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所有的公司,都是合伙企业。和不少一再声称“千万不要合伙做生意"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学生创业,最好是找人合伙。

学生创业,势单力薄,找个合伙人弥补你的短处是一条创业捷径。但问题是:对方凭什么要来弥补你的短处?

这就要看你是不是也能弥补他的短处了。两个人合伙,必定是取长补短才能稳固长久。当初开画材店,我的优势在于对行业的了解以及对顾客群的掌握。往上看,摸清了进货渠道;往中看,知晓了对手的价格与销售方法;往下看,手里掌握了大批准客户资源。要是这三样我一样也没有,相信也没有人和我合伙。

后来做乐器销售、开美术培训学校、物流代理公司等,都是因为自己手里有独特的资源。在开物流公司时,我完全有资金做成独资企业,可我为什么还是选择合伙?

首先,我没有足够的精力去筹建、经营这个全新的业务。创业初期的种种事务,交给雇员去做显然不合适。创业初期的商务谈判与决策,惟有老板去做才可靠、高效。其次,合伙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两个人承担则风险减半。

也许有人会说了:风险减半的同时,收益也会减半呀。我不那么认为,合则强,分则弱,1+1可以小于2,也可以大于2。有则寓言是这么说的:瞎子和瘸子得到了一张藏宝图,但他们都无法去取回宝藏。因为瞎子看不见藏宝图,也看不见路;瘸子看得见,但走不了路。最后,瞎子背上瘸子,带着藏宝图上路了。瘸子指路,瞎子走路。他们最终获得了宝藏。

人无完人。我们都是一定程度上“瞎子”或“瘸子”,如果找到那个最佳拍档,不就能获得宝藏吗?

昂特物流就是我所找到的宝藏之一。我很庆幸当初找对了合伙人。如果我单独去做,不见得能成功。

先小人后君子

经常有人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说的就是中国人习惯单打独斗,缺乏合作共赢的精神。在我们身边,的确有不少因合伙而造成的闹剧与悲剧。其根源在于:谁都认为自己能力强,不能容忍对方的不同意见;谁都觉得自己贡献大,被对方分走的利润让自己心里不平衡。久而久之,矛盾与积怨加深,最终难免分道扬镳。

如何尽量规避合伙的陷阱,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先小人后君子。我发现很多人合伙,碍于情面不喜欢先约法三章,先做了君子,结果到了后期反而只能选择做小人了。

怎么先做小人呢?

——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落实到纸面上,双方签字生效。合伙协议中,除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所规定的应当载明之事项外,至少还要包括如下几点:

一、各自的出资份额与所占股份;二、合伙人的管理范围与权限;

三、合伙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预防中途撤资);四、追加投资以及分红的方式。

以上说的是一个大的框架,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还可以做更详细约定。有了先前的协定,合作时双方就有一个行为准则,不至于有了矛盾找不到评判的标尺,结果谁也不服谁。

当然,两个人合作难免有摩擦,这就像在相爱的男女在一起也会吵架。怎么办?这就要看你的情商了。多沟通,多换位思考,适度的妥协,大致掌握了这三点,就不会有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