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1932)(节选)

《基督教伦理解释》(1935)(节选)

《人的本性与命运》(1941—1942)(节选)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1932)(节选)

一、导论

本书详尽阐述的主题是:必须在个人的社会道德行为与社会群体(包括国家的、种族的、经济的社会群体)的社会道德行为之间作出严格的区别,并根据这一区别说明那些总是让纯粹个人道德观念感到困惑难堪的政治策略的必要性和存在的理由。《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这一书名非常恰当地暗示了这一区别,不过,这只是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后面所要论述的主题。作为个体的人可以成为道德的人,这是因为在涉及行为的关键问题上他们能够考虑与自己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有时甚至能够做到把他人的利益放到自己的利益之上。作为个体的人生来就具有同情心,并且关怀他们的同类,通过精心设计的社会教育方法可以扩展他们的这种同情关怀。他们天生的理性能力使他们具有正义感,通过教育的熏陶能够使他们的这种正义感增强;同时,他们的这种理性能力还会使他们人性中的利己成分净化到他们能够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价涉及他们自己利益的社会状况。但是,所有这些成就对人类社会和社会群体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每一种人类群体中,群体缺乏理性去引导与抑制他们的冲动,缺乏自我超越的能力,不能理解他人的需要,因而比个人更难克服自我中心主义(尽管个人组成了群体,个人的存在要在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

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一方面是因为要建立起一种足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群体的利己主义同个体的利己冲动纠缠在一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当群体与个体的私利在共同的冲动中结合在一起而不是谨慎地分别表达其各自的利益时,这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就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并且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这本书之所以会引起人们激烈的争论,是因为这本书中的论点是针对宗教领域内与世俗领域内的道德主义者的。这些道德主义者认为,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能够逐渐被理性的发展与宗教良知的增长所克服,并且进一步认为这一过程的持续必然会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与群体之间建立起社会的和谐。道德主义者、社会学家和教育学家基于这种认识所作出的对社会的分析和预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了我们这个时代道德与政治的混淆。他们没有认识到人的群体行为属于自然秩序的范畴,不完全接受理性与良知的控制,因而使他们在争取正义的斗争中完全忽视政治的必要性。他们也没有认识到当群体以其暴力剥削弱者时——不管这种群体的暴力采取的是帝国主义的形式还是阶级压迫的形式,都不会自己消失,除非同样也用力量去摧毁这种暴力。即使理性与良知能够潜移默化地渗入到政治斗争中产生积极的作用,它们也只能缓和政治斗争而不能消除政治斗争。

现代教育家与道德主义者根深蒂固的错误,在于认为我们社会中存在着的诸多困难是由于社会科学未能同创造技术文明的自然科学一道长足进步。这种看法暗示了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在不久的将来,只要道德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方法有所改进,人类的智力普遍提高,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就会得到解决。杜威(John Dewey)教授宣称:

我们人类的智慧与勇气正经受着考验,把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与使用推向光辉顶点的人在更为重要的人类问题面前却步不前是不可思议的。阻碍我们去对经济进行指导与规划的是一些陈腐的传统、过时的口号和时髦的话头,这些东西取代了我们思想的责任,正如我们贪婪顽固的私欲取代了我们思想的责任一样。当我们不再夸夸其谈地重复过时的老调时,我们惟一的选择就是凭借着理智的思考去开出一个新的真正的起点……只要我们为了每个人都能过上富裕而有保障的生活,开始运用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与技术去控制社会过程的结果,我们就不会去抱怨我们的社会知识已经过时落伍……这样,正如我们能够在自然的经验领域中积极地运用技术、工具和数字去建立自然科学一样,我们也将踏上一条引导我们去建立社会科学的可靠之路。[1]

尽管杜威教授非常热中于了解当代存在着的社会问题,但他的这一陈述却是含混不清的。阻碍社会的真正原因是“我们贪婪的私欲”,这一原因杜威教授在他的陈述中只是附带地提到,并不是他整个推论的主线。他的这一陈述并没有表明他深刻地理解了社会的保守主义是根植于它所属的阶级的经济利益。流行的看法是把社会的保守主义归结为人们的无知,这一看法只是说出了部分真理,同时也暴露出了教育家们习以为常的偏见。有人认为我们“不再夸夸其谈地重复过时的老调”时我们就会在理智的思想上开出一个新起点,这种见解本身就是一种过时的老调。这种老调充分暴露出了在考虑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上思维不清的分析家们思想的混乱。在我们着手按照自然科学家行之有效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时,我们在社会问题上表现出来的缺乏清晰理智的思想使我们完全忽视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重大区别。当自然科学克服了由无知所产生的因循守旧时,自然科学就获得了自由;但是,社会科学所遇到的因循守旧是产生于社会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而这些社会统治阶级一直都在竭力维护他们在社会中的特权。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这一特点上的区别不容忽视。在社会领域中,完全客观地运用理性是不可能的。正是这些急于想提供给我们这一代人社会拯救方案的社会科学家,这些对懒散无知的人未能完全接受他们的智慧而感到失望的社会科学家,几乎在他们的所有言论中都表露出了中产阶级的偏见。因为在社会领域中,理性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利益的支配;社会中的不公正不能像教育家和社会科学家通常所相信的那样,单靠道德与理性的劝告就能够得到解决。社会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冲突中只有用强力才能对抗强力。大多数教育家对这一事实视而不见,大多数社会科学家只是非常勉强地承认这一事实。

如果社会冲突是追求社会公正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大多数杜威教授的门徒所信奉的观念就不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行之有效——这一观念认为我们对社会的拯救取决于社会生活中“实验过程”[2]的发展,这与自然科学中实验主义的发展很相似。在社会斗争中相互冲突的各个社团都要求有士气,而士气又产生于正确的教义、信条和潜存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非常简单的感情因素。所有这些至少同实验的科学精神一样在拯救社会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从事工业生产的阶级完全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现代教育家的“实验方法”,这一阶级就不可能摆脱统治阶级的支配而获得自由。如果这一阶级能有足够的力量去同强权抗争,他们与其相信客观公允的科学会给他们带来权利,还不如坚信正义和他们的事业必定会获得胜利。他们在确定其社会目标以及选择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时是非常科学的,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动力与勇气,这不是科学冷酷的客观性所能奏效的。现代教育家像从前所有的理性主义者一样,非常迷恋理性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历史中的世界,特别是人的群体行为中的世界,绝不是理性所能治理的世界。理性只能作为一种工具,它本身就要受到非理性力量的驱使。

社会学家不是都像教育学家那样去理解现代生活中的社会问题,他们通常是从不同“行为方式”冲突的结果来理解社会的冲突;他们认为只要冲突的双方都同意让社会科学家为其提供一种更完善的双方都需要的公正的新行为方式,社会的冲突就能够被消除。他们完全忽视了自我利益是社会冲突的原因,在这一点上他们同教育学家没有区别。基姆博·扬格(Kimball Young)说道:

很显然,只要找到一种能够成功稳妥地像解决个人冲突一样解决群体冲突的方式,就能保证使行为得到矫正以适应更加切实可行的外部环境的目标。要成功地实现这一要求就必须把想入非非、高超玄妙的态度理性地转变为尊重科学事实的态度,如果这一转变不是通过宣传而是通过自由讨论则效果更好。这一转变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社会上都是一艰难曲折的过程,但是,只有这一条路才能达到目标。[3]

在这里,能够有效地处理个人关系的技术性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不同文化中产生的某些社会冲突的技术性方法,被看作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怎样用这一灵丹妙药去解决英国与印度之间的问题呢?通过圆桌会议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吗?如果“不合作运动”没有作为一种冲突的形式迫使问题得到解决,英国在会议上能作出大量的让步吗?

社会科学家最喜欢的忠告就是调和。如果对立的双方处于冲突之中,就让他们在一起通过协商调和他们的要求,从而达到一种暂时的妥协。霍勒尔·哈特(Hornell Hart)教授就是最喜欢发出这种调和忠告的一位社会科学家。[4]不可否认,许多冲突确实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但是,一个被剥夺了权利的群体,例如黑人,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在社会中获得充分的公正吗?在白人群体中,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用客观公允的眼光来看待种族间的关系问题,这种最低限度的要求对占统治地位的整个白人群体来说不是太高了吗?或者说,当工厂主们占有充分的权力使他们在同工人的争执中能够取胜时——尽管这些工厂主们提出的理由往往是站不住脚的,工人们怎样追随哈特教授的忠告去同工厂主们打交道呢?似乎只有少数社会学家意识到,只要社会中权力的分配不均依然存在,要调和由权力的分配不均造成的社会冲突以达到公正的结果就不可能。有时,社会学家们完全忽视工业文明所产生的客观事实,正如弗洛伊德·阿尔波特(Floyd Allport)所主张的那样,他们认为工人们的**不安不是由经济上的不公正引起的,而是由工人们心中的自卑感引起的,只要工人们听取仁慈的社会心理学家的教诲,“除他们自己外,并没有人认为他们地位卑下”,工人们就会克服他们的自卑感,平息他们心中的**不安。这些无所不知的社会科学家也教导工厂主,“为了工人们的利益,获取利润也不要太过分”。这样,工业中“个人控制的社会化”将消除对“社会控制”的需要。大多数社会科学家都是彻头彻尾的理性主义者,他们以为只要社会科学家告诉占有权力的人他们的行为和态度是反社会的,占有权力的人就会立即收敛他们在社会中的勒索和强求。克拉伦斯·马希·凯斯(Clarence Marsh Case)教授对社会问题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他相信通过某种“价值的改造”(reorganisation of values)就能够解决社会问题。这种“价值的改造”能够使工业界领袖们在具体的事务中明白:

在一个自称是把民主作为信仰内容的社会中,以专制方式控制的工业是不合时宜的,这种情况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5]

确实,专制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但是,仅仅是因为专制者们发现专制是不合时宜的并不会使专制自行消亡。社会科学家中一位才华横溢的经济学家阿瑟·萨尔特爵士(Sir Arthur Salter)像人们通常所希望的那样,认为理智能力与道德水平的提高能够避免将来的政府重犯过去的错误。他通过这种方式对我们文明的失调与混乱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的分析最后表明:是经济利益的压力导致了政府的失败,而不是“人类智慧能力上的有限性”导致了政府的失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政府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政府深深陷入一项任务中,即政府必须给予竞争的工业自行其是的特权,特别是获得优先考虑的特权。[6]

尽管阿瑟爵士这样来分析政府失败的原因,但他仍然期望政府对社会问题更重视些,使政府能够拯救我们的文明。他认为能够帮助政府变得对社会更加重视的方法就是“诱导大型的私人机构为公众服务,这样就使国家、商会、银行、工业组织与劳工组织表现出了有组织的行动”。他把复兴的整个希望都寄托于占有权力的人们能够将经济利益发展到一个公正无私的水平的可能性上。但是,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证明了权力占有者们不可能达到这一点。当我们发现连专门研究人类群体行为的人都具有这种对人类群体道德能力的天真信仰,这不免令人失望。甚至当这些社会学家准备承认只要“劳动报酬的分配不公存在冲突就不可避免”时——如霍华德·奥达姆(Howard Odum)教授——他们仍然把希望寄托在将来。他们只把社会冲突看作是一种“还未建立起更加广泛的教育原则与合作原则时”[7]暂时用来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这样,带有非强制特征与自愿接受特征的公正,以及以这种公正为特征的无政府主义,似乎明确地或含蓄地就成了相当一部分社会科学家所追求的社会目标。

现代的宗教理想主义者经常追随社会科学家的观点,赞同以一种妥协与调和的方式来达到社会公正。许多教会领袖都喜欢强调他们的任务不是去支持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去告诫劳资双方都应该以一种公正调和的精神彼此相待。贾斯廷·诺·尼克逊(Justin Wroe Nixon)宣称:

在欧文·扬格(Owen Young)具有远见的资本主义与拉姆齐·麦克唐纳精明的社会主义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类的进步取决于使扬格和麦克唐纳的追随者们都汇入这一可以调和的领域中来。[8]

不过,非常遗憾,自从这段文字发表以来,麦克唐纳的社会主义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精明,而扬格的“新资本主义”与老的非温和型的资本主义在经济萧条上也很少有本质的区别。

所有这些道德主义者,不管是宗教的道德主义者还是理性的道德主义者,他们最大的缺陷就是他们认识不到在所有群体的相互关系中,所有人类群体的行为和所有建立在个体私利与群体私利上的权力都具有残忍的特性。他们不承认群体的私利对所有道德目标和广泛的社会目标的顽强反抗,必然会使他们陷入一种非现实的、含混的政治思想中。他们或者认为社会冲突是一种不能达到道德目的的方法,或者认为社会冲突是一种将来会被更完善的教育或更纯正的宗教所取代的暂时的权宜之计。他们不明白人类想象力的限度,不明白理性非常容易服从于偏见与欲望,不明白人类群体中非理性的利己倾向会永远顽固地保存下去,总之,他们不明白这些因素会使社会冲突在人类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也许一直要到历史过程结束,社会冲突才会消失。

对人类德性与道德能力浪漫式地过高估计,在当代我们中产阶级的文化中甚为流行,但这种状况并不总是产生于脱离社会现状的非现实的玄想。人们经常相当现实地评估当代的社会状况,但他们都寄希望于一种新的教育方法或宗教复兴会在将来消除社会冲突。不过,在用中产阶级的文化分析当代的社会状况时,这种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相当不现实的。这种文化认为在当代的阶级与阶级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非常明显地增长着团结与友爱。这使人们感觉到无论是国际联盟的建立、凯洛格公约(Kellogg Pact)的努力,还是工业联合的计划,都是人类在道德方面与社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一位社会心理学家乔治·斯特雷登(George Stratton)教授宣称:

历史上存在着的一直都是持续的、不断扩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时代似乎以另外一种方式在国际关系中允诺了旧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诞生……鉴于世界大战的严重教训,许多国家都作出了政治承诺,即明显地承认国际制裁和进一步的更有效的管辖行为。[9]

这种在国际关系中把国际联盟作为新时代的象征来颂扬的倾向在基督教教会中也是非常普遍的,并且常常是非常专断的。在这些基督教教会中,自由的基督教使自己产生了一种幻觉,即认为在“基督律法”的指导下,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朝着进步的方向发展。威廉·亚当斯·布朗(William Adams Brown)在下面的一段话中集中表达了整个自由基督教的观点。他说:

不管站在哪个角度按照什么方式来看,追求团结友爱的社会的运动将会持续下去。国际联盟的理想将会赢得迄今为止坚定地追求理想主义的人们的承认。这一理想表达了所有文明人的思想,在这一理想的指导下人们将团结一致共同反对战争狂人,并共同医治社会的弊病。在种族之间的关系中,在劳资之间的冲突中,在我们对待社会中弱者与强者的态度中,我们会逐渐产生出一种社会的良知,几十年前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正当的事现在会使我们感到是一种无法容忍的耻辱。[10]

另一位神学家兼牧师尼克逊也认为:

对管理事务的领导者们来说,相信社会管理方法进步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这些领导者们已经有了在各种慈善事业与教育事业中作为理事的经验。[11]

这种看法以一种清晰的方式表现出了自由基督教在道德上的混乱。这些道德的导师们完全无视群体道德与个体道德之间最明显的区别,他们把只能适用于大家所公认的社会制度内的仁爱问题同只能适用于现代工业社会中握有不同权力的经济群体之间的公正问题完全混同起来。把医治社会弊病与反对战争看作是同一范畴的主张,也表现出了同样的混乱。我们当代的文化未能在人类的相互关系中意识到群体利己倾向的力量、程度和顽固。在群体中的个体之间纯粹通过道德的规劝与理性的协调建立起一种公正的关系虽然是很困难的,但仍然是可能的;而要在群体的相互关系中达到这一目标则完全不可能。因此,长期以来,在群体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治关系,而不是伦理关系。也就是说,群体关系的性质取决于每个群体所占权力的多寡,而很少取决于对每个群体的需要与要求进行理性与道德的考虑。在政治关系中,很难明确地把强制的因素与纯粹道德和理性的因素区别开来加以定义,也不可能精确地估计理性的因素与强力的威胁在解决社会冲突中各占多大的比例。例如,不可能知道特权阶级接受高额继承税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相信高额继承税是一项好的社会政策,还只是因为国家以其强力来支持这一税收政策。因此,政治冲突在其还未白热化时,受到的是强力的威胁,而非强力的实际运用。这很容易使一些粗心或肤浅的观察者过高地估计道德与理性的因素,并一直忽视在冲突中暗地发生作用的强制与力量的因素。

不管社会理性与道德良知在人类历史中能够增进到什么程度,也不管社会冲突的残酷性能因此减轻到什么程度,社会理性与道德良知不可能消除社会冲突。只有当人类群体,不管是种族的、国家的或经济的群体,达到了一个仁慈理性与道德良知的新阶段,根除社会冲突才有可能。也就是说,只有当这种仁慈的理性使人类群体像关注自己的利益一样热切地关注其他群体的利益时,只有当这种道德良知使人类群体像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强烈地维护其他群体的权利时,根除社会冲突才有可能。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人类本性与人类想象和理性的有限性,我们就会知道只有个体才能勉强达到这种仁慈理性与道德良知的水平,而这已超出了人类社会的能力范围。那些强调人性具有可塑性的教育家,那些渴望出现“社会化”人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那些全力以赴增进道德责任感的宗教理想主义者,在社会中使个体增强人性方面,在既定的社会制度内消除个体的利己倾向方面,都能起到非常有益的作用。但在涉及必须进行激进的社会变革这一问题时,他们的意见不约而同地都表现出了混乱,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人类本性的有限性,而这一人类本性的有限性将最终挫败他们的所有努力。

后面各章的任务将是致力于分析道德资源和人类本性的有限性,探索这一人类本性的有限性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所带来的后果,最后根据确切的事实来权衡所宜采取的政治策略。这一任务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一种政治方法,这种政治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在社会的领域内达到伦理的社会目标。衡量这种政治方法有两个最基本的标准:(1)这种方法是否能够正确地对待道德的资源、人性的可能性以及开发利用人身上的各种潜在的道德能力;(2)这种方法是否能够考虑到人类本性的有限性,特别是表现在人的群体行为上的人类本性的有限性。在中产阶级的世界中,在政治上表现出来的道德的幻想非常根深蒂固,使得任何对第二层次问题的强调都可能会被一般的读者看作是过分的玩世不恭。对社会的看法与分析同产生这些看法与分析的时代特征紧密相连。在美国,我们当代的文化仍然深深地陷入理性时代的幻想与感情用事中。在时代的先知先觉者看来是对社会进行的分析,而在仍然信奉19世纪信条的人看来则是纯粹的冷嘲热讽与愤世嫉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