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七、如何倾心

陆由的日子,越来越忙了。他是男一号,到了这种一遍一遍彩排的时候,就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得闲。舞台剧,又唱又跳的,哪一次下来都能累得脱力,只是,陆由心中强着一口气,誓将孟曈曚的《犀角》变成自己的《犀角》,就算再苦再累,他都一定要迎难而上,绝不退缩。

又和自己较了两天劲,练得太狠,第三天差点爬不起来晨练,好在人的潜能是无穷的,陆由终究顶了下来。中午的时候,接到徒千墨电话,说是,要他回去。

陆由心下疑惑,不是前两天才回去的吗?可是,一回来,南寄贤赵濮阳都到了,陆由便想到了原因。

徒千墨手中拿着一张谱子,“这是南这些天四处求稿最后选中的歌,我和你几个师兄都看了,大家都觉得合适,你也看看吧。”

陆由接过那张纸,歌名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兄弟。”

徒千墨微笑着看他,“怎么样?”

陆由看了谱子,轻轻点了点头,徒千墨很是兴奋的样子,对这首歌,他还是满意的,毕竟,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能找到这样一首感情淳朴真挚的歌真不容易。而且,他仔细看过,旋律很简单,也容易上口,哪怕是对不怎么唱歌的刘颉,也是很适合的。

其实,陆由只是随便看了看谱子,既然老师说几个师兄都说好,他当然没有必要去反对。更何况,南大师兄找的,必然是好的。

徒千墨心情不错,对陆由的态度就更带着几分似乎倾向于讨好的热情,“小由,要不要试试谱子?”

陆由还没来得及反应,徒千墨就拉他去了琴房。

这不是陆由第一次在徒千墨家弹钢琴,但是,这么主动,他真的有些不太习惯。

徒千墨带着陆由进房间,刘颉下意识地去看南寄贤,南寄贤若有所思,只有赵濮阳没心没肺地拍掌期待着。陆由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在南寄贤和赵濮阳面前弹钢琴,他总觉得有些班门弄斧的样子。

徒千墨自己帮他将谱子架好,陆由在琴凳上坐下,依着习惯先弹了一段每个初学者都会的指法练习,进入状态之后,弹下了第一个音。

徒千墨的目光集中在陆由十指上,其实,钢琴弹得好的人,绝大多数手指都不会特别好看,真的在键盘上能给人美好的视觉享受的,着实不多。可是,陆由肤色白皙,十指修长纤细,说是“指如削葱根”未免过于女气,况且,葱这种植物也不太雅致,徒千墨却一时想不出别的好形容来。

坦白说,每一种乐器都是极需要花心思伺弄的,陆由出身贫寒,钢琴这种好似普及实则昂贵的乐器他是进了卡狄之后才有机会接触,因为他比一般人聪明刻苦的缘故,是以弹得倒也还过得去,但是,在南寄贤这样的行家面前,肯定是不足称道的。但因为这首曲子的旋律本来就很质朴,是以,陆由能够毫不滞涩的将音符表现出来,倒也暗合了此曲的味道。

这些天,小徒老师表面上波澜不惊,实际上总想着有什么能够让陆由有安全感的方式,他自己不觉得情感上有什么了不起的偏离,只是觉得,这小弟子这么可怜,被自己丢到卡狄受尽欺凌,还没有好好疼一番就又要训练了,徒老师一向是大棒加蜜枣的信奉者,比起动家法,他更热衷于事后向徒弟们发糖。要不刘颉也不敢吃定他,赵濮阳更不会撒娇。只是这一次,一番大闹,两人都各自放手丢开,陆由越是不提,徒千墨心中越是过意不去,自然对陆由更着意了。更何况,陆由的确是得天独厚,身体各个部位单拎出来都要人赏心悦目,若单纯论容貌,比徒千墨曾经的小奴眉笙可能要略逊一分,但是,整体看起来,还是陆由更得徒老师的心。在加上,徒老师本来就是偏心的人,自家的孩子当然是自己看着好。

南寄贤等陆由弹过了琴,先是称赞了曲子着实不错,而后又道,“要演《晚照》,钢琴可要好好练练了。”孟曈曚通六种乐器,尤擅钢琴。《晚照》里有两段加起来超过三分钟的展示,凭李陌桑的挑剔,陆由这样,可是过不了关的。

“是。”陆由连忙起身应了。

徒千墨却是轻描淡写地道,“我已经吩咐做新本子了,钢琴的部分,改成小提琴了。”

南寄贤怔住了。这可是小孟的《晚照》。

徒千墨做出这个决定,倒绝不是被陆由迷得神魂颠倒将孟曈曚抛在脑后了,而是他清楚得知道,乐器最容不得急功近利,陆由现在的琴技,要赶上当年的孟曈曚,可以说,拍马都没可能。与其勉强他将时间精力浪费在不可能的超越上,倒不如扬长避短,将《晚照》以最好的状态呈现出来,这才是对曈曚真正的负责。

南寄贤也是顷刻就想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心里自责自己狭隘了。南寄贤明白,自己对陆由,终究是有些偏见的,大概是因为这个人总能让老师在不自觉中去偏袒照顾,自己对他,总是存着戒心,南寄贤想,这样做大师兄,未免有些不大合格。只是他向来是极为笃定的人,心中有了成算,口中自然不会说出来,也不可能立马向陆由释放善意,并不是人人都是徒千墨,喜欢的时候恨不得摘下天上的月亮星星,不喜欢了,又弃如敝屣。

徒千墨心情大好,便和南寄贤赵濮阳他们商量排练时间的事,当然,各自先唱熟了是必然的。如今,除了刘颉赋闲在家,其他几个人都各有各的忙的,是以,排练都定在晚上,主要是迁就陆由白天的《犀角》训练了。

大概是因为时间太紧了,今天晚上,排练就正式开始。这一次,弹琴的,却是南寄贤,他同样的一首曲子,刚才陆由弹,虽然流畅却究竟带着些青涩,可到了他手里,却像是能够化腐朽为神奇,明明是那么朴素的曲调,却像是有一种更深沉的情感直注进人心里,他们师兄弟几人一起做试唱练习,气氛倒是不错。

陆由原以为刘颉是演戏出身,恐怕在唱歌方面算是一块短板了,但是没想到,这个三师兄的乐感也非常好,而且,他的声音真是温柔地像云一样,很贴合兄弟这首曲子中那种默默关怀的意境,陆由心中的自卑更盛,原来,老师的几个弟子,都是全能的。

徒千墨看着他们排练,心中想的却是另外一桩事,明天,该去卡狄,给陆由一个惊喜了。

第二天,徒千墨是亲自送陆由去的卡狄。陆由只要站在大礼堂的舞台上便形成了绝对的条件反射,那时候,他整个人的气质都会变,他就是光芒万丈的沈彦非,谁都无可替代。

今天的排练,照旧以第一幕,陆由的独舞开始。不过,奇怪得是,他站在舞台中央很久,伴奏却依然未曾响起。

陆由微微蹙眉,神色间很有沈彦非那种不会收敛的桀骜,他入戏的时候,那种属于沈彦非的骄傲和神经质还是非常可怕的,陆由正要发作,目光望向舞台右下角,可余光一回,竟然在舞台左边,坐着一个人。

那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人了,只是,那种气场,却让人陌生。

不算亮的灯光,安静地让人迷失方向感的人,还有,永远最难絮说衷肠的,婉转低回的,大提琴。

徒千墨的表情很专注,他没有向电影中演得那样在陆由目光经过的时候抬头微笑,而是,微扬琴弓,奏出了一段,绝对可以叫人沉下来的音乐。

《犀角》的开场,陆由的独舞,带着暗示一般的冰冷破碎的绝望。

徒千墨的琴声和缓,满蕴着属于惜花者的理解与同情,那样低沉的调子,没有如泣如诉的缠绵,只是一种,坚强的,聆听与倾诉。

这段音乐就像是午夜里不小心撞进内心深处的那一抹最温柔的情愫,也像,朦胧地,倾泻在难眠的追梦者梦里的,一抹素淡皎洁的月光。

陆由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和徒千墨之间,也可以这么和谐,这是他第一次听徒千墨拉琴,可是,这样的琴声,就好像是,让他的舞姿也有了灵魂。陆由很轻易地沉浸在音乐中,试着用自己的身体去诠释属于沈彦非的全部精神,只是,他入戏越深,却越是分辨不清,如今还在翩然起舞的,究竟是沈彦非,还是自己。

若说是沈彦非,沈彦非哪有他此刻舞动的翩跹风情,若说是他自己,他又怎么可能,在这样的舞台上,如此放肆地挥洒热血和**。

大提琴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陆由的舞步有一个小小的凝滞,他呆了,难道,自己竟是也在担心,这样的美丽一瞬即逝。陆由心乱了,于是,他刻意加强了踩点的力度,试图用那个桀骜不驯的沈彦非将自己拉回来。

徒千墨的琴声似乎很懂他的心思,他没有刻意去挽留,而是很自然地,渐行渐止。

这一曲舞罢,导演夸赞道,“陆由,真好!你是抓到沈彦非的魂了。在那个时代里,他不是一个剑寒三尺流血五步的游侠,而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美也懂得欣赏美的艺术家。所以,他对贩卖犀角的犯罪组织的打击,不是说凭着一腔热情或者伸张正义,而是一种,为了他追求的美,可以奉献生命的信仰。你这一段舞,刚柔并济,这个人物,算是展示出来了。”

“谢谢导演。”陆由轻声道,而后,他才去看徒千墨。原来,是这样。老师早都发现我对沈彦非的角色理解有偏差,所以,才会这样帮我的。

徒千墨只是微笑。其实,他根本没有刻意想去纠正陆由什么,陆由现在诠释的沈彦非也很好,有一种属于少年人的锐气。在《犀角》的舞台剧上做一个乐手,这是他很早就打算好的了,甚至还想过,当一个报幕的龙套。今天他会来,最直接的想法,只是希望能够给陆由一点自信帮陆由减压,而这一段琴能起到这样的效果,倒真是,意外的福利了。

徒千墨拉琴的时候,刘颉一直坐在礼堂第三排角落的位置上,从他的角度,可以很放肆地欣赏老师难得的内敛的温柔,虽然这些天在家里,老师每天都会拿出至少两个小时来练琴,那时候,他全程随侍左右,帮忙翻谱子或者在合适的时候带着崇拜和钦慕微笑,可是,那样近的距离,都没有今天这一瞬来得惊艳。他能感觉到,老师这一次,是真的,动了情。他很认真地望着又投入排练的陆由,看了很久,很久。

今天的排练结束后,徒千墨还是接陆由回家。陆由对这样的特殊照顾有些不习惯了,毕竟,当时是说好的要在卡狄住集体宿舍的,不过,徒总监的命令一向不容置疑,陆由也就不说什么。

和刘颉一起下了车,从电梯口出来,却看到,自家门口,居然站着一个人。陆由能感觉到,这个人,通身都带着匕首一样的气息,只是,在徒千墨走近的时候,他很快收敛了全部锋芒,所有的气质变成了两个字,臣服。

不无意外地,陆由又一次看到了所谓的奴隶拜见主人的仪式,见寻跪在了地上,还好,他没有去亲徒千墨的脚。

徒千墨的心情不太好,倒不是因为见寻出现的让他不舒服,而是,他居然又一次忘了告诉他,今天不用来。这些天,他真的被陆由分去太多精力了。

见寻是很懂看脸色的人,刘颉过来开门的时候,他便跪去了一边,陆由不好意思再看一次这人将自己脱光的场景,连忙进去了。

徒千墨今天很理智,先是叫了见寻起来,而后才道,“忘了通知你,今天,我还有事,你回去吧。”

作为一个绝对的M,见寻甚至不敢在眸中透出失望之色,他顺从地低头,“是。”而后,等着他的主人进门,才肯起身。

徒千墨倒还算一个合格的S,打发奴隶走也不忘问一句,“带了吗?”

“是。”见寻说话也不敢抬头,只是贪婪地盯着徒千墨皮鞋。

“多少?”徒千墨言简意赅。

“500CC。”见寻道。

“多久?”徒千墨接着问。

“四个小时。”见寻并不算说谎,准确来讲,四小时五十三分钟。

“你进来吧。”徒千墨了解奴隶的极限在哪里,500CC的甘油含在身体里四个多小时,他不认为见寻有可能忍回去。他是一个负责任的S,掌控着M的很多事,他们的身体健康,同样,也是他游戏的,必然付出。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今天实在是太晚了,大家久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