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不够大,不可能拥有独立卧室,因此,利用外在措施结束兄弟相互性行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可以采取外在措施,据我看,这种措施在这种案例中也会以失败告终,因为双方的强迫症都很严重。事实也证明了这点。只要他们两个人能在一天中独处几分钟,他们就会在这几分钟内互相抚摸性器官;在潜意识中,这种抚摸跟诸多性行为的完整过程有着同样的意义,他们在想象中都具备施虐特征。直到两个男孩都接受了长期的分析后,他们之间的性行为才渐渐发生了变化:先是性行为的强迫特征有所减弱,最后终于完全消失。在分析期间,我从来都没有试图去影响他们放弃这些行为,[146]我只是全身心地投入分析,一心一意要找出他们之间发生性行为的主要原因。很显然,性行为的小事并非因为他们不在乎性行为,而是因为他们的罪疚感慢慢变得不再那么强烈,他们才渐渐中止了这些行为。虽说源自早期发展阶段的焦虑和罪疚感一旦强烈到让人喘不过气,他们就会诱发强迫症,即固着的强化,但罪疚感一旦减弱,它的表现方式则会完全不同,而且它还会促使儿童放弃相互之间的性关系。他们的性行为渐渐发生改变,直至完全停止;同时他们会相互改变彼此的态度,以前他们会心怀敌意,怒容相迎,如今他们也发展出了正常有爱的兄弟之情。

至于第二个案例,尽管细节上千差万别,我也完全有能力列举出大堆的例子,以此表明第一个案例的影响因素也同样在这个案例中起到了作用。十二岁的伊尔莎和十三岁半的格特时常会放纵到发生类似**行为的地步。这些行为会突然发生,又常会间隔很长时间。伊尔莎在意识中并没有对这些行为感到任何的羞愧;相反,格特则要正常得多,他会对此感到愧疚不已。对两个儿童进行分析后发现,他们在儿童期的最初阶段就曾发生过性关系,而且这种性关系也仅仅在潜伏期的早期阶段有过短时间的休停。强烈的罪疚感在他们身上催生出了强迫式冲动,这种冲动使得他们时常会重复发生性行为。在潜伏期期间,[147]这些发生于儿童期早期阶段的性行为不仅在次数上有所减少,而且在尺度上也变得越来越拘谨。这两个儿童没再进行**和舔阴,有时仅仅局限于抚摸和观察。然而,在青春期前期,他们再次发生了类似**的身体接触。哥哥会主动挑起性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具有强迫性特质。他以前也经常会在一时冲动下要求发生性行为,而在这之前或者性行为发生了之后,他都没有考虑过这事。甚至在性行为休停期,他常会忘记有过这事。他患有部分记忆缺失症,他会忘记很多与相关性行为有着联想关系的事件,尤其是跟儿童期早期阶段有关的事。至于妹妹,她在儿童期早期阶段常会主动参与,但后来她只是被动配合而已。

在分析两个儿童的过程中,随着强迫症的更深层原因渐渐浮出水面,他们的强迫特质慢慢得到消除,最后他们之间的性关系完全停止。跟前一个案例一样,兄妹之间的关系原本非常糟糕,后来他们的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

在这两个及其他类似案例中,强迫症的消除会伴随着许多其他重要且相互交织的改变。儿童的罪疚感会在分析中逐渐减少;随之施虐特征的减弱,性器期的呈现方式也会变得更加强烈。当儿童的**幻想发生改变,又或者是更小的儿童改变了游戏幻想时,这些改变会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当再次在青春期分析这些儿童时,我发现他们的**幻想还会有更多的改变。比如,格特意识中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幻想了;但我在分析中发现,他开始对某个女孩产生了**幻想。他可以看到这个女孩子的**,但看不到头部。在分析后期,他开始看见头部,它慢慢变得越来越清晰,最后才发现这个女孩原来就是他妹妹。但是那个时候,他的强迫症已经得到解决,他和妹妹的性关系也已经完全停止。这表明,过度压抑有关妹妹的欲望和幻想,与他想跟妹妹发生性关系的强迫式冲动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后来,他的这些幻想经历了更多的改变。他在幻想中看到了另一个不认识的女孩。最后他对一个特殊的人产生了幻想,这个人是他妹妹的朋友。这些循序渐进的变化呈现出他对妹妹进行力比多分离的整个过程。只有在分析中消除了他的强迫式固着,[148]这个过程才有可能发生。这个固着是他在过度罪疚感的作用下维持下来的。

据我观察,儿童之间的性行为通常会在童年期的早期阶段普遍发生,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更是如此。但是,如果儿童产生了过多的罪疚感,而且这些罪疚感并没有成功消除,[149]那么这种现象就会延续到潜伏期,乃至青春期。目前看来,潜伏期的罪疚感会导致儿童持续**,只不过程度上会有所减轻;与此同时,它还会使儿童断绝他们跟其他儿童(无论有没有兄弟姐妹的关系)之间的性活动,从而促使他们的**欲望(incestuous desires)和施虐欲望的外化过程变得无比真实。在青春期,儿童会持续脱离这种性关系,这也完全符合青春期的目标:脱离**关系。但在青春期后期,个体常会与新客体建立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就是,他需要不断地脱离旧客体,并发展出针对**的各种倾向。

目前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第一时间阻止类似关系的发生呢。在不损害其他方面的前提下,我们是否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似乎还不容乐观。比如,儿童必须因此处于严格监视范围,而这会极大地束缚他们的自由。就算监视儿童再严格,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阻止儿童性活动的发生呢,这同样有待商榷。此外,尽管儿童的早期性关系在有些案例中造成了极大伤害,但也有一些案例正面影响儿童的基本发展过程。也许儿童性活动满足了他们的原生欲望和了解性知识的需求;而且这些性活动还在减少他们过重的罪疚感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性关系相关的幻想源自于施虐式**幻想;后者还能催生出极其强烈的罪疚感。因此,如果对抗父母之类的禁想能有机会跟同伴一起分享的话,儿童会觉得自己找到了同盟,从而极大地减轻焦虑负担。[150]但另一方面,此类性关系本身就会产生焦虑感和罪疚感。性关系最终导致的结果好坏与否,如它是否可以让儿童免于焦虑,或者反而增加了焦虑,这个结果似乎取决于他自身施虐症的程度,更关键的是取决于其同伴的态度。从我了解的诸多案例看,如果积极正面的力比多因素起了主导作用,这种性关系可以积极影响儿童的客体关系和爱的能力;[151]然而一旦毁灭性冲动、甚至是一方的胁迫行为占了上风,这可能会严重损害儿童的整个人格发展过程。

就儿童性活动而言,心理分析知识虽然详尽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些发展因素的重要性,然而它也没有提供任何万无一失的预防措施。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导论》[152]一书中提到:“从教育的角度看,心理分析知识值得公众的关注,因为它能让分析师在儿童性发展的早期阶段就进行干预,从而有计划地预防神经官能症。如果我们集中关注婴儿期性经历,我们必须做好心理准备,并尽可能地预防精神类疾病,确保儿童的发展没有得到延误;同时我们也要明白,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化为乌有。然而我们也知道,神经官能症的致因源复杂多变,如果我们只考虑其中的单一因素,我们也并不能影响全局。即便是从小就开始严加看护,这种看护也并没有多少意义,因为这无法影响根本因素。另外,严加看护这件事比教育学家想象的更要困难重重,而且它还会造成两个新的危险,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第一,这可能会做过头,它可能会鼓励过度性压抑,从而产生不良后果;第二,一旦进入真实生活,当儿童在青春期面对来势汹汹的性需求时,他们会变得毫无防备能力。因此,儿童期采取多少预防措施才能起到有利效果、对即时情境的变通处置是否是预防神经官能症的好方法,这些仍存在很大的争议。”

注释:

[1]本章为作者论文《早期分析的心理学原则》(1926)的扩展版本。参见《克莱因文集Ⅰ》。

[2]莉塔与父母同室而眠直至近两岁。分析显示出,她曾经见过那些父母**的原始场景。两周岁时她的弟弟出生,这一事件最终导致她神经症的全面爆发。她的治疗总共持续了83期,最后由于她父母移居国外而被迫中断。通过治疗,她各方面的情况都大为改观:她的焦虑减少了,强迫性的仪式动作消失,抑郁症状和无法容忍挫折的状况都大大缓解。与此同时,治疗降低了她对母亲所怀有的矛盾心理,也改善了她和父亲与弟弟的关系,最终为她成长为正常儿童扫除了一些障碍。我确信,在终止治疗之后几年,她治疗的结果产生了持续的影响。我发现她顺利进入了潜伏期,智力与人格发展也令人满意。然而当我再见到她时,我感觉她若进一步接受治疗会对她有利。她的整个性格和内质,显露出确凿无疑的强迫症倾向的痕迹。这里必须提一提,她的母亲有很严重的强迫性神经官能症,并且从一开始就对孩子充满矛盾情感。精神分析治疗给莉塔带来的一个好的转变,是她母亲对她的态度大有改善;但即便如此,这对儿童发展来说,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阻碍。毫无疑问,如果莉塔能够完成她的精神治疗,她的强迫症特质能够进一步消除,那么她将能够更有效地抵抗她自身的神经质和招致她神经机能问题的生活环境。在终止治疗8年后,我从她母亲处得知,莉塔的发展持续令人满意。

[3]在第八章里,我会用更充分的理由来支持,俄狄浦斯情结的早期阶段已经通过这些情绪显现出来。

[4]此处及本书的其他部分所显示的年龄,皆为该孩童开始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时的年龄。

[5]本文依据我的论文《早期分析的心理学原则》(1926)写成。在文中我提出一个观点,即恨意与攻击倾向往往是罪疚感的深层原因与基础。在后来的很多其他文章中,我也提出了很多新论据来支持这一论点。在1929年牛津心理学年会上发表的《论象征形成在自我发展中的重要性》一文中,我对这个命题进行了拓展,我提到:“对力比多冲动的防御机制只出现在俄狄浦斯冲突的晚期,在冲突早期防御机制对抗的是破坏冲动。”我认为,这个观点与弗洛伊德在新书《文明及其缺憾》(1930)中提到的结论颇有几分相似。在书中,弗洛伊德指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只有攻击性会被压抑并屈服于超我,从而转变成一种罪疚感。我确信,如果精神分析将罪疚感的来源限制在攻击本能的话,那么很多现象解释起来将会更加简单明了。”(《弗洛伊德全集英文标准版》,卷21,第138页)在下一页中,弗洛伊德还讲道:“下面我们貌似已经可以提出如下命题:当本能趋势被压抑时,它的力比多要素会转变成症状,而它的攻击性则转变成为罪疚感。”

[6]根据我的经验,小孩表现出某种哀伤的性情或者有经常跌到受伤的倾向,这些都是由于罪疚感造成的。

[7]我们可以从莉塔的整个一系列症状和性格发展过程看出她的阉割情结。她对父亲的强烈认同很清晰地呈现在她所玩的游戏中,我们还可以从游戏中看出她对掉入男性身份的恐惧,这种恐惧正是由阉割情结引发的。

[8]我的观点是,孩子最早的身份认同已经可以被称为“超我”。这个观点的理由将在第八章给出。

[9]参见《弗洛伊德全集英文标准版》,卷17,第8页。

[10]早期儿童分析为精神分析疗法提供了一个最重要的贡献。分析发现,儿童能够直接地表达他们的潜意识,这不仅能够帮助儿童体验到长足的情绪释放,而且能够在分析中使其身临其境。所以通过心理解析,固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

[11]未出版。

[12]厄娜的例子在第三章中将有更为详尽的阐述。

[13]这是一个典型的关于惩罚的梦。可以发现,这个梦建立在死亡意愿(death-wishes)及其带来的罪疚感之上。这个死亡意愿由口腔挫折(oral frustration)和俄狄浦斯情境引发,并指向她妹妹与母亲。通过分析幼童的梦境,我发现无论在他们的梦境还是游戏中,由超我引发的意愿和反倾向(counter-tendency)总是存在的,而即便在最简单的意愿或梦境中,罪疚感都会以隐蔽的方式发生作用。

[14]在终止治疗之后,孩童并不能像成人那样改变他们生活的环境。但精神分析能够帮助他们更自由地发展,并在现实环境中有更良好的感受。不仅如此,孩童神经官能症的涤除,也将不利的环境造成的困难降到最小。根据我的经验,一旦孩子开始接受精神分析并开始好转时,母亲神经质的反应也会减少很多。

[15]当他们的超我不再那么严厉,他们会发展起一种幽默感。这正证实了弗洛伊德的幽默本质理论,即幽默感是超我友好一面的展现。他在《论幽默》(《弗洛伊德全集英文标准版》,卷21,第166页)一文中论述道:“最终,如果超我通过幽默的方法安抚自我,保护自我免受痛苦,那么这与‘父母代理’(parental agency)的本源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