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第一天:

刘嘉威到达法院时候外面道路两侧让人围满。

门前是香港各种媒体记者倾巢出动,马路对面和两侧则站着打着横幅的各种组织或者看热闹的市民。

有人手举标语或者横幅,或者死者的模拟画像。

刘嘉威推开记者没有回答任何问题进入法院时,突然远处多辆警车开道的押送车出现,现场**,深蓝色押送车停稳,人群向前挤,车门打开,四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在前,后面两个警察拉住穿着西服精心打扮过,但铐着手铐,脸色异常苍白的钱伟廉下车,“杀人犯!”

“变态狂人!”

现场不停有人高喊各种口号,人群亢奋激动,向前猛挤,现场有失控的危险,法警和值勤警察立即下去拉钱伟廉,强行前进,对别人对钱伟廉的攻击并不全力阻拦,脸上普遍带着厌恶和幸灾乐祸,突然不知从哪里飞过来鸡蛋西红柿,还有人试图上去袭击钱伟廉,让刘嘉威难忘的,是到这种时候,已经成全香港人愤恨目标的他,脸上仍然保持着极度镇定,任人拉扯,随波逐流,决不反抗。

或者叫淡漠、麻木,似乎那个人们口中的罪人,不是他,他只是个旁观者……

警察终于把他拉出人群,护住他全身向法院大门里进去,仍然有人扔东西,包括石头砸坏玻璃!

下面人群口号一致起来:“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声音震天,刘嘉威回想起自己母亲对钱伟廉的愤怒,对自己给他治罪的极度自豪,众口铄金,刘嘉威突然有一种刺骨的恐惧感。

半个小时后,法庭开庭,钱伟廉因为西服被拽坏,只换了一件白色衬衫,鲜红的不合时宜的领带希在上面好像参加喜筵,或这是一种对众人的挑衅和蔑视。

钱伟廉妻子坐在听众席前排,带着自己的儿子,儿子呆呆地看着钱伟廉,钱伟廉和妻子对视,刘嘉威看到了他们两人的感情流露,钱伟廉第一次似乎不在坚硬,这让刘嘉威极度不适,胸口发闷。

例行环节后,检察官开始发言:“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想在这里提醒各位,本案凶手是一个虐杀刚刚成年少女的……极端残忍,冷血,镇定的凶徒!”

辩护律师:“我反对!被告未被定罪前,检察官不可以假设立场!”

检察官冷笑:“被告被逮捕后一直拒绝认罪……但法的精神是用客观说话,凶手不承认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依赖大量的环境证据……如果物证、逻辑综合起来是完善而合理的,就应判定被告罪名成立,这不是电视演绎或者侦破小说,所谓100%严密无漏洞的案件在真实世界里是不存在的!……这点请各位陪审员一定引起注意!”

陪审员大都露出非常赞许表情,法警抬上来三张长台,上面堆满各种证物,现场轻微**,“各位,这些就是本案证物,共200多件,包括被告衣物、内衣裤、这个纸盒子(拿起来,把口朝向观众席,观众席一片惊叫,里面摆放着一个真人大小的塑胶模特,带着让人不适的怪异惊悚感),是模拟案发现场,其他还包括烧焊器,电线、割掉死者身体组织的铁锯、这些大概三十个小白盒子,里面装的是死者尸检取样的头发,身体组织、烧焦的**,身体及纸盒里发现的衣服纤维。

根据这些物证,我将尝试还原整个杀人过程:

16日下午六时至凌晨期间,凶徒用右臂单手勒住死者颈部,导致死者窒息死亡(配死者颈部勒痕照片投影,上部可以看到死者整个头部眼睛圆睁,下部可以看到血淋淋胸部两块血肉模糊,观众有人因恐惧尖叫)。

死者**被割掉,没有找到!……

**被烧焊器烧过,显示凶徒有性侵犯变态嫌疑(用手指钱伟廉),但死者又未被强奸,可能是现场环境不允许,或者有意外发生。

在死者**上及指甲里发现衣服纤维,可以与被告西服完全吻合,(指照片)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成分,也在雪糕铺内发现此证物。

此外经过仔细搜寻,工作间内还发现死者头发毛发,而手肘下面有半张印有“未焊”字样纸屑,另外半张也在工作间内发现。

并且字迹与被告完全吻合。”

钱伟廉答辩:“烧焊器是电器行常备型号,我拥有这个型号并不罕见,我所穿西服也不是罕见样式,只凭死者200多衣服纤维里面仅仅7条证明我杀人实在勉强!

我日常根本不穿着西服,当天因有同事宴请我,我为表示正式才穿,但我在离开宴会返回雪糕铺值晚班前,有先返回家里更换工作服装,西服根本没有进入店里。衣服纤维来源,我回想可能是来自于与别人握手……”

“(被打断)什么人?!”

“我不记得……但确实有握手……(检察官露出得意笑容),也许那个人将纤维带回店铺,更有可能是有人穿着与我完全相同样式服装,目的就是为了栽赃给我……你们警方就能证明那个纤维一定来自于我,而不是其他第二件衣服吗?”

钱伟廉非常镇定,声音洪亮,不慌张:“还有死者被烧焊器侵犯的事情……这种卑贱下流行为,我极度鄙视,更不可能做出!……

还有你们警方最开始怀疑我,是因为说我看到警察慌张,事实是那天我喝过酒,所以才会脖子上血管跳动,不是因为恐惧!”

“你见到警察时候是几点?”

“上午十点左右?”

“十点就喝酒?”

下面观众席一片哄笑。

钱伟廉老婆站起来高喊:“他是喝酒了!……早上有时候他会喝酒!”

“肃静!”法官敲桌子。

钱伟廉妻子激动:“我说的是真话!为什么你们不信?我老公没有杀人!?”

辩护律师:“我很奇怪一点,就是警方从案件开始调查,自始至终似乎只调查我当事人,似乎在假设立场,这对我当事人极度不公!

案中我觉得关键的一点漏洞是,根据死者女性朋友贾思齐说法,死者打最后一个电话时,背景噪音极大。这是个矛盾。

根据你们警方的所谓推断,你们认为和死者完全不认识的我的当事人,之所以和死者碰面,是死者想要找电话时无意中选择雪糕铺,可雪糕铺是一个安静场所,而五点左右附近噪音较大的地方只有街上或者茶楼这些场所。

死者从簸箕湾家里跑到跑马地,只是坐公车就需要一个小时时间,中间按照你们警方描述,还要去广告公司替他哥哥办事,因为离开家里较平日更早没有吃饭,所以还要挤出时间解决肚子的问题,时间上实在无法做到。

除非有车辆载着死者到处移动才有可能!可是我当事人没有驾照,更没有车辆。

另外根据你们警方根据早先的新闻报道,曾经用你们所谓的最科学客观的鉴证科结论推断死者死亡时间是在12点以后,现在又说因为纸盒散热,还有被人掐死时候体温会升高,所以死亡时间提前到了我当事人在雪糕铺值班的6点到12点。

我认为这个时间提前原因,完全是为了配合你们指控假设!你们这是在预设立场!制造冤案!”

法庭一片安静,“这个案子巧合太多!根本无法让人信服!你们只是因为死者死法残忍,而我当事人私生活或者为人处世态度有怪异处,就假设他为做出此变态行径的最好人选,加上舆论施压,大众的狂热情绪,就判定我当事人必为凶手,再以此为结论搜罗证据,怎能服众!”

法庭仍然安静。

刘嘉威去看钱伟廉,钱伟廉仍然表情漠然。

那种完全与自己无关的镇定感,根据刘嘉威经验,只有真正凶残而毫无心理负担的危险凶犯,才会具有。

他们缺少人正常对死亡杀戮的恐惧敬畏。

因而显得麻木冷血。

钱伟廉符合这个特征,而且表现出比恶犯更强烈的极度冷静理智,自己是否真的冤枉钱伟廉?

第二日:

法庭按照检察官要求,到案发现场实际进行模拟。

刘嘉威选择一名较瘦小,体形与陈怡丽相近的女警扮演女尸,女警模拟前,坚持要先拜佛,天空阴云密布,一丝风都没有,显得诡异。

相关审判人员全都保持沉默,表情严肃或惶恐。

外围围满民众等待看戏。

女警踩到纸盒里面,犹豫再三,躺下去,辩护律师:“这样不正确,为保证对被告公平,应该做出(拿出照片)和死者完全一致姿势。”

女警面色苍白,求助看向刘嘉威,刘嘉威点头。

女警恐惧地看着照片,细心调节自己身体、脖子、脑袋朝向角度,胳膊摆放位置,然后扮演凶手的警察,开始按照路径,从雪糕铺后巷,将尸体拽往抛尸地。

辩护律师再反对:“扮凶手警察明显比我当事人强壮……你们要重新寻找。”

又折腾一番,钱伟廉身高不足170,体形干瘦,但显得精力很旺盛。

案件终于开始模拟,“凶犯”拖住尸体盒子,突然一阵阴风吹过,房门自己慢慢打开,好像有人推动一样,现场气氛有些恐怖。

“凶犯”犹豫一下,还是开始拉动纸盒。

纸盒沉重,移动极为费力,后巷到前面主路先是一道大门,纸盒穿过,然后是一道极窄的小门,纸盒两边几乎碰到门边缘,但仍然能顺利通过,然后下到路基下,即将移动到主路最终地点时,纸盒突然叱的一声被扯裂!

现场民众一片哗然,女警猛地蹦起来,失声痛哭,刘嘉威上去训斥,女警哭诉道:“我好像被她上身!在里面只能望天,好可怕!我的脖子似乎也有人掐到,我的胸部,你们看着我,我好像刺身**……这个工作我做不了!我做不了!”

说完转身便跑开。

现场人都看着她背影,有人小声说:“来索冤魂孽债。不该模拟。”

如果是冤案,陈怡丽冤魂会不会缠绕自己?

刘嘉威控制不住去想。

回到法庭,辩护律师发难:“纸盒经过拖动,明显无法受压最后破损,而警方找到纸盒绝对完好,这是否可以证明凶手根本不是按照警方假设抛尸?所谓雪糕铺现场证据,都是真正凶手用来转移欺骗制造假现场的手段?

如我当事人身材体格,要拖动这么沉重纸盒移动,就算纸盒可以承受力量,移动速度也会非常之缓慢,整个过程要十几分钟时间,就算抛尸时间为最晚的12点,案发现场附近为商业繁华区,仍然可能有路人经过,更何况是抛尸到主路正中央,试问我当事人这么做要多么非理性,极具被多强心理素质,这完全不合逻辑!”

刘嘉威脑海中浮现的,是有人把车停好,打开后备厢,两个以上人把纸盒抬出,仍在那里,迅速离开。

两个人的脸是模糊的。

辩护律师:“更进一步说,案发当晚根据雪糕铺运营记录,生日额和平日基本持平,钱伟廉要接待顾客,不可能有时间去处理尸体和纸盒,还有体格问题,钱伟廉力气不但拖动纸盒困难,死者为凶徒单手掐死,你们看钱伟廉右手?是否有这么大力气?

纸盒上有铁锈痕迹,早先我曾经要求警方提供所谓第一现场铁锈对比,但警方就以现场已经被凶手处理为由,无法提供。

我还要再次提醒各位陪审员,我当事人如果是凶手的话,其实他更合理行动应该是用更长时间更仔细检查现场,检查死者尸体上的残余痕迹,并将尸体丢其于远比主路更方便的同样位于商店后巷的垃圾站!

但死者尸体被弃于商店附近,凶徒却把衣服书包远远丢掉,以至于警方到现在仍然无法找到,而拿着衣服书包离开这里搜索范围应该十分醒目,却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发现异常,这都无法合理解释。

警方说我当事人是冷血智慧犯,现场仔细消灭证据,但怎么解释所谓的最关键证据:西服,却在案发后多日警方才采取的搜索行动中,仍然没有被其销毁?这么愚蠢行为能叫智慧么?

按常识就算再好心理素质犯人在案发后,对案发现场,死者,警察,都应该有强烈刺激后的警惕逃避心理,可我的当事人仍然在警方大肆搜捕取证的情况下照常活动,正常工作,没有注意力不集中,没有请假,最关键的是尸体就抛弃于当事人工作场所附近,如果我当事人是凶手的话,应该想到警察很快就会怀疑到他。

他没有采取任何应变措施,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唯一合理解释,就是他根本不是凶手!”

第三日休庭,报纸开始有部分转向支持钱伟廉,认为这可能是一起冤案。

大头对此暴跳如雷,找到刘嘉威:“这些记者简直混蛋!为这么变态凶手脱罪!”

刘嘉威沉默。

“明天法庭答辩,你准备好了么?”

刘嘉威沉默,“不要出纰漏!……否则我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败诉的话,会有严重后果?”

“你以为钱是白拿的么?(意识到说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案件是否另有内情?……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暴躁:“绝对没有!……你要做好你本分!刘嘉威……你知道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好多人恨不得我们死……有些东西,是不禁查的。”

大头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第四日答辩日。

刘嘉威宣誓遵守法律,绝无虚假陈词。

辩护律师:“你们只有7条纤维与死者吻合,另外259条找到来源了么?”

“……没有。”

“仅凭七条纤维,就推定我当事人有罪,是否有草菅人命的嫌疑?”

“你用词是否过重?”

“当然不重!如果我当事人被判死刑,那就是人命!”

“(刘嘉威提高声音)虽然只有7条吻合,但已经足够说明死者和嫌犯发生过接触!现在嫌犯仍然不肯交代罪行,我们当然要怀疑他隐瞒的,正是杀人部分情节!否则还有什么解释?!你说巧合,嫌犯自己也承认死者死亡那天他穿过西服,这是不是也算巧合!?”

“你是否有先入为主概念,认为嫌犯脾气怪异,所以全力将目标锁定到他身上?”

“没有……我们做了公平以及全面的调查……另外你说到嫌犯脾气怪异,这确实增加了我们怀疑……但我们并不是据此就下结论……”

刘嘉威说到这里开始犹豫,但还是下定决心,坚持自己立场:“根据我们法医检验结果,死者七条纤维分别位于后背,左脚、左臂,请你注意,死者是**的,也就是凶手接触过死者全身,死者虽然处女膜完整,但……他的所有伤口都是在死后留下……凶手杀人后完全没有悔意,而是继续自己暴行,为满足变态欲望破坏尸体,我们当然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凶手是极度心理变态者,他的行为模式当然会与常人不同!……

这样的嫌犯到现在仍然表现的无辜,镇定,甚至不屑于逃离现场,销毁证据,不怕警方调查,类似案例并不鲜见……你身为专业刑法律师,应该比我更了解!”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死者是死后被破坏尸体?又怎么确定死者**不是被火烧,而是被电焊器破坏?”

“电焊器和火烧根据模拟,有明显分界线的区别,火烧不会有分界线……死前还是死后被切割,则有专业的细胞反应试验结果作证,生前和死后因为细胞和组织液活动与否不同,伤口会呈现不同反应,这个我并不专业,但你可以看报告……还有我们已经经过模拟分析出尸体被放入箱子是在死者死亡后一个小时。”

“怎么推断出来?”

“根据尸体和箱子受力接触面的细胞沉淀情况分析得出。死者被杀死后,被折磨长达一个小时,当时仍然不到午夜十二点,外面随时可能有顾客进来,店里值班人员只有钱伟廉一人,他怎么可能不是凶手!就算不是凶手,他又怎么可能不发现有人就在它自己的工作间里杀人!割尸?!难道他是盲的?你不是要讲逻辑么?你给我个合理解释!?”

“既然你说到死亡时间,我问你,死亡时间本来你们警方说是12点后,后来抓住我当事人后,又提前了三到四个小时,难道这不是针对我当事人么?”

“……你不要管我们的动机,我就现在问你,你是否可以推翻我们修改后的结论,可以在这里说死亡时间我们计算有错?!”

“……我不是专业人士……”

“……你自己就是搞法律的,应该知道只看事实,不看动机,我们发现我们第一次计算错误,当然要修改,而且如果你当事人就是凶手的话,杀人时间当然就应该在12点前,这只能说明我们后来发现证实了我们猜测!怎么叫针对你当事人!……

而且我们刚刚有更进一步发现……可以佐证我们发现。”

“什么证据?”

“死者胃部我们做了解剖……(刘嘉威找出报告)……死者胃内有食物残渣……按照人的正常消化时间推断,食物在胃内全部排空大约需要4个小时……也就是说死者在最后进食后不到四小时内就被杀害……死者生前最后一个电话是六点,六点半的时候就已经不按照约定与朋友在车站会面,我们完全可以认定死者在6点半时候已经被凶徒控制,那么她最后一餐应该也是在6点半前,再加上四个小时,遇害时间应该在10点半之前……被杀害后,又经过一个小时变态折磨,那就是11点半,之后被装入纸盒拖到外面,大概是11点50,之后嫌犯回家,大概10分钟路程,正好是12点……如果时间没有那么紧张,就把我说到的时间点都稍稍往前提前10分钟到30分钟,这就是当夜嫌犯的真实行动轨迹!”

“那他的杀人动机呢?”

“我在审问嫌犯时,曾经推断过一个合理杀人动机(小说前面刘嘉威和钱伟廉对话),在相关档案中有记载……相关推测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我咨询心理医师,再根据过往犯罪案例合理得出结论……简单说,凶徒具备这几个特征:

寻找目标是临时起意,犯案过程是多次模拟想象,为满足性心理,实际折磨虐待效果与嫌犯预期有落差,这是嫌犯最后没有进行**破坏处女膜,但却有割掉**原因,也可能通过**等方式满足,或者嫌犯无性能力。

致死受害者因为重手意外,最后大胆抛尸为失控的寻求刺激挑衅行为。

所有心理动机推测都有案例可循,这比你单纯说一句什么因为外部干扰所以最后没有强**体合理有说服力的多,既然外部干扰能停止**行为,为什么不能阻止嫌犯将尸体公然抛在街上?”

“你们是否调查过死者其他社会关系,以及与她有接触的强壮男性,比如死者男友,或者亲属?”

“当然……(犹豫)……没有可疑。”

“你们调查记录显示,陈怡丽所在夜校当夜值班记录及上课登记记录均消失不见,你们是否跟进调查?”

“是……当时曾经引起我们怀疑,那两份记录实际上并不正规,只是两张签到纸……可能只是被人随手当无用纸张丢掉……而且死者并无在夜校出现,因此我们觉得登记纸意义不大。”

“陈怡丽没有出现,但凶手却可能在登记名单上!”

“这只是你猜测……就算名单丢失,当日学生出席缺席情况我们仍然作了调查,而任课老师也都出现,正好可以做他们的不在场证明。”

“陈怡丽离家时说自己要替哥哥登载广告,报社你们去询问了么?”

“作了询问,可惜没有人承认当天见过死者。而时间上死者很有可能根本没有到报社去……因为死者最后约定和朋友见面的地点是六点半在跑马地车站,因此我们相信死者最后失踪地点就是在抛尸地附近,报社当日是否真去对案情均无影响。”

“纸盒上留下两个手印的人也没有找到了?”

“没有。”

“纸盒上没有我当事人指印,现场也找不到陈怡丽指印,而出现的指印你们却又找不到原主……这样办案态度是否太过儿戏?对我当事人是否公平?”

“我觉得没有问题……(下面一片哗然)……找不到被告和死者指印,正说明凶手犯案后认真清理过相关痕迹,一般来说凶犯在清理指纹时,会倾向把所有地方都仔细擦拭一遍,而不会按照自己记忆触碰过哪些地方去清理现场,因为自己可能遗漏场所,风险实在太大,不过有一种情况,他们会故意遗漏一些痕迹……

就是这些痕迹被发现,反倒对他有利!

我觉得被告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纸盒上有他本人的指印,我反倒可能怀疑我们抓错了人(突然感到说话困难,好像有痰卡住,刘嘉威吃惊,连忙咳嗽几下,才又能说话)……

还有你提到的西服为什么留下没被销毁,原因有两个:

一是凶犯并不知道我们现在侦破科技进步,已经可以查到如此细微证物!这些东西仅凭肉眼很难看到,要我们使用吸尘器和放大镜仔细观察才可……不夸张说,现场最后一排有人打个喷嚏,可能我们证物就再也消失不见了!(现场哄堂大笑,刘嘉威没有笑容)……

二是凶犯心思细腻,他一定想到我们如果怀疑他,必然要调查他当日活动,那么就会照例询问他参加同事聚会情况,会知道他曾经穿过一套正式西服。被告妻子没有工作,自己收入也很微薄,这样一套衣服可能是最昂贵,不可能轻易丢掉,我们如果找不到,反倒说明他有问题,所以他才把这么危险证物留下,被我们警察搜查拿走取证时,他可能反倒并不担心,只是棋差一着。”

“简直荒谬!试问哪个凶徒会这么冒险?”

“智商平庸的人自然不会……但是被告,聪明细腻极为注意细节,电器铺后面每一样东西摆放都极有秩序,家里录像带,衣物,鞋子用品都按照一定逻辑顺序,这样的人我和心理医师沟通过,其秩序性是来自于对细微事物超常观察的能力,是强迫症一种,他遇到是否丢弃西服这类两难问题时,会比常人想到更深一层,这样行为十分合理。”

第五日休庭:

舆论对现在案情走向看法分歧很大,有人就案件的疑点用阴谋论解读,认为凶手是被冤枉,大部分则认为虽然有疑点,但警方都给出合理解释,钱伟廉死罪难逃。

刘嘉威心情,并不好。

下午时,有两个女生突然来报案,被转到刘嘉威这里。

转过来的原因,“我们每日都要乘坐小轮由簸箕湾到观塘上学。曾经在船上出过事情。”

两个女生普通在校生打扮,白色裙子,齐肩短发,很普通,“什么事情?”

“我们被……”

“骚扰。”

“具体过程?”

两个女生互相对望,似乎都希望对方说出来。

“我们是看了这几天报道才鼓起勇气报警。”

“我们和死者陈怡丽是同一所学校,所以不希望那个被告逍遥法外。”

录完口供,刘嘉威看她们俩:“在这上面按一个手印。”

“你来吧……”

“你来。”

都不愿意。

“两个都要按……因为你们同时报案。”

“那是不是说说错话要负责任?”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是73年的事情……我们有些担心记错细节。”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两个女生脸色紧张起来。

“你们两个是同时被骚扰的?”

“是!”

“不是!”

两个人答案不一致。

刘嘉威皱眉头……

找来下属:“你今天下午不用做别的事情,就和她们两个反复练口供,明天上庭要是让律师找出他俩的破绽,我就让你好看?!”

下属:“是。头。”

两个女孩脸上表情惶恐不安:“要不我们不报案了。”

“……不行!已经登记了,明天你们必须作证。”

下属小声说:“头,会不会冒险?”

刘嘉威犹豫一下:“干好你自己的,别那么多废话!”

第六日开庭,其中一个女孩坐在证人席上:“我每天上学需要作渡轮从簸箕湾到观堂,去年四月份时候……”

律师抢话:“哪一天?!”

女孩语塞:“……我记不清了。”

检察官:“反对,事隔时间较长,而且具体时间并不影响整件事情性质,律师通过这种事情给证人制造压力会影响叙述。”

律师:“法官大人,时间对核实事情真假非常重要,证人遇到这类事情应该会有较明确的记忆。”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

女生:“……15号?我记得是去补课,应该是周五下午……我和陈乔红上船后坐下,当时船上人很少,我们坐在倒数第二排位子,然后一个男人上来,我记得她一眼就看到了我们两个,眼神很不友善,有些猥琐,立即又把眼光闪过去,望向别处寻找位置。

当时船上大把的空位,他先找了一个想要坐下,但坐到一半似乎有些犹豫,身子停止下来,静止几秒后,突然又从位置上出来,表情很不自然,眼神斜下方望向地面,侧着身子朝后面走来。

我当时就又不好预感,但他一直走到我们身后座位那里,然后站住。”

律师:“你说船上大把空位,为什么你们俩又特意选择倒数第二排位置?”

“因为学校告诉我们上下学要注意安全,其中提到坐车船时候最好坐在角落里,防止有人在后面骚扰,并可观看全局。所以我们两个每次只要条件允许都会坐在最后一排……但这次我们最后位置上有别人吃剩的残渣食物,还有饮料洒出来的痕迹,所以我们没有坐。

他走到这里后,低头拿出卫生纸仔细擦拭座位,然后入座。”

“你看到的?”

“我不敢回头,只是觉得很不舒服……从感觉上能知道他在做这些事情。”

“你们没有考虑过离开换位置么?”

“我和同伴曾经互相小声商量,同伴说他要是变态,再跟过来怎么办?我也很害怕,我们两个就没有动弹。”

“然后呢?”

“然后船开动,我曾经假装望向窗外,通过玻璃看他动静,发现她也在通过反射看我,当时把我吓坏了……我脑袋中一片空白,但他立即转头,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再之后呢?”

“我一直非常紧张,我同伴也紧张,我们两个不敢随意动弹……但好在他在后面,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

后来我闻到一股烟味,是他开始抽烟,烟气不知是否故意被他吹到我和同伴中间,我想咳嗽,想开窗户,但都怕刺激到他,最后都没有行动。

又过一阵,我感觉闻到焦煳味,我很紧张,但又没有什么异常事情发生,我用求助眼神回头看同伴,发现同伴已经哭了,突然站了起来。”

“为什么?!”

“她站起来后,我才看到她的臀部位置裙子已经被烟头烫穿出来一个圆洞!……”

法庭哗然。

“之后发生什么?”

“之后我怕极了,也立即站起来,摸自己裙后,才发现也已经被烫了一个圆洞……我和她再也坐不住,他拉住我,我们两个立即跑到前面一个女人的位置,坐到那个女人前面。”

“那个人有跟过来么?”

“我偷偷向后看,那个人没有动,眼睛放光,那种恐怖的兴奋表情,咧嘴向我笑!”

法庭再次哗然。

“他有没有跟过来?”

“没有……就一直坐在那里……直到船靠岸。”

“然后呢?”

“我和同伴都害怕极了,立即下船,然后急跑着离开了,用书包挡住后面,我一想到后面被人烧了一个洞,当时想死的心都有。”

“跑到补习班?”

“我们没有去上课,跑到人多地方,他似乎没有跟过来。我同伴哭了,我也很害怕,一直在街上拐来拐去,最后还是回到码头,偷偷观察好半天,然后没看到那个人,就趁着闸口马上关闭前,跑上最近一艘船,回家换衣服,之后我们两个都没有再去。后来我和她都换了补习班……再没有乘坐过小轮。”

“补习班当天缺课记录你有么?”

刘嘉威:“我们警方昨天接到报案后,立即搜查了那个补习班,可惜已经关闭,找不到上课记录。”

“船票呢?”

女孩摇头。

“你们是死者陈亦丽的同学?那去年应该还属于未成年,可以将被告定罪!为什么当时不报案?!”

“只是同校,我们比她晚一学年……当时我们又害怕,又觉得丢脸……我们商量后,决定不告诉家里……也不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老师和同学……我们怕别人会拿奇怪的眼光看我们……”

“被烧穿的裙子呢?总可以提供给我们吧?”

“也没有。”

“现在为什么又报案?”

“我们听说陈亦丽被杀后,想到当时的事情,都后悔当初选择!如果我们当时报案的话,也许……也许她就不会死!……所以我们……”

“你们证据又没有,日期都记不住,却将整个犯案过程描述异常传神,弄得大家都好像亲眼见到一样,又说自己为这件事情感到羞愧,那为什么在讲述时,你的羞耻心又不见了?”

“……我们……”

律师打断:“是不是有人帮你们完善口供?!……或者你们根本就是受到某些压力……才突然在这个关键时刻出现的?!……你们是不是在欺骗法庭!?……回答我!?……”

“……我们……我们……”女孩声音开始颤抖,眼泪也流出来……

“反对!”检察官,“反对辩方律师用侮辱人格方法攻击证人?!”

“反对有效!……证人无须回答这个问题。”

辩护律师冷笑,不再理睬女孩,转向陪审团:“各位,我刚才那么说并不是空穴来风,警方突然找到这两个证人想打我措手不及。但我也有我消息渠道……”

刘嘉威心中一动……

警队中有人在传递消息?

目的呢?是有利益输送?

还是看不过去警方这次的办案手段?

“这两个女孩我找到了她们的操守记录,显示她们有多次违反校规,学习成绩较差,并有逃课,吸烟等行为……其中刚刚给我们作证女孩,更有校外蛊惑仔男性朋友……她的口供我认为既不可信,又充满疑点……请陪审团考量时,不可听信她们一面之词……另外我委托人家里距离工作地点并不隔海,也没有乘坐小轮必要……”

检察官突然打断:“法官大人……我这里也有一份材料,上面显示被告在去年四月工作地点不是现在雪糕铺,而是簸箕湾另外一家工厂……所以被告是绝对有理由每日乘坐小轮的!……而且辩护律师以人身攻击刚刚成年少女的方式进行辩护,实在让人不齿!……法官大人,为了更深一步分析被告在骚扰少女犯罪方面的心理动机,接下来我将请警方对被告进行心理分析。”

刘嘉威:“就钱伟廉在渡轮上行为,我们请心理学专家进行了评估,当人处于性压抑状态时,人会在潜意识里开始具有某种冲动,会对异性性器官产生愤怒。

钱伟廉用烟头烧裙底行为,裙底正对性器官,烧灼裙底,就是被告性压抑的反应……

在陈亦丽凶杀案中,死者**被割掉,**被烧焦,同样属于这种行为……”

检察官:“被告,你和你妻子**是否和谐?”

“……”

律师:“反对!这属于被告隐私!”

“被告的**质量可能直接关系被告杀人动机,法官大人,这个问题十分关键!”

“被告必须回答检察官问题!”

“……我……和妻子有正常**……”

“一个礼拜几次?”

钱伟廉小孩在听证席突然开始哭起来。

声音尖厉凄惨,让人心碎。

刘嘉威胸口发堵。

钱伟廉眼中闪过第一次见到的痛苦神色。

家人应该是他的底线……

“……到底有几次!?回答我问题!”

“……两次……”

“你在撒谎!……你小孩现在几岁?”

“七岁。”

“我们到你家取证过,你家只有两间木板隔开的卧室。其中一间租给一个应召小姐,另一间则由你、妻子,还有女儿一起居住……你从72年开始要兼职两份工,每天都要半夜才能回家,而屋内只有一张大床,三口人都睡在一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行**?难道半夜在隔壁能听到声音,旁边睡者自己儿子的**?!”

“我们去旅馆!”

“钱从哪来?!你根本负担不起……更何况你妻子生产后身体肥胖,毫无性魅力!……所以最真实的情况,就应该是你们基本没有**!

而被告长相端正,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对女性也有一定吸引力……而且能拖动纸箱,以及单手掐死死者,可见体格也极为健壮……这样的被告应该是觉得自己有资格享有正常**,而预期与现实巨大反差,会更加重被告的愤怒焦虑心理,是不是这样!?

被告我问你!……你隔壁睡得应召女郎,是否对你有足够性**?而你每日在缺少**情况下就要强忍,这就是你性焦虑的来源,对性器官愤怒的来源,烧灼女学生裙底,你根本控制不住!……陈亦丽来借电话时,你从后面看着她诱人曲线,你的欲望完全冲昏头脑!所以你对她下手!是不是这样!?”

钱伟廉妻子突然厉声高喊:“你这么辩护!有没有人性!天打雷劈!”

律师话似乎终于触动钱伟廉,钱伟廉突然失控!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压抑!我是正常人!我没有杀人!没有杀人!”

被告律师:“检察官刚才指控完全站不住脚,所有人应该都能看到,从第一天庭审开始,被告站在那里,最常望向的地方是哪里?……不是我……不是法官大人……也不是陪审团……更不是你这个检察官……

而是,坐在证人席上的,他的妻子!……这是他们感情深厚,在这种困难时刻互相信任及互相依赖的最好证据!……你说他冷血,可是你注意到他看妻子时,眼睛中流露出的柔软感情么?……

按照刚才刘警官说的话……这绝对不是冷血杀手应该具有的特征!……你攻击他们**,不觉得过分么?!”

有数名听众高声喊道:“说得好!”

还有人鼓掌。

不妙的人心倾向。

检察官等人群安静下来:“夫妻感情和谐而**不谐调例子到处都是……长时间互相培养出的亲人般依赖感情很正常,就是你养条狗,看到他受伤遭难也会有感情,难道你和他也有和谐**?(下面传出嘘声)……

我知道刚才所举例子会让人在道德和感情倾向上有不适感……但我请陪审团注意,你们要判断的是我的结论是否客观,而不是我的结论是否让你们喜欢?!……

一般在家庭中女性经常会为家庭和睦以及对老公感情而忍受自己不喜欢的**方式,或者**频率,如果现在忍受的换乘了男方呢?是钱伟廉呢?……他完全可以一边深爱或者依赖自己老婆,另一方面却因为无法性满足而严重焦虑,甚至焦虑到病态!……我认为因为有感情的阻止,被告的性焦虑可能更强烈,更加危险!”

这时候被告突然举手,满头大汗,呼吸急促,法庭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他。

“我要发言。”

“你要说什么?”

“我感到很不舒服……”

“身体?用不用看医生或者检察?”

“不是……是这里的气氛……你们不觉得不对劲么?……我明明没有杀人……这里却好像有人要害我!?”

“什么人?”

“不……不是人……”

突然开始慢慢地抬头,看天棚顶的吊灯,眼神极度神经质。

其他人立即也都抬头。

巨大的水晶灯,华贵,却没有什么异常。

“被告!你在看什么?”

“我明白了……是老天爷……是老天爷要害我!”

辩护律师:“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检察官:“杨律师(辩护律师),你是不是看到案件没有机会,就安排证人演戏装疯?!”

刘嘉威熟悉这个辩护律师,甚至是敬重,一个绝对有操守的人,刘嘉威少有的有好感的律师。

多次交手留下的知觉,少有的正气,以及对刘嘉威他们的不屑和鄙视,带来的好感。

他绝对不会用装疯这种卑鄙手段,让钱伟廉脱罪。

前一天,杨律师曾经和钱伟廉有一段对话。

“律师,我无罪释放希望有多大?”

“还不好说……你到现在,能不能对我讲出当夜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我没有杀人。”

“那你怎么解释你在那里,在现场?!”

“……”

“这个问题我反复问你无数次,你如果指控成立,就将判终身监禁,甚至死刑……或者你承认误杀,我有把握让你刑期减少到甚至只有两年!……怎么样?”

“我没有杀人!”

“你只会说这一句么?……到这种时候,你还有什么需要顾及的?!”

“……有些事情和我相关……我只能说这么多……但我确实没有做过……我能告诉你的也都已经告诉你……”

钱伟廉眼神异常真诚,毫无畏惧对视杨律师,杨律师感觉自己,几乎已经完全相信钱伟廉。

回到法庭,钱伟廉盯着顶棚的吊灯,好半天后,说道:“我说是老天爷在害我……是有根据的。”

“什么根据?”

“13巧合。”

“你说详细点?!”

钱伟廉嘴唇开始颤抖,眼神跳跃,脸部肌肉不规律抽搐,“泄露秘密,会不会遭到报应?”

刘嘉威注意到辩护律师也用吃惊眼神看着钱伟廉,辩护律师也不知道钱伟廉要说什么。

“你们看那个纸盒……纸盒底你们注意了么?编号是13……该尸体的报纸……是第十三版……我在当天收工下班的时间,我当时奇怪地看了一眼墙上石英钟,是11点13分……今天几号?13号……你再看现在时间……是上午10点13分……”

所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检察官:“刚才被告的话,正好证明了他超凡的细节观察能力……超越常人!……绝对客观,没有感情波动的冷血性!”

“你注意不到被告现在情绪不稳么?这就是你说的冷血性!?……你们一直在努力证明我的当事人具备杀手的特质,却故意忽略能证明他杀人的直接客观证据!”

“纸条,衣服纤维,还有电线胶,纸盒还不够么?!”

“那些能证明就是我当事人亲手杀人么?!……外面舆论一面倒用所谓公议、愤怒,还有带着科学面具的猜测已经判我当事人死刑,你们在法庭内就借用这点,操纵舆论,实在有违法的精神!”

“被告拒不认罪,科学证据是唯一能给死者讨回公道的手段!”

“我看未必……我可以举个例子证明你们所谓科学之荒谬……比如我今天与你握手,根据你们观点,自然刘嘉威手上会粘有我细胞皮屑等痕迹……然后你回家与你老婆亲热,是否你老婆私处身体上,就会留下我的痕迹?……”

现场哗然。

“如果这时候你老婆不幸遇害,是否这个证据就能证明我是杀人凶手?而且是出于性目的杀人?!”

现场哄堂大笑。

“被告案件,不可以这么类比……性质完全不同!”

“我就问你刚才我举的例子,是否有这种可能性?!你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检察官回头看刘嘉威。

刘嘉威和身边鉴证科主任沟通后,站起来:“……可能性不能排除。”

现场哗然……

辩护律师:“我并不否认当夜死者尸体确实在工作间出现过,但我认为合理解释,在后半夜我当事人下班离开后,有人潜入工作间处理尸体,并在抹去大部分罪证同时,却故意留下报纸(工作间有除第十三版外剩余所有报纸)、纸屑、电工胶、衣服纤维,以及箱子上两个手印这些稍微用心,就绝不可能忽略的罪证,目的是诱骗警方怀疑我当事人……

我再说最后两个疑点,一个是如果真如同警方所说,是我当事人在午夜12点前将纸盒拖动到马路中央,就算拖动时没有被人发现,可那条马路为繁华干道,怎么可能这么恐怖的纸盒竟然一直没有被过路的人发现?

还有死者打电话才与我当事人碰面的假设,我前几日又到现场去看,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昨夜我睡不着觉,就在12点驱车再到案发现场,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两个水果档口!一左一右,就在雪糕店旁边……”

检察官:“你不是说水果档口也要营业到凌晨作钱伟廉的不在场证人吧?”

“当然不是……两个档口营业时间都是到晚上9点30分……但我发现的问题是,这两个档口都有电话可用,而且标志明显……试问死者不论从什么方向过来,要用电话,为什么不去这两个档口,而是非要走进根本没有标明有电话的雪糕店里面?还要跟着我当事人穿过营业室,走上楼梯,直到二楼阁楼的工作间里,在我当事人的注视下,在那个封闭的环境里拨打电话?!

任何一个稍微有安全意识的女孩……恐怕都绝对不会这么粗心大意!”

第七日休庭。

刘嘉威买了几份报纸,又收听广播,大部分评论都认为钱伟廉会被判有罪,也有报纸为钱伟廉喊冤,新的,以前从未有过的舆论动向。

明日宣判,结果会如何?

第八日。

钱伟廉头发仍然一丝不苟,表情严肃,眼眶深陷,显然休息不好。

如果钱伟廉被判入狱有罪,这样的性犯罪犯人,在监狱里将过的极为艰难。

如果他真是冤枉的呢?

刘嘉威发现自己内心也有动摇。

虽然刘嘉威的经验和理智告诉自己,虽然有诸多疑点,但钱伟廉是真正杀人犯的概率极高。

法官:“陪审团,有结论么?”

陪审团五男二女,其中一中年女人站起来:“已经有了,法官大人……经过我们详细商讨和投票表决,以五人赞成二人反对的结果,裁定被告……”

刘嘉威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谋杀罪名成立!”

立即有人站起来欢呼,检察官转过身和刘嘉威握手。

突然脑后遭到了一下重击!

刘嘉威立即回头,是钱伟廉的小儿子,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又向刘嘉威撇过来!

刘嘉威闪身躲过去,男孩不属于他年龄恶毒怨恨的延伸,让刘嘉威心惊。

钱伟廉妻子根本没有发现儿子的举动,正在尖声叫喊:“伟廉!我会给你上诉!我相信你!”

钱伟廉表情平静,有些呆滞麻木地回头看自己的妻子,突然,一滴泪水自眼眶中流出,滑过面颊,嘴里仍然念念有词:“我没有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