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概念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内容丰富、历史悠久,长期为各族人民喜闻乐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这个词,目前国内体育界和民族学界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概念定义。《中国大百科全书》的体育卷和民族卷,都没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辞目。1986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的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期间,由国家体委、国家民委联合主持,举办了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术研讨会,会上首次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以下几种看法:

(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

(2)是指近代体育传入我国各民族以前就已经有的那些体育活动内容。

(3)凡是目前在一些民族地区仍有流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包括自娱活动)内容,都属于民族传统体育的范围。

(4)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具有民族性、传统性、体育性的活动项目。

根据以上看法,国内一些民族学专家提出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定义:“长期流传在各民族民间的,以锻炼身心和娱乐为目的的各种活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少数民族的历史关系十分密切。由于历史悠久,长期为各族人民所喜闻乐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很强的趣味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容和形式上风格各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它们表现为力量与技巧的结合,以增强体质、有益身心、振奋精神为目的,尽管活动的方式各不相同,但都有很强的体育性。可以认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指我国各少数民族以民族或一定地域为单位,长期开展并因此而具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各种体育活动。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来源于生产生活实践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不明确,各个氏族部落都必须靠狩猎、采集、捕鱼等活动来维持各自的生存和繁殖。

1.狩猎活动形成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狩猎活动是人类早期最重要的生存方式。人们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创造了各种狩猎的方法。狩猎技能成了战胜豺狼虎豹以及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这些技能经过长期的衍化,就形成了今天的体育活动。如射弩、射箭、刀术、枪术、投掷、赛马等体育活动是许多民族共有的文化形式。在茫茫草原上,“打布鲁”成为蒙古族人击打飞禽走兽诸如野鸡、野兔和狐狸等动物的方法,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射弩是生活在高山峡谷的傈僳族、拉祜族、怒族、独龙族狩猎的重要方法;弩弓和箭是傈僳族男子的标志和随身之物,由此可见射弩在生产生活中的地位;现在,“射弩”这个项目已经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叉草球”是以捕鱼为生的赫哲族人的体育项目。赫哲族人早年以鱼皮为衣,为了保存鱼皮的完整,叉鱼要准确地叉在鱼鳍上,于是要反复练习叉鱼的本领,因此,赫哲族人自古以来就流传着“叉草鱼”的活动。彝族的“飞石索”、土家族的“打飞棒”、苗族的“打草蛇”、彝族的“皮风子”、满族的“射兔”、侗族的“投火把”、哈萨克族的“叼羊”等许多体育项目,都是人们早期狩猎情景的写照。

2.采集、生产形成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远古时期,采集是人类用以获取食物的重要方式。为了生存,人们必须登上陡峭的山崖、高耸的大树。进入耕种生产以后,人们迁徙游猎的生活得到了相对的稳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闲暇时间开始了以表现采集、生产劳动为内容的娱乐活动。如“爬树、爬竹竿”是生活在密林深处的黎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佤族、拉祜族等民族所喜爱的体育活动;满族的传统体育项目“珍珠球”就是模仿满族采珠人的劳动演变而来的,现在,这个项目已经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跑泽田”是土家族姑娘、小伙在水田劳动歇息时进行的一种体育活动;朝鲜族的“顶水罐”比赛,是由顶水家务劳动演变而来的;高山族的“舂米”比赛,源于舂米的家务劳动;还有鄂温克族、蒙古“挥杆套马”等,这些体育活动来源于生产劳动,同时又为提高劳动技能,使人们获得更多劳动产品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源于军事斗争

从历史上看,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历代反动统治阶级残酷的镇压和剥削;同时,由于各民族间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生产力水平相差很大,一些发达的民族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便向其他民族发起军事战争,掠夺他族的人口、财物乃至生存空间,这就决定了军事行动的必然性。

当遇到战争时,青年男子就在头人或首领的带领下成为战争的主力军,兵器的制作和使用,在这种“全民皆兵”的社会环境下就具有了更加重要的地位,长刀、弩弓、弩箭、毒箭、长矛、盔甲、牛皮盾、竹签、地弩、滚石等成为战争中的主要兵器;放火枪、射箭、射弩、骑马、武术、摔跤、角力、越野、游泳、投掷、攀爬等活动就成为人们平时进行训练的主要内容。现在,这些活动已失去了其军事意义,但仍在民族体育文化的百花园里绽放着绚丽的光彩。

武术来源于军事斗争,是我国许多民族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它内容丰富多彩,不同民族其风格也不同,并各具特色。从1953年至2003年,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武术都是比赛的主要项目之一。射弩、射箭、赛马、骑马、射击等项目也都成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比赛项目。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源于宗教信仰

远古时期,少数民族面对险恶奇异、变幻无穷的自然界,既充满恐惧与神秘,又感到自身的无能为力。对于人类自身的秘密及生老病死和各种梦境等现象,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认为许多自然现象是由某种力量即神灵在驱动;人们心目中的神灵是开天辟地、造就万物、创造人类的最高主宰。只有尊敬鬼神、顺从鬼神并虔诚地对其进行祭祀,才能感动神灵,才能达到祈福避祸的目的,于是就产生了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神明崇拜及吉凶占卜等原始的宗教形式。出于宗教崇拜,每年到了一定的季节、日期,就要举行相应的祭祀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始宗教信仰作为全民性的活动消失了,但成为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节日作为民间习俗传承了下来。宗教活动的许多内容剥去了神秘的外衣,以一种健身、娱乐的体育形式而成了节日的重要内容。

狩猎是拉祜族重要的社会活动。出猎前人们必须祭祀猎神,除了许多虔诚的祭祀活动外,全寨男子还要举行对用火炭画成的飞禽走兽的射击、射弩比赛,谁射中什么猎物,就预示着当年会受“厄莎”保佑打中此种野兽。为了获得“吉祥”的种子,让“厄莎”降福于人类,在过拉祜年时,寨子里要举行盛大的跳歌活动。歌场中放一篾桌,桌上用篾箩装满稻谷、玉米、麦子等各种籽种,蔑桌四周插上樱花、桃花、梨花,点上香蜡,旁边还摆有四对甘蔗,全寨男女老少围着桌摆舞,从清晨到傍晚,笙歌不停;人们习惯认为,歌跳的越隆重越红会越好,万事吉祥如意,而且经过跳笙的籽种是吉祥的籽种,预示着来年的丰收。傈僳族的“刀杆节”是一种作为原始的宗教活动流传下来的,表演“上刀山、下火海”之前,有一套烦琐的宗教祭祀仪式,而且每个上刀山、下火海的勇士身上都要挂上几十条巫师画的符咒,使这一活动蒙上了浓厚的迷信色彩;刀杆场上,竖起两根20多米长的笔直的松树杆,在树干之间顺序捆上36或72把锋利的、刀刃向上的钢刀做梯子;表演者赤手光脚,蹬上顶端,并要做出“蜻蜓倒立”“飞燕迎春”等高难动作;下了刀杆后,勇士们还要**着上身、光着脚跳入熊熊烈火之中,甚至用身体滚压火海,直至炭火逐渐熄灭为止,以圆满完成“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惊险表演;表演后,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就开始了,唱歌跳舞,呈现出节日的欢乐气氛;“上刀山、下火海”需要表演者经过长期的武术和气功训练才能完成。

(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源于生活娱乐

许多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十分险恶,迫使他们整天劳作,疲于奔命,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爱情的渴求。人们在猎获猛兽、采集归来之后要为自己的收获而庆贺。在喜庆丰收之时、在劳动之余、在谈情说爱之中都要进行娱乐活动,一些娱乐性的体育活动就相继产生。如反应婚姻仪式的傈僳族的“爬油杆”,拉祜族的“射松鼠”,苗族的“射背牌”“跳月”“抢亲”,壮族的“抛绣球”,布依族的“抢婚”,哈尼族的“月夜踏歌”,哈萨克族的“追姑娘”等。茶余饭后,劳动间隙,以角力为目的的傈僳族的“顶杆”,土家族的“扁担劲”“抵杠”,哈萨克族的“躺倒拔河”,苗族的“打泥脚”“踢毛菌”等;还有深受人们喜爱、随处可见的“**秋”“磨秋”“车秋”等秋千活动。各种娱乐活动集音乐、舞蹈、体育于一体,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成为人们生活娱乐的重要内容。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把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帮助少数民族进步,实现各民族团结、繁荣的一项重要内容。

1981年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座谈会,会上指明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方针和任务。

方针是:积极提高、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步发展。

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和近代体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国家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挖掘和整理民族传统体育的宝贵遗产,从政策上肯定了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作用,指明了发展方向。从1982年开始,每4年举行一次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目前,已分别在天津、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南宁、昆明、北京、拉萨、银川、广州和贵阳等城市举办了9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近年来,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越办越精彩,如全国蹴球邀请赛、陀螺邀请赛,各地区举办的民族体育比赛也层出不穷。

(二)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科研工作的支持

1981年以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大学生民族传统体育协会等所属的学术组织,举办了各种学术研讨会,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研究,不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了提高。

近几十年来,少数民族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时代,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都成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长期以相对稳定形式发展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绚丽多彩的外部世界使人们无暇顾及自身的文化,许多宝贵的文化财富已经消失。在这种形势下,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成为人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许多专家和学者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又有了新的方向,从原来单一的挖掘和整理体育项目的研究,到现在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研究、文化冲突研究、宗教学研究、产业化研究、旅游化研究、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研究、竞技化研究、体质研究、教育研究、艺术性研究、美学研究等,研究的内容越来越广泛,涉及的学科越来越多,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势头。

1984年至1991年,我国先后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民族体育集锦》《中华传统游戏大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等以挖掘和整理为主的书籍。1991年至今,从各种领域和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著作和书籍层出不穷,在各种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的科研论文达到数百篇。

(三)比赛的科学管理

1985年以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不断组织专家对竞赛规则进行修订,对场地器材、比赛方法、规则与判罚、名次排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竞技化。

(四)学科建设的扶持

许多体育院校、系设立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这门新兴学科,这是我国体育院校、系专业改革,培养民族传统体育专门人才的一项重要改革。北京体育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列入公共教学课程当中。中央民族大学体育学院的体育教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方案,已明确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列入课程教育体系中,并编写了有关教材,逐渐发展、完善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体系,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普及与提高。

(五)国际交往

随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和国际地区间的友好往来,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地区间的联系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招商引资、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各地相继举办了风筝、龙舟等国际邀请赛;在各地区举办的火把节、那达慕大会等也邀请国外客人参加;1987年国家体委组队赴日本参加了毽球表演赛;广东顺德龙舟队先后代表我国参加香港、澳门特区、澳大利亚举办的国际龙舟邀请赛。这些国际和地区间的交往活动,加强了各国和各地区对中国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了解,增强了友好的感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我国少数民族大部分居住在边境地区,许多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体育与邻国一脉相承,如秋千跳板、朝鲜族摔跤等是我国朝鲜族与朝鲜、韩国人民共有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射箭、赛马、摔跤是我国蒙古、塔吉克、哈萨克族和蒙古、哈萨克等国人民共同喜爱的项目;我国傣族泼水节、赛龙舟,在泰国、缅甸北部的人民也过泼水节、赛龙舟;我国黎族、京族跳竹竿,在东南亚一些国家也有跳竹竿活动;北京蒙古族的“风幡”出国表演,受到国外高层人士的接见。通过与邻国和世界各国进行民族传统体育交流,民族传统体育的一些项目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走向世界,得到更广泛地弘扬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