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时一刻,天边放亮,客栈的伙计出来点灯烧水,上上下下的脚步声。

又过了两刻,女掌柜也穿戴好衣裳和首饰从屋里走出来,穿着红色的抹胸禅长裙,外面披着黑色的薄纱坎肩,脸上施了些粉黛,额间用珊瑚粉勾着花钿,红艳动人。

晃着手里的披帛,扭着腰走进厨房里。

“当家的,鸡鸭少备些,外头放晴了,今儿没那么多人住店。”

“好嘞。”

未见人影,只听厨房里男人响亮厚重的声音。

步霁是被吵醒的,一楼已经来了好些客人,有打尖的,有住店的,还有专门来打酒喝的。

她推门出来,东看看西看看,像是在找什么人。

没瞧见那人的身影,猜到他或许丢下她先跑了,气不打一处来。

“江湖骗子!”

“你说谁是江湖骗子?”

身后传来一道清冷的男声,她欣喜,转过身去,走到他身边说。

“少侠,我就知道,你们江湖中人是最讲义气的,不可能不打招呼就走了。”

李稷一脸严肃,不着痕迹地收起手中的银扇,说道。

“我是打算走的,不巧又碰上你了。”

步霁摸了摸后脑,傻眼地看着他,怎么就不巧了呢?

她仔细想了想,昨晚两人明明是达成了共识,也算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可他今天一早又莫名其妙地变了脸。

“我告诉你啊,你是江湖少侠,不能出尔反尔的,你七成我三成都说好了的,不能再变了。”

“再少,这买卖就做不成了。”

其实她还能再让,哪怕就是分一成,她都愿意干。

内务府那些宝贝,随便一个就价值万金,一成都够她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李稷淡淡应声,径直走下楼梯,头也不回地出了客栈。

步霁追上去的时候,他的人影早就没了。

外面大街上喧哗聒噪,叫卖声此起彼伏,一声比一声高,人更是如过江的鲤鱼,一眨眼的功夫,眼前就换了一批过路人。

那人会飞檐走壁之术,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步霁回到客栈里,走到柜台,从荷包里摸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说道。

“昨晚的房钱。”

“再来一碗馎饦。”

女掌柜收起铜板,放在手心里数了数,又退给她大半数的钱。

步霁接过铜板,觉得是掌柜算错了账。

“掌柜的,你怎么就收了我三文钱?”

女掌柜笑着说。

“你夫君昨晚就付过房钱了,我店里一碗馎饦就是三文钱。”

步霁把铜板放进荷包里,抬头解释说。

“他不是我夫君,掌柜,您搞错了。”

女掌柜喊住她,不信她的话,偏就觉得昨晚的小郎君跟这位小娘子是新婚燕尔的小夫妻。

“怎么会搞错呢,昨晚那么大的雨,他抱着你进来,浑身都湿透了,你却连发丝都没被雨水打湿。”

“他这般要紧你,你不是他的小娘子,还能是谁。”

步霁蹙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袖。

她的衣服没有被雨水打湿,那人还顺手一并把她的衣服用火烤过了,别看是个冷脸的闷葫芦,没想到还挺周到的。

“我知道了,谢谢。”

她坐到旁边的桌子上,伙计从后厨端上来一碗馎饦,恭敬道。

“小娘子慢用。”

连伙计都叫她小娘子,叫那人小郎君,可见她和那人在一起多般配。

若是她穿越而来,一睁眼不是选秀当天,她或许会嫁给什么少侠,什么刀客,一生过得自由快活。

可现在,她只能默默吃完这碗香气扑鼻的馎饦,赶在午时三刻到东华门,躲躲藏藏回到自己宫里,继续当她的贵人。

她笑为人妾室是私人娼妓,给皇上当妃子,又何尝不是呢。

那日是梁行,姑且好应付,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人借着功高盖世,便伸手到李稷的后宫里要人,到时候又会是谁?

在宫里为妃,没了恩宠不至于死掉,在宅院里头为妾,没了恩宠,可是任由主母发卖的。

楚晋国像是揉杂了很多封建王朝的产物,富足安乐,迷信刻板,来到这里两年半,她仍然还是摸索的状态。

以北是蒙古各部,以南是瑶台国,以西是蛮荒之地,以东是大宛国。

三国鼎立,外加蒙古各部,四股实力抗衡。

其中楚晋国国土最为辽阔,物产最为丰富,而在楚晋国北边的蒙古各部骁勇善战,频繁骚扰他国边关,是一大危险。

南东二国,虽小却早已结盟,互通煤矿和盐矿,早就对每年向楚晋国上贡的事不满了。

至于西边的蛮荒之地,异域之人数不胜数,不成国自成城。

虽数目众多却物资匮乏,又是一盘散沙,从不在历朝历代的帝王费心的范围内。

倒是发配乱臣贼子,爱让他们往那边去。

基本的情况,步霁算是摸了个七七八八。

只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她不得而知。

比如太后和皇上以及裕王兴王,还有步家三叔一家,她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想着想着,她碗里的馎饦也见了底,用手帕擦拭嘴角,放下汤勺,起身离开。

身后听到一桌人侠客议论的声音。

“我方才去后院看见了松针树叶,一地的树叶全都分裂成好些,变成了针一般细小。”

“如此深厚的武力,怕不是神秘的景云公子?他那把银制折扇变幻万端,别说是削树叶了,就是削铁也能削成数万跟银针。”

“他怎么现在重出江湖了,难道江湖有大事要发生!”

步霁耳边吹过这些话,并没有往心里去,看一眼外头的时辰,离午时三刻还有好一会儿。

她也不着急,走走停停,一会儿到那个铺子里逛逛,一会儿到那个小摊前看看,乐得自在。

首饰和胭脂都不比宫里的做得细致,却有种平淡过日子的踏实感。

没有奢靡,没有珠宝,雕刻的花纹多是潦草几笔刻出个形状。

价钱花在量上,买一盒胭脂,能用上一年半载。

就好像买了这些物件摆在梳妆台上,每日看着,就能跟家中的夫君一日复一日地过安稳日子。

“姑娘,买盒胭脂吧,你瞧这颜色,十足的正红,整个京城找不出第二个。”

“真好看。”

步霁接过老板递上来的胭脂盒子,打开仔细地看。

还真是难得的正红,可惜她用不上。

宫外还好,对颜色没有那么的敏感,可是到了宫里头,正红色只有皇后一人能用,就像明黄色只有皇帝能穿一样。

她把这胭脂买回去,毓秀无所谓,崔丽华又要生幺蛾子。

“给我换一个颜色吧,要粉一些的。”

步霁又看了一眼手里的胭脂,放回到老板的手里。

“好嘞,我这就给你找。”

步霁等在摊子旁,李稷远远地看她,原来他没走远,而是一直站在客栈外面。

午时三刻侍卫轮值,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混进宫去谈何容易。

若是被抓了,她到时候肯定要埋怨他,他一想就觉得走不了了,不如就听听她要如何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