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是农耕民族重要的家畜,而人与牛的感情,往往在共同对付来自外界的野生动物——猛兽的侵袭,来集中体现。

较早的传闻见于宋代马纯《陶朱新录》,其载录,一牛正在看护着醉卧郊外的主人,虎来袭击,牛竭力与虎相持,虎遁逃,主人醒后,却误会了牛,牛竟然被杀。一般认为,故事反映的“误杀忠诚畜”母题,较为直接地来源于东晋译经《摩诃僧祇律》卷三的那俱罗虫解救主人小儿,斗杀毒蛇,被主人误会冤杀的故事[1]。然而,作为家畜的牛不比宠物,被冤杀,则更令人惜憾不解,斗虎之牛也更令人钦佩。

洪迈也转述了一只大水牛,与虎相持,同归于尽的民间传闻:“建昌县控鹤乡有汝岭,绝高,从颠至麓且十里。民居于岭西者,蓄一水牛甚大,每旦则命小儿牧于岭下,听其龁草,至暮牵以归。淳熙己亥之冬,忽失所在,一家长幼山中遍索,无有也,意为盗所窃,闻于保伍。后三日,有樵夫言曰:‘尔牛过岭东方,与虎斗,且遭食矣。’于是聚众,鸣锣持矛,越岭赴救,正见牛倚石崖下临虎,虎作势相拒。众惧,莫敢逼。民子颇勇壮,奋刃直前。将刺虎,则牛虎皆已立死。时方盛寒,故僵而不仆。民与二畜还,屠剥之,视其内,虎无他异,独牛之心胆皆破裂,盖虽力可格虎,而震惧至是云。”[2]虽然力斗不胜,但牛也没有失败,以食草动物同食肉动物战个平手,颇有几分悲剧意味。

在此,我们没有必要指责多种叙事文本中的,那种那种难于避免的、顽固的人类中心视点:

予闻古有黄犬能救主者。又闻近人云,水牛能搏虎。及询曰:“汝亲见乎?”则又曰:“闻之人。”或曰:“某人亲见也。”竟不得其实。昨诵高皇帝文集,中有记载:天长县群牧监奏,本县民人戴某朝出,其妻牧牛于野,平昔豢犬随之至是,俄而入草莽不出,戴氏之妻牵牛寻之,未百步,见虎据丛而食之。虎见人至,弃犬趋人,而妻为虎搏矣。牛见主有难,忿然而前,虎乃释人而应牛。二物交加哮吼,而弄爪者虎,侧二角而奔击者牛。不逾时而虎负牛胜,人难消矣。因是,朝廷赐一牛以代前牛力耕,待其自终。

呜呼!据是,则不惟牛果可以敌虎,而凡所蓄之兽,亦或有仁心以为主者。古人岂欺人哉![3]

以主仆、主奴关系来理解主人与家畜的关系,是中国古人惯常的思维习惯、民俗积习,所以牛的本能行为被理解为是“有仁心以为主”,成为家畜之中的一个伦理化楷模。

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八《牛犊》则以侧面烘染的手法,写出了牛犊斗虎的气概,说一术人在路途中看出了某农人气色不祥,“三日内当退财,受官刑”。而农人偏偏不信,两人很客气地告别了。次日,农人牧犊于野:“有驿马过,犊望见误以为虎,直前触之,马毙。役报农人至官,官薄惩之,使偿其马。”作者的总结之语,道出了牛作为人类伙伴的习性。而熟悉牛护主习性的主人,还要为此保持戒心,避免麻烦:“盖水牛见虎必斗,故贩牛者露宿,辄以牛自卫;遥见马过,急驱避之,恐其误也。”这实际上,是以造成麻烦的误会,状写出牛犊护主的忠诚,给人印象很深。因此,作者在故事结尾的这一总结是有说服力的:“盖水牛见虎必斗,故贩牛者露宿,辄以牛自卫;遥见马过,急驱避之,恐其误也。”[4]看来这类事情屡屡发生。因误会而见习性,说明水牛是这类斗虎故事主角。

早在元代,就发生过一起耕牛触人后即将被宰杀,而牛急中生智,居然知道闯入官府,于是被免除死罪,牛也知恩图报,为新主人服务非常卖力。元代《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后集卷二《牛伤投府》讲述:

恕斋吴大卿守建安日,开元寺有一耕牛触人,遂鬻赵七官人者宰杀。牛中刀,忽尔奔走,由市门而入,直走府前,突入州衙。门子阑(拦)遏不得,牵至厅下,大卿令吏,令探问有何人追逐寻牛,就擒以来。赵七官者见牛奔入官衙,遂索价钱于寺僧,因为缉捕。擒僧至,大卿问:“何故宰牛?”寺僧以牛肯触人为解,大卿以理开论,传寺僧复驱牛入栏,后耕田力倍常牛,不复更触人矣。[5]

故事中的牛作为“义畜”,叙事者用人类家庭伦理中的“孝”来予以价值定位。清人齐之千《孝牛行》把年幼因寒冷倒弊的孝牛,同慈乌、义马等相比,咏叹禽兽有人性,慨叹人性的沦丧,不该不如禽兽:

我闻昌黎言,禽兽有人性。慈乌与义马,异类之贤圣。虎亦媚养己,鹰能效主意。愚者莫如牛,犹知身所自。呼吸命须臾,僵蹄卓于地。欲前不得前,衔恩不忍弃。形死意还留,蹶然首丘志。牛也为人役,曾不解礼义?可以人弗如,而不锡尔类。[6]

牛毕竟又是较为温顺的食草动物,在人都难于制服的猛虎面前,即使是牛群,通常也是显示温顺和怯懦为主的,但如果其中真的有一牛敢于勇往直前相斗,那就殊为难得。而这类事情在民间不仅是层出不穷的,也是较为引人关注并时常加以夸张地描摹叙述的:

陕西汉中府西乡县出一猛虎,伤人无算,猎户与官兵莫能制之。有善搏虎某者,年老不能下车矣。众猎户、官兵禀县固请,其人始出。遂入山,手握铁鞭,拾级而上,卒遇此虎,竟为所杀。时村家养牛数十头,正在山上,见此虎至,群牛皆退缩。惟一牛独前,与虎熟视者久之,忽奋力一角,正穿虎喉,虎立毙。报之县官,遂将此虎赏畜牛之家,并以银五十两奖之,一县称快。未一年,畜牛之家偶将虎皮出晒于石磨上,牛卧其旁。醒而见之,以为真虎也,又奋力一角,力尽而死。[7]

晚清解鉴《益智录》卷四,则描绘了长城以北、山海关外某深山中一个牛斗虎,而护卫牧童的感人故事,可以说也是一幅精彩的山野民俗风情画:

山海关以东,深山庄农家所畜耕牛,田事毕,悉驱牧于深山,村中同佣一人看守。群牛在山,最畏虎伤,每逢虎至,群牛中自出一牛敌之。此常有之事,不足为异也,但不能胜耳。伊任者,佣于庄众,麾牛赴山,日渐深入。一日晨兴,方欲求牧于刍,忽来一虎。伊大惊,不禁大呼曰:“虎来矣!”呼未已,有一雄牛腾身出,直赴虎。伊身旁有树,遂登树而观之,见虎呈爪牙,牛恃蹄角,竞斗多时,胜负不分,虎自去。牛食蒸孔急。伊知牛已饥,恐虎再来,急下持干糇以饲之。饲已,虎果至。牛膂力尤刚,斗虎益力,虎败去。伊反惊为喜,夜傍牛眠,自此恃以无恐。嗣有虎至,牛皆触去之,群牛赖以无伤。[8]

这里的牛,实际上就是牛群之中一头桀骜不驯、不畏强暴的怪牛,甚至死后它还于心不甘,居然还能化作“牛鬼”,以“身躯硕大,状如青兕”的人牛综合体形象复出,及时有效地来解救旧主人。人与牛的互相支持,就形成了一个互助互利的生态系统。人协助牛及时补充食物,又为牛的精神后盾;而牛则为人的卫护,他们(它们)作为彼此难分的生态共同体成员相依为命。

前面谈到牛化为水兽与水怪(蛟龙等)相斗的故事,显示了怪牛意象中牛性所带有的与水的亲缘关系。伴随着后世农耕文化愈益成为主流文化,牛保护主人而抵御水怪、水灾故事,也就非空穴来风,而势所必然。清代钱泳在苏北海滨采集的明末传说可证:

国初,安东县长乐北乡名团墟,乡民张姓者,畜水牛百头,入水辄失其一。一夕,张梦牛云:“我已成龙,与桑墟河龙斗,不胜,君可于吾角上系二刀以助之乎?”张旦起,视群牛中谁可系刀者。有一牛最大,腹下起鳞,如龙然,遂以双刃系之。次日大风雨,桑墟河龙伤一目遁去,此牛遂入大河,化为龙。今过大河,讳“牛”字,过桑墟,讳“瞎”字,否则风涛立至矣。丁丑秋日,余游海州云台山,闻之舟人所述如此。亦载《海州志》。[9]

牛可变化入水中与龙斗,是因为它具有变化为龙的资格,而更担当有保护地方居民的责任期待。牛有角,龙亦有角;牛的头部与龙头非常相似;何况水牛入水、在水中巡游又是人们常见的事情,牛崇拜与龙崇拜的汇通也就十分可能。

清代长篇小说《野叟曝言》写,侠义英雄力斗水怪平水患,就根据平时的视觉经验,先是把水怪错视为水牛:“(文素臣)抢上船头,不期立脚不稳,斜扑湖中,一阵浪花,将他身子一卷,竟如旋风作势,愈转愈紧,霎时间已深入湖底。……忽见水面浮出一物,首大如牛,浑身碧毵毵的,毛长有尺许,身子笨重,在那里淌来淌去。素臣想着:‘这不是水牛,湖中又无猪婆龙,不知是何怪物?’竭力冒出来,却好有一根船腔木,浮到面前,素臣抱住。仔细看那怪时,两角矗起,有二尺来长,昂起头来只管喷水,那浪头就高了些。心念:‘发水之故,大约即是此怪。倘能除掉了他,岂不为湖上人弭灾解难?’生怕不能制他,反伤了自己性命,转念道:‘我横竖已在水里,不如运起神力,试他一试!’遂觑定那根牛尾,踏住木头,移近那怪身边,将身一扑,拖住尾巴,狠命跨将上去。那怪全不知觉,尽力喷水。素臣怒甚,在他腰间用力一夹。怪竟大吼,回头见背上有人,将身子乱耸。那知素臣不跌下来,因复尽力一夹,趁势又把他颈骨一拗。怪已腾掉起来,望着直泅。素臣被他颠落。却不料那根尾巴,已为素臣扭断,落在船腔之上。水势更大,怪已不见。素臣泅行半里,方始近岸。”[10]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很易于投射到较少能够直观了解的水兽上,把习见习感的水牛附会为水怪——龙,并不影响对于牛的亲和感,所以才有了水牛斗龙的传说,因为两者相比,人们只能也宁愿相信自家熟悉的、饲养的水牛会站在人的一边,保护人类。

人们每传说着牛斗虎的奇闻,却罕有谈论牛勇斗盗贼保护主人的传奇性故事,在这一点上,牛的通人性辨是非,似乎不能以本能来看待,而是有意识地保护主人以报恩:

护持寺在河间东四十里,有农夫于某,家小康。一夕,于外出,劫盗数人从屋檐跃下,挥巨斧破扉,声丁丁然。家惟妇女弱小,伏枕战栗,听所为而已。忽所畜二牛,怒吼跃入,奋角与盗斗,梃刃交下,斗愈力。盗竟受伤,狼狈去。盖乾隆癸亥(1683年),河间大饥,畜牛者不能刍秣,多鬻于屠市。是二牛至屠者门,哀鸣伏地不肯前,于见而心恻,解衣质钱赎之,忍冻而归。牛之效死固宜。惟盗在内室,牛在外厩,牛何以知有警?且牛非矫捷之物,外扉坚闭,何以能一跃逾墙?此必有使之者矣。非鬼神之为而谁为之?此乙丑冬在河间岁试,刘东堂为余言。东堂即护持寺人,云亲见二牛,各身披数刃也。[11]

相对来说,牛的发怒更带有恐怖性,牛为主复仇的震慑力量也更加威猛。而在日常生活中,清代人们也有以牛作为自身伦理比照的事情。徐珂《清稗类钞·孝友类》还称,浙人陆某即“感牛而爱弟”,由牛的亲和同母所出的行为,感发内心油然而生的伦理震撼:“陆某性横恣,时与弟相尤。某畜牝牛产犊,贩之邻,弟转鬻之,继又产一犊,某自饲焉。后弟之犊在牧场随某所畜犊归,宿某之牛圈中,弟力挽之不得出。翌日,某之犊亦随弟所畜犊归,宿弟之牛圈中,自是日同牧,夜同宿,若自知其为同母生者。陆于是涕泣语弟曰:‘我过矣,我过矣。兽犹如此,可以人而不如兽乎?’自是遂和好。”

其实,牛所代表的食草动物的生态学价值,并不仅仅同这一动物(家畜)与人的关系中看出。广义上说,食草动物与植物特别是草类植物也是互动相生的。生态学家指出:“某些草类植物与吃草的有蹄动物共同生长;离开对方,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兴旺繁荣(甚或生存)。从表面上看,食草动物似乎一向都威胁着植物;食草动物掠取营养价值,而植物是受损者。但是,有愈来愈多的证据表明,食草动物与植物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是获取与丧失的关系。许多植物都和那些由它们喂养的动物一道共同生长以减少各种有害影响,它们通过代偿机制而抵消这种有害影响,甚至从喂养行为中获得益处。”[12]我们知道,铁器与牛耕的运用对于早期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影响,遑论牛粪在耕地与草原上土壤肥力的作用。因此,牛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物种,关于牛、牛文化的生态学意义还有待更加深广的层面上总结。

梳理明清叙事文学中的怪牛形象,我们可对古代叙事文学中的动物意象所受外来翻译文学影响,人牛关系体现出的生态思想等,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有了继续探讨的一个新视角和逻辑起点。

[1] 吴海勇:《中古汉译佛经叙事文学研究》,第252—253页,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

[2] 洪迈:《夷坚志》支景卷六《汝岭牛虎》》,第9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3] 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四《牛搏虎》,第65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4] 任笃行辑校:《全校汇注集评聊斋志异》卷八《牛鬼》,第2215页,济南,齐鲁书社,2000。

[5] 《续夷坚志·湖海新闻夷坚续志》,第27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6] 张应昌编:《清诗铎》卷二十一,第743—744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7] 钱泳:《履园丛话》卷十四《村牛搏虎》,第384—38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8] 解鉴:《益智录》卷四《牛鬼》,第10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9] 钱泳:《履园丛话》卷十四《祥异·水牛》,第357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10] 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三回《只手扼游龙暗破贼坟风水,寻声起涸鲋惊回弱女馀生》,第27—3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11]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六《滦阳消夏录(六)》,第10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2] [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第22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