以男儿身都挤不过她一个女人的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从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要他和曾经的海盗、佣兵、甚至“七剑客”中的两位抢靠前的位置,摆明了是存心欺负他。格里菲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纤弱的身材,回了黑美人船长一声绵长的叹息,叹得所有人都心口一颤,好像自己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犯罪感犹如雨后春笋般疯长,恨不得把格里菲斯抱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一番,请求他的原谅。
不过白夜无动于衷,白晨和白晟也没什么大反应,看到别人都中了格里菲斯的招,于是一人给了一掌,把他们都拍醒,提醒他们大家是来参加宴会的,不是在门口做活摆设的。
“为什么只有你们从来不上当?”格里菲斯有些好奇。他的武器就是气味,要想不中招,除非不呼吸。可是格里菲斯的“气味魔法”对白家父子三个从来都没有任何效果。
白夜不语,只是向来霜结雪盖一般的脸上多了几分无奈的表情。白晟在父亲身后捂住嘴,生怕笑出声来,会让父亲生气,为了憋住笑而浑身发抖。白晨的笑容也在努力突破冰冷的外表,弄得他的嘴角不停地抽搐,表情十分古怪。他们都知道,白夜擅长对付毒物的本事都是被他的师弟*出来的。
白夜的师弟、菲泽塔的表哥郁无瑕和格里菲斯很像,半点武功都不会,甚至平衡感差得走路都会摔跤,却是个用毒高手,被江湖中人尊为“药王”。郁无瑕向来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对世人追求的功名利禄都视如粪土。他不乐意,金山银山都别想换他一张药方,天王老子都请不动他出诊,甚至在当时的南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求药王不如求阎王。郁无瑕的面容端庄秀丽如同寺庙中供奉的菩萨,见过他的人都会为他出尘的风度倾倒,以为自己见到了谪仙。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么个谪仙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儿其实是个恶趣味的人,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把师兄药倒,看看向来一本正经的白夜出丑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因此每次师兄弟见面,郁无瑕总是用给师兄下各种药来代替招呼,有时候遇不到师兄,就拿师兄的儿子们开刀。从饮食到服装,从熏香到各种日常用品,“药王”下药的途径让人防不胜防,可至今未曾一偿夙愿——在师弟的长期训练下,白夜已经习惯一靠近擅长施毒的人,就用金针封闭自己的穴道,而白晨和白晟在师叔无孔不入的施毒手法中吃过几次瘪之后,龟息功练得炉火纯青,如今即使连续几分钟不呼吸,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白家父子三人见多了郁无瑕的手段,都觉得格里菲斯仅仅针对嗅觉的下毒手法不过尔尔。
注释:(1)古西欧最早没有南瓜,直到爱尔兰人到了美国,发现南瓜不论从来源和雕刻,都比萝卜更胜一筹,南瓜灯才代替萝卜灯成为万圣节的象征物。
(2)钢琴的前身。
(3)诺福克公爵曾被卷入1569年英格兰北部天主教徒造反的叛乱阴谋,但因为他是当时英国唯一的公爵,威望很高,虽然叛乱失败后被关进伦敦塔,最后还是在1570年8月获得释放,转移到他自己的家中软禁。
(4)沃尔特•德弗罗(1541~1576),英国军人。生于英国有爵位的家庭。1569年曾参与镇压英格兰北部的暴动。1572年受封为埃塞克斯伯爵。他的儿子罗伯特•德弗罗就是伊丽莎白一世晚年时最喜爱的男宠埃塞克斯伯爵第二。
(5)伊丽莎白一世的首席男宠莱斯特伯爵一直都希望能独占女王的感情,因此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女王对其他人产生好感。托马斯•赫尼奇爵士因为英俊的容貌和风趣幽默的性格得到女王的垂青,伊丽莎白还给他起了个绰号“红脸蛋”来表达宠爱,因此惹得莱斯特伯爵醋意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