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夏子珏一路从水路被服侍周到的到了阔别三年的北京城,还有林如海作为棋友消磨时间,有可爱的林瑾玉,小少年白白胖胖的,不管怎么逗,都会拿一双崇拜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让很久都没有享受过这种类似于弟弟或者儿子孺慕的夏子珏心中一片柔软,想起京城里可能等着他的人,更是心情愉快,欢笑连连。
这样的情形,看在夏家下人眼里,自然对让自家主人高兴的林家父子更是殷勤招待。
而对于同样向京城来的夏紫薇来说,她的世界几乎颠覆了。
自从守孝三年满之后,因为舅舅迟迟没有安排她上京寻亲的事,等不及了的她躲开家中下人的视线,带着金锁偷偷跑出夏家。
本来以为就算认父会受到刁难(数年来嬷嬷们教育的成果),但作为千金大小姐的紫薇浑然不知这世上的艰难与险恶,只以为有了银子,雇个马车就会很顺利的到达京城,她的挑战只在京城。
可是,这是这么一回事,她雇的车夫夜里卷了她们的行李跑了,还好画、扇子和银票是主仆两个贴身带着,行李包裹里只有衣服和一些碎银子,不至于身无分文。
紧接着在惶惶中的俩主仆,就遇上了一个仗义的李姓少年公子,俊美明朗,满身书香,风度翩翩,紫薇的心怦怦直跳,脸热不已,两人谈诗论画,很快就引为知己。却不妨一日听到,原来这公子本是个穷酸秀才,当时热情的帮她们找马车雇车夫重新置办行李只不过是因为看紫薇主仆衣饰华美,气质典雅高贵,看来出身高门,帮她们可能攀上一家大户,对自己的科举仕途有好处,倘使使得紫薇心许下嫁,就更好了。
情窦初开的紫薇一听到这个消息,那是一颗心都拔凉拔凉的,这不是她心中纯洁的爱情,这背负着太多的算计,紫薇不喜欢,不能接受。
失魂落魄一般告别热心的李家公子,紫薇主仆俩又走了两日,路过一个镇子,紫薇碰见了小叫花子,天生心软的紫薇见不得别人可怜,当即就在小叫花子祈求的目光中掏了五两银子给他,小叫花子对她千恩万谢,紫薇笑得温婉和气,连连说着不用谢,小叫花子离开后,紫薇丢了钱袋子。
到京城的路还没走一半,就丢了大部分银钱,紫薇开始想起在家里时嬷嬷说的那些阴暗事来了,难道世界就是这样的,车夫卷走了我的行李,温柔待我的公子是想要攀上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千金小姐,我帮助了那个小叫花子,可是他却摸走了我的钱袋子……
莫非嬷嬷说的都是对的?紫薇怀疑起来了。
接下来,紫薇又碰见了劫富济贫的侠士,反清复明的乱党(受嬷嬷们的教导,紫薇知道自己的立场了,她是满清一边的,和天地会什么的是敌人。),和男人私通要被沉塘的少女,乐于助人却家徒四壁妻儿都饿着肚子的老好人,伸冤无路被恶霸活活打死的老人……
等到了京城,紫薇本来带着天真稚气柔软的清亮眸子沾上了冷漠。
“小姐,今天已经晚了,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来吧!”金锁紧紧地跟在她家小姐身后,看着已经升起暮色的天空,建议道。
“嗯!”紫薇现在也不敢随便去找人求助,她们在进京城之前才碰见了一个拐子,说是刚好也去京城,可以一起走。
幸好金锁机敏,紫薇也有了防人之心,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长的一脸淳朴的农家大婶将她们两个带往了南方,主仆俩才没有被拐卖。
投了客栈,主仆两个点数着自己身上的银钱,都是皱紧了眉头。
“金锁,我们只剩这点银子了,认爹的事还没有一点头绪,这可怎么办?”紫薇愁眉苦脸,现在她对自己认爹这一任务的艰难程度有了新的认识。
“嬷嬷们都说,宫里是王公大臣们得了召见才能进去的,我要怎样才能见到爹,怎样才能让他认我?”想起嬷嬷们说的后宅女人们的争夺,紫薇对照一下自己在路上的经历,顿时毛骨悚然。
“金锁,你说,会不会……会不会有人会杀我们灭口?”紫薇说着,捂着脸呜呜的哭起来。
她想回家,想娘,想家里那些板着脸却一心一意教导她的嬷嬷师傅们,想院子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聒噪的小丫头,也想……那并不常见的小舅舅。
舅舅不赞同她来认父,想来就是知道这样的现实,才总是拖着上京的事,想让她看清现实。但是她却没能领会舅舅的苦心,私自跑了出来。
“不会吧!”金锁很不确定,“小姐,你不要吓我。你是金枝玉叶,他们怎么敢……再说了,还有大爷呢,大爷不会不管你的!”金锁紧张的安慰自家小姐,对于金锁来说,她的主子是紫薇,可是她们夏家的依靠却是夏子珏,出了事,第一时间想到他也就是理所应当。
紫薇本来就对自己辜负了夏子珏的苦心而心中愧疚,被金锁这样一说,更是哭得眼泪涟涟,金锁好一通劝,才将她给劝住了。
“爷,姑娘到京了!”方孚若轻轻的走进来,告诉夏子珏他等了多日的消息。
夏子珏随手拿过毛巾擦干净刚才啃鸡爪弄脏的手指,口中吩咐道:“到了!现在住在哪?”
“是我们浮香记的客栈,天组的天鹰,天枭在暗中保护!”
“很好,高手就不要再加了,让黄组的人员多加注意和姑娘有接触的人。”夏子珏顿了顿,手又伸向了桌上那盘色泽诱人的泡椒凤爪,抓起一只,有滋有味的啃了一口,看在方孚若眼里,就是一种偶像倒塌一般的幻灭。
这是他的主子,他那个清雅高贵的主子爷吗?
分明就是一个贪吃的小鬼!
方孚若使劲的腹诽,不过,这鸡爪子问起来可真是香,口水都要馋出来了。
夏子珏含着一截鸡爪子,细细的品味了一下其中的香和辣:和他在末世之前吃的更加美味一点,只是没有那种让人心内暖暖的满足感。
“倘若姑娘和普通人说了书与扇子的秘密,就将她带回来!”
夏子珏吐出一个鸡骨头,正要接着啃,却听见身后传来吞口水的声音,方孚若大囧:怎么连主子爷身边的暗卫都沦为了吃货吗?
夏子珏仿佛不知道这暗卫是在丢他主子的颜面,一手抓过筷子,夹了一只凤爪,手一使劲,一道白光,唆的射了过去,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毫无凝滞。
“赏你的!”
“谢谢主子!”暗处传来少年雀跃的声音。
“年轻真好啊!”夏子珏笑笑,却让听见他话的几个人满脸黑线。主子爷今年堪堪十五岁,未及弱冠,这话说的可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夏子珏自然是知道身边对自己这句话的反应的,可这确实是他的真心实意。
“顺子,给孚若也上一碟子。辣味够劲,香味入骨,爷是百吃不厌啊!你也尝尝!”夏子珏一手鸡爪一手招呼,彻底败坏了这许多年来自己树立的形象。
还记得末世的那一世,他的母亲,是一个精明拜金的女人,家务活什么的一概不会,只因爱吃,单单会做这泡椒凤爪。
他那个时候,已经又过一世,已然颇能看破红尘,对于这种吃起来有失高雅风度的小吃也不再是看不起了,自然跟着母亲一起啃鸡爪子,母子俩抢着吃,渐渐关系亲密,母子关系是几世里最好的。
只是可恨啊,他一朝家破人亡!
夏子珏仰头看向屋顶,眨巴眨巴形状美好的凤眼,将眼中浮起的水雾眨下去。摇摇头,不想了啊,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多吃点呢!
夏子珏含着一抹淡笑,又咬了一口手中鸡爪,目光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