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不是新康德主义者,但是早在文德尔班以前十一年,在其《精神科学导言》中,就提出了历史学论述具体的个性,而自然科学则论述抽象的一般的观点。狄尔泰的这种思想奠定了历史主义的基本路线。克卢巴克(Kluback)在《狄尔泰的历史哲学》中说:“历史主义的基本假定……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不能运用于人类社会和文化的研究。”[1]霍奇斯(H.A.Hodges)在《狄尔泰的哲学》一书中也指出:同柯林伍德一样,狄尔泰也“把在历史领域中寻觅的经验看作是基本的经验”[2]。可以认为,狄尔泰所注重的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之区别的研究,为新康德主义历史哲学家将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相对立的思想提供了源头。

作为生命哲学的创始人,狄尔泰注重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进行了划分。他认为,自然科学的知识是对自然现象普遍必然性的概括,人文科学要处理的对象则均是特殊的、个别的,因而历史之中并无规律可言。在自然科学中,我们是对象外部的观察者和旁观者,在这里,我们观察对象,描述它们的规则,但却从不曾进入它们内部去理解它们的实在性。而在人文科学中,我们则从内部来了解主题材料。狄尔泰说,“历史探究者和历史创造者是同一的这一事实,是使历史科学成为可能的首要条件”[3]。在这里,我们所研究的对象与我们的存在本身密切相关,我们都体验着生命,因而可以从内部来理解生命。比如,自然中的时间是均匀流逝的,但人在生命中所体验的时间却有快有慢。因而,从认识方法上看,自然科学可以抽象和说明;而人文科学则只能通过理解和解释来认识。如果采取自然科学的方式从外部研究人类的行为,那只能描述生命的现象,无法把握其实在性。

文德尔班把历史与自然科学的区别直接对立起来。在他看来,历史与自然科学的划分不是以知识的内容而是以科学思维的类型为依据的。他指出:“我们在这里提出了一种纯粹方法论上的,以严格的逻辑概念为依据的经验科学分类法。分类的原则是它们的认识目标的形式性质。有一些科学研究一般的规律,另一些科学则研究特殊的历史事实;如果用形式逻辑的语言来说,有一些科学的目标是普遍的定然判断,另一些科学的目标则是单称的实然命题。”[4]文德尔班进而指出,这种分别的依据正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曾被苏格拉底看成是一切科学思想的根本关系,是人类理智中的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关系。然而,遗憾的是,文德尔班没有看到普遍与特殊的统一性,却过分夸大了其对立性。

正是在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被截然对立的前提下,文德尔班认为:“经验科学在现实的事物的认识中寻找的,要么是自然规律形式下的共相,要么是历史规定形态下的殊相;它们所考察的,有的是常住不变的形式,有的是现实事件的一次性的、特定的内容。有一些是规律科学,有一些是事件科学;前者讲的是永远如此的东西,后者讲的是一度如此的东西。”[5]这样,他把自然科学说成是制定法则的,而历史科学则是描述特征的。文德尔班在论述历史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时带有相对主义色彩。他强调指出,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这种方法论上的对立,只能用来给知识的论述分类,不能用来给知识的内容分类。理由是,同样的东西既可以成为制定法则的研究的对象,也可以成为描述特征的研究的对象。换句话说,同样的事物,既可以成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可以成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同样的对象,比如说人,既可以是自然科学如生命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可以是历史学的研究对象。他说:“始终如一的东西与一次性东西的对立,从某个方面来看,乃是相对的。”他以语言为例,“一种语言在它的任何个别应用中都受它的形式规律支配,尽管语词换来换去,这些规律仍然不变;可是另一方面,整个这种特殊的语言,连同着它的全部规律性,在人类的全部语言生活中却只不过是一个一次性的、过渡性的现象”[6]。但是,像文德尔班这样完全依据科学认识的目的和研究方法来进行科学分类,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他完全排斥了内容和材料的作用,片面强调形式和方法,这显然割裂了形式与内容的联系,是一种形式主义观点。真正的科学分类,依据的正是对象本身所存在着的不同方面的内容。

弗赖堡学派的李凯尔特基本上继承了文德尔班关于科学分类的观点,并加以进一步发展。李凯尔特也坚持自然科学与历史的对立,不过他比文德尔班温和一些。文德尔班认为,由于科学认识的目的和性质不同,科学只能从形式和研究方法上来区别。李凯尔特则认为,由于科学既可以从它所研究的对象的角度,也可以从它所采用的方法的角度而相互区别,因此既可以从质料的观点,也可以从形式的观点来对科学进行分类。由此出发,他提出了两种基本的对立:自然和文化的对立;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的对立。

李凯尔特指出,文化领域里只有个别的东西,自然领域里才有一般的东西。自然领域内的个别的东西可以看作是一般概念或一般规律的事例。但是,他认为仅仅像文德尔班那样提出“规范化”方法和“表意化”方法的区别还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区别还未真正把历史纳入科学的范畴。他这样表述自然与历史的区别:“当我们从普遍性的观点来观察现实时,现实就是自然;当我们从个别性和特殊性的观点来观察现实时,现实就是历史。”[7]

从自然和文化的对立出发,他得出了所谓的科学的“质料分类原则”。他认为,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生长起来的、诞生出来的、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文化则或者是人们按照预定目的生产出来的,或者虽然早已存在,但至少由于它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保护着的。那么,自然和文化赖以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呢?他认为,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不能看作是财富,可以不从价值的观点加以考察;反之,一切文化产物都必然具有价值,都可以看作是财富。因此,价值是区分自然和文化的标准。

从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同出发,李凯尔特提出了所谓的科学的“形式的分类原则”。为了论证这条分类原则,他提出“现实的连续性和异质性原理”。一方面,现实中的一切都在渐进地转化,没有任何飞跃,一切都在流动着。每一个占有一定空间和一定时间的形成物,都具有这种连续性,这种性质可以称为关于一切现实之物的连续性原理。另一方面,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和现象是与其他事物和现象完全等同,而只是表现出与其他事物的某种类似性,每个现实之物都是与其他事物互不相同的,都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特有的、个别的特征。因此,现实中的一切不是绝对同质的。这种性质可以称为关于一切现实事物的异质性原理。正是异质性和连续性的这种结合,使现实显现了它自己固有的“非理性”的烙印,换句话说,“由于现实在其每一部分都是一种异质的连续,因此现实不能如实地包摄在概念之中”[8]。李凯尔特认为,任何一种“给科学提出精确地再现现实的任务”都是给科学出难题,那样只会显出概念的无能为力。

因此,李凯尔特认为,不能给科学概念提出那样的任务,而只能询问:科学概念如何获得对现实之物的把握权力。只有通过在概念上把差异性和连续性分开,现实才能成为“理性的”。连续性可以在概念上加以把握,只要它是同质的;而异质的东西也能成为可以把握的,只要我们能够把它分开,从而把它的连续性变成间断性。这样就出现了两种彼此相反的形成概念的方法:一种是改造同质的连续性,另一种是把每个现实中的异质的连续性改造为异质的间断性。数学采用的是第一种方法,它所注意的只是现实的量的方面,而不关心现实的质;历史学采用的是第二种方法,它以分割现实的连续性为代价而保持现实的异质性。由此出发,他把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

一方面,自然科学致力于用它的概念去把握为数众多的,甚至可能是无限多的各种各样的对象。“自然科学把与任何价值联系无关的存在和现象看作自己的对象,它们的兴趣在于发现对于这些存在和现象有效的普遍概念联系和——如果可能的话——规律。”[9]对于自然科学来说,特殊之物仅仅是事例,个别事物被当作非本质成分而不加以考虑,而只把大多数对象所共有的成分包括到自己的概念之中。他引用柏格森的一个巧妙的比喻来说明这一观点,自然科学只缝制一套对保罗和彼得都同样适合的现成的衣服,因为这套衣服并不是按照这两个人的体型裁的。所以,自然科学必须采用“普遍的方法”去形成普遍的概念以至于规律的概念。对于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形成的普遍概念来说,这种概念抛去了一切使现实成为单一和特殊的东西,就这种意义来说,概念始终是普遍的,它不包含任何一个单一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性。因此,“科学不仅由于它具有概念性而与直观性相对立,而且,由于它具有普遍性而与现实的个别性相对立”[10]。由此,李凯尔特得出结论说,即使把自然科学从个别的现实中形成的一切概念都合在一起,也决不可能复制出一个单一现实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性来。现实是由特殊和个别之物组成的,从普遍的因素中决不能构成现实。这样一来,他把一般与个别绝对对立起来。“因此,在概念的内容和现实的内容之间形成一条鸿沟,它像普遍和个别之间的鸿沟一样宽阔,在它的上面是不能架设桥梁的。”[11]

另一方面,历史学则力求使它的叙述仅仅符合于它所研究的某个与所有其他对象不同的对象,这个对象可能是一个人物,一个世纪,一个社会运动或一个宗教运动,一个民族或其他什么事情。历史学借助于这种方法使听众或读者尽可能接近于它所指的个别事件。对于历史的文化科学来说,必须选用两个词来与自然一词的两种意义相对应。李凯尔特说:“作为文化的科学来说,它们研究与普遍文化价值有关的对象;而作为历史的科学来说,它们则从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性方面叙述对象的一次性发展。因此,文化事件的存在这个情况,既提供了这些科学的历史方法,同时也提供了概念形成的原则,因为对于这些科学来说,只有那些在其个别特性方面对于作为指导原则的文化价值具有意义的事物,才是本质的。因此,这些科学以个别化的方法从现实中挑选出的东西,即‘文化’,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学在用普遍化方法把同一现实作为‘自然’加以考察时所做的那样。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化事件的意义正是依据于使这一文化事件有别于其他文化事件的那种特性;反之,它与其他文化事件相同的、因而构成它的自然科学本质的那种东西,对于历史的文化科学来说则是非本质的。”[12]

从表面上看,李凯尔特既承认科学的“质料分类原则”,又强调科学的“形式分类原则”,好像是既重质料又重形式,然而,表面上的温和、折中掩盖不了其实质上的形式主义。

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同属新康德主义的弗赖堡学派,新康德主义另一学派——马堡学派的哲学家卡西尔(Ernst Cassirer)则不同意这种划分。卡西尔在分析中指出,在我们现代关于历史方法和历史真理的讨论中,大多数作者都在逻辑中,而不是在历史学的对象中寻找着历史与科学的区别。他们以最大的努力来建立一个新的历史的逻辑。但是所有的这些尝试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逻辑归根结底是一个非常简单而一律的东西。逐辑只有一个,因为真理只有一个。历史学家在探讨真理时像科学一样受制于那种形式规则。卡西尔批评指出,现代哲学家们常常企图去建立一个专门的历史逻辑,他们说,自然科学是以关于共相的逻辑为基础的,而历史科学则是以关于特殊的逻辑为基础的。文德尔班把自然科学的判断称之为制定法则的,而把历史科学的判断称之为描述特征的。前者给予我们普遍的法则,后者则向我们描述特殊的事实。这个区分成了李凯尔特全部历史知识理论的基础。用李凯尔特的话来表述就是:“经验的实在,当我们从普遍的方面来考察它时就成为自然;当我们从特殊的方面来考察它时就成为历史。”[13]

卡西尔认为,用这种抽象的人为的方式把普遍性和特殊性分离开来,那是不可能的。一个判断总是这两个要素的综合统一,即它包含着一个普遍性的成分和一个特殊性的成分。这些成分不是彼此对立的,而是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的。“普遍性”并不是一个指称某一思想领域的术语,而是对思想的功能之真正品性的表述:思想总是普遍的。另一方面,对特殊事物的描述,对一个“此时此地”东西的描述,也决不是历史科学的特权。历史事件的一次性常常被看成是历史与科学的根本区别所在,然而这个标准是不充分的。卡西尔以地质学家为例予以说明。当地质学家向我们描述不同地质时期地球的不同状态时,他所给予我们的就是关于各种具体而唯一的事件的报道。这些事件不可能被重复,它们决不会以同样的次序再次发生。在这种情形中,地质学家的描述与历史学家的描述并没有什么差异,他们所描述的都是一次性的东西。可见,事件的一次性并不能作为区分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标准。问题的关键是,面对同样的对象和事实,自然科学家和历史科学家的任务是截然不同的。在物理学中,只要我们成功地把事实安排在三重系列秩序——空间、时间、因果的秩序中,这些事实也就得到了说明,从而也就得到了充分的规定。当我们说道物理事实的实在性或真实性时,我们所指称的正是这种规定性。然而,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却属于一个不同的更高的秩序。在这里我们也要规定各种事件的空间与时间,但是当要调查这些事件的原因时,我们就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编年史顺序上的一切事实,我们可能会对历史有一个一般的框架和轮廓性的认识,但我们不会懂得它的真正生命力。而理解人类的生命力乃是历史知识的一般主题和最终目的。在历史中,我们把人的一切工作、一切业绩都看成是他的生命力的沉淀,并且想要把它们重组成这种原初的状态——我们想要理解和感受产生它们的那种生命力。一个物理的事物是通过它的物理惯性而保持其现存状态的,只要没有被外来力量所改变和毁灭,它就会保持它原来的性质。但是人的劳动成果却很容易在其存在形态方面受到损伤。它们常遭受的变化和衰微,不仅表现在物质意义上,而且也表现在精神意义上。即使它们的实体的存在延续着,它们也处在丧失它们的意义的不断威胁之中。卡西尔指出:“它们的实在是符号的,不是物理的;而且这样的实在从不停止要求解释和再解释。”[14]卡西尔认为,历史学的伟大任务正是从这里开始的。历史学家的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物理学家或博物学家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物质的对象独立于科学家的工作而保持着它们的实存,而历史学家的对象却只有当它们被回忆起来——而且这种回忆的活动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时才是真正存在的。历史学家必须不仅像博物学家那样观察他的对象,而且还必须把它们保存起来。他想要保持它们的物理存在状态的希望随时都可能受挫。譬如说,一把大火使亚历山大利亚图书馆的数以万计的宝贵文献付之一炬;但是即使是幸存下来的遗物,如果不是靠着历史学家的工作而不断使之充满活力的话,也会逐渐地消失的。为了占有文化的世界,我们必须不断地靠历史的回忆夺回它。但是回忆并不意味着单纯的复制活动,而是一种新的理智的综合——一种构造活动。在这种重建中,人的精神转到了原过程的相反方向。卡西尔进一步指出,人如果不具有使他的思想客观化并使之具有坚固而持久的形态的特殊能力的话,那他就不能交流他的思想和感情,从而也就不可能生活在社会的世界中。在这些固定静止的形态后面,在人类文化的这些物化成果后面,历史寻找着原动力。而这也是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之间的区别,伟大历史学家的才能正是在于:把所有单纯的事实都归溯到它们的生成,把所有的结果都归溯到过程,把所有静态的事物或制度都归溯到它们的创造性活力。

卡西尔认为,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历史学的任务,那么近几十年来一直讨论得如此激烈并且已经如此众说纷纭的许多问题,就都能够毫无困难地迎刃而解了。历史学的对象虽然也包含在物理对象之中,但它们属于更高的纬度。从各种遗迹(卡西尔把它们视为符号)出发是历史学的第一步,但是历史学在现实的、经验的重建之外还必须加上一种符号的重建。历史学家必须学会阅读和解释他的各种文献和遗迹,不是把它们仅仅当作过去死的东西,而是看作活生生的信息,历史学家应当让这些信息用自己的语言向我们说话。在这种意义上,历史学家与其说是科学家不如说是语言学家。让一度死去的东西活过来,让沉默不语的符号开口说话,才是历史学家的真正的任务。卡西尔提出从历史学家的任务、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历史学家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出发,来区分历史与自然科学是有道理的。但是,随着卡西尔把一切历史事实都泛化为“符号”,而他所说的“符号”则是一个无所不包的高度抽象的概念,因而历史学家的研究活动带上了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看来,卡西尔对历史和自然科学的区分也是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