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式5-1和表5-2,可以计算中国31个省(区、市)的社会效益指标。与国家层面的年度指数相类似,省际指数也存在归一化问题:2002年西藏的社会效益指数为0,原因在于西藏几乎没有外资企业或外资企业规模太小,难以获得数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西藏不存在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就业效应,因而归一化问题会带来指数的异常值。通过式5-2或式5-3进行去归一化处理,得到调整的社会效益指数如表5-5所示。

表5-5 1993年、2002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各省(区、市)社会效益调整指数

续表

仅从表格所提供的数据粗略分析,即可发现外资企业就业和职工工资比较理想的省(区、市),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标未必高于其他省(区、市)。例如,2002年北京的社会效益指数只有不到0.3,而广东的社会效益指数甚至只略高于0.03,远远低于一些中西部地区。经过去归一化处理后的指数,更能够排除由于单纯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带来的社会效益指数的虚高,因而更能准确地将各省(区、市)的指数放在同一衡量体系中进行比较。

图5-4至图5-7报告了中国31个省(区、市)1993年、2002年、2009年和2010年的社会效益指数变动情况。我们发现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北京、上海、广东的社会效益指数波动较大,且均在2002年陷入低谷,即加入WTO对北京、上海、广东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影响较大。第二,中西部各省(区、市)的社会效益指数平均高于东部地区,且波动相对较小,但中西部地区社会效益指数很少高于0.8,东部地区诸如江苏、福建等地均高于0.8,可见虽然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数存在较大的提高潜力,但是现在还没有充分展示出来。第三,就2009年而言,一些传统的东部开放省份社会效益指数下降较为明显,如江苏和浙江。与之相反,一些中西部省市社会效益指数明显提高,如重庆和湖北。但是整体而言,2009年西部地区的指数较之2002年普遍下降,中部地区的下降趋势则更不明显,可见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数普遍下降,且东部地区下降趋势比中西部地区显著。第四,2010年大部分省(区、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数有所回升,这可能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对外贸社会效益的消极影响已经有所减弱。但是沿海或发达省份,如广东、河北、福建等2010年的外贸社会效益指数依然略有降低,可见开放程度高的地区将要承受更长时期的消极影响,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图5-4 北京、上海、广东的社会效益指数

图5-5 东部地区社会效益指数

图5-6 中部地区社会效益指数

图5-7 西部地区社会效益指数

如前所述,使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来代表对外贸易行业的就业人数是不够严谨的,因而需要对其进行修正。此外,对外贸易对国家整体就业水平的影响远远不是外贸行业就业所能够概括的,因而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衡量对外贸易发展对就业整体水平提高的边际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数,将对外贸易带来的就业外溢效应也考虑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