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年过三十,当时生活在江口市区及其周边的人,也许都还记得1996年发生在市区的“1.2”抢劫杀人案。

这起案件从案发开始,就被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炒”得沸沸扬扬,一度引起上上下下的高度关注。

一石激起千层浪,使多年来心气平和、安居乐业的市区居民,顿失安全感,也给市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刑侦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和工作压力。

侦查人员苦战百日,案件告破。领导们弹冠相庆,纷纷找到了自己的作用定位;市民们如逢盛节,惶恐之心渐安;刑警们卸下重负,长长地透出一口气。

今天,我翻看了那些报道和总结,某种感慨更加强烈:当人们在评功摆好和喜庆胜利之余,有多少人知道,普普通通的刑警们,在这起案件的侦查中,做出了多大的奉献,承受了多大的压力!百日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短的一瞬,而在人们期待“立即破案”的侦查活动中,又是多么漫长难熬的时光啊!他们坚忍持平,聆听着越来越变得心烦意躁的领导们的严厉批评,甚至是不知所谓的指责;他们谨小慎微,如履薄冰,担心在某个环节上出现纰漏,而遭到责任“倒查”的追究;他们静声低气,害怕见到一些不能理解的群众投来的幽怨嘲讽的目光。其实,当我在发表这些议论时,我也知道,这并没有违反时下通行的“上言下行”的规则和“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古训。但是我相信,作为一个职业侦查员,这一段倍感沉重、在酸处中包含着成就的经历,将会永远留在他们的记忆里。

时间:1996年1月2日下午二时许。

地点:市区光明新村25幢401室。

人物: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许坚。

原因:杀人抢劫。

结果:许坚被铁榔头猛击头部致死,尸体倒卧在餐厅和厨房之间的血泊中。卧室被翻箱倒柜,失窃两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一件皮夹克以及国库券和现金等物。

勘查:现场提取到犯罪嫌疑人不完全的足迹数枚、工具撬压痕数枚、手指印一小块。

刑事技术人员在进入现场时,除看到满地抛落的衣物外,还发现厨房内煤气阀门被打开,室内溢满煤气,少许火星就会引发爆炸。水池里留有一盆殷红的血水,旁边丢弃着一条血迹斑斑的湿毛巾,分析认为是作案者在杀人后,擦拭、清洗血污的双手后,继续翻寻财物,最后施放煤气逃跑。

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市区人口密集的居民新村,时间在白天,也由于死者是市财政局干部,一时间震惊了市民,震动了市区。人们议论纷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甚至与官场争斗、经济腐败联系起来,捕风捉影地编造出许多故事。江口长久良好的治安状况,使家住在崇琅福地的居民,过惯了闲适、安宁的日子,这起恶性案件突然在身边发生,缺乏心理准备的人们,仿佛顿时失去了依靠,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他们用各种方式表达着他们的关切和期待。市委书记、市长在案发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公安机关必须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立即破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江口市公安局在崇琅公安分局会议室设立了侦查指挥部,前线指挥由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又恒担任。市、县、区共抽调1000多名警力参加了对崇琅、大闸、开发区,临江市,水上等区域的排查。

指挥部下设技术组、排查组和检查督导组。技术组承担现场的封闭及反复勘验、对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分析,提供案犯刻画的判断意见、开展比对检验,鉴别排查出的嫌疑对象的是非。排查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具备作案因素和作案条件的嫌疑对象的排查,要求是缜密严谨,该做的工作一次性到位,该排查的对象一个不漏。检查督导组的责任是对各排查区域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听取汇报,掌握工作进度,纠正工作误差。

在侦查工作的前期,我作为指挥部的成员,被分派到临江市进行督查。

侦查工作的初期,指挥部确定了“地毯式轰炸法”的工作方针,采用“人海战术”,在侦查区域内,以住户为单位,进行交叉走访排查。这里有几组数字,足以见证当时的工作量:一周内,共梳理出工作对象3000多名。三天内,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设卡检查车辆5000多辆。十日内,在建筑、拆旧工地清查外来民工8000多人。工作中虽然发现了不少线索,通过查证也破获了一批盗抢案件,但指挥部的这种“大面积拉网、卷席式排查、短平快见效”的期望没有能实现。

为了全力以赴投入工作,也为表明破案决心,指挥部对上立下军令状,对下申明了工作纪律:案件侦破期间,所有参战警察不准喝酒,不准参加娱乐活动,不准请假,集中伙食,节假日和夜晚十一时前一律加班。春节前一定要破案,送回市民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氛围。

几天过去了,现场勘验和物证分析有了基本结果。指挥部成员综合调查走访情况,和技术人员反复研究斟酌,确定了案犯的刻画:

现场一人作案;

男性;

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

身高在170至174厘米;

鞋码为40或41码;

职业为电工、机修工或者是木工;

随身携带或家中具有因使用而发生了磨损的铁榔头、螺丝刀、尖嘴钳等工具;

手头拮据,或有紧急花销,为谋财铤而走险;

家居在崇琅或其周围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