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德、识、才、学、体是一个整体,密不可分,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其中,德居首位,是其灵魂,也是其他四者之根本。而德的内涵,包括领导干部所表现出来的意志、兴趣、性格和专注力等品德。优良的心理品德应表现为高度的事业心、吃苦耐劳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毅力、百折不挠的意志以及高尚的情操。这些毫无疑问是正确的。由于领导干部所担负的责任、所起的作用与普通人相比,确实有所不同,所以,领导干部的“德”的内涵里万万不可丢掉民主意识和不粗暴的内容。

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好的,但确有一些干部存在言行霸道、作风粗暴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做官当老爷,官僚习气严重。“官”升脾气长,颐指气使,唯我独尊。阿谀之辞百听不厌,逆耳之言一听就炸。顺我者上,逆我者下。二是缺乏民主意识,家长作风严重。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能自觉地接受监督,在重大决策和实际工作中搞“一言堂”,不经充分酝酿和讨论,不认真听取多数人的意见,而是个人说了算,甚至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家长作风严重;还有的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所在地方和部门视为个人的“领地”,习惯搞家长制、家天下。三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为了追求一己之“政败”,不顾当地发展的实际,不惜民力民资,不惜涸泽而渔,不惜破坏自然环境,甚至弄虚作假,结果是劳民伤财、贻害一方,名为“政绩”,实为“政败”。四是政策法制观念差,决策主观武断,工作方法简单,搞瞎指挥,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经济、心理承受能力,不在群众中作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启发群众的觉悟,而是强迫接受和执行,“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甚至滥用职权,作威作福,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群众怨气很大。

事实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人们,倘若一个领导者缺乏民主意识且作风粗暴,就一定会自我神圣、自以为是、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就一定会异想天开、好大喜功、定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出许多近乎荒唐的事来;就一定会造成班子不团结、干部离心离德;就会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败坏党的风气、助长腐败滋生、降低党在人民心中的威信、削弱党的坚强领导。由于某些领导干部作风粗暴导致决策失误而贻害一方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使一个地方的改革进程受阻,甚至造成局部不稳定。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小人物粗暴往往使一家哭而已,大人物粗暴则会导致“一路哭”。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粗暴可怕,加上滥用权力,就更可怕。粗暴与权力结合,产生的只能是灾难和冤案的恶果。《尚书》有言:“天作孽,尚可违;人作孽,不可活。”意思是说,老天降灾,人还可以生存;要是人不讲道理,横行霸道,那失败就注定了。

领导活动不是领导者一个人逞雄逞能的活动,更不是领导者的一种私人活动。从机制上说,领导活动是一种涉及内容非常广泛的公共活动。领导活动及其领导过程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客观环境中进行的。而作为一种公共活动就必然要受到公共规则的制约。所以,在现代社会里,对于领导者的行为能否实行严密而有效的制度约束就成为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领导者本身,应具备“做官要有个官样”的意识,要自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功底,增强党性锻炼,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精神境界,提高思想品位;要强化民主意识和群众意识,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时刻警惕粗暴,自觉远离粗暴,方能履行好职责,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方能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受人真正尊敬和爱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