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区到陆翔所在的部队,开车需要三个小时。
那三个小时里,陆翔在跟我不断地谈话,他说他一夜没睡,刚才又开车过来。我再不跟他说话他便会睡着,那么我军便会失去一个优秀的年轻军官,还是个营长。
敏感细腻如我,不可能不知道这是陆翔关心人的方式——不动声色,润物细无声。
于是,我们便开始聊天。
什么都聊。除了爱情。
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弄不清楚陆翔军装上的星星杠杠和职位之间的关系,陆翔说了一些,我便大概明白。陆翔这样的年纪,能有这样的资历这样的成就,其实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于是我问起他在西北那些年的经历,陆翔脸上有了一种沧海桑田的表情,“黄沙满天,一眼望不到头,很枯燥,但其实挺美的。你要是在那,肯定能写出好东西来。”
“黄色的?”
陆翔笑,“西北是黄色的,可军营是绿色的。当兵的,就都像我一样,古铜色的。”
“那,古铜色的兵看言情小说,不会被人笑吗?”
陆翔爽然大笑,透着一股子豪气与侠肝义胆,“会啊,我一直被人笑。但后来我告诉他们,那言情小说的作者是我的好朋友,他们就只剩下佩服的份儿了。”
好朋友。
陆翔竟然这样形容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时候,我跟他成为了好朋友呢?或许是曾经有过,而年深日久,我忘记了?
“等下你得把我那些书都签上名,写一句话,不然我的兵都以为我骗人呢。”
“陆翔,”我侧过头,“我们,是好朋友吗?”
听到我这样说,陆翔有些不好意思地淡淡一笑,“以前是没有机会交流,但看了那么多你写的书,我就觉得我们是了。”
“可文字里的我不是真正的我。”我的语气冷了下来。
“我知道。”陆翔回答得相当干脆,干脆得让我一愣。“那只是你的一部分。紫水,你不要误会,我没有把你和你的小说混淆,我只是从你的故事里更了解你而已。别忘了,我是先认识你,才认识你的故事。”
是吧,这就是区别。宣澈爱了我的文字很多年,他以为爱上了我。而陆翔却是先认识我的人,而后喜欢上我的故事。
陆翔的围巾还在我的颈间,他穿着有些单薄的夹克,露出白色夹克里黑色鸡心领毛线衣。吉普车颠簸了一下,从陆翔并不贴身的毛衣领子里,跳出了那颗已经有很多年历史的紫水晶珠子。
见我探寻的眼神,陆翔本打算把珠子放回领子里的手放了下来,“这还是初中时候你送的。”
我有些讶异陆翔的坦然,半张着嘴不说话。
“我这个人念旧又固执,习惯了一样东西就不想改变。所以就一直戴了这么多年,你不要误会。”
“我没有误会,你也不要误会。”我勾起唇角,现出一个并不真诚的笑。
天大的笑话,一个男人,颈上挂了少年时代暗恋他的女孩送的水晶珠子十数年之久,任何女人都会想入非非,更何况是我这等舞弄文字的女子?
“我考军校那年,有个算命先生告诉我,这颗珠子可以为我挡灾,运气好的话,还可以转运。那时没有在意,可后来真的上了战场,才发现早已把它当作护身符了。所以一直戴到现在。”
“战场?”
陆翔微微低了低头,“不是你概念里的战场。战场并不等于战争。至于细节,我不能说,我们有纪律。我想,我能平安无事,应该是靠它吧。”说着陆翔按了按胸口。
我把视线转向前方,公路一望无际,“不是都说,军人是无神论者吗?”
“我是无神论者,”陆翔笑,“但我相信命中注定。”
他脚下一踩油门,漆了米彩的吉普车飞奔了出去。
我和陆翔到了部队的时候,已是傍晚,陆翔征求我的意见,是先去招待所,还是先吃饭?我说:“去给你签名。”
陆翔闻言半点迟疑都没有,转了一下方向盘,拐上一条大路,随即到了营部。
我是第一次距离军营这么近,一切的一切都是简单线条,简单的建筑,简单的设施,简单的人……但是,这简单的一切却都是笔直挺拔的,不容忽视的刚烈和宁折不弯。
我站在营部的院子里,有些痴然地望着眼前这些楼房、树、花、草、人,陆翔走过来,“我们军人,一切从简,希望不会委屈你。”
我猜,这所军营里一定是很少出现女子,如若不然,怎会有那么多侧目的军人有意无意地与陆翔擦肩而过?大都是军衔比陆翔低的军官或者士兵,见到他都会先于他敬礼,有的叫“营长”,有的叫“陆营长”,也有的叫“三营长”。我分不清楚这其中的关系,陆翔耐心地为我解释说,叫“营长”的是他营里的兵,叫“陆营长”或者“三营长”的,是别处的兵。
此时走过来一个军衔与陆翔一般的军官,走过来很是亲热地揽住了陆翔的肩膀,“老陆……”
我一下子就笑了出来——三十岁还不到的年纪,怎么就被称作“老陆”了?
陆翔见我忽然笑了,一时愣住,却极为迅速地恢复了常态,反手勾住了来人的手臂,“这就是我那书架上书的作者,我好朋友,萧紫水。”
“久仰久仰啊,”军官立刻放开陆翔向我伸出手,“陆翔一天到晚把你挂在嘴边上,要多自豪有多自豪。”
陆翔暗中踢了他一脚,“紫水,这是我们一营长,肖风。”
“肖营长你好。”
肖风与我握了手,颇为夸张地请求说:“紫水,给我签个名吧。我这是第一次见到活的作家。”
陆翔那头一掌拍上了肖风的背,“怎么说话呢老肖?”
我再次笑了,聪敏如陆翔,这下总算懂了为何一直面无表情的我忽然笑了起来,于是开心地解释说:“部队的习惯,我二十四岁当连长的时候,就被叫老陆了。”
我笑,“那我岂不也是老萧?”
肖风也笑,“我们这女同志比大熊猫还珍贵呢,得重点保护,所以你永远是小萧。”
我这一生,是第一次亲耳听到有人在我面前说“同志”这个词,这个离我非常遥远的词,曾经被我认为是上个世纪遗产的死板生硬的称呼,今天听起来,竟然如此自然贴心。
果然是环境能够让人改变!
肖风礼貌地告辞,我许诺一定送他我的书。陆翔带着我到了他的宿舍,非常简单的陈设,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书架,一个衣柜,门边一个脸盆架。单人**是我听说了很多年在电视上见过很多次却第一次亲眼见到的豆腐块被子。
书架上大都是军事理论和文学书,中间的一层,整整齐齐摆着我已经出版的十二本小说和几本作品合集,甚至还有很多发表过我短篇的杂志。
我望着那带着军人气息的小说发愣——怕是我自己,都没有这么齐全的搜集。
陆翔大步上前,把所有的书都拿了下来,递给我一支钢笔,“完成任务吧!”
我接过钢笔,“我很多年没有用笔写字了。”
“我倒是一直有这个习惯。”陆翔说,“用笔写字踏实。”
我坐在椅子上,开始一本一本地签名,每一本都写上不一样的话:“陆翔,谢谢你这许多年没有忘记我”,“陆翔,谢谢你喜欢我的故事”,“陆翔,祝你今后的世界更加天高地阔”……
我写完一本,陆翔接过去一本,细细看过之后重新放在书架上。待最后一本写完,陆翔爽利干净地笑,“不愧是作家啊,竟然能写出这么多花样的赠言来。你要是在部队,肯定可以去军报了。”
我摇头,“军人那种铁骨铮铮的文字,我是写不出来的。我这样小家子气的文字,配不上。”
我是真心实意的,陆翔却以为我在谦虚,“谁说我们军人不需要柔情来着?”
窗外的士兵已经到了进餐时间,我隐约能够听到他们在唱歌。询问的眼神追过去,陆翔说:“我们的规矩,排队去食堂,饭前唱军歌。”
我点点头。
这是我从未触及过的世界。军营。
陌生。
但是很美。
真的很美。
我住在部队的招待所,不算舒适,却极其整洁干净。硬朗的线条,连被子也会被服务员叠成规规矩矩的豆腐块,以至于每夜我都舍不得抖开。
陆翔的兵和战友们,已经开始叫我“嫂子”。每一次,每一次陆翔都会红着脸解释:“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真的不是。你们不要胡说,人家以后还要嫁人……”
陆翔解释得很真诚很认真。偶尔会求救似的望着我。每到这时,我便会开口说:“真的不是女朋友,只是女的朋友。”
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我那一段刚刚结束的爱情,我相信陆翔其实很想问问我究竟有多么难过,我知道他其实很想告诉我想哭就哭出来吧。我明白陆翔其实很想安慰说天涯何处无芳草,爱情并不是一切。但陆翔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关心人的方式永远都是安静的,因为他在我豆蔻时已经跟我熟识,他足够细心敏感,看到了我少女时代未曾掩饰过的真性情。所以,陆翔了解我。他非常明白,我越是痛,便越是轻描淡写。
于是他不敢轻易提起,因为他担心我崩溃。
陆翔陪我走在林荫路上。我望着这条漂亮的路说:“我喜欢这里。一切都是硬朗坚强的。你看,连树都栽得像国旗班的兵那么笔直挺拔。”
“很单一。”
“换一种说法,就是不复杂。”
陆翔笑着摇头,“比不得,比不得,作家就是作家。”
“我是认真的,陆翔。”
陆翔停住脚步,“我知道。”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热烈眼神烫得一愣。
“紫水,”陆翔说,“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拂袖》?”
“没有。”
“很多年没听我唱歌了吧?”
“至少有十年了。”
“今天唱一首。”说着,陆翔顺滑柔和的嗓音唱起了一首旋律简单的歌。而我,犹如一块遇到磁石的生铁一般,生生顿住了要向前走的脚步。
“敢问天涯在何方,一个人,一壶酒。风里浪里漂流,水里火里奔走,天大地大任我游。 古来世间多少愁,说聚散,说不够。一场繁华过后,物是人非时候,多少感慨在心头。纵然是是非非不问,恩恩怨怨不论,英雄也会泪满襟,于是凡尘世事挥不去,想要高飞却越陷越深。就算今天明天是梦,今生来生是缘,到底谁人能安心?真正拂袖的能有几人?留下的真究竟有几分?”
陆翔唱完,幽深漆黑的眼睛望着我,“记得我给你讲过的我的老连长吗?”
“记得。”
“我很多次面对生离死别,感慨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刚才那首歌里的‘英雄也会泪满襟’,紫水,你说我算是英雄吗?”
“算。我们都还小的时候,红雨就把你看作英雄了。现在看来,我弟弟的确是慧眼识英雄。我不知道战场是怎样的,但我知道,你一定是英雄。”
陆翔的脸有些微微的红,“你太抬举我了。”
沉默。
陆翔始终望着我,眼神疼痛又怜爱,在我以为他就要收回那让我不知所措的眼神时,他开口了:“紫水,放弃是很难,但既然决定了,就放手吧。”
我也望着他。良久,我开口:“陆翔,你唱歌比从前更好听了。”
陆翔收回疼惜的眼神,转身向前,“谢谢。”
陆翔的腿很长,迈出的步子非常大,带着军人特有的虎虎生风。我转身望着他挺拔矫健的背影,忽然心生羡慕。陆翔犹如一株白杨树,永远向上,宁折不弯。哪怕是在这样阴霾的日子里,也能从他的背影感受到阳光。
那是一个坚定的背影,似乎无坚不摧,似乎仅凭这一个背影,就能撑起一片永远湛蓝永远明媚的天空。
陆翔走出很远,发现我并没有跟上来,停住脚步,转过身,“掉队的士兵是要受罚的萧紫水同志!”
那一声豪气干云的呼唤,让我通体充满了不知名的热流,不自觉地迈出了脚步——很想追上那片阳光,那个人,追上的话,哪怕再冷,也会被温暖起来。
我在部队流连的第七天,陆翔有些慌张地找到了我,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诧异地问怎么了,他说:“也许不该让你到我这来,是不是耽误了你很多工作?你看,我们这也不可以上外网……”
“这话从何说起啊?”
陆翔摘下军帽,有些局促,“刚才,逸旻打电话给我,说你的一个编辑找你找得疯了。刚好认识他,让他帮忙找你。”
我好奇,“他怎么会想到要找你?”
陆翔脸一红,“可能是病急乱投医吧。”
我想了想,似乎的确是有一个短篇小说约稿要到期了,稿子早已写完,只是最近这一场变故让我把所有的事都忘记了,包括我誓言一生挚爱的文字。陆翔所在的部队是一定不可以上外网的,军官的手机也要登记过后才可以使用,于是我试探着问他,可以用我的手机吗?因为我新买的手机似乎是可以上网的。
我是个完完全全的理工科白痴,最后还是陆翔帮我办妥了一切。稿子发出去之后,陆翔盯着我的手机看,“新书什么时候出版?”
“我还没有动笔。原本是想写一本终于不再悲情的爱情故事,可看来这一次又落空了。”这是我第一次跟陆翔说起一周前的那段伤筋动骨的情伤。终于开口谈及,却是始料未及的坦然。
“通常情况下,如果你难过了,会选什么方法发泄?”
我不说话。
陆翔好似也没有打算得到我的回答,自问自答地说:“我听说有很多种方法,比如逛街,比如吃东西,比如睡觉。”他顿了顿,继续说:“我如果难过得狠了,发泄的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哭。”
“哭?你吗?”
陆翔望着我,非常灿烂地笑,“怎么?不像?”
“我不知道你这样生死豪情义薄云天的军人也会哭。”
陆翔的表情云淡风轻,“是个人就会哭。生死豪情,义薄云天,这两个词真好。这是你在十几年前就有的感觉呢,还是这次我调到北京之后再见我有的感觉?”
“在我第一次见你穿军装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大概八九年前?不,十年前,你刚刚进军校,那年你十八岁。”
“对,那个时候,我还是恋爱中的幸福人。”
陆翔波澜不惊地谈起他的初恋,毫不局促,感到尴尬的却是我。
“爱情其实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因为产生爱情只需要一瞬间,但维护爱情却需要一辈子。得不偿失啊,是不是紫水?”陆翔看我,眼睛里波光粼粼,“后来我就再也没谈过恋爱,一是因为没机会接触女孩子,二是不知哪天就会死在战场上,还是不要给人家姑娘添麻烦。”
死。
这个经常被我用在小说里的字眼,此刻硬生生摆在我面前,由一个经历过生死的军人说出来,就变成了事实。我忽然觉得很害怕。原来,故事只是故事,我永远只能想象故事的场景,而无法体会故事的感受。
“其实,再痛不过一死,死都不怕,还怕痛吗?”
“可是,我怕死啊。我也怕痛。”
陆翔转头,“紫水,你,你说……”
我点头,“对,我说我怕痛。很怕。陆翔,这一个星期我夜夜睡不着,眼前全都是过去这一年发生的事,宣澈和他初恋女友之间的事被我无限放大,我不断遐想无法自拔,如果不是身在你们这个世外桃源,恐怕我早已崩溃。”话到最后,我已是泪流满面。我跌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把脸埋在手臂里,积压了一个星期的苦涩和郁结倾泻而出,我似乎终于从云端掉落人间,终于肯面对现实。
原来,我一直不哭,是因为我不愿意面对。
宣澈,他不再是我的了。
那个我小心翼翼避开又全心全意爱着的男子,再也不是我的了。
军营是世外桃源,而我,终究要回到人间。
这一场失恋的苦来得迅猛而彻底,比起初恋的那一次,超过两三倍还不止。也许,失去初恋时我尚年轻,对未来还有所憧憬,再伤也不至于绝望。
这一次,是将结痂的伤口生生撕裂,怕是再也没有愈合的可能。
那种绝望的感觉灭顶而来,让我完全无力招架。
所以,我病了。
不但持续高烧咳嗽不止,还伴着剧烈的肠胃不适。陆翔把我安置在他们团里的小医院里,每天不辞辛苦地照顾着。
医生检查过后,说我一向身体虚寒,这一次必是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加上日日彻夜难眠食不甘味,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并不严重,不必大动干戈送去外边的医院,在这里调养几天就不会再有问题。
医生又说,我这样的体质,还是不要使用抗生素一类的西药为好,建议我服用中成药,虽然见效慢了些,但是副作用也小。
陆翔皱了皱眉头,“她……从小讨厌吃药。”
我心里大恸——陆翔竟然记得我不喜欢吃药?这是多么久远的记忆了?怕是连宣澈都不会知晓的事情,他怎么还记得?
医生拍了拍陆翔的肩膀,笑着走了出去。不长时间,医生回来,带来了一盒中成药,叮嘱每天吃一颗,同时配合医生治疗。
我手上插着吊针,冰凉的葡萄糖一滴一滴流入我的血管。陆翔端着那盒中成药,为难地看着我,“是你最讨厌的那一种。”说着他拿给我看,果然是直径足有两公分的深棕色中药丸。
我立刻皱起了眉头。陆翔却反而笑了,“我还记得那时候你生病,每天偷偷把药丸扔掉,有一天被我撞见了。”
是吗?我居然不记得了。
是不是,我已经忘记了很多事?那些跟青春有关的重要的事。
“那时候你带的是那种封在蜡丸里的中药,你妈妈规定每天带空的蜡丸回去,还安排同班好友监视你吃药。你为了躲开好友的监视,偷偷跑到学校花园里把药丸埋起来。那天我刚好去捡足球,看到你在埋药丸。那时候你好像做了坏事被抓住的孩子一样,滔滔不绝地告诉我你有多么的讨厌吃药。”陆翔淡淡说着,带着一种曾经沧海的了然。
忽然非常感动。
不为了什么,只为过去的那些时光,从少年到青年的那些美好的时光,无论是否相聚,无论是否联络,都没有被辜负。
幸甚。
从陆翔带着我到医院开始,我便一直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中,若非睡着,便是在流泪。所以情绪也是坏到了极点,既然已经泄露,我也不想再装作坚强,颇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味道。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真的撑不住了。再也,再也装不下去。就让我软弱一次吧,就一次。
药是自然不肯吃的,陆翔也不劝,由着我去。
许是因为病得狠了,那晚我睡得很好。第二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发现床边多了两把并排的椅子,椅子上铺着雪白的纸巾,纸巾上是搓成一个一个小球的中药丸,还摆成了两个字:吃药。
我的眼眶一热,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醒了?医生说这个药饭前吃效果好。”陆翔从门外进来,端着一杯温度适中的白开水。
我不敢抬头,因为我知道陆翔眼中清澈得近乎透明的目光,能够让我这个伤痕累累的疲惫之人无处遁形。我从他手里接过那只军绿色的搪瓷杯子,就着眼泪,一言不发地把那些小药丸一口一口吃下去。
我边吃边数,五十颗。就算陆翔有早起的习惯,他也至少要在这上面花一个小时的时间。
陆翔,谢谢你。
那之后的日子,我总能在醒来之后见到床边摆着的搓成小球的中药丸,第一天摆成了个没心没肺的笑脸;第二天摆成一个太阳;第三天摆成了一朵花……
而陆翔在那几天来看我的时候都穿着带着灰尘的作训迷彩服。我问起,他说是在带兵训练。我知道他很辛苦,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开口让他不要再为我费心,因为我知道,对陆翔这样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人而言,拒绝就是拒绝,那是决绝的伤害。
到了我可以出院的时候,我终于开口问陆翔:“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陆翔笑,笑得是那样纯净自然,“因为我要感谢你啊。”
“感谢我?”
“是,我要谢谢你让我十几年就认识你。”
雾气蒙上双眼,眼前那个挺拔英俊的军官,瞬间变得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