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述反思中已经阐述的纲要是非常一般的。如果我们的目标是要完成这个纲要,那么我们确实必须更加详细地讨论某些基本点,尤其是人的平等、自由人组成的共同体中的权威、多元化的组织。
为了能够以哲学的方式解决这部论文想要处理的人权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考察所谓自然法问题。有人想象自然法是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发明。各式各样的革命者已经做了许多工作来传播这个胡说;不幸的是,在他们怀疑自然法观念的努力中,他们一方面在某些路德宗或詹森派的宗教思想家的悲观主义中找到了同盟者,另一方面在当代的法理学家群体中(尤其是那些实证主义学派的)找到了同盟者,我得说这些人确实是在把自然法当作一个虚假的观念来攻击,他们想要根除这个观念,就像要消灭一个从那些廉价的劣质教科书上临摹下来的草人。
自然法的观念是基督教和古典思想的一个遗产。它并不追溯到18世纪的哲学,而这个世纪的哲学或多或少在使自然法的观念发生变形,倒不如说,自然法的观念可以追溯到格老修斯,而在他之前则是苏亚瑞(Suarez)和弗兰西斯·德·维多利亚(Francisco de Vitoria),进一步追溯则是圣托马斯·阿奎那;它还可以追溯到圣奥古斯丁、早期基督教教父、圣保罗,甚至可以追溯到西塞罗、斯多葛学派、古代伟大的道德主义者和伟大的诗人,尤其是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3]就是体现自然法的永恒的女英雄,而古人称自然法为“不成文法”,这是一个最恰当的名称。
由于在此没有篇幅讨论那些胡话(因为你总是可以在那些非常聪明的哲学家那里看到极好的辩护),所以我设定你们承认有人性,这种人性在所有人那里都是相同的。我设定你们也承认人是一种拥有理智的存在,因此他对自己的行为是理解的,有能力为他自己决定追求的目的。另一方面,人拥有一种给予的、以被决定的方式构成的人性,人显然拥有与他的自然构成相适应的目的,这对所有人类说也是一样的,——举例来说,就像所有钢琴,无论属于哪一种具体类型或有哪些缺陷,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产生某些和谐的声音。如果它们不能产生这些声音,那么必须加以调试,或被当作无价值的东西加以抛弃。但由于人被赋予了理智并能决定他自己的目的,因此能否按照他的本性的必然需要调整他自己的目的取决于他自己。这就意味着,由于有人的本性,因此存在着一种秩序或意向,人的理性可以发现它,并且按照这种秩序行事,以便将自己调整得与人存在的必然目的相一致。不成文法,或自然法,无非就是这种东西。
古代伟大的哲学家知道人的本性来自上帝,不成文法来自永恒法,亦即创造性的智慧本身,基督教思想家对此甚至认识得更好些。这就是为什么自然法或不成文法的观念与一种天然的虔诚感相连,由安提戈涅表达出来的这种深刻的、神圣的敬畏使人无法忘怀。他们懂得,那些相信上帝的人对自然法的真正原则的信任比其他人更加坚定、更加不可动摇。不过,相信人性、相信人的存在的自由,本身足以令我们信服有一种不成文法,并且向我们保证道德领域中的自然法的真实程度就像物理领域中成长和开始衰老的法则一样真实。
法则与关于法则的知识是两样不同的事情。不知道法则的人(当这种无知本身还没有从某些失误中产生的时候)在法则面前没有责任。知道有法则并不必然意味着知道这个法则是什么。因为这种非常简单的区别忘记了关于不成文法有许多困惑。他们说,不成文法写在人心上。没错,但它隐藏在深处,它对我们自己的心也是隐匿的,就像对我们一样。这个比喻本身要对它带来的巨大损害负责,它把自然法说成是一套现成的法规,包裹在我们每个人的良心中,我们每个人要做的就是展开它,而每个人天然地拥有关于自然法的相同知识。
自然法不是一种成文法。人要认识它,或多或少地会有困难,对它的理解会有不同的程度,并且随时都有可能犯错误。我们必须行善避恶,这是一切人天然无误地共同拥有的惟一实际知识。这是自然法的开端和原则,但不是自然法本身。自然法是依据必然的样式做什么事和不做什么事的集合,它依据“人是人这个简单的事实”,而不考虑别的任何事情。在决定这些事情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和歪曲只证明我们的视觉很弱,无数的偶然事件都能毁坏我们的判断。蒙田(Montaigne)恶意地说,在某些民族中,**和偷窃被视为合乎美德的行为。帕斯卡(Pascal)对此感到震惊。按照纳粹方式教育出来的年轻人认为,残忍地虐待父母、为政党服务、杀害老人和病人是合乎道德的行为,我们对这些事实感到愤慨。所有这些都不能证明自然法错了,就好比做错了一道加法算术题不能证明算术错了,某些原始民族把天上的星辰当作覆盖整个大地的帐篷上的洞眼,这种错误并不能证明天文学错了。
自然法是不成文法。人关于自然法的知识随着人的道德良心的发展而逐渐增加。道德良心起初处于一种昏暗状态。[5]人类学家告诉我们,人的道德良心最初在原始部落生活的结构和刚刚觉醒的巫术中形成。这只是证明了自然法的观念最初浸润在仪式和神话中,然后才缓慢地显示出来,就像人性这个观念一样;自然法的知识经历的形式和阶段比某些哲学家或神学家所相信的更多。我们自己的道德良心所拥有的这种自然法的知识无疑仍旧是不完善的,仍旧要继续发展,要随着人性的存在而变得比较完善。仅当福音书渗透到人的本质深处,自然法才会开花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