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的文明论断是其在对英国18世纪社会状况进行考察时得出的结论。恩格斯高度肯定英国18世纪在科学和实践上取得的成就。“18世纪是人类从基督教造成的那种分裂涣散的状态中联合起来、聚集起来的世纪;这是人类在走上自我认识和自我解放道路之前所走的一步。”①18世纪启蒙时代的卓越之处就在于促使人们形成了完善自我、完善社会以及完善全人类的文明理想,这对于人类认识自身和解放自身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在理性主义的影响之下,人们此时仍然将文明看作一种趋向人性至善的单纯的意志活动,人类文明最基本的要素是理性,理性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文明的发展程度。恩格斯认为这种理解文明的整体主义和理性主义态度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用这种思维方式去解释文明的发展和现实世界的构成,必然会导致主体和客体、抽象与现实相对立,最终室息甚至阉割历史意识。

“因此,18世纪没有解决巨大的对立,即实体和主体、自然和精神、必然性和自由的对立,这种对立是历史从一开始就具有的,而且这种对立的发展贯穿于整个历史之中。”②要真正解决这种对立,必然要超越这种理性主义的文明解释模式,用一种历史的视角,从现实世界,从人的生活实际中去寻求文明的理想。恩格斯曾明确说明,18世纪科学的最高峰是唯物主义。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③。从而直接将文明发展的观念植根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身的存在方式,正是人类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文明。如果脱离人类的实践活动,一切关于文明的理解都将会沦为抽象的、片面的、无根基的空谈。由此,恩格斯形成了关于文明论断的第一个本质性规定:“文明是实践的事情。”从根本上来讲,文明是一个实践范畴。

由于人是历史性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也必然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来进行的。以实践为范式理解文明,文明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文化样式,也不是单纯的理性精神,而是基于实践的人的历史活动的展开过程。文明的发展进程所传达出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想,是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在自身的物质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绝不可能脱离人类生活实践而独立存在。恩格斯超越了西方理性主义的文明解释模式,“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①。从实践的范式出发,近代启蒙思想家们所形成的以“理性”为核心的关于文明的价值理想“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②。也就是说,启蒙思想家以理性出发理解人类文明,只不过是对现代资产阶级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理想性表征。

关于文明进步的基本方式和途径,恩格斯在概括英国18世纪的社会状况时,大量列举了英国工业革命所取得的巨大物质成就,充分肯定其对现代文明的发现和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出人们的实践活动对文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是英国大规模的殖民、航海以及工业实践活动促使人们更深入地去了解外部世界,完善自身文明。可以说,人的实践活动促进了文明程度的提高,推动了文明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这是工业中一切改进的无可争议的结果,文明程度一提高,就产生新的需要、新的生产部门,而这样一来又引起新的改进。”①所以,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一种“真正的普遍的文明”必然是立足于人类社会生产实践基础上的,而文明的一切进步的基础归根结底就源自人的实践活动带来的社会生产力的增长。

文明是实践的事情,但这决不意味着文明是一种单纯的物质生产活动。“当涉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以及个人与人类之间关系的巨大变革继续沿着物质文明的轨道前行,且又想要表现出一种有价值的进步时,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的思维习惯便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了。”②因此,“文明是实践的事情”具有两个维度:文明不仅仅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它同时还是一种价值理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明的本质并不在于其物质成就,而在于这样的事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理想——完善自我,改善民族的以及全人类的社会和政治状况:而这些理想也以活力四射、持之以恒的方式决定着人们的思维方式”③。人类的具体的生产实践、生产力的进步固然会推动文明的变革,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文明追求的仅仅是物质层面上的进步,实际上,它也内蕴着关于每个人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

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恩格斯反省和批判了古代的和基督教日耳曼的世界观。他指出:“古代根本不懂主体权利,它的整个世界观实质上是抽象的、普遍的、实体性的,因此古代没有奴隶制就不可能存在。基督教日耳曼世界观以抽象的主体性,从而以任意、内在性、唯灵论作为基本原则同古代相对抗;但是,正因为这种主体性是抽象的、片面的,所以它必然会立刻变成自己的对立物,它所带来的也就不是主体的自由,而是对主体的奴役。抽象的内在性变成了抽象的外在性,即人的贬低和外在化,这一新原则造成的第一个后果,就是奴隶制以另一种形式即农奴制的形式重新出现;这种形式不像奴隶制那样令人厌恶,却因此而更虚伪和不合乎人性。”①可见,无论是古代世界的奴隶制,还是基督教日耳曼的农奴制,所带来的都不是主体的自由,而是主体的奴役。古代世界根本不懂主体权利,基督教日耳曼的世界观虽然注意到了人的主体性问题,但却是人的贬低和外在化,因此更虚伪和不合乎人性。文明的发展过程提示我们,人类从未放弃寻找一种积极的、更加符合人性的世界观。文明发展的目标是带来主体的自由解放,而不是对主体本能的压抑。如果仅从实践的物质内涵出发,文明的发展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生存意志。文明的理想绝对不止于此,人不仅要通过理性来认识自我,更需要一种新世界观的指引来解放自我。

文明的发展史是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自我认识和自我解放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世界观的指引,文明的发展将会使人的精神世界趋于荒芜。而只有当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人养成足以让他们去完善自我、完善社会的精神习惯时,物质文明才会变成真正的文明。对此,弗洛伊德也曾指出:“没有任何特征能比下面这个特征更好地表现文明的特点,那就是文明对人类的高级心理活动——智力的、科学的和艺术的成就——的尊重和鼓励,以及它赋予观念在人类的生活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①这种观念就是文明在世界观层面所发挥的作用,这是一种基于实践所表征的文明范式。它不是宗教和艺术层面上的观念,也不是科学和技术的理性精神,而是哲学层面上的理念。正是因为这种世界观的指引,文明的理想才能够在人们思考自我和世界的过程中保持长久的影响力。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样一种以人的自由解放为目标的世界观,如果不想坠入理性主义的窠臼,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探寻一条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