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件颇为有趣的事。今天下午,我们迎来了另一位客人。
一上午,杰克都待在麦芽坊,对着他昨晚带回来的那一沓子纸埋头苦读。趁着他把午餐要吃的派放进烤箱的工夫,我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发现是罗萨琳德·惠勒昨天发来的那封邮件被印在纸上了,基本都是些文字,但有一张纸上似乎是地图。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手绘的平面图,和房子的布局大体一致,估计是出自神秘的惠勒夫人之手。我估计画地图的人,是想让杰克拿着之前那些手写笔记和这张地图,去寻找拉德克利夫蓝。
正午之前,他又重新进入房子,待了一个小时。他能回到房子里来,让我感到很惬意。他也不虚此行:他进来是想弄明白那张手绘地图。他一直盯着它,又在每个房间里都迈着步子丈量一番,时不时还会停下来,拿笔在地图上做一下微调。
大约一点钟的时候,传来一阵敲门声。他很惊讶,但我没有,因为之前我就注意到,前门那道墙的外面,有一位身材苗条、举止优雅的女士站在小路边。她双臂环抱胸前,一直盯着房子,她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我们没见过。在她靠近时,我便意识到我们没见过。但凡是我见过的面孔,我都过目不忘(任何事我都记得,想忘也忘不掉)。
人们常常站在乡间小路上,抬头看看这栋房子——牵着狗,脚上的靴子沾着泥,手里拿着游客指南,冲着房子指指点点——所以,有人站在院墙外,这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有人胆敢进入花园,还找上门来,这却不大常见。
虽然杰克一开始很吃惊,但他还是大步流星地走过去,看看是谁在敲门。他从厨房那扇窗户往外瞧了一眼,然后便穿过走廊,朝门口走去。他迈着沉稳果断的步伐,踩得地板咚咚作响。他打开门,开门时的力道一贯不小。自从昨天和莎拉见面后,他就一直情绪低落,也不是在生气,而是既难过,又沮丧。我自然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直到现在,他都没给我机会让我搞清楚状况。昨晚,他只打了一通电话,是打给他父亲的,好像昨天是什么事情的纪念日,因为杰克说:“到今天已经二十五年了。真不敢相信,是吧?”
“啊,”门突然间被打开,那位女士被吓了一跳,“你好……我其实没……我以为博物馆周末才开门。”
“可你敲门了。”
“是啊。”
“迫于习惯?”
“应该是吧。”她定了定神,从包里取出一张象牙色的名片,拿在小巧细嫩的手中,递给了杰克。我叫埃洛蒂·温斯洛,是伦敦斯特拉顿卡德韦尔公司的档案管理员。我负责詹姆斯·威廉·斯特拉顿的档案。”
这一回,轮到我感到惊讶了。我可以向你保证,这可不是常有的事。之前那晚,杰克提到埃达·洛夫格罗夫时,让我再度回想起过去,也让我对来势汹汹的回忆有了几分防御能力。可即便如此,她的名字还是立刻在我的心中泛起涟漪。我已经许多年没听到过她的名字了,我本以为再也不会听到了。
“没听说过,”杰克一边说着,一边翻看名片背面,“是什么人尽皆知的大人物吗?”
“那倒不是。他是一位维多利亚时期的改革家。为了能让贫民的生活得到改善,还有类似的一些事,他做过不少贡献。我想找人谈一谈博物馆的事,您是这儿的负责人?”听上去,她在怀疑,他不是自己要找的人。她不妨继续保持这份怀疑。和那些常常守在门口的导游相比,杰克身上还真没多少唬人的架势。不管之前跟游客们说过多少遍,那些导游总能把游客忽悠住,好让他们把那套滚瓜烂熟的解说词一口气背完。
“可以说,这儿就我一个人在。”
她看起来半信半疑,但还是说:“我知道,你们通常周五不开门,但我是从伦敦来的。我没想到这儿有人。我就打算从院子外面看一眼的,可……”
“你想进来看看?”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请她进来。
思索片刻,杰克让到一边,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示意她进来。她后脚刚迈进来,门就被他赶紧关上了。
她走进昏暗的大厅,环顾四周,大部分人都和她一样,身子微倾,想要仔细看看墙上那些镶在相框里的照片。那些照片都是艺术史学家协会挂上去的。
有时,在我想找点乐子的时候,我就会在一进门的这条走廊里出现,听听某些特定类型的游客对照片背后的故事自以为是地发表几句恭恭敬敬的评论。“这个时候,自然是,”那个一把年纪、一身行头的人慢条斯理而又语气庄重地说,“紫红兄弟会正在激烈辩论的时刻,争论的焦点是摄影的艺术价值,他们想要弄清楚,摄影到底是科学还是艺术。”跟在他身边耐着性子忍了好半天的同伴,一成不变地回应道:“哦,是这样。”
“你随便看,”杰克说,“动眼不动手那种。”
她笑了:“别担心,我可是档案管理员。我这辈子都在和贵重物品打交道。”
“我得失陪一下了——烤箱里还有个派正烤着呢,我闻到煳味儿了。”他一边嘴里叨咕着,一边往后撤,要回麦芽坊的厨房去。我没再去理会咒骂自己把派烤焦的杰克,而是选择跟着我们的客人。
她一直在楼下转悠,逐一参观每个房间,她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她停下来,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回头看了看身后,仿佛感觉到她周围还有其他人。
她来到二楼,在那扇可以俯瞰树林、瞥见河水的窗前犹豫了一下,然后拾级而上,一直爬到了阁楼。她把包放在米尔德丽德·曼宁一直守着的那张桌子上,这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接着,她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我大吃一惊。那是爱德华的一本素描簿。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认错。这种惊愕不已的感觉如此真实,我真想马上抓住她的手腕,恳求她把一切都告诉我:她是谁?怎么会有爱德华的素描簿?她之前提过詹姆斯·威廉·斯特拉顿,说有一个叫斯特拉顿卡德韦尔的公司,还提到一堆档案。这本素描簿一直都保存在那儿吗?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俩并不认识,据我所知,他们从未见过面。
她翻开素描簿——翻得很快,就好像之前已经翻过很多遍似的,而且她很清楚自己要找的是什么——翻到一幅插图时,她停了下来,仔细端详了一番。然后,她朝着能俯瞰后院草坪的那扇窗户走去,踮起脚,伸着脖子往外瞧。
素描簿还放在桌子上,我直接冲了过去。
这是1862年夏天爱德华用的那本素描簿。他在棉浆纸上勾勒出那些线条时,我就坐在他身边。多年来,他一直心心念念计划着要创作一幅画,这页棉浆纸上的习作,是他为那幅画做前期准备时完成的。我知道,在后面的几页上,他还画了林中空地、精灵小丘、河畔石屋。我知道,在页脚的一端,还有他用钢笔画的一颗心和茫茫大海上的小船。这都是我们在兴奋地谈论去美国的计划时,他随手画下来的。
只要能让我翻动后面的那几页,看看那些画,触碰到记忆中那些点点滴滴,我就觉得足矣。但是,唉,这么多年我也做过不少次尝试,但只得面对现实,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很有限。我能砰的一声关上门,或是把窗户震得咯咯作响,我能把女生的裙子一下子拽掉,因为那个女生让我觉得很讨厌,而且那条裙子也已经有人动过手脚,并不结实。但是,对于需要更加精细操作的事情,比如拉动丝线或是翻动书页,我真的做不来。
我得弄明白,她今天为何而来。她只是一个艺术爱好者,还是说不仅限于此?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同时遇到两位客人,一位提到了埃达·洛夫格罗夫,另一位现在又说到了詹姆斯·斯特拉顿,这就足够不同寻常了。但是,另一位在提了詹姆斯·斯特拉顿之后,接着拿出来爱德华在1862年夏天用的那本素描簿,这就太过匪夷所思了。我不禁在想,这是不是什么无形之中的恶作剧。
年轻的杰克也对埃洛蒂感到好奇,而他有属于他自己的套路去满足好奇心。埃洛蒂回到楼下时,探着头朝厨房里喊了声:“谢谢。”杰克正拿着盘子站在水槽边,把盘子上面因为烤焦的派而留下的黑乎乎的残渣弄干净。他抬头看了一眼,说道:“发现你要找的东西了?”
埃洛蒂并没有直接回答,这样的答案往往最令人恼火。“谢谢你的好意,”她说,“非常感谢你,能让我周五进来参观。”
这跟她为什么来这儿没多大关系。
“你住在附近吗?”在她沿着走廊朝前门走去时,他问道,“还是说,你现在就要回伦敦?”
“我在天鹅小栈订了间房,就是马路那边的小酒馆。就住周末这两天。”
我挪了挪,离杰克更近些,把全部力量都专注在他身上,希望他能接收到我的讯息。邀请她留下。邀请她再来。
“随时欢迎你来,”杰克说,眉宇间的困惑一闪而过,“我每天都在。”
“我会的。”
他们之间的对话(他们总得说点什么,因为他俩都没说心里话),就比令人失望透顶强一点点。
她到访的时间很短,但她带来的烦乱,整个下午都在房子里久久不散。我被搅得不知所措,又兴奋不已。所以,当杰克继续在房子里仔细查探时——他眼下正在二楼的走廊上,一只手轻轻摸索着墙壁——我躲回了楼梯拐角上那处属于我的地盘,待在那里,任凭往事牵动我的思绪。
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在想面色苍白的乔,还有我们相遇的那个上午。
虽然我是个不错的小偷,但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一般来说,即便失手了,也无关紧要,可以轻而易举地化解危机:比如,选错了下手的对象,不得不甩掉紧追不放的警察,偷了个钱包,但里面空空如也。不过,我十二岁那年的一次失手,结果意义深远。
那是一个清晨,伦敦的朝阳还没升起,雾还没有散,正从黑色变成青灰色再变成微微泛黄的金属灰色。因为从工厂里冒出的烟雾,还有从河里飘上来的油污味,空气浑浊闷塞。几天来,空气一直这么糟,我都被呛了一个星期了。有讨厌的大雾在伦敦到处弥漫,愿意独自出门的淑女也就更少了。
那天早上,我扮成了“乘客小女孩”,坐在往返于摄政公园和霍尔本大街的公交车上,希望能找到一位早上出门到公园散步后打算回家的律师的妻子或女儿。计划本是天衣无缝,奈何我的功夫不到家,我因为头天晚上和麦克夫人的谈话分了神。
虽然麦克夫人生性乐观,但她树立起来的形象不能丢,所以没什么能比让她大发牢骚更幸福快乐的了。近来,其中一件她常常唉声叹气挂在嘴边的事就是,我像水草似的,个子长得太快啦!她抱怨这事儿,是因为她为了保证我有漂漂亮亮的裙子穿,一应花销可不少。“我刚把裙子的松紧和长短改完,就又得全部拆了再改一遍!”不过,这一次,她的话并没有就此打住,“我和船长最近一直在商量,你这个年纪也该换些别的事情做了。你长大了,没法再扮成‘走失的小女孩’。过不了多久,那些乐于助人的绅士在‘帮助’你这么个漂亮的小姑娘时,心里就该有其他的盘算了,对于你可以怎么帮助他们的盘算。”
我并不想换别的事情做;我心里清楚得很,对于麦克夫人含沙射影的那种可以为绅士们提供的“帮助”,我可不喜欢。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当我被派到铁锚与汽笛酒吧去把船长拽回家吃饭的时候,泡在酒吧里的那群酒鬼,看着我的眼神和从前不一样了。麦克夫人最近给我改衣服量尺寸时说起过,她注意到了我“那对漂亮的小花苞”。我也明白些这个年纪该懂的事情,知道麦克夫人注意到的和那群酒鬼打量我的眼神有着莫大关系。
马丁也开始细细打量我。在我睡觉的房间外,他会在走廊上来回晃悠,等到我早上穿衣服的时候,本该透进光亮的钥匙孔,却黑洞洞的。我最近发现,他总是盯着我,几乎甩也甩不掉。在他母亲的营生里,他的部分职责就是监督一切,保证我们这些孩子到了晚上不会把麻烦引到家里去——但现在,却不是那么回事。
因此,那天早上我坐在公交车上时,当我把手伸进那位女士的口袋里,指尖触摸到她钱包的一刹那,我并没像往常一样全神贯注。我在琢磨着麦克夫人说的那番令人忧心忡忡的话,想要搞清楚那番话都暗示了些什么,还在纳闷,无数次地纳闷,为什么我父亲还没派人来接我。差不多每个月,耶利米都会到麦克夫人这里取钱,再寄去美国。麦克夫人会把我父亲最近的来信读给我听。但是,每次我问她我父亲有没有让我买船票去美国时,她的回答都是,没有,现在还不是时候。
因此,我大意了。我身边的女士站起身,而我的手还在她的口袋里,我感觉到手上被扯了一下,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她要下车了。紧接着,传来一声大喊:“呀!你是小偷!”
多年来,以防出现这样的情景,我已经在我的脑海中模拟“演练”过很多次应对方案。我应该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睁大眼睛,假装一切都是误会,甚至还可以挤出些许惹人怜爱的泪花。但是这次,我措手不及。我犹豫了一下,但一犹豫,耽搁的时间就太长了。我只听到麦克夫人的声音,她在提醒我,指控他人就是在证明决定权偏向哪一方。这位女士头戴花哨的帽子,举止得体,一副受害者的娇弱样儿,和她相比,我什么都不是。
司机正从过道上朝我这边来,前排和我隔了两个座位的绅士也站了起来。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往后门去的路线相对畅通,于是,我从后门逃跑了。
我跑得很快,但我今天厄运连连。一个在附近巡逻的警察听到了动静,看见我在逃跑,可能是刚刚不知从哪儿得了点好处,这会儿又起了贪心,他开始满腔热血地追着我跑。“站住!小偷!”他一边高声大喊,一边高举着手里的警棍。
我不是第一次被警察追了,但那是一个特别的清晨,因为大雾弥漫,我往北跑得太远了,指望不上我的某位朋友挺身而出,帮我逃脱。莉莉·米林顿曾警告过我,我这个年纪一旦被捕,就等于是,明明看清了济贫院那张有去无回的门票,还把自己送上门去。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玩命地往科文特花园跑,到了那一带,我才能安全脱身。
飞奔在红狮广场上的时候,我的心怦怦直跳。那个警察虽然一身横肉,但毕竟是个成年人,所以跑得比我快。霍尔本大街上车水马龙,这让我情绪高涨起来:我可以闪转腾挪地混入车流,这样就能甩掉他。但是,唉,等我到了街对面再回头一看,他还在我身后,甚至离我更近了。
我溜进一条窄窄的巷子,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自己有多蠢:巷子的另一头是林肯律师学院广场,那儿是一大片绿草地,根本无处藏身。我没了主意,他马上就要扑过来了,接着,我瞥见一排富丽堂皇的大房子,后面是一条细细长长的小巷,离我最近的那栋房子的后墙上摆着一架梯子,我可以顺着梯子爬上房顶。
这让我心里乐开了花,我要赌一把,要是把逃跑的路线从平地移到房顶,我的速度会比警察快。
我开始以最快的速度一步一步往上爬。我脚下的梯子开始摇摇晃晃,追着我跑的警察也爬上了梯子,沉重的靴子踩在金属踏板上叮当作响。我紧紧抓着梯子,越爬越高,越过了一排、两排、三排窗子后,我手忙脚乱地爬下梯子,站到了屋顶的瓦片上。
我小心翼翼地沿着天沟走,双臂张开保持着平衡,脚下的房子一栋接着一栋,我爬过房子中间的隔墙,在经过烟囱时,身子左一下右一下地扭来扭去。我猜得没错,我在高处更有优势,虽然身后那个警察还在紧追不放,但我能稍稍喘口气了。
可是,我的心刚刚放下去,没过多久便又提了起来。我沿着这排房子已经走了好一会儿了,可一旦走到这排房子的另一头,我就再也无路可走了。
就在我意识到自己恐怕要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看到了逃出生天的希望!
屋顶天窗的一扇窗子是半开的。我不假思索地顺着窗格把这扇窗子又使劲儿往上推了推,然后钻了进去。
我重重地摔在地板上,但间不容瞬,我没工夫顾及是否受了伤。我急急忙忙地躲到宽大的窗台底下,尽力蹲下身子,把后背死死贴在墙上。脉搏在我自己听来震耳欲聋,我觉得警察怕是都听得见。我得稳住它,让它别出声,这样我才能听到警察是不是走远了。只有等他离开这儿,我才会清楚从窗子再爬出去是不是安全,然后我再往家走。
发现窗子开着的时候,我真是松了口气,觉得是老天保佑。可我却没想想,自己跳进去的是个什么样的房间。不过现在,我开始有工夫喘口气了。我转过头看了看,发现这是一间小孩的卧室。这并不算太糟,只不过,住在这间卧室里的孩子,现在正待在**,盯着我看。
他是我见过的脸色最苍白的人。他和我年纪相仿,面无血色,头发的颜色像是经过漂白的稻草。他靠在一堆巨大的白色枕头上,都是羽毛填充的,两条苍白的手臂搭在平整的亚麻被单上,看起来绵软无力。我试着挤出一个令人安心的微笑,刚要张嘴说话,这才意识到,不论我怎么说、怎么做,也没法粉饰太平,让一切显得正常起来。而且,警察随时都会找上来,说真的,我俩还是都保持沉默的好。
意识到我的小命就攥在他的手里,我把手指压在唇边,示意那个男孩别出声。可他却突然开了口:“如果你再往前走一步……”他发出的元音宛如水晶石一般尖锐,屋子里又呛又闷的空气,硬是被划出一道口子,“我就把我父亲叫来,到时候,还没等你把抱歉的话说出口,你就会被扔到开去澳大利亚的运输舰上。”
运输舰是唯一一个比济贫院还要糟的地方。我想着该说些什么,才能跟他解释清楚,我怎么会爬进屋顶的天窗到他的房间里来,就在这时,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就在我的头顶,从窗边传来。他用粗哑的嗓音略带尴尬地说:“对不起,先生……小少爷……我在追一个女孩,您看,有个小女孩我刚才没追上。”
“一个小女孩?在屋顶上?你疯了吗?”
“没有没有,小少爷,她爬上来的,您看,像只猴子似的爬着梯子上来的……”
“你认为我会相信,一个小女孩跑得比你快?”
“嗯,啊,呃……是比我快,先生。”
“可你是成年人吧?”
男人稍稍顿了一下:“是的,先生。”
“立刻从我的卧室窗口闪开,否则我就喊人了,哪怕是把喉咙喊破了。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
“遵命,先生,但是我……您看,先生,有个女孩……”
“立!刻!”
“先生。遵命,先生。好的,先生。”
从房顶上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接着是什么重物从瓦片上滑落的声音,然后是一声渐渐微弱的哀号。
男孩把注意力转到了我的身上。
经验告诉我,要是没话说,最好什么也别说,所以我就等着,以不变应万变。他疑惑地看着我,最后说了声:“你好。”
“你好。”既然警察走了,我也就没必要继续蹲着,索性站了起来。我这才有机会好好打量这个房间。这一看,我就傻了眼,哪怕说得直言不讳,我也不嫌丢人——我就一直无可救药地傻呆呆地看着。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这间儿童房的一侧是斜屋顶,成排的架子摆满了一面墙,都从地板一直顶到天花板上,我能叫得出名字的所有玩具,每一样架子上都有。木头士兵和玩滚球撞柱游戏时用的小木柱;各式各样的球和球拍,各种亮晶晶的玻璃弹珠;一个能吸引所有孩子目光的火车头,上了发条就能牵着后面的几节车厢开动起来,车厢里还摆着小娃娃;载着世间各种动物的方舟,每种动物都有一对;大大小小的旋转陀螺;一架红白相间的鼓;一个打开盖子就能弹出玩偶的小丑盒子;放在角落里的摇摇马,眼神冰冷地盯着一切;一对木偶夫妇套装,他俩是滑稽木偶戏的主角,丈夫叫潘趣,妻子叫朱迪;一个精致的玩偶之家,底座支在地面上,和我一般高;还有一套滚铁圈时用的铁圈和铁钩,看上去锃亮,我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东西。
我继续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忽然,我看到他床脚那边放了一个托盘,上面摆满了吃的,全都是我在梅费尔区的橱窗里才见得到的那种食物,只不过我一样也没尝过。我肚子里空空的,胃都快抽到一起了。也许他注意到了,我一直在盯着好吃的两眼放光,因为他说:“如果你能吃一点,那可真是帮了大忙。他们总让我吃东西,即便我说过,我很少有饿的时候。”
听了他的话,我觉得用不着麻烦人家再说第二遍。
盘子里的食物还没凉,我坐在折起被子的床脚,心怀感激地吃了起来。我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东西,忙得根本说不出话,他也没打算说话,于是我们就隔着托盘,戒备地打量着对方。
等吃完了,我学着麦克夫人平常那样,用餐巾在嘴边轻轻沾了沾,小心谨慎地笑了笑:“你为什么待在**?”
“我身体不舒服。”
“怎么了?”
“对于这个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似乎还不太清楚。”
“你会死吗?”
他想了想:“有可能。不过,到目前来看,我还没死,我觉得,情况还算乐观。”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也以示鼓励。我不认识这个面色苍白的陌生男孩,但想到他还没到快要迈进鬼门关的地步,我就很开心。
“瞧我多没礼貌,”他说,“请原谅,我没多少招待客人的经验。”他伸出一只嫩嫩的小手,“我的名字是按照我父亲的名字起的,当然,您可以直接叫我乔,这样简单些。您的名字是……?”
我握着他的手,想到了莉莉·米林顿。迄今为止,编一个名字显然是更明智的做法,但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解释,当时怎么会把我的真实姓名告诉了他。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从我内心深处冒了出来,然后这股冲动,越冲越高,越来越急,越来越坚定,直到我再也无法抵挡。“我的名字是按照我外公的名字起的,”我说道,“但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小鸟柏蒂。”
“那我也这么叫你,因为你就像小鸟一样,突然出现在我的窗台上。”
“谢谢你能把窗台借我用。”
“别客气。我躺在这里也没什么风景可看,所以我经常在思考,建房子的人何必要费工费料,把窗台修得那么宽。现在我知道了,他们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我们彼此会心一笑。
他旁边桌子上放着一样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因为他很和气,我也就大起胆子来,不再那么拘谨。我把那样东西拿了起来,是一个圆盘,两侧各穿有一根麻绳,圆盘一面画着一只金丝雀,另一面画着一个金属鸟笼:“这是什么?”
他示意我把东西递给他。“这叫幻影转盘。”他拿着其中一根绳,接着转动圆盘,把绳子拧紧。然后,他一手拿着一根绳,往两头一拉,圆盘就开始快速旋转起来。一瞬间,那只鸟就飞进了笼子里,我高兴得直拍手。
“魔法。”他说。
“是障眼法。”我纠正道。
“对。一点没错,就是一个障眼法。但还挺好看的。”
我最后看了一眼幻影转盘,向他道了声谢,感谢他请我吃了午餐,然后对他说我得走了。
“别走,”他摇着头,马上说道,“不许走。”
他的话让我出乎意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面色苍白、卧床不起的小男孩,以为可以对我发号施令,不许我这样那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这也让我很难过,因为仅仅这三个字,他就直截了当地暴露了自己:他的愿望,他的力不从心,都被暴露了出来。
也许,他也意识到,自己那种命令式的口吻有点荒唐,因为他的语气里不再有那种逞强的虚张声势,他近乎绝望地继续说:“求你了,一定要再待一会儿。”
“如果等天黑了我还待在外面,我会有麻烦的。”
“离太阳下山还有很久呢——至少还有两个小时。”
“可我的活儿还没干完。我还没弄到可以交差的东西呢。”
面色苍白的乔被我的话搞糊涂了,他想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活儿。是说学校的作业吗?如果是的话,我的书本和写字板在哪儿?我打算到哪儿见我的家庭教师?我告诉他,不是学校的作业,还告诉他,我没上过学,然后,我向他解释我乘坐的那趟公交车、手套和缝着大口袋的裙子都是怎么回事。
听着我的讲述,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让我给他看看那副手套。我坐到床边,坐得离他近一些,然后从口袋里抽出那副手套,放在腿上,装作是乘车时的那个小淑女。“你看见的是我的手在这儿。”我说道,冲着手套点了点头,他同意了。“可是,”我继续说道,“这是什么?”
他倒吸一口气,因为我的姿势看着没有丝毫变化,可我却把手伸到被子里,挠了挠他的一只膝盖。
“手套就是这么用的。”我说着跳下床,把裙子抚平。
“可是……那真奇妙。”他说,脸上很快绽开了笑容,也短暂地恢复了一丝对生活的向往,“你每天都做这个吗?”
我正站在窗前,看看怎么从房顶上爬下去:“多半如此。有时候,我就假装走丢了,然后,要是遇到哪位绅士来帮我,我会把他兜里的东西偷走。”
“那你拿的那些东西——钱包、珠宝什么的——你会带回家交给你的母亲吗?”
“我母亲去世了。”
“孤儿,”他满怀崇敬地说,“我读过有关孤儿的书。”
“不,我不是孤儿。我父亲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但他一安顿下来,就会派人来接我。”我爬上了窗台。
“别走,”男孩说道,“等会儿再走。”
“我必须走了。”
“那你还会回来的吧?求你了,说你会回来好不好?”
我犹豫片刻。我知道,如果我说我会回来,那是在犯蠢:在这一带,没有监护人陪同的小女孩,用不了多久便会引起别人注意,在这条街尽头巡逻的警察今天怕是把我给记住了。他可能没机会看到我的脸,但他一直追着我跑,下次再遇上,我可能就没这么走运了。但是,那些吃的——我从没吃过那些好吃的东西,还有那一面墙的玩具和让人惊叹的小玩意儿……
“拿着,”面色苍白的乔说着便伸出手,要把幻影转盘给我,“它是你的了。下次你再来,我保证给你看比这个还要更加、更加好看的东西。”
我和面色苍白的乔就是这样相遇的,他成了我的秘密,当然,我也成了他的秘密。
这栋房子给人的感受起了些许变化。在我回想我的老朋友乔的时候,发生了某件大事。果不其然,杰克在走廊上,脸上一副得意扬扬的表情,就像是一只吃到了奶油的猫。我很快弄清了原因。他就站在密室外面,墙上的那块用来当暗门的嵌板大敞四开。
他现在已经小跑着离开了密室,我猜他是去房间里拿手电筒。尽管他告诉罗萨琳德·惠勒,星期六之前他不会到房子里来,但我能理解好奇心和好奇心对人的驱使。毫无疑问,他打算把这间只容一人藏身的密室彻彻底底搜查一遍,每一寸地方都不会放过,连木板之间的每一个凹槽都不会放过,他会想着,没准儿就能发现底下藏着那颗钻石呢。他不会发现的。钻石不在那儿。但真相不必总是讲出来。让他搜查一遍,对他也没什么坏处。他受挫之后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还挺喜欢的。
这儿就留给他吧,我要去麦芽坊等他。我还有别的事情要琢磨,比方说,埃洛蒂·温斯洛的来访。今天下午她在这儿的时候,举手投足间让我依稀觉得有点熟悉。一开始,我没想到那是什么,但现在我知道了。在她一走进来的时候,在她到每个房间里转悠的时候,她发出的一声叹息,是除我之外没人能够觉察到的。我看到她脸上心满意足的神色,几乎可以用如意圆满来形容。这让我想起了爱德华。我们刚来这栋房子的时候,他的脸上也是这种表情。
不过,爱德华对这栋房子的浓浓依恋自有他的道理。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因为有一晚他在附近田野上的恐怖经历,他和这栋房子结下了不解之缘。可埃洛蒂·温斯洛为什么到这儿来?她和伯奇伍德庄园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我希望她能再来,热情地希望她再来,许多年我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热情了。我终于开始明白,在我和面色苍白的乔相遇的第一天,他的感受是怎样的了:他向我保证,只要我同意再回去见他,他就会给我看令人惊叹的好东西。人在没法去拜访别人时,就会极度渴望别人来访。
自从我陷入到眼下这种前途未卜的境地以来,除了爱德华,乔是我最想念的人。我之前总会想起他,想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因为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他那间屋子里虽然堆满了原封不动的宝贝,但他过的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使他相对于世界上的大部分人来说,更对那扇窗子外面的世界抱有兴趣。乔知道的一切都是从书本上了解到的,因此有许多事他都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给他讲的一些事他都无法理解:那间我和父亲住过的潮湿的小屋,被笼罩在圣安妮教堂的阴影之下;那个牙齿掉光的老太太为了换取烧剩的煤渣,得把公共厕所打扫干净;也许,最悲惨的是发生在莉莉·米林顿身上的事。他想知道,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他总让我给他讲讲我所知道的有关伦敦的故事,讲讲科文特花园的那些小巷,讲讲横跨泰晤士河的几座大桥底下那些见不得光的商业地带,讲讲那些无父无母的婴儿。他特别想听一听那些被送来和麦克夫人一起生活的婴儿都过得怎么样。我告诉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那些不幸的孩子都不够强壮,听了这些话,他会热泪盈眶。
我不知道,当我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时,他是怎么想的。他去找过我吗?不是说一开始就去找我,而是说等到最后,等过了很久,久到于情于理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时候,他去找过我吗?他是否怀疑过?质疑过?还是说,他相信了那种最糟糕的说法?乔和我的年纪一般大,我们俩都生于1844年。如果他长寿的话,在伦纳德的书出版时,他已经八十七岁了。他是一个书迷——我们经常一起看书,就在他阁楼的卧室里,肩并肩窝在他那张铺着白色亚麻寝具的**——他总是知道要出版什么书了,还知道什么时候出版。他还热爱艺术,这一点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他父亲那栋位于林肯律师学院的房子里挂满了特纳的画作。没错!我敢肯定,乔一定读了伦纳德的书。我纳闷,对于书中的说法,他是怎么想的呢?那本书里说,我是个背信弃义的珠宝窃贼,逃到美国去过好日子了。他信了吗?
当然,乔知道我会偷东西。从某些方面来说,他要比爱德华更了解我。毕竟,我们俩相遇那天,我被警察追得慌不择路。而且,从一开始,他就对麦克夫人和她的营生满腹疑问,喜欢听我讲“走失的小女孩”和“乘客小女孩”的把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还有了另一个把戏——“常去戏院看戏的淑女”。他总是让我给他讲讲关于我自己的故事,仿佛那是一些英勇的伟大壮举。
乔还知道,我已经下定决心,如果我父亲不派人来接我,我就去美国找他。尽管耶利米定期会带来父亲的消息,自命不凡地站在麦克夫人的客厅里,听她大声朗读我父亲的来信。信上会说我父亲在为重整旗鼓而努力,劝我要听麦克夫人的话。可我却隐约觉得,他们有事情瞒着我。如果我父亲的新生活如他在信中所言,那他干吗一味坚持说,我去和他一起生活的时机还没到?
但后来,乔知道,我爱上了爱德华。其实,是他先看出来的。我记得,1861年皇家艺术学院举办展览的那天晚上,爱德华邀请我去参加《佳人》那幅画的揭幕仪式;之后,我去了乔那里。我把自己在揭幕仪式上遇到的事都告诉了乔,从那以后直到现在,我有大把的时间去仔细推敲他那晚说的话。“你恋爱了,”他说,“因为爱情就是那种感觉。爱是把面具揭开,把真实的自己展现在另一个人的眼前,即便那人对自己的感情永远都无法像自己对那人的感情一样,即便意识到这一点时自己的感觉糟透了,可还是会强迫自己去接受这一点。”
面色苍白的乔,对于一个很少离开自己的小窝的孩子来说,他对爱情是很明智的。他母亲总是鼓励他参加社交舞会,这样他就能遇到伦敦那些令人中意的初入社交圈的年轻姑娘。很多次,在我向他道别时,他都正要穿上白色衬衫和黑色礼服去参加这样或那样的晚宴。在我沿着通往科文特花园的小巷急着往家赶时,我常常想着他,想着我那位面色苍白、举止优雅、心软又善良的朋友。我们认识五年了,他的个子长高了,英俊得很。我想象着,仿佛自己在俯视着我们俩,在这座独一无二的伟大城市里,我们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在两个平行的世界里。
我猜,乔一定是在某次舞会上遇到了一个人,一位落落大方的淑女,他坠入了爱河,全心全意地爱着她,就像我对爱德华那样,但是,也许那位淑女没有回应他的爱,因为他那天晚上的话说得太好了,无懈可击。
他连告诉过我她是谁的机会都没有。我和乔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们都已经十八岁了。我来到他的窗前,告诉他,我答应了爱德华,要和爱德华去伯奇伍德庄园过夏天。除此之外,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只字未提,甚至连一句正式的告别都没说。我觉得没必要,至少当时觉得没必要。我以为,我们还有时间,还会再见面。我猜,人们总会这样想。
杰克回到了麦芽坊,我的房子又恢复了平静,经过这一整天的不同寻常,我的房子也该喘口气了。已经很久没人敢进到暗室里去了。
他没精打采的,倒不是因为没找到宝石。没找到宝石,自然要再给罗萨琳德·惠勒打电话,通话不会令人愉快的,她听了杰克的汇报可不会高兴。但是,寻找拉德克利夫蓝,对杰克来说只是一份工作。除了受到人类的好奇心驱使,他对这份工作不掺杂任何个人情感。我敢肯定,他情绪不高是因为昨天见了莎拉,他们在两个小姑娘的问题上没谈拢。
我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这件事能让我在回忆自己的过去以外,在漫无目的地度过无尽的时间以外,把注意力放在别处。
他把惠勒夫人的笔记和平面图放在一边,把相机拿了起来。我发现了杰克身上的一个规律。要是他有了烦心事,他就会把相机拿出来,透过镜头去看各种东西。他用镜头对着它们——似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摆弄光圈,对焦,把镜头拉近,然后再缩回来。有时,他会按下快门,拍张照片,但多数情况下不会。渐渐地,他又找回了平衡,相机就会被收起来。
不过今天,他的平衡却没那么容易恢复。他把相机放回包里,然后把带子挎在肩上。他打算出去多拍几张照片。
我准备在楼梯拐角处等他,那里是我最喜欢的角落。我喜欢隔着草地透过树木的缝隙遥望泰晤士河。那边的泰晤士河安安静静的,河上只有几条运河船来来回回,留下几缕淡淡的煤烟。人们可以听到鱼线下沉时发出的丁零一声,听到鸭子飞过来落在水面上缓缓破开河水的声音,听到夏日温暖的日子里有人下水游泳时偶尔传来的欢笑声。
我之前说过,我从没成功地到达河边那么远的地方。这话并非全是真话。有一次,就一次,我到过河里。我没提起过,是因为我依然没法解释清楚。但是,埃达·洛夫格罗夫从船上掉到河里的那天下午,我在那儿,在河里,看着她沉到了河底。
爱德华常说,河流拥有原始的记忆,自远古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它都记得。我忽然想到,这栋房子也一样。它有记忆,像我一样。它记得一切。
这让我回想起伦纳德。
他曾经当过兵,但他来伯奇伍德庄园时,成了一名学生,正在写一篇关于爱德华的博士毕业论文。楼下那间桑葚房里,他阅读的一篇篇论文把写字台的桌面都铺满了。范妮死后发生的许多事,我都是从他那里知道的。在他的研究笔记中有许多内容,有信件,有报纸上的文章,最后,还有警方的报告。在其他人的名字之外,我还看到了“莉莉·米林顿”这个名字。看着她的名字同瑟斯顿·霍姆斯、费利克斯·伯纳德、阿黛尔·伯纳德、弗朗西斯·布朗、爱德华·拉德克利夫、克莱尔·拉德克利夫和露西·拉德克利夫这些名字一同出现,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在警察调查范妮的死因时,我就看着他们,看着他们把所有房间都搜查了一遍。他们仔细搜查了阿黛尔的衣物,把费利克斯挂在暗房墙壁上的照片都拿了下来。两个警察中那个矮个子往他紧绷绷的外套里塞了一张克莱尔的照片时,我就在那儿;照片中,克莱尔穿着她的蕾丝衬裙;他们把爱德华的工作间清理一空时,我也在那儿,他们把工作间里一切可能与我有关的东西都拿走了……
伦纳德养了一条狗,在他工作时,它就在扶手椅上睡大觉。它是个毛茸茸的大家伙,爪子上沾着泥巴,一脸长久以来受苦受罪的痛苦表情。我喜欢动物,当没人注意到我的时候,它们却常常知道我的存在,这给了我一份满足感。当一个人习惯了被人忽略,一点小小的认可,其影响却是巨大的,这真令人惊叹。
他带来一台留声机,经常在深夜播放歌曲;他还在床边的桌子上放了一个玻璃烟管。我认识这东西,我父亲整晚泡在莱姆豪斯区的华人赌场那会儿也用过这个。偶尔,一个叫姬蒂的女人会来看他。她一来,他就把玻璃烟管藏起来。
有时,我在他睡觉的时候看着他,就像我现在看着杰克睡觉那样。他有一些习惯是在军队里养成的,就像是麦克夫人和船长认识的那位陆军少校一样。少校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他可以对一个小姑娘下重手,打得她半死不活,但要是不让他上床睡觉前把靴子擦得锃亮,然后仔细摆好,以便第二天一早穿,那他可不干。
伦纳德不是暴力伤人的变态,但他的噩梦也不容乐观。白日里,他是一个利利索索、安安静静、客客气气的人;可到了晚上,却夜夜噩梦缠身,还是最黑暗恐怖的噩梦。在睡梦中,他会颤抖、会畏缩,会因为恐惧而撕心裂肺地大声叫喊。“汤姆,”他常常大喊,“汤米。”
我从前很想知道关于汤米的事。伦纳德在为他哭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走丢的孩子。
在那些个他用玻璃烟管抽鸦片的夜晚,他会恍恍惚惚地进入汤米无法找到他的睡梦中,而我就坐在漆黑的房子里,想着我的父亲,想着我等他回来找我,等了那么久。
在伦纳德不用烟管的夜晚,我就和他待在一起。我理解绝望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所以在那些个夜晚,我就跪在床边趴在那个年轻人的耳边,轻声说:“一切都会好的。安心睡吧。汤米说,他很好。”
在那些从河的上游刮来狂风,连地板都不停颤动的夜晚,我依旧能听到他的名字,汤姆……汤米……