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层面上,民主与国家的问题一直是马克思共产主义的重要理论视角,对民主理论的设想和建构则集中地体现在“真正的民主制”的概念当中。一方面,这种民主构想在政治上激活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概念;更进一步地,共产主义意义上的政治必然是一个扬弃政治异化的完整的政治概念,而马克思的“真正的民主制”的提出,则超越了由政治异化所引起的公人与私人之间的对立,恢复了人的存在的完整性。这不仅是对通向完整的政治的一个积极探索,也蕴含着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理想,凸显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理论的核心观念。

对民主理论的思考源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和国家间关系的分析。在现代世界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本质上是分离的,在国家层面上,这种分离造成了国家的形式与内容的对立;而在个人的层面上,它更深刻地导致了人的本质和存在相分离。在思想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明晰地阐释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这种分离,并得出了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结论。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指出:市民社会的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建立起来的”①。因此,对黑格尔来说,市民社会就是一个利益的追逐场,人们之间彼此联合只是为了达到获得利益的目的。同时,作为个体的私人利益同作为集体的国家利益也处于互相冲突的状态。黑格尔将这种冲突的解决诉诸国家对市民社会的超越之中。因为国家作为人类生活的最高的形式,是自由的真正实现,只有在国家中才能消除市民社会固有的矛盾,实现私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结合。马克思在一定意义上认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诊断,肯定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对立状态的揭示。但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犯了“主谓颠倒”的唯心主义错误,因为黑格尔是从国家、法等抽象的观念出发去推导现实的人和社会的。而马克思则认为,在政治领域,人民才是真正的主体与实体,国家只是抽象的东西。现实的个人不仅是构成国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国家发展的真正动力。比黑格尔更进一步,马克思揭示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在根本上导致了人的存在状态的分裂。人被撕裂为公人与私人两种存在,过着双重的生活,这是人在政治上的彻底异化。“人在其最直接的现实中,在市民社会中,是尘世存在物。在这里,即在人把自己并把别人看做是现实的个人的地方,人是一种不真实的现象。相反,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做是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②也就是说,人在政治生活和世俗生活之间充满了对抗和挣扎:虽然在政治生活中,人被看作抽象的国家中平等的成员,过着自己的类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却是作为一个不断追逐私利的个体同他人更同自己的本质相对立。

在马克思看来,要真正超越这种现代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分离,克服政治异化,必须诉诸“真正的民主制”。因为只有民主制才能实现内容与形式、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在这个意义上,巴迪欧指出:“共产主义的假设意味着,与市民社会相分裂的强权国家,显得不再有什么必要存在下去了:一个基于生产者的自由联合之上的长期重组过程,将使其逐渐消亡。”①也就是说,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国家不再是作为凌驾于人民的生活和意志之上的强权,而是对人民生活意志的表达和对人的自由个性体现的联合体。奈格里在结合资本主义社会新的劳动和生产形势的基础上也将共产主义定义为反对国家的斗争。“成为共产主义者意味着反对国家。国家是这样一种力量,它既始终正常地又始终例外地组织那些构成资本并规训资本家与无产者劳动力量之间的冲突关系……反对国家首先意味着,表达以彻底的民主的方式管理整个生产体系包括劳动分工和财富积累与再分配的欲望与能力,——作为一种‘一切人的民主(‘democracy of all’)’。”②这与马克思的观点是一致的,马克思所要达到的就是一种属于一切人的真正的民主。在马克思看来,“民主制是一切形式的国家制度的已经解开的谜。在这里,国家制度不仅自在地,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核心是人及其自由的实现,人民在国家中享有天然的民主自由。既然民主以自由为旨归,那么国家的根基就必然是现实的个人,人民是国家的真正的主体,在国家中有真正的、现实的自由,这种自由真正使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市民社会和国家实现了统一。

既然一种真正的民主制是对人的自由的表征,那么这种民主的贯彻就必然要进入共产主义的程序当中。在社会领域,当民主的原则取代利益原则成为整个社会的主导原则时,人也就从一种抽象的存在被提升为一种社会的存在,这样人才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而存在,政治也将成为一种扬弃异化的完整的政治。共产主义“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②。将社会性重新整合到人的本质当中,是在政治上克服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解放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对真正的民主制的探索,就是对人的存在的完整性的恢复。这样的民主制本身就蕴含着以人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的解放诉求。同时,“倘若我们今天寻求民主,我们需要把它彻底重思为对共体的公共管理。这种管理包含对(世界性)空间与(制宪性)时间的重新定义。它不再是定义社会契约形式的情形:一切事物是每个人的,从而不属于任何人;而是,一切事物,由于是每个人生产的,所以属于一切人”①。这也就意味着,从人的社会性的角度去理解民主的概念,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不仅仅是要从人的类存在的层面使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更要将其作为共同体的一员给予其充分的、普遍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已经不再是一种契约式的简单缔结,而必须是建立在新的生产形式基础上的共同体。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是要通过扬弃国家,重新把人的世界归还给人,构建一个民主的共同体。所以,真正的民主制是共产主义的理论表达,是在政治层面上实现人类解放的积极探索。而共产主义在政治上就是要超越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对立,实行真正的民主制,让人在政治上作为一种共同体实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